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坛上势力最大、影响最广的一个散文流派,其代表人物方苞、刘大魁、姚鼐均为安徽桐城人,故名。
该派主张师法先秦两汉及唐宋八大家的散文,反对八股文,有一套较为完整的古文理论。创始人方苞继承明代归有光的“唐宋派”古文传统,提出“义、法”的主张。“义”,是指文章的中心思想、基本观点; “法”,是指表达中心思想或基本观点的形式技巧,包括结构采理,运用材料以及语言等。他要求作文“明于体要”、语言“雅洁”。刘大魁补充方氏理论,认为“义理、书卷、经济”是文章的材料和内容,而“神、气、音节”是作家之“能事”。姚鼐又发展刘氏理论,提倡“义理”、“考据”、“文章”三者合一,并对各种文体提出“神、理、气 味、格、律、声、色”八点要求。他把作品的风格分为 “阳刚”和“阴柔”两大类。
该派的理论强调义理与辞章的统一,概括历代古文家在章法、用语上的不少成就特别强调文章的一整套具体的形式技巧。该派的作品中 碑志、传状较多,艺术上以典雅、洁净、凝炼著称。名篇有方苞的《狱中杂记》、姚鼐的《登泰山记》等。
桐城派绵历二百余年,它的兴衰史可分为三个阶队。第一阶段以方、刘、姚为代表。第二阶段,自姚鼐至曾国藩。第三阶段从吴汝纶到“五四”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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