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和计划(推荐5篇)

更新时间:2023-02-06 11:36:24 阅读: 评论:0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一篇

20xx年个人工作总结,在这一年里对自己而言,今年的工作更充实、更有意义,在各级领导和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思想认识上得到了很大提高,工作上得到了很大启发,现将工作小结汇报如下:

一、虚心学习,不断充电,提高个人素质

做为一名案件审理员,虽然自己是一名普通的员工,但是也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压力,感觉到如果不学习就有能被淘汰。工作中,我经常抓住机会学习:一是抓住会议、培训等机会学习。凡此,我都会用心参加,认真学习做好笔记;二是抽时间自学《_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方面,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三是向同事、同行和领导学习,学习他们好的工作方法、处事潜力、创新思维和对复杂工作的解决思路和办法。通过单位组织学习培训和自己学习,对如何鉴别真假烟、如何处理重大违法违规案件,有了自己的一套简单的方式、方案。用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严格遵守工作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一切从我做起,实事求是。以工作力求仔细、岗位坚决坚守为原则,积极主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随时准备接受局领导的检验与考核。

二、立足本职,干好每一天,做好每件事

在工作方面以兢兢业业、克勤克己、坚守岗位的心态,一切以工作为重,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领导交给的每一项任务;虚心向同事们学习业务知识,注重与同事们的团结协作,与同事们相处融洽;工作认真主动,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现把我的工作情况简述如下:

1、今年,处理案件37起,其中未当案件28起、无证运输案件5起、销非案件1起、无证经营案件2起、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案件1起、5万元以上案件4起、共计条、总价值767873元、罚没款元。

2、上报数据方面,及时往区局上报每月的国烟专表、32位码的月报、真烟查扣月报,往内管上报每起案件的真烟案件信息统计表。

3、处理案件方面,今年开出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罚单,因往年未接触过此类案件,通过

在日常工作中,我按时按量完成案卷制作、案卷归档等各项工作。通过以上工作,更好的、更加科学合理的统筹安排自己一天的工作,把自己的工作不断的完善;

4、认真做好每日工作计划、周工作计划。把工作计划细化到步,责任到人,同时,通过制作工作计划也提高了我的思想觉悟,锻练了我的工作朝着正确的思路前进。

三、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建设

在自身建设方面,“高调做事、低调做人”是指导我干工作的宗旨。我一直注重自身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的积累与完善,努力以不断更新的知识理论武装自己,以期能不断以新的方式和理念适应工作中遇到的每一个问题,能够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努力提高自身修养、完善自身素质建设。

四、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回顾今年来自己的总体工作,本人只是做了就应做的本职工作,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离本单位工作高标准要求,自己还有差距,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提高标准。高质量地去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在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中,应当树立超前意识;要有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努力使各项工作有新的起色。要不断研究新问题;三是还需加强理论知识与专业知识的学习,提高个人素质,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多请教、多请示,工作不拖时,努力做到不怕苦、不怕累,克服懒惰思想,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扎扎实实干好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概往地坚持上述工作原则,努力把本职岗位工作做“实”,做“细”,为烟草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二篇

正派做人是我的人生格言,公道办案是我的座右铭。审判没有了公道,犹如生命没有了灵魂。在诱-惑纷繁的建设时期,正派对一名肩负社会责任的法官而言,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我从事民事审判工作期间审理了数百起案件,在付出艰辛的同时,也不断从中总结着调解经验,享受着纠纷调解后精神上的宽慰。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法官,没有显赫的地位,没有值得炫耀的财富,有的只是一颗对审判事业执着而忠诚的心。我只希望用辛勤的工作化解更多的纠纷,让社会多一份和-谐与安宁,少一份不安与矛盾。

一、把调解贯彻到审判工作的始终,连续多年保持了较高的调解结案率,近7年来共审理民事案件480余件,调解结案350余件,调撤率达75%,社会效果显著。

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原因在于她用勤奋的工作把调解做得正,做得实,做得细,做得巧。

