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北京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更新时间:2023-03-04 23:58:00 阅读: 评论:0

最新北京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

我国生育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最新北京二胎生育险报销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北京二胎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一、申报范围:

参加生育保险职工因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本市和外埠的生育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可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时,请提供能证明以上情况的.材料,如:

1、急诊诊断证明书;

2、计划生育手术诊断证明书;

3、异地安置人员情况以系统审批为准;

4、外埠发生费用的情况说明(注明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外出时间段的原因、去往地点、就诊经过)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即整理顺序):

1、《北京市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

2、《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

3、住院费用收费票据;

4、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5、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6、医院全额结帐证明;

7、北京户口人员需要提供《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非北京户口参保人员需要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复印件;

8、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死亡或流产证明复印件、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另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相关证明);

9、外埠医院需提供该医院等级证明。

拓展内容

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本文发布于:2023-03-04 23:58: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827265.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北京   标准   二胎   最新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