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推荐程序、考核标准等具体细节仍在研究之中,但北大已决定明年自主招生时在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试点实施“校长实名推荐制”。这一消息,立即引发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 正方:利用校长了解学生这一优势,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拓宽高校遴选生源的渠道,这是摒弃“唯分数论”、打破“一考定终身”、实行“不拘一格取人才”的有益探索,是推进高校招生改革,尊重和满足高校招生自主权、办学自主权的创新之举。实行“校长推荐”后,一个学生是不是优秀、值不值得推荐,不在于“会不会考”,而在于“会不会学习”、“会不会生活”、“会不会创新”。显然,这种方式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抑制应试教育。 反方:“校长推荐”也有“死穴”,这就是校长的职业水准和道德水平。如果校长不是真“伯乐”,辨不出“千里马”,抑或校长道德沦丧,把因“才”推荐变成因“财”推荐,结果就令人忧虑。 其实,说到底,人们反对“校长推荐”,不是反对“不拘一格取人才”这种招生选才的方式,而是担心,这种“推荐”会导致“权力寻租”,滋生新的教育腐败,形成新的教育不公。 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但更值得担心的,是“试点怪圈”。 所谓“试点怪圈”,就是由于在制度设计上对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预见与防范不够,试点时社会“聚光灯”高度关注,一举一动都有监督,一切“猫腻”难以得逞,可制度执行时间一长、推广范围一广,“暗箱”就可能出现,制度就可能走形,群众的怨言就出现了。因此,若要推进一项改革,似应先行预防“试点怪圈”——在制度设计中多考虑一些人性的缺点和道德的风险,把制度设计得健全一些、牢靠一些。从目前看,搞“校长推荐”的是北大,实行“自主招生”的也都是名校,这些学校不仅名声好,公众的关注度也高,在这些地方推行试点,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很难出现权钱交易和教育腐败。但当试点推广到面广量大的其他学校时,“道德风险如何防范”就不能不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了。 改革,不可能没有不同意见。对不同意见,是完全排斥,认定为“找茬”和“跟自己过不去”,还是理性对待、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其合理成分,这决定着改革推进的进度和深度。目前,“校长推荐”等一些高校招生改革,无不引起广泛争议。对这些争议,应该认真听取、仔细研究。只有认真而充分考虑各方意见,充分考虑和预防改革可能出现的负面效应并预置解决方案,改革才能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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