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新收压岁钱,板方一百压枕边”。“压岁钱”是沿袭长久的民俗文化遗存。中国民间有以“钱”为道具的人生礼仪,如初生洗儿钱,周岁外家送彩钱金银钱,婚礼抛喜钱、开门钱、撒帐钱,丧葬落气钱、望山钱、口含钱、洗阱钱等;又有以“钱”为道具的岁时风俗,如元日贴五色纸钱,二月二引钱龙,寒食清明纸钱致祭,以及七夕钱、压岁钱等。这些民俗事象,都反映“钱”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所具有的神奇性格。正当除夜元春盛行“压岁钱”时节,我们不妨回顾“压岁钱”故事,考察有关的社会文化现象。
清人潘荣陞《帝京岁时纪胜》中《十二月·岁暮杂务》一节,说到合家团拜,更尽分岁,“散黄钱金银锞锭”的除夕礼俗。娄子匡编《新年风俗志》也记述了越中民间新年儿童拜岁风习:“这是辈分较小的向着生存着的辈分较大的年长的人拜新的礼节。幼者要跪下叩头三响,长者只须俯首揽臂道好,不过客气一点的长辈,他就跟着跪下,还要送红纸小包的拜钱几角或几元,叫小辈去自买玩具或食物。”
这种所谓“拜钱”,通常一般称为“压岁钱”。“压岁钱”是沿袭长久的民俗文化遗存。清人顾禄《清嘉录》卷一二引陈迦陵《岁寒词》小序云:“且充压岁之钱。”又王茨檐诗:“不惜金钱分压岁。”张轶青《压岁钱》诗也有“用镇将除夜”及“回环朱缕结”句。又郭濒伽《淮阴岁除·咏压岁钱》诗写道:“红索青铜贯。”又引蔡铁翁诗:“铮铮排户投琼响,半掷床头压岁钱。”上海竹枝词中也可以看到有关压岁钱的文字。如映雪老人《除夕竹枝词》:“孩子相争压岁钱,红头绳结挂胸前。嘱他莫作顽皮事,明年须知大一年。”这些诗句,都是反映社会文化信息的民俗史料。
儿童的“喜钱”
压岁钱,是中国民间普遍盛行的礼俗现象。《谈征·事部》“压岁钱”条写道,除夕这一风俗,最初不知始于何时,陈其年《岁寒词小序》已经有“且充压岁之钱,姑贮辞年之酒”的文句。《清嘉录》卷一二关于压岁钱写道,长者送给小儿,“以朱绳缀百钱,谓之‘压岁钱’。”作者又引吴曼云《江乡节物词》小序说,杭州风俗,儿童度岁,长者与以钱,贯用红,置之卧所,名为“压岁钱”。其诗云:“百十钱穿彩线长,分来角枕自收藏。商量爆竹箫价,添得娇儿一夜忙。”又《俗语考原》“压岁钱”条说,民间旧俗,除夕之夜,各家有小儿女者,用盘盒一类杂盛果品食物,互相馈赠,称作“压岁盘”。并以为这是宋时除夕内司意思局进呈精巧消夜果子盒制度之“遗意”。《梦粱录》卷六《除夜》曾经说到宋代除夕这一惯例,所进呈的什锦礼品盒因以果品为主,所以称作“果子盒”。认为这种很可能主要是以儿童为对象的“果子盒”是“压岁盘”之先声,而后又演变为“压岁钱”的意见,是有参考价值的。唐人徐夤诗作《病中春日即事寄主人尚书二首》中,有“腊内送将三折股,岁阴分与五铢钱”句,其中所谓岁阴分钱事,或许也与“压岁钱”民俗现象的原始形态有一定关系。
