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马璇)市教育局昨天对7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发布,这些文件是该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目前又做了必要修改,自重新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到期自动失效,而该局2002年-2006年期间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含本部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这7个规范性文件包括:《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若干意见》、《深圳市中学教师继续教育验证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办学机构等级评估实施办法》、《深圳市普通高校助学贷款暂行办法》、《深圳市教育系统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深圳市民办中小学办学情况信息公告办法》。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若干意见》指出,全体教师必须参加每年60学时的职务培训;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参加300学时的任职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每5年必须参加240学时的提高培训。继续实施以优秀校长、各级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和骨干教师的海外培训计划。实施海外培训,加快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步伐。
《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强示范性培训基地建设。市教育行政部门拟建立国家级教师继续教育示范基地,鼓励区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按照国家级区级基地标准建设,对具备条件,且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创建经费投入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1∶1的比例给予建设补贴。
本文发布于:2023-02-09 00:41: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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