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11分)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如诉讼当事人富有者,则担保其按时出庭的保证人,应为具有同等财力的人;如为贫民,则任何人都可充任……审理之日,如遇承审员、仲裁员或诉讼当事人患重病,或者审判涉及外国人……则应延期审讯……在第三次牵债务人至广场后,如仍无人代为清偿或保证,债权人得将债务人卖于台伯河外的外国或杀死之。如债务人有数人时,得分割债务人的肢体进行分配,纵未按债额比例切块,亦不以为罪……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依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十二铜表法》材料二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 ——《韩非子·八经》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韩非子·有度》材料三 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法》根据材料与所学知识回答(1)依据材料一,分析《十二铜表法》的局限性。(3分)(2)依据材料二,韩非子的法学思想有哪些可取之处?(2分)(3)结合历史背景,简要分析三则材料所反映的法治思想的立足点有何不同?(6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保留了野蛮的习惯法内容(原始落后);维护债务奴隶主利益。(3分)(2)体现了以法治国的重要性与严格执法的思想。(2分)(3)①罗马法是为了调和贵族与平民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②韩非子是为了结束纷争无序状态,以建立专制的中央集权;③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是为了限制君权,反对君主专制,实行“天下为主君为客”。(6分)
解析
略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11分)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如诉讼当事人.....”主要考查你对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考点的理解。
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西塞罗和自然法:
西塞罗被誉为“自然法之父”,标志着古罗马法学达到了顶峰。西塞思认为,在实在法,也就是各民族制定的各种法律之上有一更高的适用于一切民族永恒的自然法。自然法是与自然即事物的本质相适应的法,其本质为正确的理性。所以,自然法效力高于实在法。实在法必须反映和体现自然法的要求。因为“恶法非法”,所以法律必须体现正义和公正。据此,西塞罗还提出了“人人平等”的主张,这种主张也影响了日后罗马法的面貌。西塞罗和自然法精神:
1.人物:西塞罗,是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著名政治家和法学家,他为古罗马国家奠定了一种政治法律哲学基础,被誉为“自然法之父”。 2.概念: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3.思想:(1)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2)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4.意义:这种人类自然平等的思想是对罗马法律实践的理论概括与升华,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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