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不当罪的成语故事及解释

更新时间:2023-03-04 23:40:00 阅读: 评论:0

罚不当罪的成语故事及解释

成语其形式以四字居多,也有一些三字和多字的,大多由四字组成。简单的说,成语就是,说出来大家都知道,可以引经据典,有明确出处和典故,并且使用程度相当高的用语。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罚不当罪的成语故事及解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汉字书写】:罚不当罪

【汉语注音】:fá bù dāng zuì

【成语出处】:战国.荀况《荀子.正论》:“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成语语法】:主谓式;作谓语、宾语;可与“赏不当功”连用。

【罚不当罪的意思】:罚:惩罚;当:相当,相称。处罚和罪行不相当,多指处罚过重或过轻。

【罚不当罪的近义词】:蹊田夺牛、罪大恶极、罪不容诛、罪不当罚;

【罚不当罪的反义词】:罚当其罪、罪有应得、赏不当功、赏罚分明;

【罚不当罪的故事】

战国时期,赵国赫赫有名的思想家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对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杀人不偿命,伤人不判刑,就会纵容犯罪导致社会的动荡不安。有人说:“古代没有肉刑,只是象征性地用刑。”这种办法在昏乱的'现代是行不通的。这样做犯罪行为将层出不穷,因为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荀况开诚布公地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一个人的地位要和品德相称,官职要和才能相称,赏赐要和功劳相称。如果不这样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罚不当罪”这个成语来源于荀况的《正论》。原文如下:“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

【罚不当罪例句】

清.张廷玉《明史.列传第九十八》:“致朝廷之上,用者不贤,贤者不用;赏不当功,罚不当罪。”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谁个劣,谁个不劣,谁个最甚,谁个稍次,谁个惩办要严,谁个处罚从轻,农民都有极明白的计算,罚不当罪的极少。”

【罚不当罪造句】

他虽然是个放荡不羁的人,但却不致于恶贯满盈,所以这次对他的判决的确是有些罚不当罪。

法官必须明察秋毫,讲求实事求是,同一个案件主犯跟从犯受同样的刑罚,那肯定是罚不当罪了。

拓展:

【故事】

战国后期,赵国出了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名叫荀况,人们把他的著作称为《荀子》。

《荀子》这部著作共有三十二篇,其中一篇叫《正论》,是专门议论政治的。文中提出一个看法:国君要在百姓面前作出好的榜样。残暴的国君被推翻,如夏桀被商汤打倒,商纣被周武王消灭等,这些都是好事而不是坏事。

荀况主张刑罚要严明,犯罪的应根据罪行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果杀人的不偿命,伤人的不判刑,那就会纵容犯罪,扰乱社会。有人说:“古代没有肉刑,只是象征性地用刑。比如不使用黥刑(古代在犯人脸上刺刻涂墨的刑罚,又称墨刑)而用墨画脸来替代;不使用劓刑(古代一种割掉鼻子的酷刑),而用戴上草做的帽子来替代,这种办法在混乱的现在是行不通的。如果继续这样做,犯罪的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犯罪行为将越来越多。

在阐述了上面这些情况后,荀况提出了自己的主张:“夫德不称位,能不称官,赏不当功,罚不当罪,不祥莫大焉。”意思是说,一个人的地位要和品德相称,官职要和才能相称,赏赐要和功劳相称。如果不是这样,弄得地位和品德不相称,官职和才能不相称,赏赐和功劳不相称,处罚和罪行不相称,那就会带来极大的不幸和严重的后果。

——《荀子·正论》

【罚不当罪的意思】表示处罚过宽或过严,与所犯的罪行不相称。罚,处罚;当,相当,相称。

【活学活用】

赏不当功则不如无赏,罚不当罪则不如无罚。

【妙语点拨】

荀况期望国家通过罪罚相等,对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进而维护封建统治。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日益发展,如今明目张胆地枉法裁判、违规***已不多见,但也并未销声匿迹。“罚熊冬眠”“罚鱼淹死”更多地表现为重罪轻判、轻罪不究等罚不当罪的现象。中国的矿难为什么频频发生,连绵不绝?罚不当罪是很重要的一个因素。罚不当罪现象小觑不得,否则将直接威胁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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