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纲规定常见文言虚词:而、何、乎、乃、其、且、若、所、为、焉、也、以、因、于、与、则、者、之
一、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二、其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可代人、代事物,有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如:
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石钟山记》)
2.用作副词。放在句首或句中,表示测度、反诘、婉商、期望等语气,常和放在句末的语气助词配合,视情况可译为“大概”“难道”“还是”“可要”等,或省去。例如:
其皆出于此乎?(《师说》表测度。)
其孰能讥之乎?(《游褒禅山记》表反诘。)
汝其勿悲!(《与妻书》表婉商。)
尔其无忘乃父之志!(《伶官传序》表期望。)
3.用作连词。作连词用时,通常放在句首,或表假设,可译为“如果”;或表选择,可译为“还是”。例如:
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故哉?(《送东阳马生序》表假设。)
三、而
1.用作连词。可连接词、短语和分句,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并列关系。一般不译,有时可译为“又”。如:蟹六跪而二螯。(《劝学》)
(二)表示递进关系。可译为“并且”或“而且”。如: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劝学》)
(三)表示承接关系。可译为“就”“接着”,或不译。如:余方心动欲还,而大声发于水上。(《石钟山记》)
(四)表示转折关系。可译为“但是”“却”。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劝学》)
(五)表示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假如”。如: 诸君而有意,瞻予马首可也。(《冯婉贞》)
(六)表示修饰关系,即连接状语。可不译。如: 吾尝终日而思矣……(《劝学》) 吾恂恂而起。(《捕蛇者说》)
2.用作代词。只用作第二人称,一般作定语,译为“你的”;偶尔也作主语,译为“你”。例如:
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记王忠肃公翱事》)
3.复音虚词“而已”,放在句末,表示限止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罢了”。例如:
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师说》)
四、则
1.用作连词,可表示多种关系。
(一)表示承接关系。一般用来连接两个分句或紧缩复句中的前后两层意思,表示两件事情在时间上、事理上的紧密联系。可译为“就”“便”,或译为“原来是”“已经是”。例如: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则与斗卮酒。(《鸿门宴》)
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劝学》)
徐而察之,则山下皆石穴罅。(《石钟山记》)
子灿寐而醒,客则鼾睡炕上矣。(《大铁椎传》)
(二)表示假设关系。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例如:
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捕蛇者说》)
(三)表示并列关系。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例如:
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入则孝,出则弟。(《论语·学而》)
(四)表示转折、让步关系。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例如: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惑矣。(《师说》)
其室则迩,其人甚远。(《诗经·东门之》)
2.用作副词。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作“是”“就是”。例如:
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五、以
1.用作介词。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及其他,可视情况译为“用”“拿”“凭借”“依据”“按照”“用(凭)什么身份”等。例如:
以故法为其国与此同。(《察今》)
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乃入见。问:“何以战?”(《曹刿论战》)
余船以次俱进。(《赤壁之战》)
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五人墓碑记》)
(二)介词,可译为“把”。例如:
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廉颇蔺相如列传》)
(三)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由于”。例如:
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廉颇蔺相如列传》)
时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太半。(《赤壁之战》)
(四)引进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用法同“于”,可译为“在”“从”。例如:
余以乾隆三十九年十二月,自京师乘风雪,……至于泰安。(《登泰山记》)
今以长沙豫章往,水道多绝,难行。(《汉书·西南夷传》)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例如:
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战国策·周策》)
(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信陵君窃符救赵》)
2.用作连词。用法和“而”有较多的相同点,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
