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推荐88篇)

更新时间:2023-02-12 21:44:15 阅读: 评论:0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一篇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一本好书,书名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美国著名的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由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她以一位身残志坚的柔弱女子的视角,告诫身体健全的人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造物主赐予的一切。

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能给我们有益的人生启迪,增添前进的精神力量,假如只有三天,短短三天,海伦也一定会加倍珍惜,海伦对生活的热爱是令人敬佩,和她相比,我们简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我们既能够看到美丽的世界,又能够听到美妙的声音。但我们却从未对此感到满足,认为这实在太平常不过了,在生活中遇到一点儿困难就怨天尤人,抱怨上天不公,却从未用心去感受世界的美好。

海伦写下了一首令人难忘的生命之歌:人只有坚持不懈,就会有成功的机会,要做一个生活的强者。《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的确值得大家读一读啊!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篇

俗话说的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写了一个真实而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从中受到了许多教益。

这本书记述了美国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一岁半就因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而丧失了视觉与听力,这对一般人来讲,是一个不可想象的很难经受的痛苦和打击。但是在老师的精心教育帮助以及她自己的努力拼搏下,海伦在二十四岁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的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她还学会了用手指“讲话”。此后,她将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为世界盲人、聋人谋利益的事业中去,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及高等院校的赞赏和嘉奖。

一个盲人,竟然能战胜病残,取得如此大的成就,是何等令人惊叹。假如海伦当初屈服了那个不幸的命运,那么她将成为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可她并未向命运低头,没有自暴自弃,却以惊人的毅力、顽强的意志走完了自己的人生道路,更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渊博、令人敬佩的人。

我看完书后,深刻地体会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不在于一个人生长条件的好坏,而是取决于你有没有努力拼搏、奋斗的精神。平时,我们总是遇到一点点困难就退缩。但是,和海伦相比,这些困难都是那么微不足道!一个人只要心存远大的理想,树立正确的目标,再加上努力奋斗,让自己能够掌握命运。这样,你才能弹奏出人生辉煌的乐章!

怎么样,看完我的介绍之后,是不是心动了?快,心动不如行动,来看看这本书吧!相信你看完这本书之后,一定会使你一生受益!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篇

主人公简·爱有一颗普通人所没有的坚强而高贵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迫不及待地想一口气读完。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可怜的简·爱的父母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被人欺负。后来,她去了孤儿院,但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做这个和那个,总是打简·爱,但海伦和简·爱成为朋友,他们很高兴。但不幸的是,海伦得了不治之症,离开了简·爱。现在简·爱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长大,但她成为了一名有着坚强意志的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个家庭对简·爱非常好,家里的男人很快就爱上了简·爱。但就在那时,简发现这个男人有一个妻子,所以她离开了这个男人。当这个人得到消息后,他在庄园里放火烧死了他的妻子。然而,这个人也是盲人。当这个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身边,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没有风雨,怎么见彩虹?”这是对简·爱经历的完美描述。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了上帝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是,简·爱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个故事,我意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为什么我们不爱生活?即使面对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像简·爱一样勇敢地面对!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全世界人的营养品,是我们生活中最大的快乐。

我喜欢读许多书。因为童话书能把我们带到一个奇妙的王国;科技书能让我们感受到祖国的发展变化之大、变化之快;科幻书能让我们想象到祖国的未来;历史书能让我们博古通今。

而我却最喜欢小说。一、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小说,上了五年级以后,爸爸就把他小时候看过的《世界必读短篇小说一百篇》拿出来让我看。我问爸爸小说是什么意思。爸爸说,小说是一种叙述性的文字体裁,通过人物的塑造和情节、环境的描述来概括的表现社会生活的矛盾。听完后,我急不可待的打开了书,翻开目录,了解了这本书的基本内容,接着又看了序言和后记了解了这本书的目的、价值。然后我打开书看了几篇,内容写得出神入化、栩栩如生。有的时候,我看了觉得很伤心,有时觉得很高兴,仿佛在与故事中的主人公对话,仿佛每一件事情都是我在经历。这本书带给我快乐,让我在小说的王国漫步,让我们在小说的王国畅游。这本书带给我们知识,让我们了解了外国的人情世故、风土人情、生活习惯。

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丰富多彩的生活,有了书才有了我们五彩缤纷的人生。书使我们成熟,书使我们睿智,让书照耀着每一天,让书,温暖着我们的心田。

我喜欢读书,但我更喜欢读小说。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篇

当你翻阅《西游记》仿佛看一部影片,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形象跃然而上,演绎了一部从孙悟空出世,到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降妖伏魔,结识仙友,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的神奇故事。

家喻户晓沙僧是一个“老黄牛”,吃苦耐劳,无怨无悔。在取经路上天天背行李、背担子,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他虽没有悟空随心所欲的心理,也没有八戒好吃懒做的性格。他只是那位勤劳朴实,那位在茫茫取经路上,一直担任提行李的人。

有一天,猪八戒和沙僧去打海怪,可并没胜利,回来时猪八戒谎报情报,捉弄孙悟空,但沙僧如实说出了真相,使孙悟空最后成功救出唐僧。

沙僧这个“老黄牛”使我联想到生活中,无私奉献的老师,默默教导着我们,不求回报。为大自然打扫的环卫工人,每天凌晨在街上弯曲着自己的身体,艰辛地扫着地,挥洒汗水的建筑工人,一座座从大地上缓缓立起的高大挺拔的楼房就是出自他们之手。辛苦学习的我们,不畏险阻,顶着狂风暴雨努力学习。

向你推荐这本书,它是由明代作家吴承恩著的。这本书告诉我,只有经过了一定的磨练,才会得到相应的回报。让我们共同学习沙僧的品质,脚踏实地、任劳任怨、一步一步迈向成功。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篇

《三毛流浪记》的主人公是三毛,他本是住在一个美丽的家庭里,后来因为打仗,他的家人都双双离去,成了一个孤儿。这本书讲述的就是关于三毛的悲惨命运与到处流浪的故事。

我记得三毛流浪记有几个很精彩的片段,第一个是讲三毛,很想去上海这个繁华的大都市,但去的路上有一条不知深浅的河,所以三毛只好带上行李,独自渡河,河水渐渐淹没了三毛的头,最后三毛是被一位好心的渔夫救起才脱险了,并一起生活,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他俩外出打鱼,忽然河的两岸来了一只小军队,他们都强迫渔夫带他们过河,正当渔夫犹豫的时候,“砰砰”两声,他们就把渔夫了结了,看到这里,我大哭了一场,想到了苏轼写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的一句诗。

当你看完三毛流浪记的这本书时,你就了解到一位无依无靠的孤儿,如何在上海顽强的活下去,也讲述了十年前腐败的中国政策,但勇敢的三毛,始终相信光明就在眼前。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懂得了中国曾经的腐败与当时的社会背景,但我们要相信,光明就在眼前!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篇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的确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棒棒糖,有的书读起来又像青涩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查理九世》!

《查理九世》这本书的名字大家一听就会觉得很奇怪很有趣,也正是这本书独特的书名和奇幻的书封面而吸引了我,而当我真正细致地去品读这本书时,发现这本书的内容也极其精彩,里面是讲几个小主人公一起经历了惊心动魄的冒险,他们不退缩,奋勇向前,深深地打动了我。这本书里的一个个奇异不符合的画面也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于是读这本书成了我生活里的一部分,也成了我们班里热流书之一。

因这本书我也挨了不少骂。天已黑,而我却还在看那本书《查理九世》,可接下来我迎接的便是妈妈那啰嗦的唠叨声,最终我屈服睡觉去了,可在床上我翻来覆去,脑子里满是《查理九世》里那一个个恐怖和探索秘密的画面,于是我做了个冲动的举动:我悄悄地小心翼翼拿起手电筒,然后把我期待多时的《查理九世》拿起来,赶紧钻进了我的小被子里。然而事情去没有那么简单,妈妈不知是什么时候在我旁边……“小兔崽子!好啊!你……”后面想必大家也知道,我被骂了!

哎!虽然为了这本书我“牺牲了许多”,但我去仍然很喜欢这本书,那就是《查理九世》!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来自未来的小幽灵》。

要知道这本书可“来之不易”,原先看着有这本书的同学看得津津有味,我心中就像猫抓一般,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终于买回来了,我便与他形影不离。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弟弟弟自己的未来孙子尤灵让弟弟弟、爸爸爸、妈妈妈、妹妹妹,不要吃人类现在吃的东西,而是吃未来的东西——味道好极的小药片,还把小偷吓得像一只小鸡遇到黄鼠狼一样,他还飞到了老虎的肚子里,控制老虎,甚至把所有人的脸变成明星脸。

我更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弟弟弟惊讶、欢乐、可爱的模样,也看到小尤灵吓小偷时的嚣张,看到小尤灵把弟弟的脸变成猪八戒时候的开心。

我有一个习惯,一但拥有好书就想尽快地将它看完,这次当然也不例外。为了尽快看完他,我早早地起床看,下课也不出教室,吃饭手不离书。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

一本你喜欢的书,可以把你带到浩瀚的天地,让你在故事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美丽。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九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舞鞋的秘密”,第一次看见,就不太想看,但我还是想说看一些,看到后来我沉迷在这个故事,边看边想象。

这本书里面在说霍艾妮姐姐和霍艾杰弟弟本来生在幸福的家庭,却因为他爸爸〈霍尹文〉的公司遇上财务危机,在一夜之间濒临破产边缘,所以公司决定裁员,霍尹文也在裁员名单中,霍尹文也曾试着找工作,但因学历不高、有点年纪,根本就找不到工作。

自从霍尹文失业以后,他整个人都变了,他不再喜欢与别人说话,但在他失业没多久,因为朋友的帮助,霍尹文在一家酒吧里上班,可是过不了多久,霍尹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喝酒,每天喝的烂醉如泥,回家后,还会对他妻子江春雪拳脚相加,最后,他的妻子因受不了而改嫁他人,远走他乡。

自从他妻子走后,霍尹文的精神更暴虐,整天在工作时喝醉酒,最后也被老板解雇,解雇后,每一天就喝个烂醉,醉了,就对两姐弟家暴,两姐弟因最后也受不了而选择离家出走。最后,两姐弟被一家花店的老板娘收养,但是要每天卖花,在这段期间,两姐弟也经过很多的考验,过了几年,老板娘因钱都被男友骗光,又得癌症,最后也走了。

最后,霍艾妮参加一场舞蹈大赛,在大赛中,她以最高分的成绩获得舞蹈大赛,霍艾杰也变成一个很会画画的人。经过无数磨难的姐弟,最后终于都获得他们想要的幸福了。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篇

我家里有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阿凡提的故事》,阿凡提,这个家户喻晓的人物,长着黑黑的山羊胡子,大大的脑袋上缠着头巾,瘦瘦的身上穿着大布褂,骑着一匹瘦瘦的毛驴。他是个勇敢、聪明机智的好人。

其中有个故事我印象特别深刻。巴依和他老婆特别贪心,他们想要很多金子。于是他们就想到一个办法——在树荫底下收费。正好,他们家门口有一棵大树,夏天的时候总有许多人在树荫底下乘凉。

第二太阳火辣辣地挂在天上,热得人喘不过气来一大早。赶集的村民在树荫底下歇脚。巴依迫不及待地冲出来跟大家要钱,大家都很气愤跟他争论起来。这时,阿凡提骑着毛驴来了,他悄悄地站在众人背后观看。巴依抬头看到了阿凡提,把手一伸说:“阿凡提,你来得真好,赶紧交钱。”阿凡提奇怪地问:“干嘛要交钱。”巴依就把交钱的理由告诉他。阿凡提听到后提议把树荫卖给他,巴依一听他肯买他的树荫,心里乐开了花。他们把价钱从十元加到二十元,最后加到一袋钱,阿凡提二话不说就把钱交给巴依。

之后,阿凡提叫巴依立下字据永不反悔,巴依老爷笑嘻嘻地签下了。慢慢地树荫投到了,巴依老爷家里,阿凡提跟村民们就坐到他家里,还要巴依夫妻两交钱。巴依夫妇气得直跳脚,只好乖乖交钱。

阿凡提真聪明啊!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随地想去的故地。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一篇

我读过很多书,《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平凡的世界》《查理九世》等,可最让我难忘的是那套有关魔法世界的书——《哈利·波特》

在这册书中,我最喜欢的第八部《哈利·波特与被诅咒的孩子》,这是她20xx年的作品,这册书主要讲述哈利长大后,因为觉得对不起一个人不想让他死去,而用时间转换器回到过去,改写了历史,因为没注意,一不小心让坏人统一了天下,世界变得不美了,于是,他们再次改造历史,但是,又发生了难以接受的事实和不可改变的事情,后来,他们牺牲了自己,才让世界变得美好了。这本书最让我沉迷的是故事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结局哈利?波特牺牲自我来拯救世界的精神也让我沉迷于故事的跌宕起伏,曲折回环,出人意料。同时,也让让我深受震撼和感动!

