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议事协调机构。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协管领导为副组长,县财政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局等16部门主要负责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
2.明确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要对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到实处。议事协调机构职责:负责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总体工作,定期听取商业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工作协调会议,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制定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有关制度和文件;涉及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问题。办公室负责议事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承担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和激励
约束机制,将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分解目标、压实责任,强化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绩效奖罚,确保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支持。
(四)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全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督导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信息统计报送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向议事协调机构报告制度和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再由办公室梳理报省州商务部门,根据年度目标和任务,及时督导检查各项任务进展情况。强化工作督办问责,确保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五)加强信息统计。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关于信息报送要求,建立和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信息统计体系,要求项目实施主体和相关部门配合认真负责做好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按时按量填报项目进展、相关数据信息和工作问题等,确保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严格责任落实。县商务局要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加强对项目的日常指导及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带有普遍性、典型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报省州商务部门。经备案的项目清单作为资金安排和政策实施期间监督考核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作调整,确因有关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作调整的,应经州商务局审慎论证后,报省商务厅按程序备案。县商务局要主动与县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沟通衔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如发现资金申报、使用等存在问题要及时纠正,重大事项要及时报议事协调机构商讨,由议事协调机构根据风险等级做相关处理。
(七)做好项目档案资料归整工作。做好各环节资料收集工作,对中央、省、州、县关于商业体系建设的文件、县级推进会、议事协调机构会议、牵头部门党组会议等纪要、简讯、项目建设、验收、补助、公示等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及时、完整。
舟曲县商务局
2022年11月22日
县域商业建设工作计划 第二篇(一)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全市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商务委牵头统筹,市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头负责,加强组织调度,在信息共享、项目共推、平台共建等方面加强协作,打好政策“组合拳”,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强化市县(区)互动,落实区县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实施工作推进机制,集聚资源推进本地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确保责任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有关部门)
(二)加强规划引领,分步推进实施
(三)加强政策引导,激发市场活力
(四)加强示范带动,重抓经验推广
各区县要发挥主观能动作用,树立比学赶超意识,相互学习观摩,鼓励有条件的区县组织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好的经验做法。市级相关部门要围绕职责分工,集聚政策资源,选取部分区县开展县域商业体系示范建设,树立行业领域发展标杆,加强经验提炼,开展典型案例和建设模式复制推广,为全市县域商业发展提供经验借鉴。(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有关部门)
(五)加强考核评估,确保落地见效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高质量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按照国家层面文件要求,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进行年度考核评估,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建设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市场_,各区县有关部门)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
重庆市政府口岸和物流办公室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_
重庆市邮政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县域商业建设工作计划 第三篇(二)聚焦渠道畅通,优化发展农村物流配送体系
2.实施物流统仓共配。支持邮政、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实现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建立完善农村物流共同配送服务运营机制。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快递统仓共配。推进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支持在较大乡镇建设一批兼具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供销、电商、农产品销售等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节点,推动“快递进村”降本增效。(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市商务委,各区县有关部门)
(三)聚焦动能集聚,培育壮大县域商业市场主体
1.强化重点流通企业培育。引导一批市级或区域性大型商贸流通和物流配送龙头企业下沉区县和乡镇发展,延伸服务触角,增强以消费品、农产品、农用物资为重点的农村消费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培育一批本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拓宽服务范围和领域,提升本地化供给服务和农产品营销能力。鼓励区县寄递物流配送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培育一批农村寄递物流配送骨干企业,因地制宜做深做透农村地区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形成农村寄递物流配送规模效应。扶持现有农村电商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电商平台延伸供应链和物流链,推进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供销合作社,各区县有关部门)
3.加强农村商业人才培养。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项目孵化和直播带货等服务,加大信用和金融支持力度,培育发展一批农村新型商业经营主体。依托职业院校和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师资团队,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培训,强化实操技能,帮助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等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与电商、物流、商贸等企业合作,支持农村商业人才加强实习实训,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和技能竞赛,挖掘培育一批农村商业带头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退役事务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等,各区县有关部门)
(四)聚焦发展探索,创新运用农村流通新业态新模式
1.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发挥电商线上营销优势,接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持续巩固区县电商产业园建设成果。加强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培育和营销平台打造,拓展农村地区电商运营覆盖范围。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强化产品开发、品牌孵化、包装设计、数据分析、市场营销等服务,提高农村电商应用能力和可持续运营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各区县有关部门)
县域商业建设工作计划 第四篇(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创新赋能,融合发展。贯彻新发展理念,集聚技术、项目和资源要素,着眼现代流通发展方向,加强现代流通方式推广和经销模式创新,培育新型、特色、个性化商业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横向协同,纵向推动。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横向协作,整合政策资源,形成工作推进合力。以区县为主体,加强统筹和领导,集聚多方资源,因地制宜系统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确保区域发展有力有效。
(三)发展目标
——功能业态完备。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以城镇为发展重点,提升设施环境和服务功能,引导商旅文体业态集聚,带动县域消费升级。丰富乡村消费市场,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服务和消费需求,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逐步实现农村商业功能与生产生活、生态功能协调发展。
——市场主体多元。支持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变,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对接,延伸提供物流、营销、信息、金融等集成服务;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到2025年,培育一批县域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在保供稳价、促进农村消费等方面发挥带头作用。
县域商业建设工作计划 第五篇2021年底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约束指标
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数量、覆盖率*
1、40%
1、60%
1、80%
运营基本型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数量、覆盖率
1、33%
2、66%
2、80%
运营基本型
乡镇商贸中心数量、覆盖率
6.21%
8、42%
1、63%
运营基本型
村级便民商店数量、覆盖率*
60、29%
120、58%
170、83%
运营基本型
“快递进村”数量、覆盖率
50、24%
102、49%
151、73%
运营基本型
县域物流共同配送率
20%
40%
60%
80%
自选指标
培育龙头流通企业数量、覆盖县数
25%
50%
75%
100%
县域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速
乡镇集贸市场建设改造数量、占比
10%
30%
50%
≥60%
三、建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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