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重点检查单位开展监管执法(220工作日)
对我县正常生产地采和露采非煤矿山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共13座矿山(生产系统),其中地采3座,露采7座,尾矿库3座,当年实现全覆盖监管执法4次3年内2家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2人*2工作日*(13*4+2)座=216工作日(取整220工作日)
2.对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监管执法(32工作日)
安排抽查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矿山8座矿山(生产系统)开展监管执法。
2人*2工作日*8座=32工作日
全年共安排监管执法21家非煤矿山企业,其中列入重点矿山(生产系统)13座,占检查单位数62%;抽查重点检查单位以外的矿山(生产系统)8座,占检查单位数38%,符合《编制办法》第九条重点检查比例不低于60%的规定。(附件1:2022年非煤矿山重点检查单位)
矿山安监工作计划 第二篇20xx年度,我矿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煤矿安全日常监管,以预防煤矿安全事故为工作重点,促进煤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20xx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如下。
贯彻落实富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围绕安全工作中心,有针对性地提出一系列工作措施,特别突出煤矿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结合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1、我矿将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领导,研究制定安全监管计划、方案和措施,组织安全监管和检查,并实施安全考核。
2、进一步完善煤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考核奖惩保障措施,煤矿技术人员挂钩负责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进一步建立完善周查月检、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进行登记建档,严格按照定人、定措施、定时间的“三定”原则逐条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隐患整改追踪、反馈和销号制度,确保每个查及的问题和隐患落实整改到位。
1、按要求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完善井下现场安全生产8小时跟班管理制度,并坚持做好周检工作,每周由矿长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定级管理,及时抓好整改,发现重大隐患立即停产停工整改。
2、加强技术基础工作,每个矿井每年及时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每季度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改和补充,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绘制完善12种与现场实际相符的图纸,用以指导矿井安全生产。
3、强化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煤矿法定代表人每月下井不少于5天,煤矿主要负责人每月下井不少于9天,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5天。落实夜班带班和现场指挥制度,各煤矿每班至少有一名矿级管理人员带班下井,深入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并与工人同上班同下班,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区队和班组。
认真总结近年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经验与做法,查找差距和不足,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形成一切利好政策向达标矿井倾斜的良好氛围。继续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管责任制考核制度,安排煤矿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分别挂钩列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矿井,实行分类指导,加强技术管理和服务,严格兑现奖罚,确保2012年实现我矿80%的工作面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有效提升煤矿安全基础水平。
强化对我矿资源整合、基建、联合改造和改建矿井的监管,严格进度和责任考核,促进安全有序施工建设,确保矿井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并规范资源整合项目监管指导,明确期限,全面推进施工建设进度,保证按规定期限提交竣工验收。
严格各矿井专职技术负责人配备制度,建立健全以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基础工作,完善技术基础资料、《矿井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和12种反映生产实际的图纸,采掘工程平面图做到每半个月实测填图一次,并实行季度交换制度。加强矿井“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完善优化通风系统,积极推进煤矿瓦斯治理示范区和示范矿工程建设,提高煤矿抗灾减灾能力。严抓巷道封闭管理,强化密闭拆封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高度重视抓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扎实开展每月一次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的水害调查核实和论证工作,摸清矿区水文地质和周边老窑采空区、地表水的水情水患,实行水患调查核实报告和水文地质基础资料档案月交换制度。对改建和新建的矿井,一律推广使用螺杆式空压机,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采煤方法和支护改革,淘汰落后采煤方法、 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提高采掘机械化程度,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和保障能力。
我矿将紧密结合“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和宣传方式,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广大职工安全生产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扎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努力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加大煤矿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提升煤矿技术管理水平。
矿山安监工作计划 第三篇2021年以__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为主线,以煤矿重大风险“一矿一册”建设为抓手,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全市上下持续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从全年安全生产大排查效果和_明查暗访情况及发生的两起事故看(两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相关旗县区监管部门、煤矿上级公司及各煤矿企业都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较大差距。煤矿企业不同程度存在教育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有漏洞、制度落实不严格等问题,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监管部门及煤矿上级公司存在没有真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问题,没有动员全员、唤醒全员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的问题,安全生产集中排查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
二、编制原则
矿山安监工作计划 第四篇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安全目标和生产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了“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全面开展安全检查,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基础工作,努力实现服务区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改善。
一是服务区提高生产安全状况,火灾事故为零,重大人员伤亡事故为零,五百以上工伤赔偿事故为零,五百以下工伤事故低于1%。
二是重点部门的安全形势状况要明显改善。发生损失超过1万以上的事故为。食物中毒率为零,商品过期率为零。
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安全工作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1、第一季度: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调整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完善各成员的职能,开展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搞好春节假期的安全检查。
2、第二季度:召开安全会议的工作服务区,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员、安全生产管理员职责,完善的安全服务领域的应急预案。做好“五一”节日期间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检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具体实施工作计划。
3、第三季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重点加强对于周边饭店,超市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检查、整治工作,开展预防安全事故为主的工作。
4、第四季度:开展排除火灾隐患的整治普查工作。
矿山安监工作计划 第五篇截至2021年底,我市建成煤矿10处,核定产能2070万吨/年,其中元宝山区9处、松山区1处。按管辖分:央企煤矿5处,地方煤矿5处。按运行状态分:生产煤矿6处,产能1845万吨/年;实施技术改造煤矿1处(西露天煤矿露天变井工技改项目),设计产能120万吨/年;停产待整合待技改煤矿3处(北山矿业公司、古山镇第一煤矿、宝骏矿业公司),产能105万吨/年。按规模分:大型矿井5处,中型矿井2处,小型矿井3处。建成的9处井工煤矿均属低瓦斯煤矿,均不属冲击地压倾向性煤矿,水文地质类型中等煤矿8处、简单煤矿1处,开采自燃煤层煤矿8处、不易自燃煤层煤矿1处,煤尘具有爆炸性煤矿8处、不具有爆炸性煤矿1处。
矿山安监工作计划 第六篇1.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10工作日);
2.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0工作日);
3.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0工作日);
2人*5日=10工作日
4.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4工作日);
5.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4工作日)
6.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4工作日);
7.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10工作日);
2人*4日=8工作日
8.其他需要安排的监管执法工作等工作安排(10工作日)
收发处理应急部、国家矿监局、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矿山安全生产部署以及办理领导批示等,按每人5工作日计算。
2人*4工作日=8工作日
监管执法工作共安排350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70%,符合“监督检查工作日占总法定工作日数比例不低于65%的要求”,详见《2022年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统计表》(附件2)。
本文发布于:2023-02-13 21:13: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79759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