《哈利?波特》的精彩,并非我三言两语能说尽,要体会其中的神奇,请赶紧加入阅读的行列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二篇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新鲜美味的果汁,是芬香浓郁的咖啡,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嘿!还别说,我可是一个小书迷呢!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非《老人与海》了。

刚开始,妈妈给我买来这本《老人与海》,起初我并不喜欢这本封面老土的“古板书”,心想:又是经典,还不如小说好看呢!为了应付妈妈,我只好装模作样的读起书来。渐渐的,我就被这书中的精彩内容所吸引了,一口气全部读了下来。

《老人与海》这本书讲了孤独的渔夫桑提亚哥八十四天没有打到鱼的情况下,在出海打鱼时,意外地发现了了一条比小船还长的的大马林鱼,在同大马林鱼苦苦_了一天后,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胜利而归。不料却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一条大鲨鱼想要来争夺这条大马林鱼,他在象征着厄运的鲨鱼作斗争时,虽然失败,但他坚韧不拔勇敢面对失败,从不服输的精神却令我敬佩,不由得让我对这个孤独的老渔夫刮目相看。当我读到老渔夫 桑提亚哥在和大鱼_了一天时,心里为之一振,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他完全可以途中放弃,去捕捉其它的海鱼,不必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那一条鱼身上,可就是他那永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使他坚持了下去。

我想:老人桑提亚哥他可能在与大自然,与社会黑暗,与自身搏斗中一次次失败,但他的不甘失败精神却是永远也打不垮的。这种不甘失败精神是人走向胜利而不是走向毁灭的精神,老人桑提亚哥战胜了自我,战胜了鲨鱼和大马林鱼,因而是人类不甘失败精神的颂曲。

在生活中,我们是否也能向渔夫桑提亚哥那样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呢?答案却是截然相反,有的同学事情还没有做完,就途中放弃了,还有一些同学,胜利就在眼前,却坚持不住了,更有一些同学甚至做都不想做,更别提坚持下去了。我们都应该学习渔夫桑提亚哥那种不屈服,不甘失败的硬汉精神,不能一遇到困难就退缩了,要勇敢面对生活中的种种阻挠,敢作敢当,不做缩头乌龟,勇于挑战,勇于拼搏,这样才能成为生活中的强者!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海洋中穿行,那么,就让我们在好书的陪伴下,一起在书的海洋中探索,做一个学识丰富的人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三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相关内容,供广大考生参考,希望大家能够取得优异的成绩!!我是一个小书迷,*时最喜欢读书了,家里的书柜上摆满了《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格林童话》、《三国演义》,还有《水浒传》……,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还是《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

《感悟童心的300个美德故事》,通过许多生动形象、感人至深和通俗易懂的美德故事全面展现了人类本性中永恒不变的变德。比如其中一个小故事说的是:贾逵是东汉时期著名的学者。他小时候生活非常艰辛,因此他上不起学堂。贾逵只能隔着学堂外面的篱笆听老师讲课,几年来风雨无阻,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后来贾逵终于成为当时的大学者。通过这样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人无论你是贫穷或富有,无论你是才华横溢还是才智**,只有具备高尚的美德,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

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继承和发扬传统美德,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四篇

一本好书,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五篇

我读过许多的书:有充满奇幻的《哈利波特》,有充满童真的《小王子》,还有充满激励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这本书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豪言壮语,可是它那精彩的故事却深深地吸引了我。

《西游记》中有四位主角去西天取经:一是唐僧,一心向佛、不近美色;二是孙悟空,本领高强、火眼金晴、会七十二变;三是猪八戒,好色贪婪,好吃懒做;四是沙和尚,忠诚老实,吃苦耐劳。此四人西天取经,同心合力,缺一不可,一路降妖伏魔,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

《西游记》里的人物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喜欢他知错就改,喜欢他知恩图报。起初他大闹天空,偷吃仙丹,触犯天条,犯了死罪,可谁都治服不了他。这件事惊动了如来佛祖,孙悟空再有本事也跳不过如来佛的手心,如来佛祖把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关押了五百年。五百年后,唐僧把孙悟空从五指山下救出来,奉如来佛祖之命,随唐僧和猪八戒、沙和尚四人去西天取经。他对唐僧忠心耿耿,一路呵护,不敢闹事,如有违背,紧箍咒伺候。一天,唐僧被白骨精抓走,妖怪想吃唐僧肉长生不老。孙悟空不顾自己的性命,使出浑身解数,把唐僧从妖精手中救出来了。

《西游记》这本书好像一盏路灯,照亮我前进的路;又好像一缕阳光,温暖我的心房;还好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的大门,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翱翔。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六篇

书,是一种多么神奇的东西,它就如一杯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会变得发奋图强;有人喝下它,却会捧腹大笑;又有人喝下它,会变得郁郁寡欢;还有人喝下它,就像看到了希望的灯。书,自古以来有多少名人才子赞美它,为它留下了数不胜数的名言警句啊!唐朝诗圣杜甫曾写下这样一句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宋代的大才子苏轼写下了“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和“读书万卷始通神”等诗句。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也说过:“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的名言。我从一年级就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课外书,希望能从书中寻找到“黄金屋”,寻找到一个更加美丽、奇妙的世界。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快四年级的大女孩了,我仍然十分热爱读书,也已经读了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有童话故事、玄幻小说和经典名著等。我印象最深的、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国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记得我小时候,妈妈经常给我买一些薄薄的书,里面就有《西游记》,读到孙悟空为保护师父而跟坏蛋们大打出手时,我总觉得特别好玩。后来,我渐渐长在了,又看起了《西游记》,这回的《西游记》比小时候的厚了很多,是儿童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看的《西游记》次数越来越多,《西游记》也一本比一本厚,从有拼音有彩图变成了没拼音也没彩图。我对《西游记》的理解也一次比一次深刻,从认为是三个人为保护一个人而跟坏人们打斗变成是唐僧师徙为取西经修正果,而历尽千辛万苦,消灭妖魔鬼怪。

读完了《西游记》,我不仅感受到了故事的丰富多彩,并使我从热爱《西游记》变成了狂爱《西游记》。我现在只读到了《西游记》的青少版,我有一天一定要认认真真地读完《西游记》全文版,再来与大家分享、交流。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七篇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趣。里面的主要人物有:马小跳,唐飞,温迪,他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其中我最喜欢的章节是《寻找大熊猫》。

我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写的很有趣,生动,含义也非常深刻。

这本书我读起来感到非常亲切,就像故事就发生在我身边一样。我晚上要看4、5页才肯睡觉,如果不看我就睡不着觉。可是有一次,我们班同学来我家找我玩,看见了我的书,要借我的书拿回去看看,我真有点舍不得,但毕竟是好朋友,最后,还是借给了他。一个星期后,这位同学不好意思的把书送过来,我一看,他竟然把我的书皮弄烂了。我心疼的`不得了,晚上睡觉都睡不好。

这本书对我作用可大了,他能叫我开心,我要是心烦了,看到这本书就会忘掉一切烦恼,完全和马小跳同喜同忧。

我最喜欢这本书了。朋友,如果你也感兴趣,记住,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八篇

我喜欢阅读,尤其是《唐诗三百首》。当仔细阅读时,每一个首都都是如此有趣,每一个首都都是如此深刻。

我非常喜欢孟浩然的诗。他是唐代著名的田园诗人。他的诗充满了美好的生活。他的诗都很轻松、平易近人。每次他大声朗读他的诗,他都能从他的话语中感受到一年的美丽和生活的美丽。“给我准备鸡肉和米饭,老朋友,你在你的农场招待我。绿色的树林环绕着村庄,绿色的山丘位于城市之外。打开窗户,面向山谷菜园,递过来玻璃聊起庄稼。等到山里的假期,我会在菊花的时候再来。”他的第一首诗《郭庄》语言简洁明了,几乎没有夸张的句子,也没有激动人心的话语。然而,它有一种吸引人的魔力,并且不能不探究是什么吸引了诗人爱上这种乡村生活。它是农场的环境和氛围,是老朋友们互相款待的热情,是主人和客人之间的亲切和谐。让诗人忘记他在政治追求中遇到的挫折,名利的得失,甚至隐居中的孤独和抑郁。除了朋友之间坦诚的交流,他什么都不想。

在孟浩然的诗歌中,一个普通的农场和一顿普通的鸡肉和小米都是如此富有诗意。平静而善良,但不乏味。它在平淡中包含着一种深刻的感觉。绿树、青山、村舍、农场和桑麻和谐地融为一体,形成一幅美丽宁静的田园风光。双方的笑声和桑妈的话语似乎萦绕在我们的耳边。多么和平美丽的乡村风光和真诚的友谊啊!

在今天这个复杂的世界里,我们必须读300多首唐诗才能领略它们的美。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十九篇

我喜爱的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非常老师》,里面讲述了许许多多好玩的事情,都是师生之间的事,非常好玩。

里面讲的有:神秘老师、偶像老师、漂亮老师、新潮老师······其中我最喜欢新潮老师,因为一些难处理的事她也能处理好,班上的男女生都喜欢她。有一部分写了喜欢她的理由,我觉得加上去更美了,听上去也顺多了!这些老师个个和蔼可亲、仁爱、睿智,能和我们交朋友,又帅气或美丽,我们一定觉得完美无缺了吧!如果全世界的老师都是这个样的话,我们一定喜欢上学。

这本书中最讨人喜欢的地方有很多很多,如:教师节的礼物、装着四十八颗心的花篮、没有分数的卷子、微笑的空气······这些都很好看,有时间的话,你也可以读一读,看看是否很好看!

