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正常秩序,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确保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等一系列民生项目快速有序推进,坚决遏制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占地行为,根据《_刑法》、《_土地管理法》、《_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全区非法占地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重点掌握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的各类非法占地基本情况并予以纠正整改。依法严厉打击乡霸、村霸等黑恶势力分子利用农村家族、宗族势力肆意侵占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牟利,严厉打击部分村干部、村民利用土地管理的职务便利侵占集体土地、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范围
(一)城中村城边村改造、农村建设中涉及的私搭乱建等非法占地行为。
(二)城中村城边村改造中涉及的宅基地抢占、超占等非法占地行为。
(三)其他集体土地上的各类非法占地行为(农村土地上未经批准,抢(圈)占土地、兴建厂(库)房、以种(养)殖为名的非法占地,在农用地上倾倒(堆放)垃圾等非法占用农用地,集体土地、耕地上非法租赁、非法转租等行为)。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万柏林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万柏林分局。(领导组人员名单附后)
四、任务分工
区法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审判。
区检察院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侦诉。
公安万柏林分局负责对此次专项行动中涉嫌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区物价局负责对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获利等涉案价值予以认定。
国土万柏林分局负责对非法占地行为进行认定,配合乡(街)及有关部门纠正、整改非法占地行为。
各乡(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本辖区内的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组织实施非法占地行为的纠正、整改工作,杜绝辖区内非法占地行为。各乡(街)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4月10日—4月20日)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宣传及舆论引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社会氛围。各乡(街)负责对本辖区内非法占地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基本情况,并将摸底情况分类梳理,汇总上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纠正整改依法处理(4月20日—5月10日)
各乡(街)负责对摸底排查出的非法占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纠正、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对拒不整改的,乡(街)、村(居)要及时收集相关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上报领导组办公室。领导组办公室汇总、整理后,移交公检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统筹安排,扎实推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
(二)强化法治意识,严惩犯罪行为
各(乡)街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证据意识,依法全面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证据的严谨性、客观性和真实性。严厉打击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行为,形成高压态势,起到震慑作用。
(三)全程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专项行动期间,区城中村城边村及农村集体土地非法占地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将对纠正、整改工作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迟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公开通报,督促推动各成员单位切实将纠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土地整治科工作计划 第二篇xxxx年,xx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扎实开展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工作。
一是完成xxx双丰xxx千伏输变电工程单独选址项目的征地报批工作,面积公顷。
二是完成xxxx年四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报批工作,面积公顷。
三是完成xxxx-xxxx年度xx公司临盘采油厂三个年度生产及配套设施用地的组卷上报工作,总面积公顷,涉及全县x个乡镇(街道)xx个村,已通过市审查,报省待批。
四是是做好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全县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xx宗,面积公顷,出让总价款万元。
五是积极开展闲置土地专项整治和“土地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工作。
一是完成我县工矿废弃地资源的摸底调查工作,查明我县工矿废弃潜力为万亩,上报市局后纳入《x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为未来三年我县申报实施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继续推进临盘西十二里挂钩项目,xx镇xx社区、xx镇xx社区、xx镇x社区、xx镇xx社区、xx乡xx社区和xx镇xx社区、xx镇xx社区x个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稳步实施。
三是完成xxxx年度土地增减挂钩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上报工作。
四是xx县xx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整治工程、xx县xx镇、xx街道办事处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项目正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验收准备工作。
五是“十四五”期间,市下达给我县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
三、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巡查责任制。截至目前共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xx起,已全部处理到位。
二是积极完成xxxx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已通过上级验收。
