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抽检工作总结(通用6篇)

更新时间:2023-02-12 04:06:32 阅读: 评论:0

食品抽检工作总结 第一篇

为了切实做好我乡元旦、春节季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乡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开展好食品安全检查工作。

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乡从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领导,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全面履行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监督检查整治重点

一是对无证小餐饮、流动餐饮摊点为重点,加强餐饮企业的检查整治;

二是以桶装水为重点,加强饮用水卫生安全检查;

三是以裸露销售的食物、过期食品整治为重点,加强企业食品经营行为规范;

四是以易致毒食物清理为重点,加强学校食堂、民工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

五是以农村红白喜事聚餐宴席为重点,落实农村家宴审查备案管理;

六是以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为重点,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综合整治;

七是以开展农残检测为重点,加强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基地、超市的产品质量检查和预警;

八是以病死猪、病害肉整治为重点,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及综合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三、加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力度

在元旦、春节期间利用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关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有毒有害物品安全使用和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把有关假冒伪劣、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的鉴别和食物中毒预防等知识传授给广大群众,特别是预防误食有毒野生蘑菇、野菜、饮用自制药酒等引发食物中毒,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过节。

四、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各村(单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蓬溪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报告程序,及时、准确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做好应对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各项准备,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方力量,控制食物中毒的事态发生,维护节日期间社会稳定。

食品抽检工作总结 第二篇

一、检查重点

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是否建立主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布局流程程是否合理;加工制作、冷藏、消毒等设备是否完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有关原料来源、进货渠道、索证验收、台账记录等规定、是否存在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重点是三中食堂经营管理是否规范、食品原料是否定点集中采购、是否违规加工出售凉菜.是否制定有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商店查处无证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假冒伪劣、“三无”过期、腐烂变质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对货台帐,索证索票,挂牌承诺等食品监管制度进行检查,本次共查食品经营店18户。责令限期整改两户,没收小麻辣食品15袋。

(三)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周边小餐馆、小吃店原材料不符合餐饮业原材料采购和使用规定,对食堂、餐馆、小吃店以及食品经营者的卫生条件,废弃物处理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四)查处采购不明畜禽、不合格食用油、调味品使用工业盐或非食品原材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本次共清查小餐馆、小吃店21户,现场要求整改8户,限期整改两户。

三、存在问题

(一)学校、幼儿园及周边个别商店还存在过期或小麻辣食品,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

(二)个别小吃店的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健康难以保证;

(三)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卫生较差,食品安全难于保证。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迅速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周边的食品进行长期监督。

(二)继续搞好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三)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导,确保不出问题。

食品抽检工作总结 第三篇

为了让全县人民20xx年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我局按照大食安办对节日食品安全工作提出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确保全县人民节日消费安全,食品市场繁荣稳定,结合我局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屠宰环节和酒类流通方面对市场供应安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食品安全节日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1、20xx年12月30、31日共出动车辆4辆,执法人员20余人,结合定点屠宰的特点进行了夜间巡查,主要严厉查处非法屠宰、注水、病害肉的违法经营行为,未发现违法行为。将突击检查于日常检查和相结合,对非法屠宰和违法行为起到了警示作用。

2、20xx年x月19、20日我局和工商局密切配合,对肉品市场准入,采取倒查的形式对东门、南门农贸市场肉类供应的安全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对个别不按要求使用电子称的经营户进行了教育。检查人员要求肉品经营户按照市场准入的规定必须做到章证齐全,肉品合格。

3、20xx年x月18日,分别对我县成都百货大楼大邑分场、红旗连锁、利民连锁、九龙超市、30多家酒类批发、零售企业《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企业食品安全意识较强,进货渠道较为正规,票证、台帐较齐全,《酒类流通随附单》从进货、出货执行较好,填写清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市场有个别肉品章证不齐现象。

2、个别流通企业在《酒类流通随附单》的执行上,对《随附单》使用的必要性认识不足,使用时填写不规范,有执行不力的现象存在。

3、个别定点屠宰厂在内部管理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4、对肉品、酒类管理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对定点屠宰厂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定点屠宰厂对生猪的来源要严格把关,做好入厂登记,严防各种病毒流入定点屠宰厂,严禁不合格肉品投放市场,做好宰前、宰中、宰后的检疫,建立好台帐,搞好逐日登记。

