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文学史上第一个提出“杂文”这个概念,并把它当作一种独立的文体的人,是南朝(梁)文艺理论家刘勰。他在《文心雕龙》中专门写了题名“杂文”的一章。他一方面总结前人的杂文创作情况,并总括其名为“杂文”,另一方面又历述秦汉以来杂文有三类,以泉玉的《答楚王问》、枚乘的《七发》、扬雄的《连珠》等为最早的代表作。但事实上早在先秦散文兴起之时,杂文也已随之出现。秦诸子百家的文章,实际上就是杂文。后来,杂文又有新的发展。唐代韩愈的《杂说》、柳宗元的《桐叶封弟辨》、晚唐皮日休、陆龟蒙、罗隐等的杂文,明代刘基的《卖柑者言》等,都是有名的代表作品。杂文不仅源流最早,而且它的地位最初也很高。诚如班固所说:“杂家者流,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比其所长也。”可见,杂文对于当时社会的作用之大。
“五四”运动以后,许多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都写过优秀的杂文。其中最杰出的当首推鲁迅,他是开创一代杂文新风的大家。他说:“在风沙扑面,狼虎成群的时候”,杂文是“匕首和投枪,要锋利而切实”,是“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也“是在对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是感应的神经,是攻守的手足。”这就将现代杂文的作用作了准确的说明。
简单讲“杂文”:散文的一种。它是直接而迅速地反映社会事变或社会倾向的一种文艺性论文。以短小、活泼、锋利为特点。内容广泛,形式多样。有关社会生活、文化动态以及政治事变的杂感、杂谈、杂论、随笔,都可归入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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