三是加强信访处结工作。今年以来,共受理xxxxx来电及来人来访xx人次,xxxxx市民热线xx件,全部处结到位。
四、国土资源基础业务工作。
一是圆满完成xxxx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现正在开展xxxx年度土地变更工作,为xxxx年卫片检查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基本完成,所有村庄的地形测量、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自检及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正集中力量整理装订权属档案资料,编制文字报告、数据、图件等成果资料,准备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土地整治科工作计划 第三篇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本保障。__一再强调,中国人要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我县农村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各镇村不同程度出现耕地撂荒现象,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共建小康社会带来了严峻挑战。为切实解决果园、农田等农村耕地撂荒问题,加快产业振兴步伐,现结合礼泉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县2020年脱贫攻坚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农业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以集体承包土地、农村撂荒果园、撂荒农田等耕地乱象问题为重点,在全县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承包经营和生产秩序,推进土地向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养大户集中,不断夯实礼泉粮油基础,为推进全县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整治。严格遵循《_农村土地承包法》《_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全县213个村存在的耕地乱象问题,依法有序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村集体经济、农村耕地、农民利益得到依法保护。
坚持稳步推进。强化措施,主动作为,稳步推进,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承包土地、耕地撂荒等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存在的集体土地违规使用、耕地撂荒等问题乱象形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撂荒耕地恢复耕种、集体土地合法流转、农村承包地依法经营计划措施,分类指导,逐地块解决。
坚持民意决策。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尊重群众意愿,保护村集体权益,积极有效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优先发展。对整治的撂荒农田和依法收回的集体耕地,坚持优先发展粮油种植,优先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优先发展贫困户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三、整治重点及目标
整治重点: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果园、撂荒农田,违规承包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或承包费太低,没有经村两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并公示的集体土地等。
实现目标:到2020年10月底,全县213个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责任制度不断完善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年下达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四、整治步骤
1、宣传动员(4月15日-4月20日)。各镇(办)要结合实际,及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夯实责任,全面进行动员安排,整治工作方案要及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动员会时,要邀请包镇办领导及县整治工作督查组参加。要积极运用大喇叭、手机微信群、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方法,大力宣传《全县开展农村撂荒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整治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动员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好承包地,切实经营好果园、农田,确保农村耕地可持续利用。
2、调查摸底(4月21日-5月10日)。各镇(办)要及时安排各村成立整治工作组,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向党员干部群众传达整治工作主要精神。要深入田间地头,对在整治范围内的土地进行逐组逐地块登记造册,摸清不同类型土地乱象底数,并进行评议认定撂荒年限,建立整治土地工作台账。
3、集中整治(5月11日-9月底)。各镇(办)根据摸底工作台账,结合整治耕地区域、交通实际情况,以整治撂荒果园、抛荒农田、违规违约承包集体土地的乱象为重点,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进行集中整治,主要任务是:(1)通报摸底情况;
(2)研究确定整治方案,并进行公示;
(3)逐户逐地块进行集中整治,对经协调磋商无果的进行依法起诉;
(4)对收回的村集体土地、农村承包地进行研究,形成决议,按程序进行处置。(5)要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未成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以村两委会为单位),全面进行复耕复种。
为确保专项整治顺利推进,各镇(办)可选择1-2个村先进行试点,总结做法经验,精准整治办法,再整体推进。
4、自查总结(10月1-10月15日)。各镇(办)对标整治目标任务,认真开展撂荒耕地整治自查“回头看”,对本辖区内的撂荒耕地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逐村进行查漏补缺,完善台账资料,确保撂荒耕地全部复耕、集体土地违法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同时,对整治工作中好经验和好做法进行总结,形成典型工作案例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5、考核验收(10月16-10月底)。整治结束后,县上将成立专门的考核验收组,从整治成效、工作台账和建立健全农村耕地管理工作机制、制度等多方面对各镇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形成专项工作汇报,报送县整治工作专班。县整治工作专班对整治效果突出的,将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进行奖励,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不彻底,整治土地没有复耕到位的,将倒查责任,严肃追责。
五、整治措施