我在这本书中找到了我所需要的东西,那就是:当你微笑时,整个世界都在与你一起微笑!这句话使我受用不尽。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篇

我读过很多类书,有故事书、作文书……其中,我最喜欢故事类的《爱的教育》。

这本书所有的内容都在“爱”这个字眼上。在两个世纪前,这里有同学、朋友、家人……的生活,他们互相关爱,互相鼓励,拥有亲情,拥有友情,还拥有对祖国的热爱。

《爱的教育》让我懂得了生活中的道德、亲情、友情是不容易破坏的,我们要珍惜它们。当看到一个衰老的老人、没钱的穷人、坐着轮椅的残疾人时,你会怎么办——向他伸出援助之手。当看到熟人、朋友、同学时,我们要主动打招呼,表示出自己的礼貌。当我再次翻开它时,就想起了自己,那是一次去吃饭时的故事。那天,我和家人来到饭店吃饭,我是第一次来这个饭店吃饭,所以很好奇,便四处张望,这时我发现就在不远处有一位我的同学,我并不想和他打招呼,只是和家人快速吃过饭走了。但事后我对这件事念念不忘,妈妈知道了,便给我看《爱的教育》。我看过后,明白了好多道路,知道了我的缺点,就向那个同学道了歉。从那以后,我学会了礼貌。

书告诉我们的道理数不清,我们要好读书,读好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一篇

《西游记》是一部古代神魔小说书的内容都非常引人注目,可以把人吸引进去,人们可以想象里面的场景。为什么叫《西游记》呢?我们知道《西游记》里面主讲师徒四人,他们去西天取经,由于最近的一条路是西边,所以叫做《西游记》。

吴承恩(约1500年-1583年),男,字汝忠,号射阳。汉族,淮安府山阳县人,祖籍安徽,以祖先聚居枞阳高甸,故称高甸吴氏。

不用说就知道,最吸引人的就是内容。唐僧走过千山万水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经过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你可知道?这九九八十一难,可是唐僧面对被妖怪吃掉的危险上,才有这一难。

其实这里面有一个真实的人物是存在的,他就是圣僧唐僧。好几个旅人走了好几年,走到了印度,把很多的经书拿回了自己的家乡,罗贯中就想象他们一路走来的颠簸,写出了这本书。

《西游记》是吴承恩花很多心血写出来的,他把唐僧的一路颠簸写成了一部神魔小说,这样伟大的一个人,能把《西游记》的真实写成神魔的想象,真是稀疏少见。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二篇

我看过的书像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有《红楼梦》、《水浒传》、《一千零一夜》、《成语故事》……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十万个为什么》。

从小妈妈就教育我说:“长大了你要多读书,多记多背,做个知识渊博的好学生!”我一直牢记着这句话。

长大以后,我就爱上书,尤其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这本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知识,使我大开了眼界。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跟着我走过了八个春夏秋冬。我常常觉得我就是在天上自由飞翔的鸟儿;在地上疾驰的骏马;在海里游来游去的鱼儿……

《十万个为什么》让我重新认识了祖国、天空、大地、海、动植物等东西,知道了许多知识,我高兴的比吃了蜜还要甜。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以后要多读书,做一个知识渊博的人。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三篇

对于一个从小到大就喜欢看书的人来说,从小到大看过的书,真的是不计其数了,可是在看过的这所有的书中,最喜欢的要数一本电子书了,而且还是一本不被大众所喜欢的,耽美类的小说晨曦。

本书的书名就叫晨曦,写得是两个男生大学时代到中年一路走来的故事。一开始的时候,男主比较强势,无论是经济条件还是个人能力,和他一起的那个男生,也不过是从农村走出来的,一个穷学生!

可是在这个穷,学生身上,有着男主所没有的那份清高,就是一开始胁迫,到后来慢慢的两个人磨合,一开始就是男主,威胁加恐吓,才让那个学生不得不和他在一起。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生活中这种平淡的琐事,和这种平淡的写作手法所震撼。

自己看过好多好多的小说,有些感情来的小说,一般都是写的轰轰烈烈的,可是在这种本小说中,看到的却是生活中的,细水长流,感情就在生活的平平淡淡中,慢慢的增长着!

到故事的最后,才发现彼此原来就是生命中无法离开的那个人!

无论一开始是怎样的开始?可是到后面,才发现原来在平淡的生活中,两个人的生活早已融入到了彼此中,再也不是一开始的那种强迫!而是心甘情愿。

虽然这本小说的类型是耽美类的,但是感情却消极了,我们普通生活中的我们,在细水长流中,感受到了生活和真情的真谛!

这样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四篇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中蕴含了许多道理。拥有一本好书,相当于拥有一个好朋友。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海蒂》,就是一本有趣又感人至深、耐人寻味的书。

主人公海蒂是个天真灿烂、心地善良的小姑娘,她用那颗金子般的心感染了周边的人。但是,海蒂是个孤儿,不过,她并没有因为没有父母而难过,反而更加热爱生活。

不仅如此,她还让性格古怪、对人的爷爷变得温柔起来,她爽朗的笑声使羊倌彼得不再寂寞,不再孤单;还给双目失明的彼得奶奶带去欢乐。

更使我感动的是海蒂的爱心。在彼得放的羊里,有一只丧失母亲而胆小的绵羊,名叫小雪,海蒂因为同情他而更加亲近他。海蒂也没有因为“小霸王”的霸道而嫌弃他。她这么有爱心,又哪会有人讨厌她呢?现在总有人被钱冲昏头脑,随意捕杀动物,真正爱动物的极为少数。将心比心,他们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动物们的感受呢?

海蒂被她姨妈送到爷爷家不久后,又被接走送到了一户富人家里,从此,海蒂过上了受别人约束的生活。后来海蒂患了思乡病,又回到了爷爷身边。在那个春天,海蒂在富人家交的朋友克拉拉也来到这儿,在海蒂和爷爷的帮助和鼓励下,不会走路的克拉拉开始站立,慢慢学会走路,这是连她自己也不敢相信的。

海蒂用爱改变了别人,我们也要向她一样,热爱生活,关爱他人,帮助他人,因为,爱——是生命的根基。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五篇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柳林风声》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使我明白了友情的伟大和家的含义。

《柳林风声》介绍了一群个性鲜明而又活泼可爱的小动物,在婀娜多姿的柳林里上演了一暮暮动人的生活故事。这本书里的主要人物有非常睿智侠义的老獾,平常很少露面,但是人们很尊敬它,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物。还有敦厚老实、心地善良的河鼠,愿意与朋友分享他有趣的故事。胆小爱冒险的鼹鼠,任劳任怨,善解人意,总是默默无闻地为大家做事,事后又十分谦虚,获得朋友们的一致好评和赞美。骄傲自大、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十分有钱的蟾蜍,总是过度地挥霍它爸爸留它的财产,最终进入监,而后逃出_,发现黄鼠狼抢走了它的家,经过老獾和其它伙伴的改造,大家齐心协力把家又夺了回来。从此以后,蟾蜍改过自新,改掉了挥霍的坏毛病。

我最喜欢看庆功宴这一章,主要讲述蟾蜍、老獾、河鼠、鼹鼠齐心协力,一致攻打黄鼠狼帮蟾蜍夺家的故事。在一天的晚上,它们从地道钻入配餐室,看见黄鼠狼便打,场面非常激烈,最后成功地夺回了蟾蜍的老宅。

这本书歌颂了友谊和温情,可见,友情的力量是伟大的,可以挽救一切,同时要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轻易放弃。我明白了朋友之间的友谊是十分宝贵的,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六篇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其中最喜欢的是《科学实验王》。

《科学实验王》是一套科学漫画书,它讲的是黎明小学开了个实验社,实验社的同学们是如何在一系列的比赛中打进全国科学实验大赛前四强的故事。这本书最大的特点就是在讲故事中引出一个科学实验。每本书讲的内容都不一样:第一本是关于酸性和碱性的物质;第二本是讲惯性定律和重力、摩擦力等其它一些力学的定律;第三本是关于光的折射和反射,第四本是……

每本书有一、两个用漫画的形式做的实验,从那里你可以学到科学知识。你也可以照着做做实验,真实体会一下做实验的乐趣。

我最想做的是DNA实验,它需要冰的乙醇、25%的洗涤剂等,可是我的材料不够,就完成不了。我真想看看我的DNA长什么样子啊!

每本书每一章的后面有时会设计一个有趣的科学小实验,并且详细讲解了这个实验的原理;有时是著名科学家的简介,如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爱迪生……;有时还有一个小小的科学漫画。看完每一章的后,都有一个惊喜在等着你,因为你无法知道这一章会以什么内容结束。

《科学实验王》教给了我很多科学知识。听我讲了那么多,你知道我喜欢他的原因了么?你对它感兴趣吗?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七篇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书——《伊索寓言》。这本书的内容很吸引人,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这本书里有一篇故事深深地吸引着我,叫做《朋友和熊》。讲述的是:有一对好朋友走在森林里,一个人很胖,一个人很瘦。他们走着走着,突然从附近的草丛边窜出一只大狗熊,这只狗熊的样子憨憨的,但却十分凶猛,对着这对好朋友张牙舞爪,这对朋友惊慌失措,这个瘦的人急忙跑到一棵大树前,以风的速度爬到了树上,狗熊抓不到他,就急忙转过身去,向那位胖的人走去,那个人因为太胖了,跑不动,也爬不上树,就躺在地上装死。(他突然想到熊不吃死去的人)。狗熊走到他身边,嗅了嗅,趴在他身边,似乎在说些什么。

见那胖的人像是死了,狗熊就悻悻地走了。以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不是真正的朋友。看,这个故事很吸引人,在生死关头,朋友是如何对待的,故事的寓义又很深刻。《伊索寓言》里,还有许多既好看,又有深刻道理的故事,例如:《狐狸吃葡萄》,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去尝试,不能退缩。《龟兔赛跑》,告诉我们骄傲使人落后,谦虚使人进步,不能轻敌。《伊索寓言》有教育意义,故事生动,引人入胜,寓寄深刻的道理,在简短生动的故事,在轻松愉快的阅读中,中让大家学会做人的道理希望大家都来看这本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八篇

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二十九篇

“没有一艘非凡的战舰,能像一册书籍,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这是美国传奇诗人狄金森所写的《神奇的书》。是啊,书就像一匹车骑,它质朴无华,但他它却重装满了人类灵魂中全部的'美丽。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让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弗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_》。

起初,我根本不知道这本书。班上的同学带来后,我开始迷上的了这本书。但看到一半,那位同学就把书弄丢了。于是,我就到书店买了一本。

文中小主人公叫玛丽,玛丽出生在印度,是个相貌*庸脾气倔强,人见人厌的女孩儿。她对什么都没兴趣,一次霍乱夺去了她爸妈的生命,她成了孤儿,被送到英格兰约克郡米赛尔斯维特庄园,由姑父克拉文先生收养。10年前,年轻美丽的姑妈在生下儿子克林后不久在花园里意外身忘。克拉文很伤心,从此封闭了花园,不让人进去。此后,玛丽就和克林和狄肯开启了关闭10年的花园。

这本书出版于1909年,先后十几次被改编成电影、电视、话剧、动画片,评论家认为这可能是她最好最有生命力的作品,是一部让人爱不释手的经典著作。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话题作文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篇

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非《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莫属了。这本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顾名思义,《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将杨红樱写过的通话仔细挑选,编写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小红船儿摇呀摇》。小丫在树林中看到了一只蓝鸟,她非常喜欢这支蓝鸟。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轻脚步,悄悄地走了过去。小丫脱下鞋子,怕惊到蓝鸟。

就这样,她将鞋子落在了大树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蓝鸟也回家了。大树下,一条饿蛇正在寻找食物,它看到了蓝鸟。他爬上树,只听“嗖”的一声,蓝鸟从树上跌落下来。蓝鸟的翅膀受伤了。饿蛇从树上往下爬,蓝鸟扑扇着翅膀,可它已经飞不起来了。绝望中,蓝鸟发现身旁有一只红鞋,它使出全身力气跳入红鞋。饿蛇爬到地上,怎么都找不到蓝鸟,气咻咻的走了。乌龟看到蓝鸟在红鞋里呻吟,费尽全身之力将鞋推到了河中:“它会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小红鞋飘啊飘,飘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爱惜地把蓝鸟带回家养伤。小和尚的小红鞋摇呀摇,摇呀摇……《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会了我很多:爱心会不断的传递,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直到永远。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一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二篇

今天我来推荐一本叫《列那狐的故事》这样一本书,你们可别小看它,它是由大作家曹文轩写的一部长篇童话。

我刚开始看时,半信半疑,但越看越明白。那里的列那是一只狡猾机警的狐狸诡计多端。为了让自己生存得更好,常常欺负弱小,让人恨得不知怎么办好?