一是廉洁。能够严格约束自己的业外活动,抵制诱-惑,恪尽操守,不为灯红酒绿所迷,不为物质利益所惑,不为人情关系所动,所谓“公生明、廉生威”。工作至今达到了零投诉。

二是敬业。尽管民事审判有琐碎之嫌,但涉及百姓的切身利益,处理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法院的威信,更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认为群众利益无小事,每当她面对新的案件时,她都会以“三透”为标准开展工作:即通过阅卷和询问把案情吃透、让当事人充分陈述把话说透、根据事实结合法律把道理讲透。多年来,经她处理的案件程序和实体都比较妥当。

例如:广东省建设集团上诉市三环路建设公司及未央区新房村38户村民财产损害赔偿的集团诉讼案件牵扯到38户村民的切身利益,又因该路段属市政工程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起群众封堵道路,打横幅请愿等极端行为。从三个方面着手展开调解:一是平情绪。针对情绪激动、急于获赔的村民,她先后多次邀请村干部和村民代表代表进行座谈,请他们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稳定村民情绪。二是多沟通。一方面,从村民方着手,主动到年老行动不便的村民家讲-法律、讲道理,召集文化程度较低的村民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清调解的内涵,使他们明白调解不是让自己吃亏,而是减少执行程序的诉累及风险,尽快拿到赔偿款。

另一方面,面对拒赔态度强硬的广建公司,抓住广建公司主要领导来开会的机会,在酒店会场与公司老总面对面交换意见,初步达成调解方案。三是重说理。对一审判决在责任分配上存在的瑕疵,制定出应由三环公司与广建公司分担赔偿责任的调解方案后,进一步展开调解工作。她将相关法律依据汇总打印,把案件情况总结为简明扼要的材料,每户村民的赔偿数额制作成一目了然的明细,在争取到与三环公司主要领导当面沟通的机会时,向各位领导做了有理有据、细致全面而又不拖沓冗长的分析,三环最终同意开专题会研究与广建公司的责任分担问题,使案件调解取得突破性的进展。通过的不懈努力,最终两家公司达成共识,共同承担赔偿责任。38户村民顺利的领取房屋修缮费及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共计102万。

三是细致。开庭前的细致表现在阅卷之后与当事人的沟通环节,通过分别与当事人细腻的交谈准确把握诉讼参与人的心态和目的。庭审中的细致表现在程序环节,让当事人充分地行使诉讼权利。庭审后的细致表现在找法环节,确保适用法律的正确性。例如:

在办理某物业公司诉某村委会排除妨碍一案时面临三难:一是双方情绪非常对立平衡难,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均有群众加入事件之中,暗含群访的不稳定因素。二是诉讼参与人人数多心态复杂协调难。三是涉及物业管理的案件头绪多处置难。虽然一审判令拆除建设在小区消防通道上的建筑物没有错,但对消防通道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却予以回避,是业主委员会所有还是开发商所有?是业主之一的村委会所有还是物业公司所有?这一基础问题既是引发本案的症结,也是解决纠纷的关键。为了理顺关系,组织物业公司和村委会共同学习《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同时邀请开发商参加旁听,在各自意见充分表述的基础上对照规定求同存异,最终此案得以调解结案。群访事件至此告结。

四是适时。对具备调解条件的案件,认真把握调解的时机、节奏、分寸,让当事人在与法官的沟通中消化诉讼矛盾,把不欺负老百姓落到实处。例如:

市莲湖区某红十字会医院与市某_爱国会产权争议一案社会影响较大。_教民曾多次上街游-行、静坐,让政府非常头疼,社会矛盾尖锐。因涉及宗教问题,比较敏感,许多领导都很关注,担心此案引发暴-力、不稳定事件,产生社会负面影响。同时本案案情复杂,主要体现为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国家利益、医院利益、教民利益、体制改革等多方面问题。诉讼参与者、关注人数众多,不论是开庭还是调解都有大批教民旁听,人数多、意见多。加之本案争诉的标的物处置困难,涉及不 动产,亦涉及财政拨款的认定,分歧很大。一审中各方当事人的不理智争诉导致当事人对审判的信任度下降,矛盾极其尖锐、不稳定态势一触即发。

