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板喷漆合同范本大全(7篇)

更新时间:2023-02-09 02:34:02 阅读: 评论:0

彩钢板喷漆合同范本大全 第一篇

一、订立合同双方:

购货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彩钢板购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如有补充协议视为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体内容如下:

二、合同总价及结算方式:

1:合同单价:

2:结算方式:

三、合同生效条例:

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预付款到位起生效。

4:本合同共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壹)份。

四、公司户名及帐号:

公司户名: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彩钢板喷漆合同范本大全 第二篇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卖方: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内实验楼411-412房间。

法定代表人俞敏,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克云,男,1962年12月26日出生,汉族,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住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院内实验楼411-412房间。

委托代理人张春雨,男,1960年2月9日出生,汉族,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住北京市西城区东口袋胡同2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金视光盘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杏石路30号。

法定代表人李小健,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永军,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蓝晓东,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联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北京金视光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民初第1204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1月26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阴虹担任审判长,法官宁勃、常洁参加的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金视光盘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8月至XX年1月期间,中新联公司委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金视光盘公司按照要求完成了光盘加工,中新联公司应支付加工费总计285 元,其中母盘加工费254 900元,光盘加工费30 元。双方签署款项确认书后,中新联公司支付了200 000元加工费。中新联公司尚拖欠加工费共计85 元未支付。金视光盘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中新联公司支付光盘复制加工费85 元;2、中新联公司赔偿利息损失,从XX年4月1日开始计算至XX年4月1日,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由中新联公司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中新联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双方签署的确认书的数额是属实的,但是确认书的时间与金视光盘公司的数额的不相符。支付的50 000元与抵消的150 000元,数额也是属实的。中新联公司欠金视光盘公司的款项是按照加工费抵消的,还有82 560元应该抵消,所以中新联公司的欠款应该是2473元。关于违约金,由于金视光盘公司的损失是不存在的,因此不存在损失赔偿的问题。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至XX年1月期间,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存在加工承揽关系,中新联公司委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金视光盘公司履行合同后,中新联公司尚有部分加工费未付。XX年3月30日,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共同签署款项确认书,确认合同总货款为285 元,中新联公司尚欠金视光盘公司加工费235 元未付。

一审法院判决认为: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存在加工承揽关系,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存有实际履行行为,所设立的加工承揽关系为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国家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院确认有效。

金视光盘公司交付了定作物,中新联公司已与金视光盘公司共同签署的款项确认书,确认了中新联公司的欠款数额,中新联公司应该在款项确认后予以付款。中新联公司未按确认书支付加工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金视光盘公司请求支付加工费于法有据,该院予以支持。

关于中新联公司提出由于金视光盘公司的损失是不存在的,因此金视光盘公司认为不存在损失赔偿的问题一节,该院认为,中新联公司存在迟延付款的违约行为,造成了金视光盘公司资金利息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该院对该抗辩不予认可。

金视光盘公司仅请求XX年4月1日至XX年4月1日之间利息,属于自愿放弃权利的行为,该院对此不持异议。综上所述,该院依据《_合同法》第八条、第一百零九条,《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及有关法律之规定,判决:中新联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金视光盘公司加工费八万五千零三十二元七角五分及利息损失(自二○○六年四月一日起至二○○七年四月一日止,以未付加工费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中新联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为:一、一审审理程序违法。本案虽然经过开庭审理,但只是以简易方式进行,并未组成合议庭,也未经过合议庭审理,故程序违法;二、中新联公司在签署款项确认书时,要求就确认的欠款可以在中新联公司给金视光盘公司加工光盘的加工费中抵消,这符合双方的利益。事实上,在签署了款项确认书之后,金视光盘公司又委托中新联公司加工了光盘,且发生了82 560元的加工费,因此,中新联公司不再欠金视光盘公司85 元加工费。综上,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者依法改判。

金视光盘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另查,金视光盘公司认可双方在签署款项确认书之后,中新联公司又支付了15万元的加工费。