特鲁恩是一只弱小无助的麻雀,为了给孩子治病,相信了列那的话,孩子被轻易吃掉,为了教训列那和警犬毛尔耳荷强强联手教训了列那一顿。

让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朝廷上的审判》这里的,“可是群臣的反应很冷淡,他们都明白,这是一件棘手的事”。这句话中,我又获得了一个新的词语——“棘手”。我知道了,这是一件很难做的事。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懂得了对待朋友,要真诚互相学习,一定不要学习列那那样对待信任你的人。如果这样,你不会有一个对你很真诚的一位朋友了。做一个欺骗他人的人,这样的人不会有好报的,最后那也一样,没有任何力气死去了。

怎么样?你们想不想要知道更多的精彩的故事?快来看这本叫《列那狐的故事》这本书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三篇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要向大家推荐一本古典名著——《西游记》。

我推荐这本书还因为它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面对困难,我们要不畏艰险,直面困难,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比如《西游记》中“孙悟空大战红孩儿”的故事里,唐僧、八戒和沙和尚都被妖怪红孩儿捉了,虽然孙悟空自己也被红孩儿烧伤了,但是他不怕困难,请来了南海的观音菩萨冲了上去,打败了妖怪,救出了他的师父和师弟。这本书里有许多好词佳句值得积累,比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里写道:“悟空向四周望了望,发现不远处一个山头上有几棵桃树,上面结的桃子又大又圆又多汁。”这段优美的语句值得我们去积累学习。

一本好书就如一桌盛宴,带给我无尽的快乐,让我回味无穷,《西游记》正是这样的一本书。希望大家赶快买来一饱眼福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四篇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食粮,是智慧之门的钥匙,是甘甜香醇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在我来说,一生中最舒服的感觉,就是在书的海洋里尽情遨游。在我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便是《不生气的智慧》了。

被称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的屠格涅夫说:“凡事只要看得淡些,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只要不因愤怒而夸大事态,就没有什么事情值得生气的了。”这话不假,因为唯有巧妙地浇灭或利用这团怒火,才能让生命在拥有宽度的同时也收获了长度。有人说:“怒气会让人愚蠢,闲气会让人失神,怒气会让人灰心,坏脾气会害死一个人。”

我们生活的世界多美好,但同时也会存在着缺陷。开心的背后会有难过;消极过后会积极;失去一个美好的,你会得到个更好的。任何事物都是相互的。在我生气,或不开心的时候,我都会去翻翻我的挚爱—《不生气的智慧》,这本书就像一个灭火器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身上的怒火立马灭掉;这本书就像一个有魔力的风一样,翻开读一读会把我头上的愁云都赶走了,简直是我的心灵鸡汤一样。—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

书籍是一艘轮船,能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穿行;书籍是一架梯子,能引导着我们登上知识的殿堂;书籍是一盏灯,能照亮我们前进的路。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漫漫人生,渺渺前程,我们卸下心中的枷锁,让一颗自由快乐的心伴我们前行!因为:不生气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智慧。只有掌控了自己的情绪,不随便制怒、发怒,才能拥有健康平和的心态,才能过一种不生气、不纠结、从容、豁达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五篇

我看过很多的名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鸳鸯、晴雯、贾政、贾赦、贾珍、贾琏等一大批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贾宝玉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他生活在腐朽、虚伪的封建大家庭里,由对它的怀疑、憎恨发展到弃家出走,与封建统治阶级彻底决裂。他反对封建主义生活道路,对贵族生活的厌倦冷漠,是他反封建叛逆性格的最高表现。贾宝玉性格中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轻蔑、憎恨封建的世俗男子,同情、热爱受封建主义压迫与蹂躏的女子,表现出明显的民主思想。

书中还真实、深刻地描画出贾赦、贾琏、贾珍、王熙凤等封建统治势力的代表人物的丑恶嘴脸。在他们身上集中了剥削阶级荒淫无耻、贪婪凶残、阴险毒辣的特点。其中“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底下就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王熙凤,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三国演义》和《水浒》中写的大多是英雄人物,这些人物的斗争故事本身就具有激动人心的力量。《红楼梦》是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

《红楼梦》这不亏是我国的四大名著呀!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六篇

今天,我想推荐一位法国作家维克多&米德多。雨果的作品。巴黎圣母院。

这个故事发生在15世纪的巴黎。克劳德&米德多特,巴黎圣母院副主教;作为一个教堂的牧师,弗洛认为爱是邪恶的。但是当他看到美丽的吉普赛女孩埃斯梅拉达时,他想尽一切办法占有她。但是在负罪感的压迫下,他的追求变成了疯狂的迫害。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丑陋且身体残疾。他年轻时被弗洛收养。他也崇拜埃斯梅拉达。然而,这种爱是无私和高尚的,与弗洛形成鲜明对比。当邪恶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弗罗洛用陷害埃斯梅拉达的方法残忍地将她送上了绞刑架。与此同时,原本忠于弗洛的卡西莫多被他主人的残忍和无耻行为激怒了,他把弗洛从教堂的高楼推了下去。

这部小说以巴黎圣母院为背景,歌颂了被压迫者的正直和善良,揭示了当时神职人员的真正虚伪,证明了爱、善良和善良将战胜僵化的宗教和说教。

从这部小说中,我看到了世界上的美与丑,也知道判断美与丑的方法不在于外表,而在于灵魂。就像卡西莫多一样,他有一颗善良的心,高尚,纯洁和无私的爱,敢于为他所爱的人而死。然而,与巴黎圣母院的副领袖卡西莫多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克劳德&米德多;弗罗洛。在成千上万人尊敬的外表下,他有一颗极其丑陋的心,这使他走上了不归路。他的养子,被他抚养了20多年,结束了他的生命。谁该受责备?卡西莫多,他还在他心爱的时钟上。

这真是一本非常好的书,我希望你能喜欢它!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七篇

温暖,可以是一碗热气腾腾的面,可以是一句鼓励的话,可以是一份真挚的礼物,也可以是一本书。

那天,我带上瑶瑶的课外书来到学校。我想起……

那次,瑶瑶约我一起去做巧克力,我高兴地答应了。到了那里,我们一边坐上了转椅一边聊天等待巧克力浆出炉。过了一会儿,巧克力浆就登场了,我们拿起早就选好的模具,开始认认真真做起了巧克力。

“啪!”突然一阵声响传来,原来是我辛辛苦苦做的巧克力不小心掉地上了。看着摔得粉碎的巧克力,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掉下来了。见我那么伤心,瑶瑶的眼珠转了转,就拿起剩下的钱跑了出去,还拿走了她刚做好的巧克力。当时,我以为她生气了,丢下我一个人走了,嫌我丢人?

可是,我错了。

没过多久,瑶瑶回来了,手里还拿着包装精美的礼物盒,我用惊奇的目光看着她。她催促我说:“快,打开看看吧。你一定会喜欢我的!”

我接过礼盒,惊讶地发现:里面有一本《巧克力味的暑假》和一袋巧克力。

“刚刚跑出去的时候,我就想起你喜欢看课外书,于是我就买了这本书来安慰你,你看!还有,这袋巧克力也送给你。”

我听了,激动地抱住了她:“瑶瑶,谢谢你。”

人间处处有真情,真情时时暖人心。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八篇

我喜欢的书有: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

可是,我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我最喜欢孙悟空三借芭蕉扇。唐僧师徒四人,一路风尘仆仆朝西天去。走着走着,大家都汗流侠背,难以忍受。此时正值深秋,大家感到很奇怪。一打听才知道前方有座火焰山,方圆八百里寸草不生。又从卖糕少年嘴里听说,要想过山,只有向铁扇公主借芭蕉扇扇灭火后才能通过。孙悟空听了,连忙前往芭蕉洞找铁扇公主。铁扇公主是_的妻子,红孩儿的母亲。因上次红孩儿想吃唐僧肉与孙悟空结下了冤仇,铁扇公主哪里肯借。悟空初次借扇,被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得无踪无影。灵吉菩萨得知实情,给他一粒“定风丹”再去借扇。悟空二次来借扇,公主又用扇扇他,悟空口含定风丹,一动不动。公主急忙回洞,闭门不出。悟空变作一只小虫,乘公主喝茶之际进入铁扇公主腹中。公主腹疼难忍,答应借扇,但给的是一把假扇。第三次,悟空变成_模样,骗得真扇。_到家得知真相后急忙追赶,悟空与_大战。八戒、沙僧上前助战,最后把_打得现出原形。悟空用芭蕉扇扇灭山火,师徒四人继续西行取经。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三十九篇

周日的中午,妈妈做好了一桌香喷喷的午餐。爸爸闻到了饭菜的香味,来到了餐桌前,忍不住想夹块红烧肉来吃。

妈妈拦住了,说:“赶紧去把我们小明叫出来吃饭”。爸爸走进小明的房间,看见小明在全神贯注地看书。爸爸叫:“宝贝吃饭了,妈妈给你做了你最喜欢的红烧肉哦”。小明像没听见似的,没有任何反应,还是沉浸在书中。爸爸生气了,声音提高一度,再催叫:“赶紧吃饭去,吃完再看也行”。小明只好恋恋不舍的放下书,很不情愿地往餐厅走去。爸爸忽然好奇,小明到底看的什么书这么入迷呢?爸爸拿去小明刚刚看的书,看了一下。

这时,小明来到饭桌前准备吃饭。妈妈问她:“你爸爸呢?怎么还不来吃饭”?话音刚刚落下,小明就说:“我这就去叫他”。

小明发现爸爸在看他刚刚看的书,就也坐下来和爸爸一起看起来了。不知不觉二十分钟过去了,妈妈气冲冲地进来了,狮子吼一样大叫:“你们还吃不吃饭?”爸爸和小明恋恋不舍放下书,跟着妈妈出去了。这时饭菜早就凉透了,小明和爸爸吃着凉凉的饭菜不禁地暗暗发笑。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篇

在我的书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转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案》了,为什么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西游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一篇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可喜欢读书了!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叮当的魔法》。

《叮当的魔法》是晓玲叮当姐姐写的一本鼓励孩子的励志书。它的外壳是一层淡淡的橘黄色和淡淡的黄绿色,上面或飞着或停着许多蝴蝶,中间有一个特别漂亮显眼的天使精灵,她拿着魔法棒,高高举起,好像在说:“这本书对你很有帮助,快来读一读吧!”

刚把《叮当的`魔法》拿到手上,我就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了这本书,原因不单单是它的封面漂亮、吸引人,更重要的是它“肚子”里面的内容丰富多彩。《叮当的魔法》分为六个单元,每个单元都有每个单元的特色。有的是说要努力,才能实现梦想;有的是说不要刻意去模仿别人,要认认真真做好自己;还有的是说时间是最重要的,一定要把握好今天的时间……优美的文字,华丽的触笔,深刻的道理,都给了我不可磨灭的印象,再加上文章中时常出现的美丽的插画,更是令我爱不释手。

读了这本《叮当的魔法》,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知道了要孝敬父母,要尊敬老师,还要珍惜友谊;我知道了要快乐起来,不要为小事而生气;我知道了不能早恋,现在是主攻学习的年龄;我知道了做什么事情都要胆大,不能胆小,要不然什么事情都做不好;我知道了……

这不,前些天投票选大队长,我被选上了。我一开始很不愿意,我怕我主持不好班队会被同学笑话,我怕我紧张得双手发抖被同学喻为“胆小鬼”,我怕同学们点评班队会的时候全是缺点而不是优点。现在,我读了《叮当的魔法》,我的心情变得开朗了,我越是害怕,它越是令我出丑,让我更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权当在和爸爸妈妈聊天、和同学聊天的时候就可以了。想到这里,我的心里就豁然开朗起来。

《叮当的魔法》令我印象深刻,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它教给了我很多我原来不知道的东西,我很感谢它。所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非《叮当的魔法》莫属!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二篇

莎士比亚说的好:“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正如这句名言,我们大家的成长都离不开书。这不,我就迷上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一看就是半个多小时。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东汉末年,吴、魏、蜀三国之间大大小小的战争,其中有许多以少胜多的战役,如:官渡之战、空城计、火烧赤壁。也生动地塑造了很多人物形象,诸葛亮、曹操、刘备、关羽、赵云、张飞、周瑜等人性格尤为突出。书中我最喜欢“草船借箭”这个故事了。

