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费不少市民坦承从未领过。深圳读本记者 范舟波 马强 摄(图文无关)
" src="epaper.nddaily.com/H/res/1/2792/2010-03/19/SA46/res04_attpic_brief.jpg" /> " src="epaper.nddaily.com/H/res/1/2792/2010-03/19/SA46/res07_attpic_brief.jpg" /> " src="epaper.nddaily.com/H/res/1/2792/2010-03/19/SA46/res10_attpic_brief.jpg" />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昨日透露消息称,独生子女父母每月15元的政府“奖励金”有望提高。同时,退休时一次性领取5000元奖励金的模式,将改为按月支出,且有望每月不少于150元,这两项惠民政策最快将在今年实现。
退休时一次性奖励难落实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待政策,其中一条就是领取独生子女奖励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独生子女家庭每月可领取30元的独生子女费,夫妻双方每月各可领取15元。第二部分属于退休奖励,独生子女家庭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奖励,深圳以往的标准是5000元。
不过,这项奖励政策是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市卫人委监管处李处长说,那时候,普通人的月工资只有几十元,每月30元的标准能占当时月工资收入的50%左右。如今,深圳特区内最低月工资标准都涨到了1000元,30元奖金的奖励作用已经微乎其微。而对于那笔在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的5000元独生子女奖励金,由于种种原因也很难落实。
每月奖励额度有望提高
“独生子女奖励金肯定是要提高的,退休时一次性领取的支付方式也将改为按月领取。”李处长表示,广东省已于去年12月25日通过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和《关于解决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意见》,奖励对象范围由之前有单位的城镇职工,扩展到全体城镇居民。凡 2009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80元,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适当提高。
那么,深圳近30年来未曾改变的独生子女费又将何去何从?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卫人委正对《深圳市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根据草案稿,首先要解决户籍人口领不到独生子女费的难题。李处长坦言,由于计生部门无权处罚违规企业,员工权益受侵害,只能求助劳动部门。条例修改后,有望在处罚手段上有所突破。
另外一个重要突破,就是提高每月发放的独生子女费额度,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利益。至于独生子女费有望提高到多少?李处长说,具体的提高幅度还要看财政的承受能力,不过按照深圳的经济发展速度和人均工资水平,“我个人希望提高的幅度尽可能大一点。”
市卫人委透露,目前广州对于达到退休年龄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150元,该部门有关人士认为,“深圳至少也要与广州看齐。”由于修改草案将提交至市政府,经过人大审议,表决通过后才能出台。市卫人委表示,提高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的建议,还要听取市民意见,争取这些惠民措施在今年予以落实。
■ 网调
九成网友支持上调
在本报与奥一网联合推出的“独生子女费”网络调查中,有85%的网友称从未领过独生子女费。究其原因,42%的网友表示“单位不给发”;另有相当一部分网友是因为“从未留意过独生子女费,对此无所谓”。值得关注的是,在“独生子女费该不该涨”这一问题上,高达95%的网友支持提高独生子女费,参加投票网友中无人选择“不该涨”的选项,5%的网友觉得“无所谓”。但有23%网友认为独生子女费没必要存在了。对具体涨到什么标准的问题上,支持“由一个家庭每月30元提高到每月60元,一年在600元以上”的投票高达95.24%。
■ 心态
不是钱的问题是政策兑现问题
记者昨日在儿童医院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15位受访者中,只有4位领过独生子女费。提到这15元奖励金,受访家长都认为实在少得可怜,有人笑言,“现在也就买斤肥猪肉!”
15元的现实意义几乎荡然无存。市民看待它的心态很矛盾,一方面坦言不会因此跟单位较真,但另一方面,在获悉自己的权利后,又很想争取一下,“不是钱的问题,在乎的是政府的承诺应该兑现。”
■ 现状
独生子女费名存实亡
“独生子女费?从来没领过啊!去哪里领?”在市儿童医院,记者遇到抱着宝宝来打针的郑海燕。她在深圳一家事业单位做文员,如果不是因为记者采访,她从未想到还有这项奖励金。
郑海燕立即致电咨询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此事的方先生,对方解释说,单位确实从未发过独生子女费,不过建议郑海燕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工作站问问看。
在竹林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又说,按照政策规定,郑海燕既然有单位,就该由其单位来发放独生子女费,“如果你是失业人员,可以先办理失业证,然后到我们这里申请独生子女费。”
为了区区15元,郑海燕花了时间跑了腿,结果还是两头落空。为此跟单位较真,郑海燕连说“不划算,不值得”。但是听到一名同事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了二胎而被单位辞退,她又抱怨,政策是“罚得重、奖得少”。
记者调查发现,独生子女费几乎被人遗忘,除了金额太少有的人不在乎,主要原因还是单位根本没执行。在深圳,福利好的单位会发独生子女费,比如国家机关公务员、大型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独生子女费每月打进工资卡;而在部分私企,独生子女费则名存实亡。
黄俊育是一家港资企业的销售代表,小孩已经3岁。对于独生子女费,企业人事部门的态度很明确,“从没听说过,员工有意见可以辞职换工作。”这句话让黄俊育很无奈。“比起动辄就几十万元的超生罚款,每月才15元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实在少得可怜。”黄俊育说,既然超生罚款都交给了政府,那么独生子女费为啥就不能全部由财政支出呢?
在房网妈妈群里,十余位在企业工作却领不到独生子女费的妈妈们,正在积极商讨对策。徐莉莉是群里的“大姐”,任职于一家贸易公司,宝宝1岁多了,为了独生子女费,她跑了很多部门。“从罗湖愉天社区居委会到翠竹街道办,再到市区两级计生部门,我都问过,每个部门的说法都不太一样。”徐莉莉告诉记者,有的部门说单位开证明,证实员工未领取独生子女费,可以向街道办申领这笔费用;有的部门又否定这种做法,说有单位的必须找单位要。经几方推来推去之后,令徐莉莉感觉“在向政府伸手乞讨”,令她不解的是,“我的独生子女费到底去哪了?”
如果说,对于部分企业的在职员工,每月15元属于“可望而不可及”,那么退休后想从企业一次性领取50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金,则几乎成为“传说”。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独生子女家庭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奖励。市卫人委监管处向记者证实,这部分奖励金的落实难度更大。
生于50年代的王伯伯感慨自己“时运不济”,“年轻的时候赶上了晚婚、晚育、一家只生一个孩儿,中年时又赶上企业倒闭、下岗等等,现在单位没了,又赶上了退休后领不到独生子女费。”王伯伯说多次向计生部门反映过这个问题,但一直没能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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