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续做好2019年新建、续建项目建设工作
谋划做好2019年新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开工建设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新开工任务,2019年我县申报新开工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3个,建设套数3062套,具体分解到高小安置区二期894套、唐路安置区二期996套、新安(闪庄)安置区二期1172套。目前唐路安置区二期996套、新安(闪庄)安置区二期1172套两个项目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预计3月份进场施工,高小安置区二期894套已完成土地征收、规划设计工作,正在准备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做好续建项目的推进工作,督促各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确保项目按时竣工。
2、切实抓好后续管理
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与退出机制建设和分配环节的管理,加强对保障房小区保障对象的动态监管工作,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已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实行全程动态跟踪管理,对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清退并严肃处理。
3.加快公租房提质改造
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部分保障性住房由于建设时间较早,超过保修期,现大部分小区出现屋面漏水、散水坡下沉、地坪开裂、墙面漆脱落等现象急需维修。2019年计划对需维修的公共租赁住房进行维修,同时计划对部分小区基础配套设施、绿化进一步完善,提升居住环境。
4.抓好后续管理
一是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后期管理档案信息平台,加强动态监管,实现一户一档,一套一档制度;二是开展以清房租、清违规、清房源为主的“三清”专项整顿工作,对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保障性住房等行为严肃处理。计划通过购买服务,招聘第三方管理运营公司管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房租收缴、房源清退等工作的管理。
太和县房地产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
2019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第二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构建和谐的目标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解决我区公办学校教师和干部职工住房困难,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区公办学校教职工居住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项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我局成立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
三、申购余房对象及条件
申购余房对象:本次余房申购对象为我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含区教育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20xx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未享受房改或参加集资建房的教师和干部职工。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报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申购原则
余房申购的原则为公开、公正、公平。
五、申购标准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的规定》(琼办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被评为高级、特级教师,可申购100㎡或85㎡住房;被评为(任命)一级教师、科级干部,可申购85㎡住房。其他干部职工可申购85㎡住房.
六、预售价格
暂按《市物价局关于市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2号)、《市物价局关于市侨中里教师公寓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3号)、《市物价局关于市白沙门园丁大厦经济适用住房预售价格的通知》(海价〔20xx〕174号)文件暂定预售价格为:侨中里教师公寓3900元/㎡,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3950元/㎡(以上三个项目的价格均不含车位)。楼层价差为:一至七层和顶层按基准价计,从八层起(含第八层)每增加一层每平方米加10元。住房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决算结果为准,多还少补。
七、申购、换购报名截止日期
为确保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市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方案》下发,各学校(单位)务必在显目位置张贴此方案,做好宣传及部署工作。直属公办中小学校申购人员须填写《市区教育局教职工申购住房调查表》,经学校(单位)初审并公示后,截止20xx年2月2日前报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八、房源分布
侨中里教师公寓15套100㎡余房,新大洲教师住宅小区,200套85㎡余房。
九、计分方法
各学校单位负责对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的职务(职称)、学历、工龄、双职工、申领独生子女证等情况进行核实。并按申请人的工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独生子女、军属等情况进行记分,计分时限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具体计分办法如下:1.在职职工工龄分:一年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2.在职教师和局工作人员教(局)龄分:一年教(局)龄记1分,不足一年者按一年记。3.学历分:博士研究生13分,硕士研究生11分,本科9分,大专7分,中专5分,中专以下3分。多个学历的以最高一个学历进行记分。4.职务(职称)分:(1)教师:高级45分、一级40分、二级及以下35分。(2)行政:正处50分、副处45分、科级40分、科员及以下35分。(3)工勤人员:高级技师40分、技师35分、高级工30分、中级工28分、初级工26分、普通工人24分。以现聘最高一个职务进行记分。5.配偶为区属学校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计15分。6.已申领独生子女证的计3分。7.配偶是现役的计3分。
十、总房款付款方式
(一)首期购房款缴交的标准及时间
首期购房款缴交标准:100㎡缴交12万。85㎡缴交10万。首期购房款缴交时间:申购人选房后,应在选房次日起10天内,到指定银行缴交首期购房款,并将缴款回执单及时送海甸岛沿江三西路15号601室申购经办人确认,并领取缴款收据。
(二)贷款方式付款
申购缴交首期购房款后,其余房款可以向银行贷款支付(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具体按银行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如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足所应缴的其余房款的,购房者应在三日内补足。
(三)分期付款方式付款
1.“侨中教师公寓”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7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六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
2.“新大洲教师小区”购房者其余房款按以下工程进度支付:第二次付款:工程建至第七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80%。第三次付款:工程建至第十二层时,支付至购房总价款的90%。第四次付款:工程验收合格后再支付10%的购房余款。申购人交付首期购房款后,由于其他原因需办理退房、退款者,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区局审查小组审核、市局领导批准后办理退房、退款手续。房款结算:房屋面积以市房产部门测绘(含公摊)为准,最终价格以工程竣工后审计部门的审计决算结果为准,缴交房款多还少补。申购人如未按规定时序付款,按自动放弃购房资格处理,经市局领导小组审核后,退回已预付的购房款,退还活期利息。
十一、选房办法
余房分配由区教育局派人,按分配给本区余房的套数抽签选定房号,再按计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为第一号、第二号…..依次类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最终确定选择房号的顺序号。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排名抽签的,在同分的范围内排名自动延后。第一顺序号为第1个开始选择房号,依次在标准房号当中任意选择一个房号,房号选择好后,工作人员将已被选择的房号及时公布,选定好房号后不能变更。在第一顺序号选择房号时,第二顺序号申请人由工作人员带领下候场。第一顺序号选择好房后到现场登记处登记,余下依次类推。所有申请人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进入选房现场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资格。
