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农监办[2010]5号文件对减轻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自查要求,我乡迅速行动,再次对今年以来我乡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各涉农单位的涉农收费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我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乡的农民负担工作认真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大力宣传涉农政策,以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收入为根本,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涉农精神,积极宣传、引导农民进行产业结构、创办合作社,完善了各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自查汇报如下:
一是强化领导重在精心组织
我乡减轻农民负担自查小组由乡长任组长,农经、财政、纪检三大部门成员任小组成员,村级由各村支部书记负责此项工作,每次农民负担检查都要求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从中发现并纠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警示
和教育广大干部要树立正确观念,不该收的坚决不能收,杜绝涉及农民负担的一切恶事件,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不定期的举办村支书、村委主任参加的农民负担方面的政策培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减少工作失误。
二是深刻自查重在突出重点
要求各乡直站所及行政村对本单位、部门在收费方面进行深刻查摆,明确乡党委成员专人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自查不走形式,整改不落俗套。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得恢复收取;已经免征的收费项目,不得继续收取;已有的收费项目,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取。并用文字形成行政制约,用反馈促进行政规范,尤其是对学校、农村宅基地、修建村组道路及计划生育等方面加大自查力度,严禁将收费对象由农民向学生转移,严禁将收费向罚款转移。严格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收费管理。
1、全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施行了“一费制”收费办法,杜绝了 “一费制”以外的收费项目。
2、村级经费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村,无截留、挪用、克扣村级经费现象,落实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各村、组公费订阅报刊的费用合并计算后没有超过限额标准。
计划生育、农民建房、殡葬改革、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等方面也都严格治理,没有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和乱摊派现象发生。
3、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工作,全乡共发放农民负担卡12000份,做到了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4、种粮补贴、综合直补、家电补贴、汽车补贴等涉及惠农资金都及时足额发放到户,无截留、挪用现象。今年,我乡的粮食直补标准为19元/亩,综合补贴标准为66。72元/亩,两项合计总补贴为59_万元,全部以各户存折形式兑现到户。
5、我乡无“一事一议”筹资情况。
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第二篇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我市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创新,组织实施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我市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开的工作机制,扎实稳步推进。上半年,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试点,除选择在XX市盐官镇作为市级试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也分别选择一个镇(街道)开展阳光行动试点。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精心选择试点。在四月召开的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赵树梅副市长专门部署了阳光行动的试点工作。会议后,市农负办制订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通知》,强调以公开涉农收费、公开惠农政策、公开财务收支、公开监管制度、公开监管责任、公开投诉渠道为主要内容的阳光行动。要求试点镇在完善落实农民负担监管制度、严格查处涉农违规收费、提练总结减负工作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农民负担防控体系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阳光监管的有效途径。经过局党委研究,确定XX市盐官镇作为全市开展阳光行动的试点镇。市农负办加强对试点镇工作的指导,与试点镇共同商定了试点的工作要求、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监督手段,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的成效。
二、积极开展试点,确保取得实效。按照在20xx年6月底前,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市级试点镇要取得阶段性成效的目标,海宁盐官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行动,并紧紧围绕 “阳光公开、实时防控、社会监督、透明高效”这一主线,突出强化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公开,强化农民负担监管制度及责任落实,强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阳光监督,确保农民负担继续减轻不反弹、惠农补贴落实到位不打折扣、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试点镇清醒认识到: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是“三化同步”下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化和完善,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落实农民减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该镇党委、政府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专门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党委纪检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财政、农经、国土、村镇服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计生、民政、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组员的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组织领导。同时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农业副镇长任主任,农经站相关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阳光行动日常工作。
(二)制定行动方案,全面部署安排
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推进“阳光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内容。该镇作为XX市先行试点单位,对照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浙农监办〔20xx〕4号)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盐官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5月3日召开了全镇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农经员、报帐员和镇属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由该镇主要负责人就农民负担监管阳光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对全镇各村、社主要负责人、农民负担监督员进行专题业务培训。