清人富察敦崇《燕京岁时记》“压岁钱”条写道,用彩绳穿钱,编作龙形,置于床脚,称作“压岁钱”。而尊长赐予小儿者,也称作“压岁钱”。民国十一年《杭州府志》引《江乡节物诗题注》也说,儿童过年,长者给以钱,用红绳贯系,放置在睡卧之处,叫做“压岁钱”。周作人《儿童杂事诗》关于“新年”的内容中,专有一首描述“压岁钱”:“昨夜新收压岁钱,板方一百压枕边。大街玩具商量买,先买金鱼三脚蟾。”作者自注:“大钱方整者名曰‘板方。金鱼等皆用火漆所制,一枚值钱三四文。”儿童用“新收压岁钱”“去自买玩具或食物”的情形,周作人在《自己的园地·耍货》中也有回忆文字:“倘若这是正月的前三天,再往东走去,可以在轩亭口至大善寺的路上发见一两摊做火漆货的。我还记得,青蛙六文,金鱼八文,三脚蟾十二文,果品大约是四文均一罢,至于摸鱼的老渔翁,白须赤背,则要二十四文,要占去我普通所有压岁钱四分之一,不敢轻易问鼎了。”周作人在《鲁迅的故家·分岁》中又写道:“压岁钱大概即是对于小辈辞岁的酬劳,但并不普遍,给的只是祖父和父母,最大数目不过是板方大钱一百文而已。”
知堂诗“昨夜新收压岁钱,板方一百压枕边”,似乎是说儿童于“昨夜”收到“压岁钱”后,自己珍藏于“枕边”。不过,好像也有长辈直接将压岁钱置于儿童“枕边”的情形。如蔡云《吴俞欠百咏》之九自注说,除夜临睡时,以钱置小儿女枕边,名“压岁钱”。鲁迅在《朝花夕拾·阿长与〈山海经〉》中,也说到“枕边”“压岁钱”的“收”与“用”的具体关系:“辞岁之后,从长辈得到压岁钱,红纸包着,放在枕边,只要过一宵,便可以随意使用。睡在枕上,看着红包,想到明天买来的小鼓,刀枪,泥人,糖菩萨……。”儿童年节的快乐,如同压岁钱的红色包装一般喜庆热烈。
著名画家丰子恺有《儿童杂事诗图》,其中《昨夜新收压岁钱》一幅,将周作人记述的新年儿童生活风俗描绘得十分生动。
“压岁钱”民俗的普及
关于压岁钱,地方志中有许多资料可以反映这种民俗的普及。
例如乾隆二十八年《东湖县志》记述当地除夕民俗:以银钱系小儿之身,曰“压岁”。嘉庆二年《宜兴县旧志》说,赐小儿钱,曰“压岁钱”。嘉庆十六年《西安县志》记载:尊长选大钱数十枚分赐孙子,曰“压岁”。道光二十三年《武进阳湖县合志》也说,赐小儿钱,曰“压岁钱”。咸丰二年《淮安府志》:家长分钱于卑幼,曰“压岁”。同治五年《宜都县志》又说,以红绳系钱赐小儿,曰“压岁”。同治四年《房县志》又写道,小儿以朱绳穿大钱挂胸襟,谓之“压岁钱”。同治六年《鹤峰州志续修》也说,以钱系于小儿之身,称为“压岁钱”。同治七年《武陵县志》、同治八年《续修永定县志》也有关于“压岁钱”的文字。光绪二年《零陵县志》说,用红绳编钱挂于小儿女衣带上,谓之“压岁钱”。光绪六年《巴东县志》也说,以银钱系小儿之身,称“压岁钱”。光绪十五年《罗店镇志》:“尊长拣大青钱分诸幼辈,曰‘压岁钱。”民国六年《大理县志稿》说,尊长赐银钱于子女,叫做“压岁钱”。又如民国六年《双林镇志》:“给儿童卑幼以钱,曰‘压岁’。”民国十年《宜良县志》:“亻表钱赐卑幼者,曰‘压岁’。”民国十一年《天门县志》:“以钱系小儿身,曰‘压岁。”民国三十七年《醴陵县志》也写道:“给儿童喜钱,曰‘压岁钱’。”