以上事实,还有双方当事人在本院审理期间的询问笔录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金视光盘公司与中新联公司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加工承揽合同关系,该加工承揽合同关系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双方于XX年3月20日所签署的款项确认书系对双方之间债权债务的确认,中新联公司应该按照款项确认书确认的数额向金视光盘公司支付加工费。中新联公司主张金视光盘公司尚欠其加工费应属另一法律关系,应另案解决。此外,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开庭进行审理,且各方当事人均在开庭笔录上签确认,故一审审理并不存在程序违法问题。中新联公司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千零五十元,由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至一审法院)。

二审案件受理费二千零五十元,由北京中新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阴 虹

代理审判员 宁 勃

代理审判员 常 洁

二○○九 年 十二 月 十五 日

书 记 员 谭 峥

彩钢板喷漆合同范本大全 第三篇

甲方:

乙方:湖北大班木业有限公司

甲方问乙方订制家具(仿古沙发)一批,为明确双方责任及权益,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合同如下:

一、订制内容:沙发白坯半成品和油漆成品加工,以双方认定的样品为准。

二、合作形式:甲方向乙方订制加工沙发一批,甲方提供原生态板材,约计五十个立方米,乙方负责白坯半成品及油漆成品加工。

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沙发样品及件数核算实际用料方数。

四、甲方加工件数:五套沙发(1+2+3)+2

五、合同加工单价:壹套单价1元,总价60000元,含油漆辅料,大写陆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加工费总额的50%作为之前开支费用,余款在提货之前付清。

七、交货方式:㈠、乙方在收到甲方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四十五日伍套全部交货。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一日不提货,甲方收取乙方仓库存放费,按每天百元计算,依此类推,到提货日期止,算清现金。㈡付清加工费余额,一次性提货。

八、交货地点:甲方自提。

九、双方发生争议:双方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遵守,合同条款至双方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备注:沙发件数:单人位五把,双人位五把,肆人位五把。小茶几五把,大茶几五件。

彩钢板喷漆合同范本大全 第四篇

甲方:

乙方:

一,制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泡沫实型及材质要求制造铸铁件或铸钢件(以下统称铸件)。具体内容请参看甲方提供的各项目的清单。

二,技术要求:

1,请参看甲乙双方签订的《铸件技术协议》。

2,如甲方有特殊技术要求,甲方提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制作,以确保甲方所需品质。

三,铸造费用及结算:

1,FC300: 元/吨

2,FCD600: 元/吨

3,ICD-5: 元/吨

4,MoCr: 元/吨

5,G50CRMO4: 元/吨

6,FGS600-3A: 元/吨

7,以上价格含17%的增值税,含乙方运至甲方的费用。

8,付款方式:以月结方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铸件后,通知乙方,乙方开具17%

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的三个月内以银行承兑或现金付清款项。

四,交货周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泡沫实型后,15个工作日内将铸件分批次送至甲方公司。甲方在甲方现场验收,甲方可来人到乙方公司内验收(因自然灾害或人无可抗拒造成铸件延期甲乙双方另议,不含运输日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误,以每迟交货一天罚该批铸件总额的3‰的款项

五,品质保证:

乙方铸件如在品质上有问题,甲方应以照片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处理。如因乙方铸件品质不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六,重量:

双方执行:称重误差千分之三为正常范围

七,合同有效期:

1、自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之前所签订的《铸件制造合同》均作废,双方之前所签订《铸件技术协议》及其它关于质量要求的协议同样有法律效力。

3、今后合作中,甲方如对价格作出调整必须在保丽龙模型送出前通知乙方,否则视为同意此合同价格;乙方如对价格作出调整必须在保丽龙模型到达乙方工厂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同意此合同价格;

八,其它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执行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双方可严格按《合同法》处理本

合同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正本。

甲方: 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彩钢板喷漆合同范本大全 第五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依据《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乙双方就彩钢板制作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规格: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乙方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要求施工,确保达到合格。

四、双方责任:

1、甲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2、乙方须严格按合同约定及行业标准要求,精心组织生产,确保产品合格,按约定日期向甲方提供产品。

五、货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定金。甲方如逾期不取货,乙方有权将货处理,定金不退。

2、产品出厂前,甲方必须将支票或承兑汇票面额不低于合同总价预留给乙方;

3、产品全部运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费另计)或甲方将产品全部自运完毕后,将余款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双方签订合同后,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照合同法索赔。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事项:

1、若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之因素,工期顺延。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付清全部货款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彩钢板喷漆合同范本大全 第六篇