(三)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四)开展全面梳理,做好自查自纠
根据《关于开展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的意见》(浙农监办[20xx]4号)精神,同时结合《关于进一步深化向村级组织收费专项清理整顿活动的通知》(浙农监办[20xx]7号)要求,组织力量对涉农收费和惠农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在对20xx年1月1日以来各部门或单位向村级组织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过程中,发现了以下问题:一是20xx年10月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各村收取文化阵地建设培训费,全镇15个村共收取3190元;二是20xx年11月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桃园、红友等四个村收取体育活动费共2900元;三是所属郭店、广福二个村20xx年度报刊订阅费分别超支322元和元;四是镇有关部门以镇政府名义向所属村分别收取20xx年度、20xx年度老年大学书本费。针对发现的问题在本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阳光行动中分别作出了整改:对违规收取的文化阵地建设费和体育活动费已予以清退;对超限额订阅的报刊费,超出的费用已由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承担。收取的老年大学书本费,通过查证,属于代办性质。
(五)狠抓源头防控,强化制度落实
一是重点抓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向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申报制”等源头防控制度。建立了以镇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农民负担源头监管责任人机制。实行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做到凡是向村级组织的收费和村级组织向农民个人的收费都必须填报审核审批单,经镇审核批准后方可收取,强化向村级组织收费的审核和村级组织向农民收费的审查把关。全面落实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根据各村在册人口和上一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分村确定20xx年度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拒绝超过限额征订费纳入账内核算,并在镇、村二级实施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双台账”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支出,做到监管平台前移至“代理中心”,着力从源头上杜绝加重农民和村级组织负担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涉农负担举报反馈机制。在各村分别聘任了一名作为农民负担监督员,加强农村基层一线的群众监督。同时在该镇红友村、桃园村和郭店桑苗专业合作社设立了农民负担惠农政策监察预警站点,及时收集和监测农民负担情况及政府普惠性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情况。
三是建立农民负担预警通报制。对向村级组织的收费,由各有关部门填报收费项目,如有变动和更改的,立即与镇农负办联系。通过联络员,每月月底前上报涉农负担案件月报表,平时如发现线索即通过监督电话上报到镇农负办,由镇农负办组织人员对上报的涉农案件线索进行查实处理。通过预警通报制,做到有效预防,及时制止,严肃查处,扎实整改。
(六)创新公开平台,推进阳光监管
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第三篇一年来,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在市减负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党的_四中、五中全会,从维护农村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落实农村税费改革和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狠抓上级政策落实、强化监督管理,努力使农民负担进一步减轻,涉农负担的突出问题减少。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利益不受侵犯。现将一年以来我县减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规定
我县着眼于减轻农民负担,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一年以来,总体上政策落实情况良好,改革进展顺利。对税改前税费尾欠暂缓清收基本能严格执行,在对明确了对已收取的20xx年以来提留统筹费,应无条件如数退还给农民;继续暂缓清收农民农村税费改革前发生的税费尾欠,待经济发展,农民承受能力增强后再作处理,各乡镇、村基本上能规定及时地清退到农户。税改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支付也得到较好的落实。同时,加大也了减负和税改政策的宣传力度,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税改和减负政策,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减轻农民负担“四项制度”得到较好的实施
(一)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我县继续坚持和完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20xx]35号文件精神,严肃查处各种侵犯农民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全县没有发生重大的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
(二)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县委宣传、纠风、物价、减负等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齐抓共管,把农村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到实处,在全县减负检查中没有发现以代缴方式超限订阅报刊现象,乡镇、村基层组织、学校没有替农民、学生代订报刊、代扣代缴订阅费用。
(三)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 我县涉农收费单位均能严格按照发改委价格[20xx]297号文件规定执行做好公示工作,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能做好收费公示栏动态管理,遇到有关规定调整变动,能及时更新有关内容,确保公示的准确性。对历年来公布取消和降低涉农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给予取消或纠正。
(四)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 ” 我县根据闽价[20xx]259号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严格执行一类县杂费最高标准,县物价、县减负办同县财政、教育、针对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提出标准方案,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由县政府批准后付诸实施。各个学校都能严格“一费制”的有关收费管理,收费用于补充学校公用经费不足,杂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力地遏制了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产生。
三、继续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
认真组织做好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的发放工作,全县共发放农民负担(监督)明白卡万份,于6月底已全部发放到各乡镇。并发文到各乡镇要求各抓实抓好此项工作。确保(监督)明白卡入户率达到99%。通过(监督)明白卡的发放,使农民群众更全面地了解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部分已取消、严禁面向农民收取的项目。
四、强监督检查,全面治理农村“三乱”问题
县减负办以整改检查发现问题为重点,以解决减轻农民负担热点为突破口,综合运用全面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等农民负担检查方法,根据榕农负监[20xx]07号《关于面向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乱’行为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榕农负监[20xx]09号《关于开展半年农民负担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县减负办与县经管站对县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务支出的情况,进行抽样专项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基层。
