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流程图

更新时间:2023-04-16 04:40:03 阅读: 评论:0


2023年4月16日发(作者:四川大学教务系统)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9个环节)

加强培养教育

确定培养联系人

发放《积极

分子考察写

实登记表》

党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

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有四项:1、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2、了

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

养教育工作,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3、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

积极分子情况;4、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入党积极分子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上级党委备案支委会或支部大

会研究确定入党

积极分子

根据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提交支部委

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讨论对象2个以上的,

应当逐个讨论决定。

党员推荐

群团组织推优

党支部派人

了解情况

自愿递交

入党申请书

入党申请人

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

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

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

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申

请。流动人员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提出入党

申请,也可以向流动党员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应当对入党申请人

递交的入党申请书进行审核把关,没有按照规定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应向

入党申请人说明情况,并指导其向适宜的党组织递交申请。

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

基本情况。谈话人应当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党员推荐可以采取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会议推荐;入党申请人是群团组织成

员的,所在群团组织应当提出书面推荐意见,说明推荐理由。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上

级党委应对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工债权转让通知书 作程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

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党组织应当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

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定期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录到《积极

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党支部应当及时将考察情况反馈给入党积极分子

本人,并指出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地方。基层党委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

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

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

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1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9个环节)

经过一年以上时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可以

作为发展对象进一步培养。

间的培减肥面包 养教育

广泛听取意见

党支部应当采取适当的方式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的

意见,并结合征求意见情况提出拟确定为发展对象的人选。

在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前,应当将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

公示

情况,在本支部辖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上级党委备案

党支部应当及时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有关情况报

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应对党支部拟确定为发展对象人选的有关情况进

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

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发展

对象人选

党支部要及时将上级党委备案通过的拟确定发展对象人选提交支委会(或

支部大会)研究讨论。讨论对象2个以上的,要逐个讨论确定。没有通过

的,应当向本人说明情况,可属龙和属蛇相配吗 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继续做好有关培

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党支部对上级党委审查通过、并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发展

对象人选,列为正式发展对象,并通知本人和全体党员。

列为发展对象

短期集中培训

政治审查

确定入党

介绍人

党支部要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

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

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有五项: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2、

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

表现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

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

象的情况;5、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有四项:1、对党

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

表现;3、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4、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

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

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

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审查情况要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

不能发展入党。

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

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

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

入党。

2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三):预备党员的接收(9个环节)

宣布接收为

预备党员

发放《预备党员考

察写实登记表》

党委会审议

和表决

上级党委派人

谈话

报上级党委

审批

支部大会决议

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

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

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党支部应白手起家创业点子 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决议主

要包括五项内容:1、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2、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

权的党员人数;3、表决结果;4、通过决议的日期;5、支部书记签名。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审批。乡镇(街道)党委所属的基层党委,不能

审批预备党员,但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党总支不能

审批预备党员,但也应当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除另有规

定外,临时党组织不能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

预备党员

书面通知预

审结果

发放《中国共产党

入党志愿书》

支委会审查

在政治审查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

认为合格的,报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预审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

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基层党委将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

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

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经基层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支部大会讨论接

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有四项:1、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

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

对象有关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部委员会报告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

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党委审批前,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海捷亚 的了

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

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

党委汇报。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

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会审批2个以上的发

展对象入党时,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并报上

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

个月。如无特殊情况超过三个月(或有特殊情况超过六个月)未审批的,

应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复议,复议无异议的,再报党委审批。

经党委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大

会上宣布,发放《预备党员考察写实登记表》。对未批准入党的,党支部

也应当通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3

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11个环节)

预备党员

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

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

编入党组织

党组织应当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

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

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并及时将其组织关系转出。

党组织要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

党员,报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审查通过的,接续做

好教育和考察工作。

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应当通过党的组织蒋欣书法家 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

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期满

提出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

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由本人向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

征求意见

和审查

党支部要听取党小组的意见,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

支委会要对预备党员教育和考察情况进行审查。

在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前,应将征求各方面意见情况以及预备党员

基本情况,在本支部辖区(所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

作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结合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公示

支部大会讨论

预备党员转正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对象2个以上的,要逐个

讨论和表决。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抗美援朝的精神 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

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

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但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支部大会决议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认真履行

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

育的,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要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批意见写入《中国

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明党员党龄开始计算的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

果要及时通知党支部。超过三个月未审批的,应由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

行复议,复议无异议的,再报党委审批。

党支部书记要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将党委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按

期转为正式党员的,做好相关工作;延长预备期的,继续做好教育和考察

工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要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

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交党委存入本

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要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

织部门保存。

4

宣布预备

党员转正

建立党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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