那时周瑜非常妒忌才智过人的诸葛亮,想要杀死他,便想出了一个计谋,他让诸葛亮立下军令状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只箭来攻打曹操。诸葛亮料事如神,他早就算到三天之内会有大雾,并会刮起东北风,便一口答应了周瑜。果然在第三天,诸葛亮成功地借来了曹操十万多支箭,满载而归,让周瑜等人刮目相看。

这个故事体现了诸葛亮才智过人、料事如神的特点,我很佩服他。不过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不是诸葛亮,而是赵云,因为他武功高强、英勇善战对刘备忠心耿耿,是我心目中的英雄形象。

《三国演义》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给我空闲的时光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开拓了我的视野,使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我希望大家都来读读它。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三篇

书被有些人认为只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文字工具,还有些人认为它是精神粮食,而对我来说,书就是我的粮食。书也分好书和坏书,有许多类型:童话型,漫画型,文学型,历史型

最让我受感触的是《是淬火,更是涅槃》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栗坤大学二年级时,大型益智节目《心跳五连环》招聘主持人。有许多著名的主持人都来尝试,栗坤和她的同学就像一张白纸,其他来面试的,有些人的履历能写成厚厚一沓,到后来她的同学放弃了,可栗坤没放弃,仍然奔波在中国传媒大学和北京电视台之间,最终,她即兴以水为题作一段阐述,被成功入选了《心跳五连环》栏目的主持人。

虽然,栗坤刚进北京电视台时,遭到许多观众的批评,但是,她最终克服困难,得到了亿万观众的认可,成为北京电视台的优秀主持人。从栗坤的成长故事中,我们体会到了:一个人必须坚持不懈,克服困难,最终就会实现梦想。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四篇

说起我爱看的书嘛,那可多了去了,什么漫画书、科学书等等啦,我都有点记不住了,不过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金庸武侠小说中的巨著——《倚天屠龙记》了!

倚天屠龙记中的人物个个在金庸的笔下变得活灵活现,殷离寻找她那虚幻(不可能存在)的爱情,而含恨而终,赵敏为了“情”这个字,宁可不要元朝郡主的官衔和无穷无尽的荣华富贵,武当七侠行侠仗义,到头来落了个死得死、伤得伤的下场,而且莫声谷竟被自己的师侄所杀,可谓惨不忍睹,金庸将这些人物写得非常真实,有些时候你会随他们悲伤而悲伤,感叹而感叹,可以说是写到了每个武侠迷的心坎里面了,非常精彩。

金庸笔下的《倚天屠龙记》人物繁多,关系错综复杂,各种武功秘籍的故事也要比前两部《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更胜一筹,并且_更多,明教也在《倚天屠龙记》中善良登场,光明左使杨逍,武功阴阴柔柔,光明右使范遥,武功样样精通,四大护教法王武功也各有独到之处,五散人和五行旗,哇,明教简直是无敌的,但朱元璋这个叛徒却夺得了皇帝之位,唉,世事难料啊!

想要知道多一点《倚天屠龙记》的奥秘,就自己去探索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五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酷虫学校》,这是一套昆虫世界的校园冒险书,是妈妈给我买的。

这个学校里有许多奇怪的同学:有的同学喜欢在上学路上收集粪蛋,有的学生喜欢在教室的过道里疯狂挖洞,有的学生把咬人的午餐带到学校,也有的学生无法控制咀嚼黑板和课桌的冲动。

这本书就像昆虫类的百科全书一样,书里讲了一些昆虫的特点,习性,某个地方的功能还有生活在哪里,讲述了一个昆虫从卵到幼虫再到成虫的奇妙旅程。在每个昆虫的成长过程中,总会有许多事情发生,比如在第一册书上的杂虫班里的狼蛛001就把果蝇老师给吃掉了。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是一个叫虎甲的小甲虫,因为它跑的很快,不怕任何挑战,而且它不挑食。还有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屎壳郎,笨笨呆呆的屎壳郎关键时刻真有担当!不要取笑一只吃大粪的虫子,它就没有取笑我们喝可乐吃薯片!当然,还有那只吃掉老师的虫子——狼蛛001,这可真棒!可以吃掉老师的学校才是最酷的学校!

这本书写的很有趣,非常生动,读的时候我还掌握了许多昆虫知识。通过故事中那些酷虫大战的结果,我们了解了自然界昆虫的食物链及昆虫的习性。相信看了这本书,会让你爱上那些调皮可爱的小虫子的。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了快乐的好多的昆虫知识!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六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安徒生童话》,其中有一篇《卖火柴的小女孩》特别吸引我。

故事讲了:在一个新年的夜里,天上下着鹅毛般的大雪。街上行人已经很少了,大家都围着火炉,吃着东西......可卖火柴的小女孩还光着脚,穿着单薄的衣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寒冷的大街上卖她还没有卖完的火柴,因为她那酒鬼老爸一定要她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这时她又冷又饿只好倚在角落旁,靠划火柴取暖。看着别人家围着火炉热闹的样子,卖火柴的小女孩不仅禁想起自己的妈妈和老祖母,于是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火炉和食物......因为她现在太需要了。她划过第二根火柴,她看到了慈爱的妈妈,妈妈用那温暖的手抚摸着她的头。“她就这样划了一根又一根......划到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自己的外祖母,慈祥的外祖母疼爱的把小女孩抱在怀里,最后外祖母带着小女孩飞到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忧愁的地方......”读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如果她在我身边我一定会把她带回家里给她一些吃的或一些新衣服什么的。看看她,再看看我们,我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过着快乐的日子,而她只能在大街小巷上过着一个个寒冷的日子。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的同时也要好好的学习,天天向上,然后过好每一天。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七篇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也是我爱读书的原因。在我读过的书中,我喜欢看马小跳的漫画书,其中最喜欢的一本是《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

这本书是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的作品之一,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一个马小跳,我心中的马小跳,他不必漂亮,但一定要健康;他不必聪明,但一定要幽默;他可能是淘气的、麻烦的,但他必须是诚实的、勇敢的。

《淘气包马小跳之丁克舅舅》有二十章节,每一章节都非常有趣。书中马小跳有个像迷一样的舅舅,舅舅被称为“新新人类”,他把头发染成五颜六色,穿着有洞的空调裤,每天手提电脑去咖啡馆上班,喜欢看动画片,喜欢蹦极游戏。*时他漫不经心,对有些事情却特别较真,有一次他开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路牌,就算没人看见,他也一定要赔偿。他还是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在一次去大山里徒步旅行中,马小跳亲眼看见丁克舅舅一路捡着矿泉水瓶和白色塑料袋,这让喜欢他的马小跳对他又增添了几分崇敬之情。

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是因为我喜欢丁克舅舅的“新新人类”,同时也想做一个坚定的环保主义者。我会继续读书,从书的海洋中学习更多有用的知识。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八篇

“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四十九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们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

我看过《格林童话》看过《伊索寓言》,还看过《安徒生童话》……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成语故事》。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叫“龟兔赛跑”

从前有一只兔子遇到了一只乌龟,兔子嘲笑乌龟爬得太慢了,而且姿势又丑,乌龟非常不服气,就和兔子说:“要不我们来比一场跑步,怎么样?_兔子听了开心极了,心想:乌龟不是找总输的嘛,我肯定在半路睡一觉都没有问题,“哼”

枪声一响,兔子一溜烟“嗖”的一下就跑出去一个影儿都不留下。兔子跑累了,就在大树旁躺下来决定睡一觉。

乌龟慢慢的爬呀爬呀,终于爬到了终点!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学习是一样,就算取得再大的成绩也没有骄傲的资格!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篇

主人公是青铜和葵花,葵花的爸爸来到了乡下,他们住在一条河旁边。河对面是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庄,大麦地的人叫他爸爸和其他叔叔、阿姨为“五七干校”。大麦地有一个叫青铜的小男孩儿,后来青铜和葵花相遇了之后,精彩的故事就由此发生了。

故事发生在乡下,青铜是一个哑巴,是发烧烧废了的。葵花是一个天真,对什么事都好奇的小女孩儿。

我是真的想你去读一下,他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他们真如亲兄妹一样,最后葵花走了,青铜用平生力气叫了一声“葵花”,那一刹那我泪流满面,这就是爱的奇迹。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你们去看一下吧,它就是《青铜葵花》。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一篇

它,在我伤心时,让我走出哭泣的哭泣的情绪,它,在我百思不得其解时,帮我甩掉疑惑思绪。

我也不记得它是什么时候开始陪伴我的,我又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它的,我只记得,父母出去时,往往只有它陪我。

我与它之间,有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夜,还是那么黑,夜的一切并没有因为我的孤独、无助和害怕?而改变什么,我蜷缩在床的一角,裹着被子,我可以感觉到我的身子在发抖,我慌乱的眼神四处乱扫,生怕有什么不知名的东西。忽然,我的目光被一本掉在地上的书吸引了,我并不是第一次看书,只是我很固执,一旦觉得什么书好看,就不会接触那些没看过的书。

这本书的封面是粉红色的,最上面有一个鲜红的大框,里面是——“安徒生童话五个金色的大字。大框的下方,是一幅画,一个穿着简陋的小女孩,坐在一个墙角,奄奄一息的样子,可她的表情是幸福的,她手里拿着一个正在燃烧的火柴,火柴的上方是一个很慈祥的老奶奶的脸。

其实我是记得有这本书的,只是不怎么喜欢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将它捡了起来,翻开了第一页,这不翻不要紧,这一翻,我便上了瘾,直到爸妈回来,我才睡。

是它,驱走了我内心的恐惧,也是它,在我孤独、无助和害怕时陪伴我。我知道他有很多分类,我也明白我不会只居于这一类书,我更明白,以后的路,它都会陪着我。

我最好的朋友——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二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智慧背囊》。这本书汇集了上百个幽默小故事,使我一笑之后回味无穷,得到了启发。更加以一颗快乐的心去面对生活,开创生活。

它来的突然。是我妈妈为了我们的安全,主动当了几天爱心家长,老师便送给了她这本书。

我喜欢这本书的第一个原因是它可以告诉我们做人的道理,而且语言幽默风趣、简短精炼。比如说:这本书中的《海里的新闻》,写了一个人去买鱼,他拿起一条鱼在鼻子上闻了闻,卖鱼的人怕他闻出鱼不新鲜,就生气地说:“你不买鱼没关系,你别闻啊!”他回答道:“我在跟鱼谈话。”那人问:“你问什么?”买鱼的人说:“我在问它知不知道海里最近的新闻,它说不知道,因为它说它已经出海很久了!”这个故事就告诉我们人不能为了争强好胜而违背事实,让他人和自己都不愉快。

读完这本书后我懂得了拐弯抹角、曲折暗示地说话,是一种非常必要而且有用的人际交往方式、当机会来临时,一定要好好把握、努力总比懒惰要好,但问题在于,只要有正确的做法存在,你那种按错误的方法进行操作的行为,是不管怎样努力,都不会博得人们的肯定,更不会让人“录取”你,等上百个大道理。

同学们,阅读是一种辛福,阅读是一种情怀,阅读是一种享受!让我们在阅读中成长,在书香中体会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三篇

我喜欢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讲述了三个国家蜀国。魏国。吴国之间的夺位大战,蜀国的刘备,魏国的曹操,吴国的孙权,个个都智勇双全,使得这三国之间的战争更有看头。

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虽看不大懂,但也看的津津有味。我从下午看到了傍晚。到了吃饭时间,妈妈叫了我好几声。由于我看得太入迷,耳边全是战争中的炮声。妈妈见我迟迟没出来,索性冲进房间,从我手中抢走了书。我气得直跺脚,拿过书,出去吃饭。