2、加大《酒类流通随附单》执行力度,在搞好宣传教育的同时,定期对酒类流通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做好市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工作,使酒类流通管理进一步规范化。

3、加大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力度,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在酒类流通管理方面,要严厉查处销售劣质酒的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将“打假保名”工作贯彻落实到位。积极履行好行政管理职能,将严查“瘦肉精”流入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当做日常管理工作,常抓不懈,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喝上放心酒。

食品抽检工作总结 第四篇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食品安全总体情况,及时发现和防控食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根据x区市场监督管理厅《xx年全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方案》(xx市监发xx号)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了xx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现将我市上半年食品抽检工作情况上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市级监督抽检(省抽任务)情况

xx年全市市级监督抽检(省抽任务)计划完成任务xx批次,其中,原州区分局xx批次、开发区分局xx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所xx批次等。截至目前,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显示,全市共完成xx批次,完成率。

(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情况

xx年全市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完成xx批次,其中,xx县xx批次等。截至目前,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显示,全市共完成xx批次,完成率xx%。

二、组织实施情况

(一)积极统筹协调明确相关职责。xx年,x市市场_统筹协调省抽任务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和数据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抽检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分解任务确保全面完成。为确保省抽任务、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有序开展完成,印发了《x市xx年食品安全抽检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了抽检任务、抽检品种及检验项目、时间安排、抽检区域和场所、统计汇总、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等作了详细、明确要求,确保抽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对不合格样品进行核查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市市场_事权划分权限,各抽检单位收到不合格样品检验报告并及时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xx年受各种原因的影响,我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开展较晚,致使全市抽检进度缓慢,与每月均衡完成计划进度要求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为进一步加快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进度,将督促各单位加快抽检进度与检验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

二是督促各承检单位及时将抽检信息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信息系统”,确保全市抽检工作如期完成。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工作,要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及时启动异议处理和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向被抽检单位食品销售者通报检验结果,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积极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

食品抽检工作总结 第五篇

附件5:

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产品质量年度抽检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绿色食品生产资料质量年度抽检(以下简称绿色生资抽检)工作,加强对绿色生资抽检工作的管理,提高绿色生资抽检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依据《绿色食品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绿色生资抽检是指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已获得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的产品(以下简称获证产品)采取的监督性抽查检验,是企业年度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所有获得绿色生资标志使用许可的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必须接受绿色生资抽检。

第四条 申请续展的绿色生资产品,其当年的抽检检验报告可作为绿色生资标志使用续展审核的依据。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绿色生资抽检工作由协会负责制定抽检计划,委托相关绿色生资质量监测机构(以下简称监测机构)按计划实施,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绿办)予以配合。

(一)协会的绿色生资抽检工作职责: 1.制定全国抽检工作的有关规定;

2.确定具有法定资质的监测单位承担绿色生资产品抽检工作,作为绿色生资定点监测机构;

3.组织开展全国的抽检工作;

4.下达年度抽检计划(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检测项目、加检项目及其标准、时限);

5.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生资安全性评估的有关信息,或接到举报发现生资可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组织绿色生资专项检测;

6.指导、监督和考核各监测机构的抽检工作;

7.依据有关规定,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做出整改或取消绿色生资标志使用权的决定,并予以通报或公告;

8.及时向省绿办和监测机构公布有效使用绿色生资标志企业及其产品名录。

(二)省绿办的绿色生资抽检工作职责:

1.向协会推荐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经协会审核备案后,承担绿色生资产品抽检工作;

2.依据本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实施细则;

3.配合协会及监测机构开展绿色生资抽检和专项检测工作; 4.向协会提出绿色生资抽检工作计划的建议;

5.根据协会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做出的整改决定,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并组织验收,同时抽样寄送协会指定监测机构;

6.及时向协会报告企业的变更情况,包括企业名称、通讯地址、法人代表以及企业停产、转产等情况。

(三)监测机构的绿色生资抽检工作职责: 1.根据协会下达的抽检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2.按时完成协会下达的检测(包括专项检测)任务; 3.按规定时间及方式向协会、省绿办和企业出具检验报告; 4.向协会及时报告抽检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企业产品质量信息。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协会于每年3月底前制定绿色生资抽检计划,并下达有关监测机构和省绿办。

