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精选11篇)

更新时间:2023-02-08 01:44:23 阅读: 评论:0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一篇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_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签下如下合同:

1、 乙方于20_年11月29日至20_年7月31日(或20_年8月31)期间,给予甲方鹿港小镇花园橱柜电器订单四十五套以上

2、 甲方给乙方橱柜电器价格为:吸塑板为1150元/米,防火板为1000元/米,此价格包括地柜、台面、吊柜、以及以上报价五金材料,附加五金另外收费(如拉蓝),电器价格为:1700元/套,上海皇冠品牌,烟机型号:CXW-200-11,炉头:,消毒柜:ZQD-100A

3、 橱柜最少五套出货一次,下订甲方先收50%费用,安装完毕现场量尺寸付尾款,电器货到付款最少十套出货一次

4、 橱柜成交后,从复尺后次日算起十二日至十五日内到现场按装,按装工期1至2天(除特殊情况外).。

5、 上页报价未含税金,税金按实际发生须要由乙方交纳,乙方所支付的各项结算工程款均凭甲方开具的盖有甲方财务章的收据为依据

6、 不含管理处收费(电梯使用和水电费、垃圾外运费等),管理处收费按实际发生须由乙方交纳,甲方只承担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要求。

7、 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若物业管理处规定节假日或双休日不允许施工,或增加项目太多,或因停电、停水、天气恶劣等人力不可抗菌素以及乙方工程进度款等不能及时到位造成无法正常进行施工的,则工期相应延迟。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二篇

乙方不负责由工会、动乱、罢工、停工、火灾、爆炸、偷窃、骚乱、人权_、战争、恶意伤害、不可抗力、或超过其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损害以及延迟。乙方负责所有由其员工对此合同范围内设备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包含上述所列的情况。

对于未能明显察觉到的故障所引起的设备损失或人身伤亡由政府有关部门鉴定并确定责任。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过失而造成的直接的可预见的延误、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在出售和租赁本合同所列电梯设备、或这些电梯设备发生地点转让时,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甲方应提前10日告知乙方。

如果甲方拆除、更换、或不再继续使用电梯、扶梯,或者电梯、扶梯因火灾、爆炸或其他超出甲方控制范围的意外事故无法继续使用,则甲方可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后终止此合同中部分受之影响的设备合同。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三篇

依照《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 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电梯应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DB11/418)规定,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第三条 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个月,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___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日常维护保养费

本合同年收费为_________元整。

第六条 结算方式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四篇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所涉及的电梯设备代码:E/300*****.001-004共(*)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资料

附件1《维保电梯明细》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信息表》

乙方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资料、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江西省**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 帐号:3605 ******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五篇

甲方:

乙方:

甲方将安装于z市 的电梯委托乙方保养维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_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服务范围

一年合同总价(人民币): 壹 万 零 仟 伍 佰 陆 拾 零 元整($元)

二、服务期限

1、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应提前4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期满如未依上述规定提出终止,本合同将自动延长壹年。甲方在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再办理终止事宜。

三、服务形式和内容

本合同委托的维修保养为常规维修保养。

1、乙方每月 2 次派有专业技术的保养人员,按乙方的工艺和国家标准的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保养等工作,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乙方维保人员在维保电梯期间周期性检查所有安全装置,并作安全测试。

3、按国家标准系统检查设备,调整润滑各部件,并根据设备使用状态,对电梯的 (1)机械部份:曳引机、蜗杆、蜗轮、曳引轮轴承、制动线圈、制动接触器、电动和电机轴承、油封、刹车皮、轴承;(2)电气部分:控制柜、选层器和调速设备、平层设备、所有的继电器、传感器、电阻、电容、功率放大器、电控器、变压器、接触器、编码器;(3)井道部分:随行电缆、导向轮或复绕轮、钢丝绳、轿厢和对重导轨及缓冲器、上下限位开关、井道内开关、涨紧轮装配、补偿链装配、轿厢和对重导靴;(4)厅、轿门设备:轿厢和厅门机械锁、按钮、外召唤显示器、轿厢内方向指示器、门锁、门吊板、门导靴和强迫关门装置。自动开门机、轿厢门吊板、轿厢门触点称重设备,触板开关、光电、光幕、轿厢框架、风扇和照明设备、应急照明及对讲机等进行常规维修和保养。