针对本案的特殊性,案件承办人从耐心说服教民入手,先使教民坚决不调解的对立态度转变到有调解的意思表示,再进一步拟定相对可行的调解方案,稳定教民的激动情绪。最后采取背靠背的方法,从双方的立场

出发,来回分析案情,向双方当事人陈明利害;之后又多次与涉案单位的主要领导或代表人员通报情况、及时沟通。包括和莲湖区政府领导通报情况,听取意见以及和与宗教界人士沟通情况、了解案件的历史背景。每一步细致的工作都为调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背靠背的基础工作后,面对面主持调解,最终使案件达成和解。

该案的调解结案使案件争议的财产关系恢复到稳定状态,使激化的社会矛盾得以平息,不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而且使延续多年的宗教界的不满情绪得已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社会有关方面对本案的调解处理都给予了很高评价。教民不再因此静坐游-行。

二、以提高个人素质和修养为根本,狠抓学习不放松

新形势下的法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准和相关技能才能胜任复杂多样的审判工作。自到审判岗位至今,注重在多个方面强化自己的个人素质和修养。为了增加综合知识积累,把每年读书50本定为必须完成的指标;坚持学习使的业务素质逐步增强。几年来先后在《审判》、《三秦审判》、《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问题研究》、《陕西律师》《安康学报》《法制之窗》等刊物上发表了一批调研文章,如《浅谈如何做好民事调解工作》、《说理是调解结案的有效方法》、《关于无效婚姻制度的几点思考》、《试论情势变更原则》、《我国物业管理面临的困境》、《新型势下综合治理问题探悉》、《文化领导权与政治教育》等文章的发表,应当是勤于学习和思考的有力例证。

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沿着坦途一路前行

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作为一名_员,在司法理念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她结合实际确定了自己的前进方向:忠诚于党的事业,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法官。

正派做人是的人生格言。她认为,在诱-惑纷繁的建设时期,正派对一名肩负社会责任的法官而言,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公道办案是的座右铭。她说,审判没有了公道,犹如生命没有了灵魂。

总之,通过自己的不断修养和辛勤工作,换来了一个又一个案件的成功调解,用点点滴滴的言和行,把化解民事矛盾的艰苦过程变成了亲民爱民的具体行动。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三篇

一、基本情况

(一)诉讼案件的审理情况

20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比上年增长40%。已审结8件,审结率达80。

在已审结的案件中,不服政府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行政裁决1件,不服公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件,不服公安事实行为1件,不服上饶市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决定1件,不服政府行政强制措施1件。在这8件案件中判决3件;裁定1件;撤诉2件。

(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立案和执行情况

2xx1年,我院共审查各行政单位申请执行的行政非诉案件252件,已执结229件。结案率为。其中,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的74件,技术监督局申请执行的18件,县计生委申请执行的70件,县畜牧兽医站申请的4件县房管局申请执行的8件,县公路分局申请执行的7件,县防疫站申请执行的6件,县土管局申请执行的38件,其它单位申请执行的27件。执行总标的达200余万元。

(三)调研工作情况

在调研工作方面,今年庭长带头,全体干警人人参与。很抓了调研工作,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责任到人奖惩分明,大大调动了全庭干警参加调研的积极性。一年来,全庭干警共撰写发表调研文章为调研2篇、信息篇,宣传4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积极投身先进性教育活动。

“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想园满完成院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更好地为鄱阳人民服务,首先就要求干警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为此,我们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每周固定挤出二、五下午两个半天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全年的政治业务学习达次。除此之外,还要求干警在八小时之外抓紧时间进行业务学习,撰写调研文章。通过学习使全庭干警在政治业务素质上有个较大的提高。增强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加大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四篇

20xx年,神龙县纪委按照省、市纪委20xx年度案件审理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紧密结合本县本委的工作实际,依法依纪全面履行审理工作职责,严格“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努力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基层案件审理能力,审理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案件审理工作基本情况

