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吃空饷工作总结(精选7篇)

更新时间:2023-02-08 00:47:48 阅读: 评论:0

治理吃空饷工作总结 第一篇

根据咸安政办[20xx]110号《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自20xx年元月开始,在全局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自查工作。对此,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照清理对象的六种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有效地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结果,截止今年20xx年12月底,我局机关及下属11个事业单位共有在编人员99人(其中机关编制人数20人,现有人数26人,事业单位未定编,现有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53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律等管理规范,不存在“吃空饷”的有关问题。现就我局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迅速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的清理整治工作,将清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保证了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咸安区农业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局长),副组长:陈峰(派驻纪检组长)、毛崇全(党组成员)、陈艳(党组成员),成员:徐丹、刘小平、张静、胡可。监督电话:8322767。

二、排查摸底,自查自纠。

一是精心部署。接到《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长王勇当即作出批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财务、人事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并提出要按照全区规定的程序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专门安排。局长专门组织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要求局直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治理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手硬,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核查程序。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照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认真自查,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六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三、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按照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定程序,我局在对照六种清理对象逐一认真核对,并在局黑板报上予以张贴,专门公示了自查结果,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截止目前,没有收到群众对该项问题的任何投诉和反映。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我局以“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局现有的考勤制度、财务制度、职工绩效考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事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治理吃空饷工作总结 第二篇

根据_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叫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共有编制数51人,在岗人员41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等6类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高度重视,领会精神。县人社局转发文件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动员部署大会,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明确了开展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工作要求、6类清理对象等内容,全体干部认识到集中治理“吃空饷”人员问题的重要性。

1、成立组织,加强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为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人秘股,确定了具体人员,做到了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分工健全,措施得力,确保治理工作规范、顺利进行。

2、自查自纠,规范运行。按照规定程序,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照实施方案、机关事业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等相关资料,认真摸排“吃空饷”人员,如实填写报表。治理领导小组从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情况统计等各个环节严格监管,确保治理工作阳光运行。

3、建立长效机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自觉加强制度建设,构建杜绝“吃空饷”现象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定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集中治理领导组定期进行自查,并公布人员信息,使清理工作高度公正、处理透明,不留隐患,确保清理工作长期化、阳光化。

治理吃空饷工作总结 第三篇

根据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局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委党校,县编办核定我校行政编制人,事业编制人,现有在职在岗人员人,其中行政编制在编在岗人,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经过认真自查,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围绕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围绕贯彻落实《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兰政办发[20xx]265号)、《中国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我办及时组织各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积极宣传动员,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在全办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办成立了由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综合处处长为成员的市政府金融办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处。自查清理工作做到一把手负责牵头,副主任组织安排,综合处具体落实。各处室做好工作协调配合。

(二)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综合处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三)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办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工作有效开展。

治理吃空饷工作总结 第四篇

我校认真学习《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认识,同时依照“吃空饷”九种情形对每位教职工逐项进行了排查,具体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

自查结果:无

2、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3、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小病大养、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长期离岗学习的'在编不在岗、个人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或单位截留拨付工资的。

自查结果:无

4、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调整工作单位、长期不按规定迁转工资关系,已到退休年龄不办退休手续的,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5、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其家属或单位有意隐瞒、虚报冒领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6、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

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7、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财政拨付工资、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8、除以上治理对象外,有违反《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情形之一的。

自查结果:无

9、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自查结果:无

治理吃空饷工作总结 第五篇

按照《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灞纪发[]25 号)要求,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宣传动员,就此项活动做了布置安排,现就专项治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单位成立了 专项 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同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将工作责任落实到相关部门,形成合力,保证了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三是全面排查摸底,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结合学习《通知》的精神,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在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的基础上,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做到“五查三对照”。即:查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审批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群众反映对照、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队伍管理。以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针对自查自纠中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干部职工与工资对应的动态信息数据库,提出规范的管理措施,促进形成规范管理长效机制。按季度更新干部职工人员信息,在岗人数,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人员增减情况,从健全制度入手,通过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促进管理良性循环,坚决杜绝“吃空饷”现象的发生。

通过认真、细致、严密的对照及排查,我单位没有发现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情况。

今后,将 进一步 加强法制教育, 规范人事管理各项程序,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

治理吃空饷工作总结 第六篇

根据《XX公路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公路发XX247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站首先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站办公室,负责全站“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对“吃空饷”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经过认真自查,没有发现“吃空饷”问题。不存在长期在编不在岗、伪造人员编制及长期在册不在岗骗取财政资金、退休和死亡不注销及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规范管理,建立机制。为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我站领导高度重视,自觉加强管理制度建设,制定《耿镇超限运输检测站关于清理财政供养“吃空饷”人员方案》,成立了由站长高建平任组长,副站长王佐毅任副组长的清理财政供养“吃空饷”领导小组,抽派专人办公,做到清理目标明确,机构健全,人员到位,措施得力。

(二)多管齐下,防患未然。我站从制度入手加强管理,积极落实部门职能责任,建立了相应的责任分担机制。从单位人员编制,档案管理,划拨财政经费,完善社保手续,人员合同管理等入手,各个环节严格管理。

三、建议意见

(一)加大管理力度。我站设置日常监督举报电话,欢迎并鼓励举报人员。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常抓不懈。

(二)抓住关键环节。坚决杜绝拿着工资福利不干事的行为,对于长期旷工的人员,切实加强考核监督。

治理吃空饷工作总结 第七篇

根据哈市机编办字〔20xx〕20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机构编制突出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在林业系统认真开展了“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活动,重点治理长期在编不在岗,仍足额领取工资等问题。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清理整治内容: 依据哈市机编办字〔20xx〕20号文件要求核查内容进行清理整治。

二、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精神,协调和督促局属各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清理整顿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自查情况:哈密市林业局下辖市绿化办、市护林办,市胡杨站、市荒漠植被保护站、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林管站、市森防站、市林果业技术推广站8个事业单位和森林公安分局1个政法编制行政单位。

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证》、在职人员花名册、20xx年7月工资表、工作人员考勤表等进行了认真核查:哈密市林业局现有编制92个,实有人员89人。其中:林业局机关编制7个(含工勤1个),实有人员8人;绿化办编制10个,实有人员10人;市森林公安分局编制10人,实有人员10 人;荒漠站编制4个,实有人员4人;护林办编制3个,实有人员3人;胡杨站编制2个,实有人员2人;林果业技术推广站编制25个,实有人员24人;林管站编制17个,实有人员15人;种苗站编制7个,实有人员7人;森防站编制7个,实有人员6人。

通过自查,市林业局及各直属单位不存在在岗不在编等各种“吃空饷”人员现象。

三是公示监督情况:将林业系统在编人员花名册、退休人员名册及7月工资发放名册在局办公楼党务政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收林业系统干部职工及群众监督,在公示期间,无异议。

今后,我局在自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奖惩措施,努力构建治理“吃空饷”问题的长效机制。加大党务公开的力度,让行政部门在阳光下运行,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开展清理整治活动,全局进一步加强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管理,规范了人员工资发放,有效提高了行政服务管理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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