(一)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常用来连接动词、形容词(包括以动词、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可译为“而”“又”“而且”“并且”等,或者省去。例如: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游褒禅山记》)
(二)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游褒禅山记》)
(三)表示目的关系,“以”后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可译“而”“来”“用来”“以致”等。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
剑赀财以送其行。(《五人墓碑记》)
不宜妄自菲薄……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四)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例如:
诸侯以公子贤,多客,不敢加兵谋魏十余年。(《信陵君窃符救赵》)
古人……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五)表示修饰关系,连接状语和中心语,可译为“而”,或省去。例如:
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陶渊明《归去来辞》)
3.复音虚词“以是”“是以”,相当“因此”,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例如:
以是人多以书假余……(《送东阳马生序》)
余是以记之,盖叹郦元之简,而笑李渤之陋也。(《石钟山记》)
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庖丁解牛》)
六、于
“于”是介词,总是跟名词、代词或短语结合,构成介宾短语去修饰动词、形容词,表示多种组合关系。
1.引进动作的时间、处所、范围、对象、方面、原因等,视情况可译为“在”“在……方面”“在……中”“向”“到”“自”“从”“跟”“同”“对”“对于”“给”“由于”等。例如:
得复见将军于此。(《鸿门宴》在)
荆国有余于地而不足于民(《公输》在……方面)
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出师表》在……中)
请奉命求救于孙将军。(《赤壁之战》向)
权起更衣,肃追于宇下。(《赤壁之战》到)
谓狱中语乃亲得之于史公元。(《左忠毅公逸事》从、自)
故燕王欲结于君。(《廉颇蔺相如列传》跟、同)
于其身也,则耻师焉……(《师说》对、对于)
昔先皇颁僧保所货西洋珠于侍臣……(《记王忠肃公翱事》给)
2.放在形容词之后,表示比较,一般可译为“比”,有时可译为“胜过”。例如:
良曰:“长于臣。”(《鸿门宴》)
冰,水为之,而寒于水。(《劝学》)
有时则只是表示对象的性质和状态,可不译。例如: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五人墓碑记》)
3.放在动词之后,引进行为的主动者,可译为“被”,有时动词前还有“见”“受”等字和它相应。例如:
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五人墓碑记》)
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廉颇蔺相如列传》)
吾不能举全吴之地……受制于人……(《赤壁之战》)
4.复音虚词“于是”,用法与现代汉语的“于是”不完全相同。
(一)放在句子开头,表前后句的承接或因果关系,与现在的承接连词或因果连词相同。现代汉语也这样用。 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廉颇蔺相如列传》)
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五人墓碑记》)
(二)放在谓语之前或谓语之后,“于是”属介宾短语作状语或补语。可根据“于”的不同用法,分别相当于“在这”“从这”等。
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在这职业上”《捕蛇者说》)
七、为
“为”在文言中经常用作动词和介词,也可以用作助词。用作动词,意思是“做”。还可作判断词“是”用。这些都属于实词范围。下文介绍作虚词用的几种用法。
1.用作介词。除表被动外,一般读去声。
(一)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可译为“向”“对”等。例如:
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桃花源记》)
(二)表示动作、行为的替代。可译为“替”“给”等。例如:
当横行天下,为汉家除残去秽……(《赤壁之战》)
公为我献之。(《鸿门宴》)
(三)表示动作、行为的时间。可译为“当”“等到”等。例如:
为其来也,臣请缚一人过王而行。(《晏子使楚》)
(四)表示动作、行为的目的。可译为“为着”、“为了”。例如: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史记·货殖列传序))
(五)表示动作、行为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例如:
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庖丁解牛》)
(六)表示被动关系。读阳平声,可译为“被”。“为”所引进的是动作行为的主动者;有时亦可不出现主动者;有时跟“所”结合,构成“为所”或“为……所”。例如:
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五蠹》)
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鸿门宴》)
今不速往,恐为操所先。(《赤壁之战》)
2.用作助词。读阳平声,放在疑问句之末,表示诘问,前面有疑问代词跟它呼应。可译为“呢”?例如:
如今人方为刀俎……何辞为?(《鸿门宴》)
3.动词。可译为:“做”、“当”、“成为”。
八、因
1.用作介词。介绍动作、行为发生的原因、依据、方式,可分别译为“因为”“由于”,“趁着”“凭借”,“经过”“通过”。例如:
振声激扬,伺者因此觉知。(《后汉书·张衡传》)
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连词。表示顺接上文,可译为“于是”“便”。例如:
因拔刀斫前奏案……(《赤壁之战》)
相如因持璧却立……(《廉颇蔺相如列传》)
九、所
1.用作助词。
经常放在动词前,同动词结合,组成“所”字结构。“所”字结构是名词性短语,表示“所……的人”、“所……的事物”、“所……的情况”等。如:
于众人广坐之中,不宜有所过,今公子故过之。(《信陵君窃符救赵》)
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送东阳马生序》)