我把书放在饭桌上,边吃边看。突然,我被一根鱼刺咽住了,我拼命挣扎着,妈妈赶快夹了一块饭团,让我吞下去。吞下去后,我才觉得舒服多了。我决定,再也不吃鱼了。

一天晚上,我又拿起了那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正当我看得十分入迷时,一通电话打断了我的思路。我看看书,又转过头看了看电话,书好看,电话也要接,怎么办呢?我依旧拿起了书,边看边下楼接电话。正当我走到楼梯口时,书本挡住了我的视线,“扑通”一声,我从楼梯上摔了下去。虽然很痛,但我拿起书,继续向电话机走去……

你喜欢看书吗?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四篇

我很喜欢看书,平时阅读了好多书,但我经常翻看,最喜欢阅读的只有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封神演义》。它是爸爸在今年儿童节期间给我买的。

这本书讲的是姜子牙下山辅佐周文王、周武王与商朝的纣王打仗的故事,里面讲述的很多神仙、妖怪、道长、将军和他们的神奇本领。

比如说吧,我看的最津津有味的是魔家四将和哪吒、杨戬、黄天化在西岐北门的大战。敌方魔家四将,老大魔礼青有一把宝剑“青云剑”,刻着“地、水、火、风”符印,使起来有四种威力;老二魔礼红有一把“混元伞”,转动时乾坤晃动;老三魔礼海背着一面琵琶,琵琶上有四根弦,分别是“地水火风”,拨动弦时和青云剑一样,威力无穷;老四魔礼兽囊内有一只花狐貂,喜欢吃人。我方先后出场的哪吒,莲花化身,法宝众多;杨戬,三眼神将,七十二般变化,他们都很厉害,但都打不过魔家四将,形势非常危机,结果出来一个凡人,武成王黄飞虎的儿子,黄天化,骑着玉麒麟,手拿两柄银锤,怀揣法宝“攒心钉”,在哪吒、杨戬的配合下,一举打败魔家四将。我能想象到当时,法宝满天飞,两军对战,喊杀震天,奇迹不断发生,不到最后真的不知道结果是什么样的。

怎么样?小朋友们,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觉得这本书很神奇呢?我喜欢这本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五篇

大人们总说:“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知识的花园;我们是海洋里的鱼,是花园里勤劳的蜜蜂。”我看过许多书,其中让我最难忘的一本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

文章里有几位动物朋友:笑猫、老头儿、老老鼠、帅仔、地包天、菲娜。它们个性鲜明,如同活生生地站在我们面前一样。

保姆狗老头狼是一只德国腊肠犬,在牧羊犬帅仔来之前它是主人的宠儿,可帅仔来之后,一切都变了,帅仔成了主人的宠儿,老头儿被冷落了。于是老头儿便想方设法陷害帅仔,可单纯的帅仔哪里知道呀?它一次一次地被老头伤害,一次一次被好心的笑猫、老老鼠、地包天救起。坏人没有好下场:有很强嫉妒心的老头狼最终死于车祸。单纯的帅仔非常伤心,它哪儿知道,这个它最亲近的狗曾经要害死它呀。

这本书,每当看到结局,我的鼻子都酸酸的,几滴热泪落到了书上。帅仔的单纯,令我感动;老头儿的阴狠,令我气愤;笑猫、地包天、老老鼠的好心,令我欣慰。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人一定不要有嫉妒心,这样,一颗单纯的心会变得很丑。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六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法国作家维克托。雨果的《悲惨世界》。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十分丰富、精彩,它讲了一个囚犯冉阿让出狱后的故事:冉阿让因为在狱中没能安分守纪,多次试图越狱,最后只拿到了黄色护照,街上的旅馆都不敢接受他。饥寒交迫的冉阿让在无奈之下投奔了神父。没想到神父帮助了他,冉阿让决定做一个好人,以报答神父的救命之恩。没想到巴黎警察署仍念念不忘冉阿让,决定将冉阿让再次返回大牢,冉阿让只好开始了他的流亡生涯……

在这本书中,冉阿让遇到神父后开始行善,摇身一变,变成了令人尊敬的市长,开始救济贫民,却因巴黎警察署的一位警探而再次踏上流亡生涯。在一次革命战争时,他救了一心深爱自己养女的一位资产阶级贵族,感动了那位一直追踪他的警探,使那位警探开始怀疑自己的世界观。冉阿让因为一时的疏忽而让他跳河自杀。在良心的谴责和失去养女的痛楚下,冉阿让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在这本书中,有许多情节令我感动,当冉阿让救了贵族时,我看到了希望,一种仿佛将他的任务和祖国的未来全部托付的希望;当冉阿让的养女要和贵族结婚时,我感到了放心,一种将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依托给自己最信任的人时的放心……

《悲惨世界》也生动形象地还原了法国在封建时代的黑暗:人贩子与杀人者在马路上大摇大摆的晃荡,革命力量在政府军的镇压下死伤无数,但冉阿让并没有被社会的黑暗吓倒,他看见了曙光,他获得了新生!

《悲惨世界》令我难忘,我难忘冉阿让的善良,难忘冉阿让的见义勇为,难忘冉阿让的不灭希望!

我喜欢《悲惨世界》!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七篇

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八十天环游地球》,这本书是以美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著作。作家儒勒.凡尔纳是十九世纪的科幻类、冒险类小说作家,他曾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他写过《地心游记》、《海底两万里》等,而这部《八十天环游地球》就是他的代表作。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英国绅士福克先生和他的伙伴打赌,要在八十天内环绕地球一圈。他认为他和他的仆人如果一路精打细算,八十天内环游地球是极有可能的。于是他们踏上了征程,可是旅途却并没有那么一帆风顺。

刚开始出发不久,他们就被笨蛋侦探菲克斯认为是抢劫银行的大盗,一路追捕,阻止他们前行。

接着又遇到了大风暴,印第安人抢车等事件,跋山涉水的同时,还闹出不少笑话。这段旅途真是既精彩,又丰富。

这本书的情节引人入胜,仿佛你就是书中的人物,会随着他们一起开心,一起难过。

读完这本书,我还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它告诉我们面对困难要沉着冷静,处理事情要耐心细心,这真是值得我们一读的好书,你们一定也会喜欢。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相信你也一定会读好书,一定会爱上阅读的。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八篇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五十九篇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下现代中国巴尔扎克-余华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书《活着》。这本书从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主人公傅贵的一生。傅贵经历了动荡的时代和苦难,他的家人相继去世,但他没有抱怨,而是继续以乐观的态度生活。也许从我们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傅贵的生活是悲惨的,充满了苦难。但是在傅贵的叙述中,我们感受到的却是满满的幸福。

“活着”这个词总给人一种充满力量的感觉。它的内涵是忍受生活带来的一切,无论是快乐还是痛苦,抱怨是没有用的。《活着》这本书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对人承受苦难的强大能力以及对生活和世界的乐观态度的描写。它用一种敏锐的表达技巧完成了对生命意义的哲学探索。世界上最引人注目的是看透生活或者依然热爱生活。在现在流行的语言里,生活虐我千百遍,我把它当成初恋。

一个人的内心有多强大,才能让他有勇气面对这不堪回首的过去。现实远比我们想象的残酷无情,但傅贵与命运的不屈抗争揭示了一个伟大的平凡。我们常说人性是软弱的,因为坚强坚韧的一面往往隐藏在我们几乎看不见的地方。

这本书值得一读,尤其是当你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失望和不安的时候。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篇

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陪伴我成长的朋友,它给了我快乐;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导师,它给我充足的精神食粮,给我启迪。

它主要讲了一头叫黑桑的公狼,在一个冬天准备刺杀狼王,让自己成为狼王,但刺杀并未成功,他五马*般被狼群中的其他狼吃掉了,它的妻子,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在默默哭泣,它生了几只小狼崽,紫岚给它们立下了规矩,发誓一定要让它们其中的一个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再后来,第一头狼的遭遇和黑桑一样,紫岚又锻炼第二头狼的咬、扑、抓的能力,但很遗憾,它被天敌金雕捉去了。那头母狼又生下了两只狼崽,一头像紫岚,一头像黑桑。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教育。群居的狼太不团结了,竟然吃自己的同类。一个家庭中的公狼像父亲般为它的孩子做好坚强的后盾。大家都说狼是无情无义的坏东西,但我们错了,我们的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太多,而母狼也不例外,它对自己的孩子目光中流露出一个母亲的慈爱。狼都知道感恩,知道回报自己的母狼,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报答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母亲呢。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令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一篇

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书——《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二篇

读书可以让人快乐。

有一次,我和我的好朋友到阅览室看书,忽然我看见了一本题目很吸引人注意的书《荷花镇的早市》。题目为什么这么吸引人呢?

当然是因为我看见了荷花两个字,我一开始认为是一个小镇里开满了荷花,这个小镇应该是河道纵横,应该是一个生长在水面上的小镇,出行工具都是船,肯定很美很美。

我怀着好奇心打开了这一本书,里面讲了一个小男孩从县城回来给姥姥过80大寿和姑姑去赶集,路上的所见所闻。

男孩先写了去买大公鸡时,小男孩把鸡笼里的鸡都放了出来,又去买蔬菜,最后去拿蛋糕。小男孩在路上东走西走,走过了唱戏的地方,小男孩跟着唱了几句。走过花店,小男孩凑上前去闻一闻花的香味,最后自己的姑姑在哪也不知道,还是姑姑把她找到呢。最后拿了蛋糕,回家给姥姥过80大寿。

这本书描写的是早市,清晨人们在街上买各种各样的东西,卖各种各样的东西,街道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人们的脸上都挂满了喜悦,充满了活力,充满了生命力,让每个人都感觉到生命是多么的快乐,生活就是这么的多彩多姿。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三篇

我喜欢的一本书是一本儿童故事书,这本书一直都放在我的床头,每次看到这本书,我都能想象到小时候,妈妈为我读故事时的场景。

妈妈很爱我,我小时候晚上不听故事就睡不着觉,也因此妈妈每天晚上都会来为我讲故事,直到我睡着了后,妈妈才会轻声的离开。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我都记的滚瓜烂熟,这一本故事书陪伴了我整个童年。如今,我早就不需要妈妈为我讲故事才能睡着了,可是这一本故事书我还是放在我的床边,这已经成了我的一种习惯。

我喜欢这一本书,上面有着妈妈的味道,还装着我童年的记忆。

我深刻的记得有一天晚上,那一晚,妈妈外出有事,很晚才回家。我躺在床上一直没有睡着,我只知道那时候已经到了深夜了,我听到了客厅里的开门声,接着没几分钟,我房间里的门被打开,“妈妈。”那时的我虽然躺在床上,可是脑子却清醒的很,我囔出声后,妈妈瞬间就走到了我的床边。

妈妈先是伸出手摸了摸我的额头,接着又担心的问道:“是不是身上那些地方不舒服?”我朝着妈妈摇头,接着视线放到了床头的故事书上。妈妈注意到了我的视线,嘴角一笑,自然而然的看出了我睡不着觉的原因,于是,坐到了我的床头,拿上那本故事书又为我朗读了起来,那天晚上,我的心里被妈妈的爱装的满满的。

很多年过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晚上的妈妈是拖着一副疲惫的身子在为我读着故事,可小小的我丝毫没有听出妈妈话语里的疲惫之意来。那一晚的后半夜我睡的很香,不过第二天妈妈罕见的睡到了日上三竿才起床。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四篇

要说好书,我首先推荐的就是有明代小说家吴承恩编著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文学宝库中的瑰丽,也是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是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物个性鲜明,故事十分有趣。首先说唐僧,虽然他不能辨别妖怪,但是品行端正,心地善良,一心一意的想要取得真经。他有三个有趣的徒弟。大徒弟孙悟空法力高强,十分勇敢,每一次都能成功地解救师傅,而且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可以辨别妖怪。二徒弟猪八戒,他原是天上的天蓬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贬下凡间。他性格温和,力大无比,可是好吃懒惰,没有意志力。三徒弟沙僧,他原是天上的大将,因触犯天条,被贬出天界来到人间。他武力武功高强,忠心耿耿,非常老实。

虽然他们在取经路上遭遇了不少困难,但是他们齐心协力,团结协作,最终战胜了困难,取得了真经。其实我们的人生也是另外一个“西天取经”,只要我们学习师徒四人不怕困难、不畏艰苦的精神,相信我们也一定能取得“真经”的。

《西游记》是一本有趣的神话小说,希望你和我一样喜欢它。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五篇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六篇

书里面的哈娜奶奶住在森林,她非常爱招待客人。比如,头发里住着小鸟的山婆婆、独眼小怪物、老鼠(大哥)……都来过。其中令我想不到的是,外套、雪人居然也会做客。她还遇见了一个爱洗洗洗的浣熊。可真热闹,我都想去看看了!