1、规范集体土地流转程序。要结合各村实际,灵活把握政策,分类进行施治。(1)对流转集体土地没有书面合同(或没有承包费缴费凭证),且经调查没有召开村两委会研究、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通过公示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重新进行处置,鼓励和提倡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发展农业生产;
(2)对流转集体土地程序规范,但承包期限超过二轮承包期(2028年底),承包时经村两委会或者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研究通过并经过公示的,原则上维持原合同不变,但是经调查没有经过公示的,一律视为违规合同,要修改合同期限至二轮承包期内(2028年底),到期后,再依法进行流转;
(3)对流转集体土地合同规范的,但在流转期内没有明确要求土地流转费增长调节或定期公示的,可以通过协商予以解决;
(4)对承包集体土地不付承包费、恶意压低承包费或抢占集体土地的,抛荒撂荒又不积极协商解决的,违法违规出租、转让集体耕地等乱象问题,要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治的范围,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收回集体土地,用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严格土地承包经营。严格按照《_农村土地承包法》《_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认农户土地承包权、经营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凡是撂荒的承包地,一律停发粮食综合补贴,直到复耕为止。土地撂荒年限的认定必须经过社会调查、村民代表会评议、村两委会审定三个步骤,对撂荒1年的承包耕地,要教育农户立即复耕;
对撂荒两年以上的,且农户不愿意复耕的,村集体要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村集体召开两委会、村民代表会(村民大会),依法收回土地经营权;
经村两委会研究决议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收益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优先种植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直到原承包农户自愿耕种。
3、引导农户推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建立“县级牵头、镇办负责、村级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或家中缺少劳动力等无力耕种但又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在不改变撂荒耕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采取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大力扶持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健全完善“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的多元化产业发展体系,全面提升农业经济效益;
鼓励专业合作社、土地托管公司,进行代耕代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展农业产业。
4、加强整治政策支持激励。县农业农村局将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对整治连片耕地50亩以上的进行支持;
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的种植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项目扶持,在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上优先倾斜;
各镇(办)制定出台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撂荒土地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任副组长,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及各镇(办)镇长(主任)为成员,对全县农村撂荒农田、撂荒果园等不规范承包行为乱象进行全面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5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兼任,督查组组长分别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考核办、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主要负责担任,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严格督查各镇村土地撂荒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召开推进会、专项督查等形式,依法稳妥推进整治工作;
同时,按照疫情防控科级领导下沉包村的工作机制,实行一名科级领导带队,全程深入村组包抓指导各村依法有序开展撂荒土地乱象整治,确保各阶段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农村撂荒土地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下沉包抓科级领导为包抓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承担直接责任,要切实将撂荒土地专项整治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阶段任务要求,责任到人,任务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每个阶段取得实效。各督查组要定期加强对各镇(办)撂荒耕地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各镇(办)依法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予以指出或者帮助解决,解决不了的,要第一时间专题向县整治工作专班汇报,确保整治工作不走弯路。县纪委、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要对整治中出现的阻挠、干扰整治工作的违纪违法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打击,对撂荒土地和土地乱象违规违法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保障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办)在整治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形成撂荒耕地治理办法,建立健全土地承包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土地经营权依法有序流转,防止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土地整治科工作计划 第四篇为贯彻落实《_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_非农化_行为的通知》《_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_非粮化_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甘肃省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永登县实际,出台撂荒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点主要是土地二轮承包以来长期撂荒的各类农田,以及在确权承包地、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上种植果树、挖塘养鱼、围湖造景、非法取土造成耕作层破坏等耕地_非粮化__非农化_的行为。