四、付款内容和方式

1、甲方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开始第一个月内,以支票方式将每年维保服务费用的50%计($:元)支付给乙方,余下款项在服务截止期满前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2、保养期间电梯零部件和易损件的更换须经甲方确认,所需费用必须经双方确定。零部件购置费500元以上的,甲方预先支付,其它购置费每月底结清。约定之外的项目须经双方同意,所发生的费用,乙方在项目完成后一周内与甲方结算。

五、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须为乙方的维修保养提供充分的便利,按合同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甲方应立即停用,并通知乙方检修,严禁强行使用。由于停电或其他原因造成电梯困人,甲方设备负责人应先自行进行援救,同时立即通知乙方排除故障。

6、需要机械吊装才能进行零部件更换的吊装费及维修费由甲方负责,其余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中更换的各类零部件、主机齿轮油均由甲方负责。

7、由于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报告后应立即批复处理。由于甲方原因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及义务

1、乙方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对电梯及其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2、维修保养期间,乙方发现电梯零部件磨损严重或损坏,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紧急处理,直至电梯回复正常运行。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有关安全作业标准,确保人身及电梯设备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由于乙方人员违规操作造成事故或损失(经技监局鉴定)责任由乙方承担。

4、每次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完工后,甲方应给保养人员签证,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质量。

5、乙方须配合甲方电梯通知年检,年检费用由用户负责。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电梯年检不合格,整改和复检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除按规定进行维修保养外,并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电梯一旦出现故障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三十分钟(市区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并及时排除故障。

七、其它

1、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以优惠价格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形式经甲方签署承诺后实施服务。

2、在服务期限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准许他人对设备装饰、翻新、修理、更换,因此所产生的问题及所发生费用的支出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若同意甲方自行实施上述工程的,甲方必须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甲乙双方应就地办理相应的查验手续。

4、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超出乙方合理控制范围之外事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责任:如政府行为要求需修改的设备或增加新标准的工程、台风暴雨、火灾、偷窃、破坏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可抗力的行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合同未述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六篇

在无额外费用的情况下,乙方不负责因设备不当使用,他人疏忽,断电,偷盗,故意破坏,爆炸,着火,电源故障,水灾,暴风雨,闪电,恶作剧,人权或军事行动,抗议,停工,不可抗力,或其它乙方不可控制的原因导致须提供服务或更新或修理设备的事宜。当某些部件的原生产商已经不再生产或该部件已不在市场上销售时,该部件的更新替换成本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此合同范围不包括甲方所提供的装修、土建部分。甲方所提供的烟火探头、通讯设施、安保系统、门禁或监控系统、空调、加热器以及其它如前所述,不包括在此合同中。

在合同存续期间,乙方不负责加装由保险公司或权威机构、以及第三方推荐或指示的新辅件或部件,同时乙方不可被强制要求对现有设计或功能进行更改,乙方保留对甲方作此类建议的权利。

电梯在运载建筑、装饰装修等材料时,甲方应在轿厢的地面到厅门的地坪铺设足够承载的橡胶或者具有同种效用的替代材料制成的底垫,以保护电梯的井道、轿厢及厅门地坎免遭损伤。轿厢内壁应设有防撞保护材料(如木板、轿壁保护垫等)。若因甲方未采取以上措施而导致电梯故障或轿厢损坏,则甲方应支付任何必要的备件费用,以及由此导致的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和/或加班的人工费及诊断费。