建设单位(甲 方):

施工单位(乙 方):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点:

根据_《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及地点:吉林市桐海碳素有限公司 吉林市哈达开发区。

2.工程内容:甲方委托乙方负责桐海碳素有限公司厂房一、厂房二、办公楼的屋面钢结构和彩钢板的制作与安装(含厂房一、厂房二吊车梁的制作安装)。

工程面积:

全部材料按图纸要求采用Q235钢制造,防腐采用醇酸防锈漆一道。

3. 工程总造价(不含税)为:大写¥小写¥ 。

4. 工程单价:详见价格表(附件一)

5.工期要求:土建完工后,乙方具备施工条件后, 天内安装完毕。(工期从乙方正式进驻开始施工之日起算,到乙方通知甲方验收之日止,工程验收及决算时间均不算在工期内)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 甲方:

1. 负责做好现场准备工作,保证施工用场地平整,道路畅通,物料及暂设用场地和施工用水电。

2.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协调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二、乙方:

1. 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图纸的审阅和放样。

2. 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和工期要求、质量要求组织施工。

3. 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4. 根据甲方排定的工期组织各单位工程的施工。

第三条、施工期限及签证

一、如遇下列情况,经乙方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个小时内签字同意工期顺延,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超过8个小时不予签字,视为同意乙方顺延工期。

1. 按照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图纸、符合合同约定的施工场地和水电,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按每8小时顺延一天计算。

2. 不属于包干范围内的设计变更,追加工程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影响进度时,工程顺延时间另行协商;

3. 进场后,发现工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正常施工或缺少许可证件的,工期顺延至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和领取施工许可证时。

4.由于建筑单位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确或基础工程不符合设计要求导致施工进行困难或暂停,工期顺延至前述障碍消除时;

5.因建筑单位代表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自应签而未签之日起至影响消除日止,工期顺延;

6.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足额支付工程款的,工期顺延至按约定金额支付时;

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及国家强制性规范要求停止作业的,工期顺延;

8.非施工单位施工的前一工序未完成,导致施工单位停工等待的,工期顺延;

9.合同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

二、双方派驻工地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及检查、检测,但检查、检测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施工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并顺延工期。

第四条、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该合同签订后,二日内首付工程材料款(钢结构及彩钢板),计人民币¥ 万元整;乙方正式开工一个月后,支付 万元;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万元;余款 (余款最好不要超过总工程款的30%)于交付合格后3个月内结清。无质保金。(应按进度支付工程款,原付款方式太不安全,尾款数额太大,进度款的支付时间频率可根据工期长短修改)

2、全部货款不含税。

第五条、法律责任

1. 因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

2.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每迟延一日,按工程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附则

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即生效。

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对工程提出修改或增减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的补充合同。费用双方协商另行计费。

4. 工程结束后在施工方提出验收报告后一周内甲方应组织人员进行工程的验收工作,愈期则视为工程合格。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7日内提出工程决算,甲方收到工程决算单通知后,应在7日内与乙方进行决算,逾期不予决算,视为同意乙方的决算数额。

6.质保期: 一 年,乙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工程进行免费维修,但如非因材质问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在质保范围内。

7. 如有异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通过 法院解决。

8. 乙方负责提交甲方要求的各种资料,材质合格证等。

9.安全:遵监理、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出现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彩钢板喷漆合同范本大全 第七篇

甲方:武汉鲁邦建材有限公司    合同号:

乙方:      签订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加工合同。

一、品名、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日期。

品名规格加工数量单位单价(元/件)金额(元)交期备注

粘结剂20公斤/袋

填缝剂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数量结算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采用甲方提供的核心料并不折不扣的按甲方要求的数量加入。并要保证搅拌时间,以达到均匀一致,如果是乙方加工原因(加料,搅拌时间,配方)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乙方不得私自印刷甲方的包装袋。

三、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乙方工厂交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提供主料(核心料)及包装材料。乙方提供水泥,40-70目河砂,重钙等甲方需要的地材。

五、包装标准及要求: 甲方提供包装 。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款现货 。

七、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如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可以(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其它约定各项: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传真件生效。如果货物质量达不到

合同约定的标准,造成甲方客户索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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