五、建立完善“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制度
我县组织减负工作人员到有关乡镇、村开展“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宣传活动。引导村干部要克服畏难情绪,细致做好村民工作,防止“一事一议”引发新的农民负担。要正确引导农民自愿捐资参与村内生产公益事业建设,防止把自愿捐资演变为新的摊派和集资。
六、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工作,查处涉农负担案件和违规行为。
认真接待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社会和群众呼声,进行政策法规咨询,解决农民反映的问题。一年,县减负办农民负担来信、来电、来访25起,反映的问题涉及农村税费征收、教育乱收费和农民建房收费等,每起信访件都在一定时间内给予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农民。对县人大代表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大洋镇际尾村因学校危房建设,被城建部门收取教育附加费,地材砂石等硬性规定要税务发票,加重了村级负担”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答复。5月份根据群众来电,县减负办及时受理了一中学收费不规范问题,要求列出退款计划,退还合理款项。通过做好这项工作,该校已于6月底将不合理收取15850元款退还给学生。
20xx年我县减负工作将继续坚持执行上级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方针、政策,巩固减负工作成果,防止反弹,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20xx年12月12日
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第四篇***镇20x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半年多来,我镇党委、政府把减轻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一项议事日程来抓,并且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监督和管理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我镇的涉农收费项目和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按规收费,坚决刹绝了“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三乱行为的发生,调动了广大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我镇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将2008年上半年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检查情况和2008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08]5号文件精神,继续强化工作部门责任制,依法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对农村“三乱”问题的查处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根据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的要求,我镇党委、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性认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各项政策。为使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调整了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分管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镇多次召开有关涉农收费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会议,并且明确了目标、落实了工作责任,凡本镇所有涉农收费的部门、单位都必须严格按照省、州、县的要求去做,不得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违者将追究其单位领导责任等。
(二)抓好宣传、学好政策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管理水平。自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后,我镇党委、政府组织了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_、_连续出台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所有涉农收费的项目,各部门单位必须要反复学习政策法规,弄清弄懂,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我们的服务宗旨。同时通过镇张贴标语、拉横额、出动宣传车等形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三)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各项补贴资金。一年来,我镇已发放种粮补贴5。5万元,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xx3。2万元,良种补贴40万元,畜牧补贴7。5万元,购农机具补贴xx万元,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减负xx4万元,落实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资金xx8万元。
(四)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没有巧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镇政府规定所有涉农收费项目或农业生产经营性收费项目一律要向农民公示。我镇也在老办公大楼通道处设立了镇直属部门的所有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项目、标准、政策依据、收费对象等收费公示牌,镇其他的所有涉农收费单位如中小学校、法庭、供电所等也在各自单位把涉农收费项目在显著位置上向群众设立公示牌,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以及搭车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现象的发生。经镇自查,目前,全镇农村中小学校收费全面落实“两免一补”的政策,没有在中小学生入学时向学生搭车收取其它费用。镇属国土部门、计生办、派出所、民政办等部门,在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外出务工、办证等方面,没有发生违反规定进行乱收费等情况。
(五)尊重民意,强化监管,“一事一议”运作规范。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活动,严格按照“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流程”进行操作,镇政府在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的基础上,强化对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监管,今年我镇农村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是串寨道路硬化,财政奖补资金xx8万元,受益群众积极投工投劳,现正在实施中,从自查情况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基本上按规定程序规范运作,受到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推动了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
(六)掌握好政策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为广大人民群众做好服务。 我镇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_精神作为指导,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各职能部门的干部、职工通过不断地学习,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目前,我镇没有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从没有用专政工具和手段向农民收取钱物;也没有发生对加重农民负担方面的设诉,镇政府没有向农民采取行政命令摊派报刊征订任务等现象。
