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如何跟甲方沟通

更新时间:2023-03-04 04:42:00 阅读: 评论:0

施工方如何跟甲方沟通

导语:如果你是对的,就要试着温和地、技巧地让对方同意你;如果你错了,就要迅速而热诚地承认。这要比为自己争辩有效和有趣得多。以下为大家介绍施工方如何跟甲方沟通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施工方如何跟甲方沟通

在施工期间,施工方工程管理人员的协调工作,除了内部外,最主要的是协调与建设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的关系。很多项目都有监理,但监理公司是听建设方的,所以只要协调好了建设方,监理就可不理。如何处理好与现场建设方的项目经理部的关系。与建设方的项目经理部的协调,理论上讲,就是沟通好各种工程问题,可能还包括各种报建验收上的相互支持。

一、建设方的需要是什么?

首先,与建设方的沟通包括些什么内容?可能包括施工活动告之,工程进度款索取,合作工程内容的交流。

其次,要分析建设方工程管理的目的是什么?建设方工程管理的目的主要包括进度、成本控制和工程质量保障,和工程建设程序的'合法性。

最后,要分析一下建设方的项目管理的机构组成。一般建设方有一个项目负责人,专门负责报建的人员,建设方会有一个成本核算人员,会有一个或几个现场工程师,会有一个资料员。有时建设方还会有一个设计负责人。除了这些人员外还有一个总负责的总经理级别的人。有时建设方还会有一个负责营销、招投标、报建、现场、材料采购、成本控制等的一个总负责人。

二、施工方的需要又是什么?

作为施工方,我们希望从建设方得到什么?

1、工程进度款

2、工程内容及质量认同

3、进度计划确定

4、工程验收

5、施工有关证件和验收的办理

6、变更接受

7、帮助协调有关部门

三、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的个人需求分析

1、保证工程质量

2、按营销节点进度和工程进度计划完成

3、按规定程序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应许可证

4、成本控制

5、个人岗位稳定或得到提升

6、有点额外收获。

四、与建设方协调技巧

分析了建设方的构成后,才来说协调技巧:

1、要与建设方沟通,在如何不增加成本的前提下保证进度。

2、提前把*纸问题找出来,尤其是不便施工的*纸问题。把*纸问题或现场的变更在施工开始阶段由设计人员来变更,而不是现场的工程管理人员来处理。

3、积极配合建设方的各种验收和验评甚至客户的参与活动。

只有保证了建设方的人员的工作之后,施工方的利益才能拿到桌面上来。

4、签证手续的完善尽量不要让现场人员面临成本控制不力的指责。

三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环节

1、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

按时提交

接受检查、监督。

2)开工及延期开工

按照协议准时开工

承包人无法按时开工,提前7天,书面形式提出

发包人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开工,书面形式通知,赔偿损失,并顺延日期

3)暂停施工

发包人造成,则赔偿损失,顺延工期

承包人造成,则承担费用,不予顺延

4)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在以上条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

按工期竣工;

无法按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协商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2、质量与检验

1)工程质量

按协议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有争议,委托工程质量检验机构鉴定,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检查和返工

接受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

3)隐藏工程和中间验收

由承包人自检,但是在验收前48小时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

4)重新检验

工程师可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配合,若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费用及损失,若不合格则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并不予以延期。

5)调试

单机无负荷试车,承包方组织,并由工程师签字;

无负荷联动试车,发包人组织,承包人配合。

3、安全

1)安全施工与检查

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开展安全教育,并对安全负责

2)安全防护

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时,提前向工程师申请,认可后实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事故处理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立即上报

4、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及调整

固定价格合同

可调价格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2)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可在预付时间7天后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仍不能预付的,可在7天后停止施工,发包人需承担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工程量的确认

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在7天内进行核实。

4)工程款支付

工程量确认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承包人可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无法支付则可以签订延期付款协议,加计贷款利息;

无法达成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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