20xx年,全县共审结各类违纪案件55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55人,其中党纪处分51人,政纪处分4人;县纪委立案自办案件6件,涉及县管领导干部2人,乡镇部门办理案件49件。查处的案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1人,留党察看处分1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人,警告处分7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1人,记过处分2人,行政撤职处分1人。

二、案件审理重点工作情况

(一)从严把关,依法依纪审理案件。一是严格审核,紧抓案件审理不松懈。以省、市纪委案件质量检查活动为契机,坚持“二十四字”的办案基本要求,严把事实、证据、定性、处分、手续和程序六个关口;坚持实体与程序审查并重原则,加强与案件检查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发挥审核把关和执纪监督职能;坚持执行两人审案制度、主审员制度和室务会议审议制度,做到依法审理和规范审理;强化和提高审理工作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在案件处理把握上,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注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等手段。20xx年,及时审结纪检室移送的6件自办案件(其中2件涉刑案件经过细致的审理审查,依法移动司法机关),移送审理结案率达到了100%,未出现一起因定性、量纪不当或对处理不服而被处分对象提起申诉的案件。二是强化管理,建立受处分人员“动态信息库”。建立受处分人员信息库,涵盖机关事业单位、农村企业受处分人员的身份信息、错误性质、处分类型、处分时间等内容,并及时与公检法、组织、人事、财政和有关单位联系沟通,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处分人员信息准确掌握、处分决定执行到位、党员权利及时恢复。20xx年,依托动态信息库,对8名违纪人员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提醒督查,依纪依法为9名受留党察看处分党员按期恢复了党员权利,为2名受行政处分人员解除了处分。三是注重回访教育,增强案件的整体效果。认真开展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采用平时回访和定时回访等方式,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回访教育实效。通过与受处分人员谈心交流、与其所在单位领导交谈了解等形式,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教之以纪,交之以心,真心诚意帮助受处分人员正确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重新振作,努力工作,使其真切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从而达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效果。20xx年,重点对近两年来立案查处的人员进行了回访,共回访对象6名,其中县管干部1名,并督促乡镇、部门纪委对其他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

(二)知行结合,推进基层审理规范化。一是积极推行案件协审联审制。紧密结合基层案件协审与乡镇案件联审,以分片联审、协审的形式,将全县15个乡镇的案件分四个片区进行集中联合审理,有效平衡了不同乡镇的违纪案件量纪,提高了案件审理质量。同时,对经济违纪、违法占地等复杂案件以及部门较难实行联审的案件则由县纪委指派专人进行协审。20xx年,共联审、协审案件25件,占乡镇部门办理案件总数的100%。其中对因证据材料不到位要求补证的有x件,改变定性案件有件,改变处分档次案件件,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促进了查办案件程进一步规范、证据进一步完善、定性量纪进一步准确,实现了我县乡镇部门办理案件连续7年无申诉。二是积极开展案件审理业务培训。针对20xx年乡镇纪委换届、人员调动频繁的实际情况,以片区为单位,协同纪检、信访等相关室,集中开展乡镇基层案件审理人员业务培训。同时,利用抽调办案的契机,通过“以案代培”的方式,指导抽调办案人员进行审理业务的具体实践。另外,对个别审理业务薄弱的乡镇,我们以“走下去”的方式,经常性的面对面开展答疑解惑,取到良好效果。三是督促指导乡镇严格按照《规范样式》办理案件。注重审理程序手续规范化建设,在全县全面推行《规范样式》操作流程。年初,将《规范样式》的书面和电子稿发放到各乡镇纪委,并利用协审、联审时机,加强使用《规范样式》的宣传、检查,督促乡镇纪委严格按照《规范样式》办理案件,进一步增强基层程序化、规范化办案的意识和能力。目前,全县15个乡镇已全部实行《规范样式》办理案件。四是推动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创新。结合省纪委《若干意见》(《关于基层工作纪检组织办理党员受到行政处罚(处理)后需追究党纪责任案件的若干意见》)要求,根据神龙实际情况,我们对两类问题的处理进行了适当创新。①改变党支部大会票决方式。针对部分党支部情况较复杂、斗争较激烈等问题,改举手表决制为无记名投票制的票决方式,避免了党员不敢投票、违心投票等情况,如:今年龙洲街道一村党支部书记违纪问题的支部大会就是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票决。②涉及隐私等违纪问题的处理允许不召开支部大会。基于人性化考虑,因涉及隐私、家庭关系等违纪问题,经违纪党员本人申请和基层党组织同意后,允许不召开党支部大会公开讨论其纪律处分问题。如:今年彩龙乡和龙城乡两个案件因涉及隐私问题而未召开支部大会。