十二、现场监督
为了确保本次保障性住房余房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顺利完成分房任务,教职工保障性住房余房申购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房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2019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第三篇(一)紧抓征收,细化征收任务
在征收工作中继续攻坚克难,不断擦亮“品牌”。20xx年,积极争取棚改资金,加快启动福山巷周边、万寿宫周边、象山南路周边、打揽洲新增三栋房屋和万福寺8号周边等棚旧改项目。
(二)精准发力,提升民生福祉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社会关注度极高。为全面提升我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整体品质,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附属设施,营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我局计划投资100万元左右,对保障性住房小区增添休闲石椅、休闲石圆桌、垃圾分类箱、垃圾分类池等。
(三)以人为本,优化服务理念
稳步推进“一次不跑”、“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统计,优化、细化行政窗口服务业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到“指引准确、流程清晰、限时办结、高效便民、信息反馈”的一条龙服务,打造共享开放的政务服务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流的政务服务;提前制定全区清(腾)退公租房再分配方案,理清房源,与市房管局对接摇号软件等前期准备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五型政府”建设有关举措,不断提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案件办结时效,以建设忠诚型房管、创新型房管、担当型房管、服务型房管、过硬型房管为终极目标,针对日常工作中涉及的政策、相关文件、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进程。
(四)围绕物业,提升管理水平
围绕服务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战略重点,进一步盘活现有的资源,创新物业管理方式,拓宽渠道,开展深度挖掘市场资源,鼓励局属物业公司和赣昌公司物业公司不断提升资质,抢抓新时代的新机遇,特别是依托区创建先进物业服务示范小区和区创新老旧居民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敢创新路,力争更多地承接安置房小区、老旧居民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五)构建和谐,强化信访稳定
全面加强“阳光信访、责任信访、依法信访”建设,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继续加大综治专业化建设,按照各级关于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的目标和要求,全力做好机构保障、人员配备工作,努力实现工作效能的最佳化;积极调处化解疑难信访问题,面对日益复杂的群众诉求,积极尝试创新工作机制,切实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扎扎实实推进和谐平安建设。
2019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第四篇根据住房和城乡_、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建保[]42号)、《省-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市年-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特制订本计划。
一、总则
本计划是解决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重要依据,在规划期限和范围内,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措施符合国家和省政策规定,并与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协调一致。
(一)适用范围:市京山县、沙洋县、钟祥市、东宝区、掇刀区、屈家岭管理区、经济开发区的城镇居民。
(二)保障对象:符合市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三)保障方式:以实物配租为主,租赁补贴为辅。
(四)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控制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以下,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内,保证基本的居住功能。租赁补贴根据当地平均市场租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
二、主要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
区新增廉租住房250套,发放租赁补贴4669户,其中新增1208户;
管理区新增廉租住房200套,发放租赁补贴1300户,其中新增300户;
经济开发区新增廉租住房128套;
市新增廉租住房520套,发放租赁补贴5488户,其中新增1697户;
县新增廉租住房492套,发放租赁补贴2493户,其中新增900户;
县新增廉租住房488套,发放租赁补贴2824户,其中新增1261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各地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不低于10%;管好、用好新建廉租住房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范围使用。省级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以及专项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地方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配套,务必落实到位,发挥效益。市本级住房保障建设项目的中央、省和市级财政筹措资金由市财政统一管理,对东宝区、掇刀区、经济开发区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按800元/?补助(含中央、省补助资金)包干使用。中央和省补助给屈家岭管理区的廉租住房建设保障资金全额拨付,市级财政不再配套。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多方筹措廉租住房房源。各地要加大廉租住房筹集力度,通过新建(包括统建和配建)、购买、改建、实施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回收剩余公房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三)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对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建立行政审批快捷通道,缩短审批时限。廉租住房项目要合理布局,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省地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
(四)加强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加快实施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已初步纳入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举措。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是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务必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职责,自行组织,自己解难,自我担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度计划。市政府将定期对各地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建设情况进行目标责任考核。对履行目标责任且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考核认定不合格给予通报批评。
2019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第五篇20xx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以良好的工作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面貌,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认真抓好民生工作,加强房管服务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全面加强住房保障、公房管理和维修、房产交易、物业管理以及房改售房等业务职能,实现由“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有效转变。特别是以住房保障等民生重点工作为重点,加大人员、资金投入,扎实开展好“百姓安居工程”,认真受理辖区“双困”家庭廉租实物配租申请,做好租金核减、租金补贴等工作,计划20xx年受理廉租房租金补贴600户,发放租金补贴金额约300万元;突出做好直管公房维修工作,坚决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加大危旧房屋排查和维修力度,预计投入资金310万元,维修直管公房4万平方米,全力确保辖区直管公房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创新物业管理模式,规范物业行业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物业管理体制,树立良好的市中物业形象,我局将根据工作职责,做好行业指导工作,发挥行业主导作用,积极策划推进区属各街道办事处成立物业管理综合办公室事宜,并协助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完成《济南市物业管理办法》修订工作,严格落实物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办事处在物业工作中的工作职责,针对矛盾纠纷,成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办事处的主导作用,细化责任归属,建立运转有效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同时,继续对辖区物业企业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规范辖区内物业企业的信息统计与管理、物业合同备案、区域划分、业委会备案等工作。