(七)抓监督管理,让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不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今年,我镇所有涉农收费部门单位都开展了一至二次的自查自纠工作。我镇在监督管理工作上:一是抓公示制度。凡所有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在本单位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严格按规定收费。二是抓定期检查。镇农民负担监督领导小组实行向有关涉农收费单位在当年6—7月、10—11月,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纠正并对有关负责人给予严肃批评处分,以维护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从而有力地杜绝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搭车收费和其他代征代扣等行为,杜绝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当废止的收费项目的继续收费。
由于我镇党委、政府对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高度重视,从而使
到全镇农村稳定,党群、干群关系良好。今后,我镇将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和方法,进一步把减轻农民负工作落到实处,为维护我镇农村稳定、农民增收,进一步提高党群、干群关系而努力工作。
***镇人民政府
20xx年11月16日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四)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根据县统一安排,按照东至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东农监办﹝20xx﹞4号文件精神要求,XXX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了20xx年农民负担监管自查工作,同时集中时间和精力做好自查自纠和查漏补缺,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
为强化对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领导,专门成立了农民负担监管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农民负担监管日常工作。年初,我乡组织相关涉农收费单位负责人及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省、市、县关于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把治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列入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减负工作。开展工作有经费,实行实报实销。
二、重点领域农村乱收费问题治理情况
按照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的通知》(皖农监办[20xx]4号)文件要求,我乡加强对涉农收费部门的监管。农村义务教育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书本费和杂费,教辅资料、保险等项目由学生自愿购买。常年对农村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缴情况监管,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限时上缴。严禁以各种名义向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搭车收费、强制服务等违规收费。在农村建房、农机管理及农村饮水等方面,严格按上级政府执行,不得搭车收费及乱涨价、乱收费。涉农保险,实行农民自愿参保原则,做到应保尽保,不强迫农民参加保险,不存在村级组织垫付保费问题。
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第五篇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平远县供电局
根据省农业厅、省纠风办粤农[20xx]7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xx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粤办发[20xx]1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部门责任制〉、〈广东省涉及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一年来,我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在加强监督检查、整治突出问题、查处违法、违纪案(事)件、开展以农业供电等生产服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顺利开展
局领导学习省市县有关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后,非常重视,认识到减轻农民负担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为此,我局始终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抓,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及时作好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且常抓不懈,确保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
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必须扎实地抓好纠风工作,防止和杜绝行业不正之风,首先,完善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党员的民主测评、党支部每年二次的民主生活会,纠风工作都列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战斗保垒作用。其次是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在企业内部建立了领导接待和走访用户制度,通过广播、电视、电台、宣传栏等各种媒介将各种收费标准、价格和调整电价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还设立了投诉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投诉电话、报修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及广大用户的监督。
加强用电营销管理,完善文明示范窗口。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供电职工服务守则》和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为方便用户,收取电费由原来银行托收的基础上增设营业收费点,各项图表,收费标准,用电报装程序上墙公布,利用广播电视会议,墙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电力法律法规。营业所实行挂牌上岗,提高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用户监督,进一步完善了为民、便民、利民的各种措施,提高了服务质量。
通过农电体制改革和加强用电营业员销管理,全县农村用电实现了“三公开”、“四到户”、“五统一”。农村用户实行一户一表,并以电表的实际读数和国家规定的电价计核缴纳电费。农民用上了放心电、明白电,杜绝了“权力电”、“人情电”、“关系电”,没有出现乱加价,乱收费,乱摊派和搭车收费等违反省市县电价政策的现象和行为。农村用电服务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四.存在主要问题
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第六篇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农民负担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镇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我镇抽调19名人员,对辖区12个行政村进行调查走访。
我镇各单位坚决执行了上级部门对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定,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补的补,把上级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了实处。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汇报总结如下:
我镇从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等涉农收费领域展开调查,未发现有乱收费的现象发生。贯彻落实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各村限每年1500元)、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杜绝了各项违规加重农民负担事项的发生。
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方面,深入开展排查工作,未发现有挪用、摊派、乱收费、损害农民利益和行业性乱收费及搭车收费问题的现象发生。