有人物、有插图,编排真是独特。看到“小独眼怪物”,我想:独眼小怪物是什么样子的呢?后来我发现有插图,他是一个男孩儿,脸上只有一个大眼睛在中间,红彤彤的脸蛋,胳膊搭在前面像僵尸一样。还有那头发里住着小鸟的山婆婆,头发毛躁躁的,像刚睡醒似的。

情节超出我们的想象。如,哈娜奶奶还没遇见小怪物时,可把自己吓一跳,后来把自己打扮成了“小怪物”。拿口红涂啊涂,披上了一件外套,连独眼小怪物都信了。还有那人小力气大的小怪物,居然一下就把哈娜奶奶吹了起来。

这本书还有更多有趣的事情,快来读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七篇

海底两万里——这是一本好书,我想推荐给大家。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讲述了一位教授和尼摩船长带领鹦鹉螺号探索海底,克服各种困难,横渡大西洋和太平洋,经历了一次次冒险的故事。

这本书多有趣啊!船长和教授反复探索,克服了各种困难。这种精神值得学习。我想: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要通过困难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是有的人就是懒,就是想不劳而获。这样的人再这样懒下去,脑子就不动了,观察不到,思考不到,手什么都不会做。他们到最后连饭都不吃,多可怕啊!人不是生来就这么懒的,他们拒绝动脑。

孩子们,请想想你们的未来:如果当时什么都做不了,你们会怎么办?

就像冰心奶奶说的:“好好读书,好好读书,好好读书。”今天,我给你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笑猫日记——孩子的秘密天堂》。

哦,差点忘了介绍英雄。他就是“笑猫”。故事人物包括万年龟、西瓜小丑、绿鹦鹉、黑旋风、小白和菲娜┅ ┅。我最喜欢西瓜小丑,因为他能表演马戏,能给孩子带来快乐。

我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它告诉我们,大人有大人的世界,小孩有小孩的世界。成年人应该保护孩子的纯真,这样我们才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嗯,听了我的介绍,你喜欢这本书吗?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八篇

我很喜欢读童话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即将融化的神秘城堡》这本书,有趣离奇的故事内容牢牢地吸引了我的眼球。

我喜欢书中的人物,他们都很有性格。例如:会魔法的棒棒老师,她能带领同学在玩中增长知识;收发室的阿婆是位悠悠球高手;主角是“捣蛋头儿”高大威;还有个“假小子”巴佳佳;电脑高手小本;爱吃零食的牛一……在他们身上,我都能找到我们同学的影子。

我喜欢书中的语言,生动活泼,联想丰富。例如:描写冰淇淋化了的样子:“冰淇淋像得了软骨病一样,越来越弯,越来越软,最后终于站立不住,脖子一歪——‘啪’地从扇形蛋筒上一头载到了地上。”描写风吹树叶时的样子:“风吹过来,树叶悠闲地给大树扇着风。”书中这样独特生动的联想还很多。

我最喜欢这本书,它既像我的一位知心朋友,又像我的一位好老师。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六十九篇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较广,但我最喜欢的书还是《读者》。它像一位朋友,伴我度过课余的时光;它像一艘大船,带我遨游知识的海洋;它像一把钥匙,帮我打开知识宝库的大门。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那时我还小,只是被它那色彩艳丽的封面吸引住了。随着年龄的增长,《读者》吸引我的,早已不是封面,而是书里的内容。

这本书的内容包罗万象、荟萃精华,我就像一只小蜜蜂,在阅读中采着花蜜。在读书的过程中,我知道了世界上最穷的慈善家是一位英国的74岁老汉,斯坦·布洛克;知道了“磨洋工”的来历:清朝时美国人在中过北京建立协和医院与医学院,由于它是外国人设计的,国人称它为“洋工”,它的工序又十分浩繁,所以参加建筑工程的许多工人就把这一工序称之为“磨洋工”;我还知道了人生中没有过不去的坎,只要我们有良好的心态,咬咬牙,一切困难都会过去的……它就想像一架望远镜,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的真、善、美。

它伴随着我的成长,它是我的良师益友,你说我怎么能不喜欢它呢?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篇

走进它,宛如久旱的稻田,迎来了一篇云彩,渴望它带来滋养你憔悴容颜的甘露。感受它如临奇妙世界,伟大与永恒,拨动你那炽热躁动的心。融入它,它就会引你步入生活的殿堂。

初次接触《傲慢与偏见》,便被其情节所折服,爱不释手。生活中,它是我成功的罗盘针,更是我平凡生活的向导,它蕴涵着生活的点点滴滴,更演绎了世间凡人的辛酸历程。一则故事,触动着心扉;一段经历,浓缩着真谛;一段平凡,谱写着永恒。旅程中,它为我抹平鞋中的一粒沙,带你走得更远。它为你关上笼罩乌云的窗,却为你开启了一扇智慧的门,引你走进时空的隧道,去领略某些境界。

这里不是人生的五味,却蕴藏着你成长的_四库全书_;这里不是你成长的摇篮,却是你大饱眼福的平台。这里有感人至深的人间真情。《傲慢与偏见》是我值得信赖的良师益友。走进它,将使我受益匪浅。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一篇

书是在生活中显而易见的物品,几乎地球上每个人都拥有属于自己最珍贵的书。

书就像一个不灭的病菌,永远在这个地球上“繁殖”着。只要一个人“沾”上了它们,就会染上传说中的“读书病”。一“沾” 上的话,人们就会忘了吃,忘了睡。整天就知道看书,看书,还看书。最后就变成了一个十足的“读书病”患者。

书,也许还像爱神丘比特。他将自己的“神箭”射向看书的人,让那个人深深爱上那本书,爱不释手。我们呢?就像一只只小蜜蜂一样,贪婪地吸食着书中的营养——那至高无上的“花蜜”。

书还像一只淘气的小恶魔。整天把“欲望的种子”撒向每一个读者的心里。只要种子一开花,读者们就会欲望大发:想把全世界的书一口气给背得滚瓜烂熟。

要提到书的好处,那可不少 !它可以让我们的写作能力更上一层楼。还能提提神呢!这不就验证了一句话吗: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这就是可以跨越世纪的“长生果”——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二篇

“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皇帝全传》。

《*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书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三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可以让我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还可以让我懂得一定的道理……这本书,可以让我缓解压力,感觉疲惫的时候,就捧起它,读上几页,就会感到心里舒畅许多。

然而,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看的书,那我喜欢看什么书呢?我喜欢看的书很多,比如励志版的书,关于历史的书……然而,我最近迷上了一个系列的书,那就是世界闻名的“哈利·波特”,它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罗琳所写。在这一系列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还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一本,它是整个故事开端,生动的讲述了哈利从出生的那种与众不同,还有他这样的幸运,成为了大难不死的男孩,但是哈里唯一的愿望,就是可以和父母一起生活。哈利的父母都是伟大的巫师,只要哈利一到年龄,他随时都可以到霍格沃斯去上学。在通过哈利波特拿到魔法石并且打败伏地魔的过程当中,那是段惊险又刺激的旅行。哈利·波特的聪明、勇敢与他天生的命运,紧紧的联系在一起,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两个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也并不能再一次打败伏地魔。虽然他们三个好朋友,不能算是十全十美的,但是他们可以取长补短,罗恩的一手好棋,赫敏的聪明好学,再加上哈利的天生潜质和勇敢,真是一个很好的组合!如果他们每个人都努力一点,那么就再也不怕伏地魔的来临了!

俗话说:“三个臭皮匠,塞过诸葛亮”。所以说,这本书不仅让我懂得了团结的力量,还让我也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这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四篇

这本有趣的《米小圈上学记》是北猫叔叔写的,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本书的人物很有个性,特别搞笑。有经常被老师骂的米小圈、爱告状的李黎、没有钱的作家猫先生……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名字,还有奇葩的特征,比如,作家是连吃饭钱都没有的猫先生。

这本书人物语言也很奇特。米小圈说的“傻子才信你”,还有“喂,老师怎么会去我家道歉呢?他百分之百是要去我家告状的。”这话要是在生气的时候听那肯定得笑一天呢!不过,这句话也让我提高了对老师的防备,感谢感谢!

不止这些,还有很多精彩的片段来了。《米小圈上学记》的“小心愚人节”片段:

米小圈:“妈妈,你看我得了零分!”

老妈:“什么?你竟然全错了!”

经过一顿毒打……米小圈摸摸头上的“大馒头”说:“呜呜呜……好疼呀。”

这三段语言描写简直太真实了,甚至我还想到了我小时候没考好的时候。真是太搞笑了,看来愚人节得小心了。

你想知道米小圈又被谁骗了吗?他又会给你带来怎样的快乐,精彩还在继续,等什么?赶紧来阅读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五篇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六篇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从小就喜欢读书,读过从古流传至今的四大名著,还有《让你猜猜我是谁》《奇妙假期》等。每一本书都让我收获许多,但我最喜欢的还是乐趣横生的《淘气包马小跳》,所以,我向大家郑重推荐这本书。

《淘气包马小跳》出自杨红樱之手,主要讲述了丁文涛是马小跳班上的学习委员,天上的事和地上的事没有他不知道的,人称“小百科”。他还是“成语大王”,厚厚的一本“成语字典”他能背下来,说起话来就像连珠炮,又像刹车坏了的汽车刹不住一样。在老师的心目中,他是没有缺点的优等生;在家长的心中,他是听话的好儿子。可是在马小跳他们的心目中,丁文涛虽然还是孩子身,可他的心已经不是一颗天真的儿童心,而是工于心计,缺乏热情,不相信童话的大人心,所以班上的同学都叫他“小大人”丁文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夏林果,夏林果是马小跳班上最漂亮的女生,马小跳做梦都想和她同桌。马小跳千方百计想引起她的注意,可她从来没有注意过他,因为她是跳芭蕾舞的,眼睛永远只看前方。

夏林果聪明,机灵,使人羡慕,崇拜,我一定要向她学习。

这就是《淘气包马小跳》,如果你也喜欢的话,快买来读一读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七篇

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十万个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它,简直爱不释手。

一开始,我就对这本书里的许多奥秘产生了好奇心。《十万个为什么》是一种科普知识系列丛书,内容丰富,大到天文地理,小到生活琐事,每一篇文章都告诉我们一个科学小道理。它不仅能开阔视野、增长知识,还能增强学习的兴趣。

以前,我根本不知道面团里面放上酵母为什么会发酵?牛奶为什么会变酸?古代人们都吃些什么……看了这本书,心中的疑惑迎刃而解,它简直就是我的万能老师。

在这本书中,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就是《打蛇为什么要打三寸和七寸》。书上说,打蛇打三寸是因为三寸是蛇的脊椎骨最容易打断的地方,所以,一旦被打断,后面的器官也被破坏。打七寸是因为七寸是蛇的心脏所在部位,心脏被打碎,蛇当然没命了。看了这本书,我了解了许多知识。

书里面还解答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苹果既能通便又可以止泻?原因是苹果含有丰富的有机酸和特别多的果蔬胶;为什么晚上要刷牙?因为口腔里的细菌会使食物碎屑腐败发酵……

《十万个为什么》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到世界是那么丰富多彩,知识是那么益智有趣;它还让我知道了科学就是力量,知识就是财富。所以,我特别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八篇

我有一本《少年百科全书》,它是爸爸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

这本书封面很漂亮,白色的塑皮面上画着很多自然世界中的物体,有大象、袋鼠、昆虫、树叶、菊花、卫星、火箭;反面画着蛇、老鹰、汽车、飞机等等。这本书的内容分为宇宙科学、地球科学、生物科学等,内容涉及到天文、地理、物理、化学各个领域。这本书具有儿童情趣,每一页都印着彩色的插图,画着漂亮的图画,让人很好理解,叫人想看,爱看。在看书的同时,读者不知不觉就能把知识给牢牢地记住了。这本书还帮了我不少忙呢!