到2021年12月底全县200个行政村抛荒撂荒耕地现象基本消失,违规承包使用集体土地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农村耕地承包管理机制和耕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不断得到强化,农村土地流转依法有序向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耕地利用率不断提高,全县粮食种植面积稳步增加,粮食总产任务得到根本保障。
集中整治从4月11日至5月31日。各乡镇要在全面排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抢抓农业生产的宝贵时机,依法依规督促承包人立即行动起来,认真落实耕种责任,确保耕种到位。对既不落实耕种责任又不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造成撂荒的,由村集体依法收回。乡镇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制定春播复耕复垦计划,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引导种植目标作物。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保障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要粮食作物面积。一般耕地主要用于油籽、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
县政府成立督查组对撂荒地整治情况不定期进行中期督查,指导乡镇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对工作滞后、存在较大问题的乡镇进行约谈。
本次撂荒地整治重点工作主要有:全面摸清耕地利用及撂荒地底数;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强化土地流转管理;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管;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加强土地利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土地整治科工作计划 第五篇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耕地产出能力,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定粮食面积和粮食产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整治耕地撂荒的系列措施,在全县形成珍惜土地资源、保护耕地的浓厚氛围,建立解决耕地撂荒的长效机制。力争2020年3月下旬前,全县所有撂荒耕地全面复耕。
二、整治措施
(一)开展宣传调查,摸清耕地撂荒底数各乡(镇)要充分认识解决耕地撂荒问题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整治撂荒耕地摆在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要通过召开会议、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支农惠农政策、治理撂荒耕地的措施,教育引导农民爱惜土地、种好土地,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同时,要组织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对弃耕撂荒耕地的承包人、撂荒原因、撂荒面积、流转和撂荒年限等基本情况进行逐一摸排,并登记造册。
(二)落实法规政策,严格依法依规管地1.限期恢复撂荒地种植。各乡(镇)要组织干部深入田间,对辖区内耕地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核实。对无力耕种的(包括弃农经商、长期外出务工等),由村委会(发包方)通知承包户限期复耕,如不能按期复耕的,交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进行委托管理,种植收益归托管方,农户可继续享受耕地力补贴。对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又不委托管理的,暂停发放该承包户的耕地力补贴,待复耕后才可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同时,允许以村规民约形式采取措施防止耕地撂荒。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农户认识到恢复撂荒地耕种是应尽义务,努力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确保县域范围内不出现抛荒撂荒耕地。
2.落实农业奖补政策。一是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按程序逐户登记、核实面积,确保享受补贴耕地不撂荒。二是加大力度支持水稻生产,对早稻(含再生稻)集中育秧的经营主体、村集体等给予1000元/亩的育苗秧田补贴;
对自行育秧的农户,经乡、村两级核实验收后,按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育苗补贴,每亩大田补贴40元。按照“谁种植补贴谁”的原则,对种植“双季稻”(含再生稻)的农户及经营主体早、晚稻均进行稻谷补贴,同时再奖补50元/亩。对种植水稻20亩以上的农业经营主体、村集体和村股份合作社进行“产业振兴信贷通”贷款部分贴息。对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置补贴范围内的大型旋耕机、收割机、插秧机、机动植保机械(含植保无人机)、稻谷烘干机等用于粮食生产的相关机械设备的补贴,在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县财政再给予20%的购机补贴。
(三)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1.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灌泵站配套改造、病险水库和山塘除险加固、水源工程建设、农田防护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加强基本农田的水坝、水陂、水沟等排灌设施建设,完善排灌配套设施。
2.完善交通基础设施。针对撂荒面积较为集中的偏远山区,加大资金投入,修建农村公路,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农业效益。
(四)推进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1.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确保耕地有效利用,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也可采取耕地“托管”模式,引导农民委托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实行委托管理。
2.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种植大户、家庭农场、能人能手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创优创业投资环境,筑好返乡创业平台,盘活撂荒土地资源,吸引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返乡创业。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整治撂荒耕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水利局、交运局等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整治方案,按时高质量完成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农业农村局要牵头抓总责任,县财政局要落实好相关奖补政策,县水利局要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县交运局要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撂荒地快速复耕。