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第七篇20xx年度××镇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20xx年,××镇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农村政策及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各项支农惠农工作,加强农民负担监督与管理,保证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杜绝了加重农民负担现象,确保了农村大局的稳定。现将20xx年所做的具体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总结如下:
全镇辖XX个行政村,XX个自然村,285个村民小组,农村人口60055人,138463户,计税土地60303亩。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镇党委、政府把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做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明确一名副镇长具体抓,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发现问题,设立专项经费,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项目上镇政府拿出60余万元资金用于河道清淤,得到了全镇广大农民的高度称赞,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
二、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
1、20xx年,全镇共完成粮食直补964865。76元,综合补贴4727239。9元,小麦良种补贴603041。1元,玉米良种补贴618120元,棉花良种补贴716865。55元,水稻良种补贴6439。35元,退
耕还林补贴309162元,四项补贴农民资金总额7636571。66元,以上资金全部及时到农民账户。
2、村级经费按时足额划入村级账户。全镇62个行政村,全部在××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基本账户,今年村级经费共计三批178万元,我们全部分到各村账户,并通知各村,按照村级申请,主抓领导审批加盖监督专章等规定程序取款,镇没有平调、挤占、挪用、抵扣村级经费现象。
3、征占地赔偿费及时发放到户。凡油田征占地及其他补偿费到镇政府后,镇政府通知有关村,按照镇政府规定程序,即本户签字、公示一周、财税所实地查看无异议后,由村支部支书、村委会主任、会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再由包村干部、管区书记、包区领导签字,主抓支油领导签字后到财税所办理取款手续,钱领取后,由包村干部监督三日内发放到户,提高了透明度,保证了此款足额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
三、专项治理工作圆满完成
1、镇村两级全部设立了涉农收费公示栏,内容完整、规范,符合规定,并按规定进行了公示有关内容,增强了涉农收费的透明度。
2、农村中小学“两免一补”政策全部得到落实。全镇中小学生全部免除了学杂费和书本费,住校学生的生活补贴全部落实到位,不存在随意增加收费项目现象。
农民负担工作总结 第八篇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农业局经管站的指导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支持下,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为重点,以构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和纠风、减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切实落实农村减负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强化督促检查,有效遏制乱集资、乱罚款、乱收费和乱摊派等行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确保各级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到位。我镇始终把抓好支农惠农政策、资金的落实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作为减负工作的首要任务。2011年完成种粮综合直补面积40xx5。63亩核定工作, 发放综合直补资金435。38万元,亩均108。45元,所有补贴资金均通过农村信用社“一卡通”发放到户;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65万多元,补贴购置农机具162台(套),受益农户72户;按照玉米、小麦10元/亩,棉花xx元/亩的补贴标准,落实良种补贴资金83万元,补贴全镇小麦面积41000亩、玉米面积39000亩、棉花面积2000亩。
2.实施“一事一议”项目助推新农村建设。我镇按照省市
各级关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情,从各村村民代表提议并通过上报的项目中,在政策规定的范围、议事程序、项目实施的可行性等方面重点审核,确定今年重点实施39个项目,筹资筹劳总计974630元,其中筹资553020元,筹劳折资421610元;上级奖补487300元,其中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9100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受益群众能达到40497人。通过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为全镇农村集体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注入了强大动力。
3、受理涉农信访及案件群众满意度上升。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认真做好农民负担信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关口前移,化解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处理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到事事有调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由于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宣传落实比较到位,今年以来,全镇没有发生涉农负担恶性案件、严重群体性的事件和造成重大影响的其他案(事)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主要做法
1.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今年以来,我镇共组织由经管、民政、财政等部门人员参加的4次减负自查,对在自查以及市农业局7月20日对我镇半年检查和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限时整改。为此,镇党委、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减负工作会议通报市镇检查情况,要求各村和涉农
部门,认真对待减负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在全镇开展减负工作回头看。并组织7个管区集合本管区村负责人、村会计,对他们进行了减负、一事一议申报及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法规要求,严肃了减负工作纪律。
2.加强组织部署,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为了更好地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确保减负工作取得成效,保证农民负担不反弹。调整充实了以党委书记秦晓东为组长,镇长田磊、分管减负工作的镇人大主席李启欣为副组长,减负办、党政办、纪委、教办、财政所、民政、土管所长等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济宁市下发的检查通知要求,转发了邹城市、济宁市减负工作检查的通知,并根据我镇实际情况起草下发了我镇的减负工作检查通知,从领导重视情况、惠农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务财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要求和检查标准。xx月18日下午召开了由党政班子成员及各管区书记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传达了济宁市检查通知要求,部署了我镇减负工作的具体实施内容。组织财政、经管、农技、纪委等部门精干力量对全镇50个行政村的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自查自纠。
3.加强宣传培训,认真落实各项减负政策。一是加强人员
培训,提升业务素质。xx月4日—6日,组织经管、审计业务人员参加全省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培训班(济宁班),认真学习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政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补有关政策;农民负担监测有关规定等,提高了基层经管干部的政策水平及业务素质。二是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宣传效果。利用