有一回,我对邻居家的小朋友们说:“其实地球中的软体动物有五万多种呢。”他们谁也不相信,说我是“吹牛大王”。回家后,我在书柜里找这方面的资料,终于在《少年百科全书》这本书上找到了关于生物界的一篇。我拿去给小朋友们看,证实了我的说法,他们都夸我知识丰富。还有一回,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了“银晕”这个词,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打开《少年百科全书》寻找答案,在第13页就找到了这个答案。原来,银晕是银河系隆起的球状部分,有一层非常薄而高温的气体,大多数球状星团都分布其中。

《少年百科全书》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帮助我更好地学习和生活,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七十九篇

书,像知识的海洋。每个人都有,可一个人的书像一粒不起眼的沙子,只有千千万本书才能组成海洋。

我的藏书量不少,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充满了童趣,尼尔斯变成了和老鼠一样大小的人,骑上自家的鹅,与大雁群在北方一起过冬,做尽了好事,他最后回到了家。

书中的尼尔斯喜欢淘皮捣蛋,因为被精灵变成小人,他再也不敢戏弄动物了,又帮助了很多动物连家中的马都知道尼尔斯在外面做了许多好事呢。当然,好心有好报,只要对社会做出一份付出,社会决不会亏待你。

有时,我会放学不回家,偷偷在图书馆看书,可偏偏一书难求,直到有自己喜欢的书,才能安然的如饥似渴的读书。在书的世界,我乘着船,在书的海洋中遨游。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篇

当我读到“在冰天雪地中,他赶紧脱下大衣,盖在被冻得瑟瑟发抖的老头身上”时,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感动!我想到了这样一句话“助人者,必被人助”。在寒冷的雪夜,神秘骑士虽然已经冻得不行了,但当他看到躺在地上的可怜人时,毫不犹豫地脱下自己的衣服。这真是一位善良、乐于助人的神秘骑士!

当我读到“活捉野猪的事情很快被传开了,大家纷纷称赞他”时,不禁鼓起掌来。凶猛的野猪,人人畏惧,但一遇到聪明的骑士就失去了威力。神秘骑士正是抓住了野猪的冲动,干什么事情不动脑子的弱点,战胜了它。这真是一位充满智慧的骑士!

当我读到“一个伟大的战士,应该死在战场上,而不是病床上”时,更增加了对他的佩服。对他来说,一个真正的骑士,就应该倒在战场上,而不是被疾病击倒在病床上。这真是一个勇敢的骑士!

《吹牛大王历险记》让我爱不释手,因为它让我学到了做人要有理想、要有智慧、要有爱心、要有坚强的品格!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一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拓宽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爱上读书,所以我喜欢读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母亲的姿势》,这本书给我的记忆非常深,这个故事讲了一个晚上楼上着火了,这位母亲为了把孩子送出火海,拼尽全力,最后自己葬身于火海之中,死的时候还保持着托举孩子逃生的姿势。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母亲在我们遇到灾难的时候,毅然选择自己的生命,给予孩子第二次生命,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读完了这本书,我体会到了父爱如山、巍然耸立为孩子遮风挡雨;母爱如水,涓涓细流为孩子滋润温馨的梦。父母是孩子的守护天使,用爱的清泉浇灌着孩子们茁壮成长。还知道了爱有质朴善良的温暖之爱、也有教子成才的智慧之爱,还有令人警醒的严厉之爱……无论表现爱形式有多少种,只有父母的爱永远都是最真切、最真挚的。凯勒曾说:“一本书就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中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同学们,让书点亮我们的生命,点亮我们人生中的道路吧!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母亲的姿势》这是一本衬脱出母爱的书。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二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书是人类的宝贵物资。_曾经说过:“一日可以不吃饭,不睡觉,但是不可以不读书。”

今天我给大家推荐的书是—《男生日记》。它是杨红樱写的校园系列的小说。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坚强男孩吴缅的故事。他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由于父母的感情不和,他对父母说:“你们要是合不来就离婚吧!”父母离异后,他选择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他常以男子汉的身份照顾妈妈。每当同学遇到困难,他总是慷慨相助。也正是因为他身上的品质吸引我。

从这本书中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遇到问题,一定要勇敢面对,勇于挑战,找到解决的办法战胜困难,吴缅虽然在单亲家庭中长大,但他并没有感到自卑,而是锻炼了他坚强不服输,乐于帮助他人的性格。

我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书中有很多好词佳句可以积累,提高你的写作水平,而且可以让你的阅读理解能力得到提升。

多读书,读好书,修养内涵,提高素质,同学们赶快行动起来吧!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三篇

我很喜欢看书,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10篇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四篇

我想为大家推荐一本欢快惊险的书,书名是《爱丽丝漫游奇境》。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小女孩爱丽丝掉入了一个洞中,这个洞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在洞里喝一口水就能变小,吃一口蛋糕就能变大。在这个洞里面爱丽丝遇到了许多奇形怪状的朋友,也遇到了很多惊险的事情,可在最后她才发现,原来这是一场惊险的梦。

其实我最想推荐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能让我们学到很多东西,就连本来胆小的爱丽丝都能在这些事件中成长,变得善良勇敢,里面许多人物都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品质。

这本书里面的人物性格会根据事件而发生变化,比如爱丽丝遇到扑克牌使用会感到害怕,可现在的爱丽丝是个敢帮园丁逃跑的爱丽丝了。这些变化使整本书变得不枯燥、变得精彩有趣,也会让我们沉迷在故事中,让我们更加喜爱阅读。

而这本书的结尾是那么的出乎意料,在爱丽丝要被砍头时才告诉我们,这只是爱丽丝的一场梦,一场惊险又有趣的梦。

这本书真是有趣又惊险啊!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五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_。而我觉得,书是人类的良师益友,因为它能让我们体会到童话的神奇魅力,使我们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得到有益的知识。在我的书柜上,我喜欢看的书有《教育_>爱的教育》、《昆虫记_>昆虫记》、《伊索寓言》、《格林童话》、《成语故事》,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内容非常精彩。相传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国家的国王被一个女人骗了。这件事让另一个国家的国王知道了,从此这个国王就发誓每天都要娶一个新皇后,然后等第二天再把这个皇后给杀了。他认为世界上每一个女人都非常坏。从那以后,国家不再那么安宁,弄得人心惶惶。可怎么办呢?就这样娶了杀,杀了娶。到最后娶了宰相的女儿,宰相的女儿是个聪明的女孩子,她想了个很好的办法来对付国王。

国王十分喜欢听故事,她就投其所好,讲许多很动听故事给他听,但是每当讲到十分关键的地方时就停下来,等第二天继续讲。就这样日复一日,宰相的女儿在国王身边住了很长的时间,讲了一千零一夜才把故事讲完了。国王终于被皇后感动了,决定不再杀皇后了,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

读了这本故事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管什么时候遇到什么困难,只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就会克服任何困难和危险。用我们聪明的头脑,来帮助自己。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六篇

还记得翻看妈妈珍爱的小人书《童年》,最近有幸阅读了苏联作家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童年》,讲述了阿廖沙3-10岁这一时期经历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着喜怒无常、脾气暴躁的外祖父和慈爱的外祖母生活的童年时光,以孩童般纯真的眼光,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和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

我最喜欢的外祖母,她是一个和善的妇人,从不轻易发脾气。比如有一次阿廖沙无意中惹恼了外祖父,祖父把他打了一顿,外祖母心疼极了,给他讲故事、陪着他。外祖母信奉佛教每天睡前都会祷告,小阿廖沙见了非常好奇,也跟着学了起来,可他哪里会呢?外祖母也不厌其烦,一遍遍给阿廖沙讲解,并教给他。

外祖母得知阿廖沙不务正业,非常着急,她细心开导阿廖沙,陪他一起阅读,教他题目,让他在学习上渐渐好转。让我想起了亲爱的外祖母,当得知我成绩稍有退步时,她比谁都着急,会耐心询问原因,监督我娱乐时间安排。她会为我的取得成绩而高兴,鼓励我继续努力。生活中对我无微不至照顾,当我还在学步车里时,外祖母即使手臂受伤,绑着绷带也要照顾我的起居。我深深体会这份沉甸甸的爱。

虽然我们生在现代化的社会,但社会贫富差距仍有,大山或偏远地区的孩子经受着生活的考验,让我们更加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七篇

看了我的标题你们肯定会有疑问,沈石溪的《狼王梦》好不好?我为什么要推荐这本书?沈石溪的《狼王梦》我已经看了五六遍,十分好看,我强烈把沈石溪的《娘王梦》推荐给在看这篇作文的你们。

这本书的简介是母狼紫岚的配偶黑桑有个愿望,那就是当上狼王,但黑桑不幸死了。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愿望,把希望寄托在后代身上,但残忍的现实,让它失去了四个孩子,只剩下一只不能当狼王的媚媚。它为了不让媚媚的后代也死去在金雕的嘴下,选择与金雕同归于尽。

我把它推荐给您的理由分为两点。第一点是我读过许多关于描写狼的书,可是从来没有像书中描写的那只狼,坚持不懈,没有半途而废。书中母狼紫岚在经历了黑仔和蓝魂儿这两只狼的死亡后,要培养一头性格懦弱的狼还没有放弃,而是通过打架来激发它的能力。

理由第二点是母狼紫岚进入晚年时,它没有安安稳稳地进入晚年,而是选择与金雕同归于尽来让它的后代活好,当上狼王。

我衷心希望家朋友通过阅读《狼王梦》,感悟到生存的艰难,能体验到竞争的无情,能欣赏不屈不挠的强者风范,也更能发现在激烈竞中生命被激活的灵性及所释放的能量。

我喜欢书的450字作文 第八十八篇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对人类来说确实有不少好处,不仅能能使我们知道历史上著名的事迹,还能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变化莫测的自然现象。今天,我就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史记》。《史记》是汉朝司马迁写的一本记载了从神农氏到汉朝的历史,与司马光并称之为“两司马”。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张良的故事了。张良曾因不满秦始皇的执政,便刺杀秦始皇,但刺杀未遂,张良只好躲了起来。十年过去了,陈涉等人起兵谋反,张良也聚集了一百多个青年,半路上遇到刘邦,率领着几千人,就归附了刘邦。张良多次根据《太公兵法》向刘邦献策,刘邦很赏识他,经常采用张良的计谋。项羽废除秦朝后,便邀请刘邦到鸿门相聚,想杀掉刘邦。幸有张良的朋友项伯在项羽手下做事,秘密告诉了张良,让张良逃跑,张良没有答应。张良便让刘邦去赴会,并与项伯、樊哙等人协助刘邦逃走,危机足以解除。张良与陈平后又多次向刘邦献计,刘邦打败了项羽,并称赞张良道:“子房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

张良对刘邦的忠诚和他的聪明令我赞叹,同时也明白了为什么刘邦能在一开始一直惨败的十万人战胜一直完胜的项羽的四十万人,因为项羽太骄傲了,刚愎自用,不愿意接纳贤才,只相信自己这才造就了他失败的原因。

多读书,读好书,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中外名著,了解更多的问题。人的一生不能延长,却可以用你的知识将其无限变宽,为了自己的美好的人生,多多读书吧!

本文发布于:2023-02-12 21:44:1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78914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喜欢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