(二)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考核,将开展耕地撂荒工作列入2020年农业农村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强化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XX;
奖励先进,对在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解决耕地撂荒工作不力,耕地撂荒隐瞒不报,出现较大面积撂荒耕地的乡(镇),将约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并视情况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全面分析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遏制抛荒撂荒耕地的长效机制,巩固本次整治成果,防止抛荒撂荒耕地问题反弹。
土地整治科工作计划 第六篇各村委会:
根据全县开展十项专项整治活动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治理,对2011年、2012年全县土地流转进行一次全面复核,进一步核实享受土地流转补贴面积。为切实抓好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太和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太农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背景
农村土地流转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规模经营、基地建设和发展订单农业、建设示范园区,促进一村一品形成的枢纽,是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关键环节。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并于2011年在全市率先出台了《太和县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明确对规模经营大户每亩一次性奖励50元。2011年补贴流转大户78户,流转土地面积69253亩,补贴资金3462650元;2012年补贴流转大户46户,流转土地面积37870亩,补贴资金1893500元。通过补贴项目的实施,极大的推动了我县现代农业的进程。
二、发现的问题
经过实践检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土地流转面积核实难。目前,凡是出租土地的农户大都不在家,有的长期在外务工,多年不归,土地出租后不闻不问;有的将土地租赁出去后连个合同都没签。这就给土地流转的流入方在申报土地流转补贴时带来了可乘之机,如果生产队或者村级干部不配合,县乡两级很难核实。二是存在着虚报面积获取补贴的行为。2013年8月24日,县农委、财政局2家组成土地流转抽查组,对2011年文件出台以来申报土地流转农户,进行了抽查。发现个别户为了获得补贴,不惜弄虚作假,伪造花名册,伪造合同,蓄意扩大面积等手段,达到领取补贴的目的。三是有的经营主体是奔着补贴而流转。个别经营主体不在生产环节动脑筋,总是两眼盯住补贴;不想着种啥、养啥赚钱,老是捉摸着怎样多搞点补贴。所以,他们不是奔着流转想增收,而是奔着补贴想流转,这样就背离了政府鼓励土地流转的初衷。
三、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核实享受土地流转补贴面积。对虚报土地流转亩数等方式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支持效果,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治理方法
采取自查、互查、复核等方式进行,组织人员对2011年、2012年市县财政补贴的土地流转大户开展全面核查,通过看、对、访、核等方法进一步核实享受土地流转补贴的面积、补贴金额等情况。
1、看。查看土地流转的流入方台账,包括流入户数、所在村组、流转协议、流入面积、租金标准、租金兑现办法等。查阅土地流转的流入方台账,包括流入户数、所在村组、流转协议、流入面积、租金标准、租金兑现办法、流出户登记电话的比例等;
2、对。通过和土地流转大户进行见面,核对土地流转面积与申报面积、打卡发放面积是否相符。
3、访。听取农户、村镇干部,对申报土地流转补贴面积的意见和建议。土地流转时流入方的基本情况、流转用途、经营效益、社会影响和有关情况,以及流出方的基本情况、生活保障、就业去向、租金标准及兑现方法、流转期限和流转协议。
4、核。核对奖励资金兑现情况,进一步核查违法违纪现象是否存在,套取资金情况和资金退回情况。通过核查堵塞漏洞。
五、时间安排
1、自查阶段(4月12日-15日)。各村按照专项治理范围、对象和内容,组织人员开展自查自纠,逐户核实当时申报面积、获得补贴面积、补贴金额、是否存在虚报面积,套取财政补贴情况。如有虚报补贴面积,虚报面积多少,退出资金情况等。自查必须由镇村复核人员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土地流转大户签字,并写出承诺。自查自纠结果于4月15日前报镇农经站。
2、互查阶段(4月16日-25日)。由县农委组织从乡镇农经与统计服务站抽取人员进行互查。逐户核实当时申报面积、获得补贴面积、补贴金额、是否存在虚报面积,套取财政补贴情况。被核实后,补贴资金退出情况等。互查必须由核查人员严格履行签字手续。专项整治行动核查工作总结及表格于4月25日前报县农委专项治理办公室。
3、复核阶段(4月25日-28日)。通过自查、互查,县农委组织人员对重点流转大户进行复核,核实申报面积、补贴金额,套取资金情况、退出情况,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分析解决,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现象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4、总结阶段(4月29日-30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问题、分析原因、健全制度。结合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等,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规章制度,研究建立土地流转项目管理的长效机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4月30日前报送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整改措施
(1)成立组织。成立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镇纪委书记_任组长、党委委员胡守义任副组长,财政所、农综站、农经站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经站,具体负责专项治理业务工作。
(2)落实责任。各村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农村土地流转项目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安排得力人员,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建立主要负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治理。
(3)建章立制。通过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了解土地流转需求,进一步调整政策,制定科学、合理、详细的土地流转实施方案,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本文发布于:2023-02-11 01:34:25,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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