(三)选树典型,稳妥推进案件公开审理。要取得公开审理的良好效果,选择案件十分重要。因此,我们综合考虑案情、违纪问题的代表性、公开审理的教育意义等几个方面,对因信访而查处的黄龙镇余头村陈某某违纪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公开信访听证,并邀请15个乡镇的审理人员进行现场观摩。一方面,开展了一次警示教育,违纪的该处理的处理,未涉及违纪的该说明的说明,还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有效化解了基层矛盾,提高了审理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另一方面,开展了一次现场案例培训,提高了基层违纪案件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今年乡镇公开审理违纪案件15件,占案件总数的60%左右。

三、存在问题

(一)制度法规还不健全。处分是十分严肃的事情,要求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否则容易造成申诉案件的发生,对执纪的`严肃性和纪委形象造成不利影响。但现行的一些制度规定配套不完善,甚至是空缺,给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如:20xx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同时被废止,造成对事业单位的一般人员处分(如一般教师、未担任职务的医生等)再无具体依据,而新的规定未见时间表。同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本身也有缺陷,没有兜底条款,具体到某个违纪行为,有时候根本就找不出具体条款,如公务员醉酒驾车,只好重新走回头路,又用《公务员法》一个“其它违反纪律行为”来处理。又如:新的《行政监察法》出台后,将凡是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归入行政监察对象,如城管等,但是对于这些人员,我们有调查权,若要处分的话,却没有处分依据。

(二)基层审理力量相对薄弱。乡镇、部门纪委虽然包括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纪检干部,但承担着党风廉政、组织人事、宣传教育、精神文明等党建工作,同时还分管纪检信访、计划生育以及重点项目、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由于纪委书记与纪检干部均为兼职,他们承担的工作千头万绪,有时工作忙得透不过气来,其他纪委委员也都是兼职,其时间和精力也难以顾及案件查办。一些基层纪委连初核、立案调查都难顾及,就更难顾及抓案件的审理工作,有了专职人员查案,就缺少了专职人员审案,极易产生查审不分。有些乡镇纪委办理的案件,所有过程几乎是由乡镇纪检监察人员一手操办,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工作模式,在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方面的把握上,很难保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手续完备,处理恰当。

(三)审理业务培训还不到位。基层纪委特别是乡级纪委的人员变动大,新手多,业务不熟,难以保障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新到岗由于没有经过系统的纪检监察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可说,有的连查办案件的基本程序都不懂,自然对审理业务也就不那么熟悉和了解了,即使不是新,由于几年才办一个案件,也存在对业务知识不够巩固,对查办案件工作仍然比较生疏,由于这些主客观因素的存在,目前在基层纪委普遍存在不能适应当今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因基层纪委多数工作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短,普遍缺乏办案常识,在办理程序、履行手续等方面都很生疏,对条规不熟悉,处理案件随意性较大,使基层审理工作的开展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我们在协审中,有的案件经过反反复复指点,都还难以达到办案要求。

(四)农村党员违纪处理存在“两难”。

(1)调查取证难。一是人员外出查找难。违纪党员或证人外出务工查找难,特别是去省外务工的。二是强制措施落实难。碰到既不是党员又不是监察对象的当事人不愿配合,难以调查到真实情况。三是农村案件特别是一些信访类的疑难复杂案件,涉及时间跨度大、政策类型多、调查对象多。有的涉及土地、林业、工程等多个方面的政策规定,且涉及众多群众,需要大范围调查取证。