电梯设备通过政府验收后,若甲方要对电梯轿厢进行可能导致电梯轿厢自重改变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再次装潢、修改装潢、加装设备等),应在施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并随附装潢方案及预计重量。经乙方确认此施工对电梯运行以及安全问题无影响后,甲方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由乙方协助重新检查电梯安全性能并设定平衡系数,且甲方应立即向当地技术监督局发函进行备案。若乙方经重新检查后认为施工后可能存在损害乘客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情况时,乙方将关闭设备直至该问题得到解决。甲方应支付由于前述施工行为所导致的电梯安全检查和调整性能等造成的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如甲方未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前述施工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七篇

若甲方逾期付款,按合同第条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日常维修保养服务,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1000元/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急修服务,每延误30分钟,乙方应按1000元/30分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维修保养服务或维修保养服务不到位,乙方应按2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维保期间,电梯被政府相关部门检查认定存在运行安全隐患,乙方应无条件、无偿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若因此甲方收到行政处罚的或因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不当使用、人为破坏、第三方原因损坏、不可抗力所致的安全隐患除外,但若安全隐患存在在先,乙方在其后的维保过程中未排查初该隐患,乙方仍然不可免责。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八篇

此合同中列明的保养设备确定的服务含税价格共计RMB 元(大写: 元整),其中不含税价格为RMB元(大写:元整),增值税税率为 %,增值税税额为RMB 元(大写: 元整),共分为4期支付。甲方应在每期服务结束前,按照乙方出具的发票支付款项,付款期限为30天,付款时间:2022年4月5日、2022年10月5日、2023年4月5日、2023年10月5日前。开票时间:2022年3月5日、2022月9月5日、2023月9月5日、2023月10月5日每期金额: 元。上述服务价格包含乙方与乙方所属税务机关所确定税率计征的增值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充足和准确的开票相关信息,以供乙方按增值税相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双方另有约定除外。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增值税,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专用增值税发票后,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维保费用,乙方收款银行账号如下:

收款人:

银 行:

账 号: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九篇

乙方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第六条规定,在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6:00,节假日除外)内,为甲方提供每年25次的维保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中的服务记录第一联背面。乙方将提供必要的普通润滑油(钢丝绳油、液压油、齿轮油和链条油除外)和清洁材料。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条规定,乙方每年将按照有关安全标准检测所有安全设备,乙方积极协助甲方在电梯维保期间进行政府主管部门年检;负责完成年检中发生的属本合同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此外,乙方将进入现场配合甲方参与政府年检及限速器每两年检测。甲方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规定的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所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每次检查保养和紧急修理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服务记录。甲方应立即进行检查,确认后签字。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中第六条规定,如乙方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设备仅依靠本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书面方案,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当项目有重大活动或有重要人员或重要参观团来访时,乙方人员提前对要使用的电梯进行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确认,并可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活动期间派专人对电梯进行现场监护。

乙方应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安排相关电梯的基本技术、基本故障处理以及相关电梯管理的培训,并可提供客户电/扶梯安全使用资料。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十篇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中第条规定,甲方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人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如因甲方的非专业操作而造成的电梯故障或设备损坏及安全事故,则甲方应支付必要的费用。

甲方应提供保证乙方人员安全的工作地点,当工作地点存在安全隐患时,乙方将保留停止在大楼里工作的权利。

甲方应接受乙方关于解除安全隐患所采用方式方法的专业判断。若乙方检测出存在损害乘客安全的运行问题时,乙方可以关闭设备直至该问题得到解决,同时,乙方将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关闭设备的原因,以及乙方提议的解决方法是否包含在此合同内。

甲方应指导或警示乘客正确使用设备并保证设备处在甲方的电梯管理人员的持续监督下,以保证在两次检查间隙时能够发现非正常情况。在乙方下次检查之前,甲方须尽快告知乙方其所发现的任何不安全的情况以及可能需要修理的征兆。甲方应在设备运行显示不正常情况时,立即关闭设备,即刻通知乙方,并在修理未完成时保持设备关闭。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意识到使用电梯可能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则一方应立即口头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书面通知对方。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注意人身安全,维保过程中引起的工伤、人身伤害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维保不当或或未按时维保导致的安全事故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乙方承担。

山西电梯维保合同范本 第十一篇

委托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户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卡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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