同治十三年《黔阳县志》:家长分钱与家人,谓之“压岁”。光绪六年《六合县志》则说,家长以钱遍给家人,称作“压岁钱”,似乎并不限于儿童。光绪八年《蕲州志》、光绪十五年《光山县志》也都记载除夕以钱分给家人,名为“压岁”的风习。光绪三十二年《富阳县志》:“(尊长)遍散钱于阖家大小及仆婢,谓之‘压岁钱’。”民国十二年《枣阳县志》也说,以钱颁儿童、奴仆,称“压岁钱”。民国二十三年《西平县志》也说,“除夕之夜,家长分配压岁钱于所属卑幼。”民国二十三年《新平县志》、民国二十五年《重修正阳县志》、民国二十七年《麻江县志》也有关于尊长赐予卑幼“压岁钱”的内容。民国三十二年《昆明县志》说:“亻表钱赐卑幼者,曰‘压岁’。”所谓“卑幼”,指仆佣和儿童。
宣统二年《诸暨县志》:“必置千钱于床头,谓之‘压岁钱’。”里所谓“千钱”,可能是数量较多的特例。民国九年《重辑张堰志》:“长者以朱绳缀百钱贻小儿,曰‘压岁钱’。”“百钱”的数目,与周作人诗“板方一百压枕边”相合。民国二十一年《蓝山县志》:“尊属给小辈钱数十文,曰‘压岁钱’。”其数量则为“数十文”。
也有的地方,压岁钱礼俗通行于正月初一。例如民国十一年《法华乡志》:“(元旦)赠小儿钱,曰‘压岁钱’。”
可以看到,这一民俗不仅从时间来说,延续年代十分久远,从空间来说,分布地域也相当辽阔。
压岁钱·迓岁钱·押岁钱
在有关除夕元旦礼俗的记录中,可以看到“压岁钱”的名称有所不同。如:
岁钱民国三十三年《蓟县志》:“于家中小孩散给‘岁钱”。”
代岁钱民国三十二年《固安县志》:“年长老人分给子女钱文,谓之‘代岁钱’。”
带岁钱康熙九年《海丰县志》:“小儿按岁系钱、芝麻壳于衣袋,曰‘带岁’。”乾隆二十九年《隆平县志》:“童男女得钱,曰‘带岁’。”民国二十三年《定县志》:“与小儿钱,曰‘带岁。”同治七年《盐山县志》:“按岁系小儿钱于衣带,曰‘带岁钱’。”民国十八年《威海卫志》:“家长分‘带岁钱’于儿孙奴婢。”
岁岁钱民国二十二年《沁源县志》:“家长以钱给小儿,俗名‘岁岁钱’。”
拽魂钱民国三十三年《同官县志》:“给儿童压岁钱,俗名‘拽魂钱’。”
守岁钱康熙四十九年《高密县志》:“家督给子女青钱‘守岁’。”乾隆十九年《高密县志》:“家长给子女‘守岁钱’。”乾隆二十五年《潍县志》:“以钱银分给子孙,谓之‘守岁’。”道光二十六年《招远县志》:“家长集群子弟为‘守岁宴’,稚子则饼饵啖之,人予以‘守岁钱。”光绪十一年《丹阳县志》:“家长散钱于家人,谓之‘守岁钱’。”民国三十年《潍县志稿》也记载:“以钱分给小儿女,谓之‘守岁钱’。”
分岁钱乾隆十二年《武康县志》:“家长给大小钱钞、果实之类,曰‘分岁’。”
百岁钱蔡云的《吴俞欠百绝》中有一首记述年节风习,写道:“百岁钱文盘内派,万年粮米案头供”。小注:“以果盘派儿辈,内有‘百岁钱’。”民国八年《建德县志》:“儿女未成年者赠以‘百岁钱’。”民国十九年《寿昌县志》:“尊长分给‘百岁钱’于卑幼。”民国二十六年《衢县志》:“尊长选大钱数十枚分赐孙子,曰‘压岁’。多至百文为度,亦曰‘百岁钱’。”