(2)党支部大会召开难。按照规定,处分违纪党员必须召开两个党员支部大会,一个是受处分人所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处分问题,第二个是下达处分决定后召开支部大会宣布。但是现在农村党组织要开一个支部大会非常不易,一是人数多,开销大。行政区划调整以后,一般村党员有四五十人,多的达一百多人,党员的务工补贴支出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有的村村级集体经济非常薄弱。二是外出务工党员、年老党员多,到会率不高。青壮年党员在外务工多,年老党员因身体等原因到会率普遍不高,半数都很难达到。考虑到以上等原因,支部大会往往要结合其它事项合并召开,或是等到外出党员回家时召开,往往导致处分、宣布不及时。

四、意见及建议

(一)有依有据、积极稳妥地处理问题。处分一个人,最主要的就是有依有据,如果无依据、站不住脚,出现申诉案件且申诉成功的状况,会给执纪的严肃性和纪委的形象就会造成恶劣影响。现阶段社会形势不断变化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在处理违纪案件时,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相结合的方法,是我们在现阶段处理某些案件的主要手段。

(二)注重审理组织建设。在乡镇、部门人员编制缺的情况下,分片建立起案件审理小组,发挥案件审理小组的协助作用,以实现查审分离。通过把相邻的乡与乡之间的纪检监察人员组织起来,建立联合案件审理小组,不仅能有效解决乡镇纪委人员少,查审难分问题,以及应该回避而不能回避的问题,还能有效解决乡镇领导不够稳定,业务工作不衔接的问题。

(三)注重审理业务建设。一是集中进行业务培训,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业务工作会议,举办业务培训班。坚持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业务工作会议,举办一至二期业务培训。对县级审理室主任,至少每三年安排到省级以上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培训,对乡镇纪委审理人员,至少每两年安排到市级以上纪委进行一次培训。二是由上级职能部门适时编印适用性强的业务教材。就审理工作的一般程序、党政纪条规释义,典型案例分析、公文制作、与被处分人谈话、案件归档相关内容编印成册,下发到基层纪检干部手中。

案件审理工作总结和计划 第五篇

xx市国家税务局紧紧围绕“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综合治理”的依法治税工作方针,以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作为依法治税的切入点,坚持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断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对税务稽查过程的监督和促进作用。20xx年共受理重大税务案件40件,审结36件,占同期稽查部门查结案件128件的,其中维持稽查部门处理意见14件,改变稽查部门处理意见22件,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查处的涉税犯罪案件23件,总计查补税款、处以罚款和加收滞纳金万元,重大税务案件处罚面、滞纳金加收率、案件移送率均达到100%,没有发生因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而改变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况,稽查办案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在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税法的严肃性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狠抓基础建设,切实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

做好案件审理基础工作是保证重大案件审理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该局不断强化基础建设,推进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1、加强教育引导。该局针对少数稽查人员存在着大要案审理是“自家人找自家人麻烦”、“束缚稽查手脚”的错误认识,加强教育疏导,使大家认识到强化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克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不仅关系到对税收执法行为能否有效实施事中监督,而且关系到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稽查干部也是一种爱护和保护。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使大家突破了旧有的观念,实现了从重实体轻程序、重执行轻审查向实体与程序、执行与审查并重的转变,形成共识,为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矗

2、健全审理机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该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长担任主任,征管、税政、监察等科室和稽查局、外税分局等单位的负责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初审、案件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以及其他日常工作,对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进行组织、协调和落实。同时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为开展大要案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地组织保证。

3、加强组织领导。该局领导十分关心和支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对一些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亲自过问,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并在局里的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意义,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给予充分肯定。由于领导重视,规范运作,从而使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质量得到有效提高。

