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者权益时常受到侵害的现象,2011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公安部、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分赴江苏、河南等地开展

更新时间:2023-02-05 04:56:22 阅读: 评论:0

题文

针对劳动者权益时常受到侵害的现象,2011年1月11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住建部、公安部、国资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分赴江苏、河南等地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督促检查。这样做是基于

[     ]

①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②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③保障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④消除劳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A、①②B、②③C、③④D、①③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D

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针对劳动者权益时常受到侵害的.....”主要考查你对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考点的理解。

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①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②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③颁布和实施劳动法;④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

我国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权利。

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要以履行义务为前提。其次,要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当自己的权利受侵害时,可以通过投诉、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等途径加以维护。总之,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劳动者积极性、创造性,使之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主力军的保证。也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

为什么要维护劳动者权益:

实现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党和政府在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扩大就业的同时,规范和协商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我国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利。这些权利是保障劳动者主人翁地位的前提,是充分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的保证。

本文发布于:2023-02-05 04:56:2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50542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公安部   等地   河南   江苏   劳动者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