第七条 监测机构根据抽检计划和专项检测任务,适时派专人赴相关企业规范随机抽取样品,也可以委托相关省绿办协助进行,由绿色生资管理员抽样并寄送监测机构,封样前应与企业有关人员办理签字手续,确保样品的代表性。

第八条 监测机构应及时进行样品检验,出具检验报告(一式三份),检验报告结论要明确、完整,检测项目指标齐全,检验报告应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寄送协会、相关省绿办和企业。

第九条 监测机构应于时限前完成抽检,并将检验报告分别寄送协会、相关省绿办和企业。

第十条 监测机构须于每年12月20日前将绿色生资抽检汇总表及总结报送协会,专项检测汇总表及总结必须于时限前报送协会。总结内容应全面、详细、客观,未完成抽检任务的应说明原因。

第四章 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一条 制定绿色生资抽检计划必须遵循科学、高效、公正、公开的原则,突出重点生资和关键指标,并考虑上年度抽检计划完成情况及当年任务量。

第十二条 监测机构必须承检协会要求检测的项目,未经协会同意,不得擅自增减检测项目。

第十三条 对当年应续展的产品,监测机构应及时抽样检验并将检验报告提供给企业,以便作为续展审核的依据。

第五章 问题的处理

第十四条 绿色生资抽检中出现倒闭、无故拒检或提出自行放弃绿色生资标志使用权的企业,监测机构应及时报告协会及相关省绿办。

第十五条 企业对检验报告如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以当地邮局邮戳为准)15日内向协会提出书面复议申请,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对检出不合格项目的绿色生资产品,监测机构不得擅自通知获证企业送样复检。

第十六条 绿色生资抽检结论为产品包装及标签(标识)、感(外)官指标不合格,或绿色生资标志使用不规范的,协会通知企业整改,企业须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结果报告省绿办,省绿办应及时组织整改验收。需复检的,抽样寄送绿色生资定点监测机构检验。监测机构应及时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以特快邮递方式将检验报告分别寄送协会和有关省绿办。复检合格的可继续使用绿色生资标志,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标志使用权。

第十七条 绿色生资抽检结论为主要技术指标(有效成分或主 4 要营养成分)、限量指标(卫生指标)不合格,或有绿色生资禁用品的,报请中国绿色食品协会取消企业及产品的绿色生资标志使用权。协会及时通知企业及相关省绿办,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 工作考核与奖惩

第十八条 协会对监测机构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监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出具错误数据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发生严重失职和违反规定的,协会将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监测机构管理办法》做出暂停或取消对其业务委托的处理,并予以通报或公告,必要时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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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抽检工作总结 第六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学校要加强领导,成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责任细化,层层抓落实。指派食堂卫生管理人员,不断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卫生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

二、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

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规,杜绝食品安全事故。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统一着装。食堂的米、油、盐、酱、醋、肉、蔬菜等都是由专门人员、专门摊位供应,有学校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食物、蔬菜等的清洗、烹饪、售卖等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措施和记录,生熟食分开放置,并有专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每次用餐结束后,工作人员都要冲洗食堂一次,由后勤人员负责清倒垃圾,并在饭堂放置了两只加盖垃圾箱。

三、学校完善学校食堂用餐设施,购置了全新用餐桌椅,改进了学生集体用餐的卫生条件。

四、加强对校内小卖部的卫生监督,坚决取缔无证经营。

学校小卖部做到亮证经营,进货渠道合法,坚决不售“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食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时停售。销售环境清洁卫生,并由总务处人员定时检查监督。由于措施得力,一直以来,我校没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

五、加强水质检测,保证饮用水卫生。

我校的生活用水来自三条渠道:食堂饮用水由市自来水厂供应;教职工和学生的饮用水主要使用获得市场准入资格的纯净水。有关生活用水,经市卫生监督所取样检测均符合卫生标准。

学校食品、饮用水 卫生安全关系着广大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后,学校还要不断加强监管,时时自查,确保食品卫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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