2023年4月17日发(作者:电话营销开场白)
论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
国的关系
Document 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论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摘要:依法治国(法治)是建立现代国家的标志,但是法治之法必须是符合最基
本道德规范的普遍善良之法,而不是脱离道德以外的法律;以德治国(德治)的
道德必须是以现代的道德观为基础的,而不是我国传统的道德为基础。在法治的
原则之下以现代的道德观念为基础的德治是统一的,二者具有互补性和不可替代
性。
关键词:依法治国 以德治国 关系
依法治国是法治,以德治国是人治。法治社会以法律为基础的政治模式,任
何个人或组织的意志都不能凌架于法律之上。而以德治国是以官员或领袖的个人
品德为基础的政治模式,官员或政党的意志可以凌架于法律和国家之上。前者就
算是个失德无能的人站在统治阶层的最高位上,也不可能给社会带来大的灾难电脑重装系统要多少钱
与
损失,而后者,往往结局都是走向灾难,纳粹德国,每一个红色政权,都有过同
样的模式,就是在所谓的领导者“德”行最盛人道大灾难,而这些政权,无一不
是建立在所谓的以德治国的人治模式上。
一、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的关系
依法治国需以以德治国为基础。这首先是因为道德是立法的基础,重要和基
本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来源之一,先进的道德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主要价
值目标之一,良好的道德规范是评价法律规范善恶的主要标准之一。其次是因为
道德是执法的基础,法律规范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能否公正地、准确地把握
立法宗旨,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的,能否恰当地运
用这一权力,则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执法者不可避免地具有证据采信方面的
权,能否恰当地运用这一权力,则取决于执法者的素质。再次是因为道德是守法
的基础。大多数人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是法律存在的基础;权利是现代法治的核
心,如何将法定权利兑现成为现实权利取决于公民的自觉和最伤感的话
自愿意识;与权利意
识相对应的义务意识也与公民的自觉和自愿意识相关联。
以德治国需以依法治国为补充与保障。以德治国着力于通过提高人的内心觉
悟和建设人的动机文明,来端正人的文明行为;依法治国则着力于通过约束人的
外部行为和建设人的行为文明,来开掘人的内心文明。以德治国着力于建设个体
文明,通过促进社会主义群体文平的提高;依法治国则着力于建设群体文明,通
过群这样的人让我感动
体文明的提高,防范、震慑个体的。以德治国着力于强调人的义务意识、,
依法治国着力于维护人的权利,强调人的权利意识,两者
二、“法治”和“德治”的区别
“法治”与“德治”的最终归宿都在治国上,但二者在治国的侧重点上却截
然不同。换言之,前者主要侧重于先“治法”,后者则主要侧重于先“治人”。
理论上,四门拳
就“治人”与“治法”的轻重而言,“汉东省是哪个省
治人”应重于“治法”。这是因
为:首先,“治人”在内容上实际已包含有“社会实践
治法”的要求,“治法”的最终目
的还是为了“治人”,在本末顺序上,应当是“治人”为本,而“治法”为末。
其次,“治人”是“治法”的依托,“治人”有助于更好地“治法”。 作为
一种规范,法只能约束人们的外在行为,对人的内心世界则无法涉足;要涉足人
们的内心世界还需要人本身。而且,“徒法不足以自行”,再良好的法制,假如
没有具备应有素质的人去执行,仍无异于一纸具文。因此,单纯“治法”不足以
“治人”,要实现法治的理想目标,还必须要把最终的依赖点放在“治人”上。
否则,即便将完善至极的法律摆在至高无上的位臵上,也仍难以实现我们最初设
想用法制所要实现的理想目标。现代社会之所以更加强调“治法”,并不是基于
“治法”比“治人”重要,而是在策略上所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末端治理模
式”。现阶段,由于对人的本性问题在认识上难以得出共论,“治人”在理论和
实践上都还存在较多障碍,难以真正实现科学地“治人”;相反,对于法,由于
人们在许多实质或重要方面都已经达成共识,且这些共识在很大程度上已日渐成
熟化和科学化,因而无腹泻吃什么水果好
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治法”都更较为容易地得到
实现。
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中国共产党人在不断探索和总
结历史经验基础上做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性认识的升华,是我党在新
形势下对执政治国经验的最新总结。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江总书记的这一重
要思想,对 于开创让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
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
意义。
(一)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人类社会历史经验的深
刻总结 在中国历史上,曾有不少开明的政治家和思想家萌发并提出过治国不能
没有法治又不能没有德治的思想,认为只有二者“并用”才是治国之大道。在西
方国家,同样有人提出“法治”与“德治”的治国思想。但就实际看,纯粹的
“法治”或“德治”并不存在,而是“法治”与“德治”的结合或并用。 社会
主义社会的“法治”和“德治”与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的“法治”和“德
治”具有本质不同。社会主义法制是自有法以来最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的法制,社会主义道德是比人类社会历史上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高尚、积极和健
康的道德。
(二)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
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制和道德同属上层建筑范
畴,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其服务。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是由社会
主义经济基础决定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反映,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
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
(三) 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与时俱进理论品质的具
体体现 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国当代社会深刻变革的
必然要求。我国目前正处于前所未有的社会转型、体制转轨的变革时期,社会经
济、政治、文化生活和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信仰、行为模式、生活习惯发
生了深刻变化。因此,认真学习领会并贯彻落实江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坚
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
建设,“以德治国”,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做到“法制建
设”和“道德建设”并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兼用,在我国目前新形
势下显得尤为重要。
(四)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的内在需要。 为了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加强法制建设,建
立健全并不断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章
可循,实行依法治国。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必须加强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
合。
(五)坚持“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我党对社会主义治国方
略的科学认识。法律和道德作为两种不同的社会现象和行为规范,具有不同的特
点和功能。首先,法律只对主体的行为进行调整和评价,虽然调整时也考虑其主
观过错,但并不单纯地调整其表达思念的句子
内在的思想活动;道德不仅对主体的客观行为进行
调整和规范,而且也对主体的主观思想进行调整和评价。其次,法律主要是依靠
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道德则是依靠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发挥作用的。再
次,法律和道德调整的深度和广度不同。道德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更具有广泛性,
一般来讲,法律不宜调整干预的,则需要道德来调整干预同样,社会主义法制和
社会主义道德也如何保持身体健康
具有以上不同特点,二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这也正是我党对
社会主义治国方略全面科学的认识。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是我国重要的治国方略,我们要立足本国实际,认真总结
人类历史上的法治和德治实践,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总结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法治和德治的鲜活经验,积极探索依法治国与以德
治国相结合的途径,最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的制度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