余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指南录〉后序》)
“所”和动词结合,后面再有名词性结构,则所字结构起定语的作用。如:
夜则以兵围所寓舍。(《〈指南录〉后序》)
臣所过屠者朱亥,此子贤者,世莫能知,故隐屠间耳。(《信陵君窃符救赵》)
2.在有些句子中,“为”和“所”呼应,组成“为……所……”的格式,表示被动。如:
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指南录〉后序》)
嬴闻如姬父为人所杀。(《信陵君窃符救赵》)
3.复音虚词“所以”。“所”和“以”连用,文言中也常见。用法主要有两种:一种表示原因,一种表示手段和目的。表示原因的,如: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出师表》)
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蔺相如列传》)
表示手段或凭借的如: 吾所以待侯生者备矣,……(《信陵君窃符救赵》)
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师说》)
十、者
助词,主要有两种用法。一种是附在别的词或短语之后,组成名词性短语。如:
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指南录〉后序》)
用叶者取叶初长足时,用芽者自从本说,用花者取花初敷时,用实者成实时采。(《采草药》)
“者”的另一种用法是放在一个词或一组词后边,起提顿作用:先用“……者 ”提出要说明的事物,稍微停顿一下,然后说明或论断。如:
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五人墓碑记》)
古之让天之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五蠹》)
“者”有时放在时间词之后,起语助作用,可不译。如:
今者项庄拔剑舞,其意常在沛公也。(《鸿门宴》)
“者”有时放在数词后边,可译为“个”“样”之类。如:
此数者用兵之患也,而操皆冒行之。(《赤壁之战》)
十一、且
1.用作连词。
且表示递进关系、并列关系。
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且已久疲……(《赤壁之战》)
且将军大势可以拒操者,长江也……(《赤壁之战》)
河水清且涟漪。(《伐檀》)
有时相当于“尚且”,先让步,后推进一层。
臣死且不避,卮酒安足辞!(《鸿门宴》)
古之圣人,……犹且从师而问焉……(《师说》)
2.用作副词。
相当于“将”“将要”,“暂且”“姑且”。
不出,火且尽。(《游褒禅山记》)
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已也,甚恐。(《黔之驴》)
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石壕吏》)
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孔雀东南飞》)
十二、也
语气助词。经常用在句末,表示各种语气。
1.表示判断语气的,如:
死生,昼夜事也。(《〈指南录〉》后序》)
吾师肺肝,皆铁石所铸造业。(《左忠毅归逸事》)
2.表示肯定语气的,如:
昔人云:“将以有为也。”(《〈指南录〉后序》
吾上恐负朝廷,下恐愧吾师也。(《左忠毅公逸事》)
就是有否定词的句子,仍然是一种表否定的肯定。如:
众曰:“若所为诚快,然使君冤未白,犹无益也。”(《书博鸡者事》)
3.表示疑问语气的,如:
吾王庶几无疾病与,何以能鼓乐也?(《庄暴见孟子》)
公子畏死邪?何泣也?(《信陵君窃符救赵》)
4.表示感叹语气的,如:
吾王之好田猎,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庄暴见孟子》)
君美甚,徐公何能及君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也”表示疑问语气和感叹语气,句中一般要用疑问代词。
5.用在句中,表示停顿,以舒缓语气。如: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送东阳马生序》)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师说》)
十三、焉
1.代词。
1)相当于“之”,可译作“他”“它”。如:以俟夫观人风者焉。
2)疑问代词,相当于“何”。“怎么”,“哪里”。如:焉知其奇若此。
3)兼词。相当于“于之”“于是”。可译为“在这(那)里”“对他(它)”“向他(它)”。如: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积土成山,风雨兴焉。
2.助词。
1)句末表陈述,一般不翻译。如:寒暑易节,始一反焉。
2)句末表疑问语气。如:君何辱讨焉?
3)句中表示舒缓、提顿。如:于是焉河伯欣欣然自喜。
3.形容词词尾。可译为“……的样子”“……地”。如:盘盘焉。
十四、乎
1.用作语气助词。
(一)表疑问语气。可译为“吗”“呢”。
几寒乎?欲食乎?(《项脊轩志》)
岂有相公此时出见客乎?(《报刘一丈书》)
欲安所归乎?(《赤壁之战》)
(二)表测度语气,可译为“吧”。
王之好乐甚,则齐其庶几乎。(《庄暴见孟子》)
(三)用于感叹句,可译为“啊”“呀”等。
呜呼!熟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捕蛇者说》)
(四)用在句中的停顿处。
胡为乎遑遑何之?(《归去来辞》)
2.用作介词
相当于“于”。
生乎吾前……(《师说》)
此外,可作词尾。
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庖丁解牛》)
十五、与
1. 作虚词用。
(一)解释为:和、跟、同。例如:
吾与汝毕力平险,指通豫南……(《愚公移山》)
日与子弟角,无不胜。(《促织》)
(二)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感叹。后写作“欤”。
2.作实词用,可解释为“给予、给”,“结交、交好”。例句略。
十六、何
1.疑问代词:什么,哪里。
如:乃入见,问:“何以战?”
豫州今欲何至?
怎么样。如:更若役,复若赋,何如?
何处,什么地方。如:大铁椎 ,不知何许人也。
2.疑问代词:为什么,怎么。如:徐公何能及君也。(我们课本中认为这种用法为副词。)
3.副词:多么。如: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十七、乃
1.代词(第二人称):你,你的。如:尔其无忘父之志哉。
2.副词。
1)辅助判断,可译为“是”、“就是”。如:当立者乃公子扶苏。
2)竟,却。今其智乃不能及。
3)才,方。如:十年乃成。
连词:于是,就。如:以其境过清,乃记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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