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以及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合集5篇,关于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以及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09 23:19:19 阅读: 评论:0

现在一些地区在实行常态化核酸检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关关于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以及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合集,欢迎阅读借鉴。

关于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以及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合集1

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市第六轮新冠病毒核酸全员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应对疫情指挥部综〔2021〕104号)及**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2021〕第22号通告精神,为做好我市各建筑工地人员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统计范围

1.在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工人以及食堂、保安等后勤保障人员,含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员工以及临时雇佣人员等。

2.在各房建市政工程项目的外地注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不含本地注册监理单位)。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我市疫情工作指挥部以及属地政府统一工作部署,认真做好我市第六轮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确保稳定有序。各项目建设(代建)和监理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牢牢压实主体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全力推动本企业承建建筑工地核酸检测工作,将全员检测要求传达至每个项目部、每个班组、每个工人、每名工作人员,如未参加核酸检测,个人健康码将变成黄码,不允许进入建筑工地现场,影响生产。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强化监管力度,督促检查各建筑工地全力配合核酸检测工作。各区建设局要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核酸检测工作,牢牢压实属地责任。

(二)摸清底数,做到应检尽检

各施工单位要立即部署工作,无条件支持并督促各建筑工地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人员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建筑工地的项目施工负责人要主动与属地社区及相关部门对接,抓好本项目核酸检测的宣传、发动、组织、落实、督促和反馈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人、人员底数和工作台账详实准确。

(三)及时统计,落实数据报送

1.各建筑工地原则上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完成所有人员核酸检测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人员检测督促落实,并按要求统计数据上报至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在10月2日21:00前上报建筑工地现场应检人员底数情况;从10月3日10:00起,按11:00、16:00、20:30上报建筑工地人员核酸检测情况,直至核酸检测全面完成,20:30上报的表格要加盖企业公章(或项目章),确保应检尽检和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真实有效,不得虚报、漏报、瞒报或迟报。

我市在建工地的外地注册监理单位,应参照上述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填报。本地注册的监理单位通过“监理行业第六轮核酸检测反馈群”另行报送。

2.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应在10月2日21:00前对应检人员数量进行摸底汇总,填写附件上报至我局工程处;在10月3日按11:30、16:30、21:00汇总实际检测人员数量填写附件上报至我局工程处,直至核酸检测全面完成。

(四)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和各施工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对违反工作要求、工作落实不到位、相关人员应检未检、造成后果的建筑工地,除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追究责任外,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对企业承建项目实行差异化监管,视情况予以曝光并报送上级部门。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

1.**市建筑工地新冠病毒核酸全员检测情况统计表(施工单位)

2.**建筑工地新冠病毒核酸全员检测情况统计表(注册地为外地的监理单位在建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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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关于实施常态化核酸检测以及全员核酸检测的通知合集2

为切实保障全县居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2年5月9日(星期一)起对全县实行封控管理,开展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封控区域

封控范围为磁县全域。

二、封控时间

2022年5月9日上午8:00起封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三、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时间和范围

2022年5月9日13:00开始,范围为我县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外地在磁人员)。

四、注意事项

1.封控期间,全县保持静默状态,做到外不进、里不出、内不动。所有人员在工作人员组织引导下有序开展核酸采样,其他时间全域人员保持居家不流动,足不出户。

2.请全县城乡居民提前准备好电子健康卡或纸质健康码,无健康码的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身份证件,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3.采样期间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严格保持“两米线”距离,不交谈、不聚集,不扰乱现场秩序。完成采样后,必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按照规定路径返回家中。

4.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能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单位、村(社区)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居家48小时后要及时参加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

5.正在接受居家隔离管理人员,由村(社区)安排上门核酸采样。患有重病、行动不便的群众,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由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6.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各采样点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7.全县生活必需品及日常用品储备充足,将根据需要统一调配至各村(社区),居民可联系村(社区)进行配送。居民如有危重病人就医、孕产妇生产等特殊情况,请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联系所在村(社区)。

8.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疫情防控任务和维护基本运行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居家办公,或在所在村(社区)转为志愿者,全面参与预防性核酸检测和社区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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