拜节钱清人沈钦韩《拜年诗》:“乞得儿童拜节钱,奴婢颜开各有赍。”
新岁钱《息烽县志》记载,“带小孩往贺,主人馈以钱,名曰‘新岁钱’。”
新年钱嘉庆二十年《温江县志》:“尊长与小儿钱,谓之‘新年钱’。”
迓岁钱民国二十五年《阳武县志》:“尊长以钱分赐诸卑幼,谓之‘迓岁’,亦曰‘压岁’。”
谒岁钱民国十三年《定海县志》:“长者赐以银钱,谓之‘谒岁钱’。”
恹岁钱嘉庆二十年《温江县志》:“尊长以钱赐卑幼,谓之‘恹岁钱’。”
押岁钱乾隆六十年《石首县志》:“尊长与儿童钱,谓之‘押岁钱’。”同治十三年《安吉县志》:“大小各给钱钞,谓之‘押岁钱’。”光绪三年《黄岩县志》:“家长以钱财分散子弟、仆婢,谓之‘押岁钱’。”光绪二十二年《锡金识小录》记载:崇安寺市自元日起,儿童争相趋赴。所出售的都是傀儡戏具,熔锡为小杯盘、椅桌、小铤一类,又削竹木为刀枪,糊纸为鬼脸,“大都赚骗小儿押岁钱耳。”光绪二十五年《余姚县志》:家长散钱于家属大小男女并婢仆等,“名曰‘押岁’。”民国十六年《瓜洲续志》:“分给儿童押岁钱。”民国二十年《长葛县志》:尊长赐卑幼钱,“名曰‘押岁钱’。”民国十九年《崇明县志》说事在元旦:尊长赐银钱,“谓之‘押岁’。”民国二十年《镇海县志》:家长赐钱与儿女,“谓之‘押岁’。”民国二十四年《青城县志》对这一古老民俗又有新式的解释:“儿童以鼓乐为戏,长辈给幼辈以儿童教育储金若干,曰‘押岁钱’。”《红楼梦》第五十三回也说到“押岁钱”:“然后散了押岁钱并荷包金银锞等物。”又可见“押岁锞子”:“正值丫头捧了一茶盘押岁锞子进来。”直到近世,依然有将“压岁”写作“押岁”的。瞿秋白《赤都心史》就说到除夕长者“送小儿童的礼物”即“中国的‘押岁盘’”。
特别令人惊异的,是有将以纸钱致祭称作为祖先送“押岁钱”的说法。民国七年《商水县志》:“(除日)以纸钱祭墓,曰‘为祖先送押岁钱’。”也有称用于“供佛”的钱为“压岁”的。如民国十七年《禄劝县志》:“(除夕)以银钱供佛堂,曰‘压岁’。”
看来代岁钱与带岁钱只是书写方式不同,而百岁钱与拜节钱亦原出于一,可能就是前引娄子匡编《新年风俗志》所谓“拜钱”。至于压岁钱、迓岁钱、谒岁钱、恹岁钱、押岁钱,其音相近,哪一种定名更接近其本义,还可以讨论。钱沃臣《压岁钱诗》:“嫂具珍木半姑设筵,饭宿为新年。老人分岁浑无事,手数孙曾压岁钱。”自注:当地风俗,以五色线穿青钱排花样,“赍儿童压胜,曰‘压岁钱’。”以“压胜”释“压岁钱”的“压”字,也有可能是接近原意的。
民国四年《汉口小志》记载正月礼俗:元日、二日皆停止贸易,不扫地,不取火,不打水,蔬菜皆先熟以备用,谓之“压岁”。妇孺各佩银洋、台票,亦谓之“压岁”。钱称“压岁”相当普遍。新年停作、停炊,是各地共同的情形,然而明确称此为“压岁”的,却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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