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刁某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由,敲诈一学生达十几次之多。日前,刁某被南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胡某是南山一所学校初二年级的学生,2009年11月,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对方扬言要找校外社会人员对他进行报复。胡某害怕之下,通过该校初三级学生曾某找到社会人员刁某帮忙调停,化解了纠纷。但没想到的是,刁某居然向胡某索取保护费300元。在此之后的三个月间,犯罪嫌疑人刁某等人,以“保护”胡某为由,采取恐吓、胁迫的手段,通过传话或直接拦截胡某的方式,陆续向胡某索取钱财十余次,共计人民币5400元。胡某默默忍受刁某的敲诈,直到今年3月1日又向刁某缴纳600元“保护费”后,将此事向班主任报告。3月4日,胡某在父亲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随即将刁某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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