各种媒体、标语、墙报、宣传单等形式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支农惠农等减轻农民负担政策,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减负政策的知晓度。向社会公开办公投诉电话,方便农民咨询减负政策,举报减负案件等。三是规范收费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市物价部门规范的所有涉农收费项目,集中制作了涉农收费公示牌,悬挂在农民群众经常看到的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标准、文件依据等内容。同时,还将水、电、气、农资价格和征地补偿、粮食直补等各项政府管理的涉农价费标准和惠农政策纳入宣传栏公告,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确保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4.坚持“五项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我镇认真落实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义务教育“免费制”、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农民办理户籍和身份证等涉农收费均按上级有关政策严格执行,不存在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
5.开展“一事一议”,做好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峄镇发
【2011】39号),规范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程序。主要做法:一是严审申报项目。对各村所有申报项目的议事程序和项目的合法性、合规性、可行性进行认真审核、审批。二是规范奖补程序。严格按照“先批后建、先建后补、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奖补工作。三是落实奖补资金。市农财局已拨付的奖补资金37 元,已全部拨付到村。四是监督检查。多次组织财
政、经管减负部门定期组织对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及资金使用的合规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截留挪用、骗取村民筹资和奖补资金的行为,责令纠正。五是建立项目档案制度。将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会议纪录、村民签字、筹资筹劳方案、项目预算、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原始材料,装订成册,整理归档,以备查用。
6.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制度。健全规范了审计文档,在村级换届选举前,及时成立以镇主要领导为组长,纪委、信访、财政、农经等相关站所组成的审计小组,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包括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一事一议”自筹和上级奖补资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收益和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通过清理、审计,认真做好资产、资源登记,加强管理和监控,防止集体资产、资源流失,对资金收支使用情况加强监督,防止借村两委换届期间突击花钱。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7、推行村级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常抓不懈。首先是规范运作,创新农村财务管理新机制。制定峄山镇《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建立健全了现金管理、档案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10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补偿款统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报帐审计制度,按时公开制度,定期检查制度等一系列财务制度,使村级的各项收支全部纳入“委托代理中心”统一管理,有效杜绝了村干部坐收坐支和借支挪用公款现象的发生。其次坚持财务报账公开通报制度。我们始终对村级财务做到常抓不懈,特别是通过党委、政府以“督查信息”的形式每季度对各村报账、公开情况进行通报、跟踪监督,取得了显著成效。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总结报告(二)
一年来,长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在上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按照省、市、区的部署安排,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强化了监管措施,加大了监管力度,完善了监管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同时加强了重点监控村和重点监控部门的监管力度,使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涉农收费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除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外,实现了全区乡级以上农民零负担的目标,确保了全镇农民负担不反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满意的效果。
一、全面落实了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201x年至目前为止,通过财政部门,严格按照“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的惠农补贴资金共857。5万元。其中:农资综合补贴503。3万元,粮食直补363。3万元,早、中、晚粮种补贴xx6。3万元,全部按照要求落实到位,全镇2。46万户农户直接受益。全年农机具购置补贴34xx台套,补贴金额225万元,718个合作组织和农户受益。资阳区乡财局20xx—201x年下拨我镇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共计362。72万元,其中:20xx年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xx6。36 万元;201x年拨村级转移支付资金 206。36万元。20xx年、201x年我镇累计向各村下拨转移支付资金362。72万元,没有截留、挪用现象。
二、认真落实了减负惠农工作责任制
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我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徐学东任组长,镇长符建红任第一副组长;纪委书记、分管财贸、农业的副职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长春镇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经管站,由经管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把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纳入了全年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执行“倒扣分制”制。确保了今年的减负目标,确定了减负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并进行考核与奖惩。
三是严格落实了国家农业部等七部委关于减负工作的“五项制度”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在年初的全镇工作会上,与各村及相关涉农部门单位签订了《长春镇201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责任状》,明确了减负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
四是认真制定了《长春镇201x年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长政发发[201x]3号)。
五是认真做好了201x年《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的发放工作,由政府下发了专题文件(长政发[201x]4号),明确了要求,加强了督查。全镇下发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2。46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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