2019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第六篇一、审核细致,宣传到位
组织社区干部认真学习廉租住房审批流程和相关政策,使社区干 部充分认识到廉租住房摸底调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针对特殊群体进行走访入户等形式,大力宣传市政府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使廉租住房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对符合政策的保障对象,仔细认真的做好政策讲解工作,对不符合政策的,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说明工作,不断提高市民的政策知晓率。
二、扎实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
2、规范审程序,严把审核关。每季度对社区初审上报的廉租住房申请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听取每一户申报家庭成员组成、住房情况、家庭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的汇报,对吃不透,拿不准的问题,重新入户核查,再进行研究商定,集体把关审定,确保集体研究,集体决定。杜绝人情关、面子关、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
3、严格公示程序。为了使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使困难群体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充分利用社区公示公告栏,对通过审核的廉租住房保障户进行公示。
4、建档立册,规范管理。结合各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档案的建立、完善和指导。对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报人员建立电子表册,实行一户一档,动态管理,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阅任何一个申请人档案,并根据电子表册将享受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廉租住房保障户的档案区分开来,实行廉租住房档案专柜专人管理,确保档案材料规范有序。
2019住房保障工作计划 第七篇一、总体思路
20xx年我县住房保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对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投资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后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力度。开工建设新项目,超前做好明年的项目储备,力争在20xx年底实现主要以城市棚户区改造为主,结合中心村建设,兼并发放差别化租赁补贴,基本解决我县现有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二、工作目标
(一)多渠道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1、20xx年在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重点在望远工业园区,数量216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标准达到: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供电、供水、供热、有线电视等设备并能达到基本入住条件。
2、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协调望远工业园区_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_自主建设150套公共租赁住房,要求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室内达到基本入住条件。其主要解决园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大学生住房问题。实行租金收益、产权共有机制。
(二)认真做好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严格考评制度,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发放工作。
(三)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准入退出机制,完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年底累计完成自治区下达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户537户。
(四)及时向自治区建设厅住房保障处报送我县住房保障月、季、年度报表工作。
三、保障方式
城市棚户区改造,主要是加快建设步伐,尽最大力度提前安置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拆迁家庭的住房。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为主,差别化租赁补贴为辅。
四、主要措施
(一)继续做好差别化租赁补贴申报发放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做好20xx年度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后差别化租赁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二)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协调。重点是_杨和新村三期、四期_、_杨和康城_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898户住房建设,望远工业园区_陆坊小镇_294套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确保望远工业园区内_望远中小企业创业基地_150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加大杨和新村三、四期、杨和康城20xx年度在建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确保20xx年底竣工交付使用。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我县住房现状、近期住房建设及房地产市场发展及中心村建设状况,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四)积极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同时,重点做好申报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央及自治区投资补助租金。依法使用中央投资补助专项资金,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五)认真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做好住房保障档案整理工作,建立保障对象基本信息电子档案。按时完成制度报表的收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并严格做到信息公开,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相互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住房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_三级审核、两次公示_审核工作程序,确保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基础信息库,做到一户一档,实现动态管理。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管理信息化。
(三)强化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严肃纪律,确保各项政策正常实施。及时将中央、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公共租赁住房差别化补贴专项资金发放给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用于租赁住房。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多渠道扩大保障性住房房源。确保在_十二五_期间实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米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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