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货篇第十七·5

更新时间:2023-02-05 07:48:07 阅读: 评论:0

【原文】 17·5

公山弗扰(1)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悦,曰:“末之也已(2),何必公山氏之之也(3)。”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4)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5)?”

【注释】

(1)公山弗扰:人名,又称公山不狃,字子洩,季氏的家臣。

(2)末之也已:末,无。之,到、往。末之,无处去。已,止,算了。

(3)之之也:第一个“之”字是助词,后一个“之”字是动词,去到的意思。

(4)徒:徒然,空无所据。

(5)吾其为东周乎:为东周,建造一个东方的周王朝,在东方复兴周礼。

【译文】

公山弗扰据费邑反叛,来召孔子,孔子准备前去。子路不高兴地说:“没有地方去就算了,为什么一定要去公山弗扰那里呢?”孔子说:“他来召我,难道只是一句空话吗?如果有人用我,我就要在东方复兴周礼,建设一个东方的西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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