二、明确审理要求,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求高、矛盾多、责任大的工作,在审理工作中该局严格规范重大案件审理的工作程序,做到“四个明确”:一是明确审理范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负责审理稽查局送审的案件,规定稽查局对查补税款在10万元以上的案件和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以及虽未达大要案标准但案情复杂、稽查局难以定论的案件,必须提请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并规定稽查局报送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的案件不低于当年所查结案件的10%。在案件交接过程中使用交接单,双方签字保证手续齐全。二是明确审理时限。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重大案件审理例会,对特殊案件做到及时审理。三是明确审理内容。通过对稽查程序、违法事实、适用法律、数据计算、稽查文书使用等方面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保证案审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和统一性。四是明确审理步骤。审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案件后先对稽查局报送的审理案件进行严格的初审,对经初审存在的证据不足、手续不全、事实不清、数字不准、程序不当的案件一律退回稽查局补证完善或重新调查,对经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审理,20xx年共有6件案件退回稽查局重新补证。审理委员会在审理重大税务案件中,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数据准确的案件在审结后3日内作出审理结论,对需要再补充证据材料的退回稽查局补充,对需要请示的业务问题由相关业务科室及时向上对口请示。

三、注重把握四性,保证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合法、公平、公正

该局为保证每一件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都能做到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数字准确、手续齐全、程序合法、依据正确、处罚恰当,在审理工作中注重把握好“四性”:

1、程序的合法性。看案卷中是否有纳税人签字的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前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送达回证;是否有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前对纳税人先行告知的送达回证;通过对案件卷宗的全面审核,保证税务检查工作符合法定程序。

2、证据的有效性。在证据事实方面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审核过程中重点审核证据的充分性、合法性、有效性和证明力,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一律退回补证。某厂取得外省某煤炭公司xx一份,而将款项支付给个人许某,检查人员认为发票的取得与货款的支付不一致,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同时该厂宾馆装修领用材料,检查人员认为购进材料用于非应税项目,也应作进项税额转出。但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初审时认为,要求该厂作进项税额转出证据不足,要求稽查局对许某的个人身份以及其领用的原材料在购进时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进行重新核查,经检查人员补正,弄清了许某为该厂的供煤业务员,与该厂签有合同并按月在该厂领取工资,其宾馆装修领用的材料在购进时也未取得xxxx。根据补正证据,审理委员会作出了不予转出进项税额的审理结论。

3、依据的适用性。在审理过程中该局坚持做到全面、准确、规范地引用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条款。某棉业有限公司应缴税金账面连续数月一直是负数,且留抵数额逐月增加,稽查人员对该公司检查的当月留抵税款达71万元,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少记销项税金万元,稽查局依据新《征管法》第63条和国税发[1998]6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行为定性为偷税,至少要处以倍计万元的罚款。审理委员会在审理这一案件时认为,该公司未造成不缴、少缴税款的实际后果,其行为属于虚假纳税申报,应该按照征管法第64条第1款的规定进行处理,酌情对该公司处罚了3万元,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4、数据的准确性。该局在审理案件时十分注意审核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计算的正确性,专门设计了《查补税款滞纳天数对照表》和《查补税款滞纳金计算传递表》,将一定期间内的天数、法定纳税期等内容都列入表中,防止出现计算错误。某厂接受虚开xxxx达14份,且涉及四个年份时间跨度较长,在滞纳金计算上非常复杂,审理人员不厌其烦,分年逐笔复核,认真把关,准确计算出应加收滞纳金的期限和计税金额。

四、落实五项制度,强化协调办铁案,促进稽查效果进一步提高

为进一步规范稽查行为,该局还不折不扣落实五项制度,加强审理委员会与稽查局之间的上下协调,实行有机衔接,对重大案件审理结论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和监控,从而促进了稽查效果的进一步提高。

1、落实案卷文书制作规范制度。针对送审案卷项目不全,使审理工作无法深入的问题,该局设计了《税务稽查必查项目表》、《纳税人基本情况表》等八种表格,对稽查项目作了具体规范,并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到了“四个统一”,即统一稽查案卷的格式,统一稽查案卷的目录,统一稽查文书的应用,统一稽查证据收集的要求。

2、落实税务处理(处罚)决定书备案制度。要求稽查局在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审理结论书后15日内必须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处罚决定书,并在3日内送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从而确保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的审理意见在规定的限期内执行到位。

3、落实重大案件执行情况反馈制度。要求稽查局每季度终了后10天内必须将重大案件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执行未能到位的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跟踪督查,帮助分析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加大执行力度,推动案件执行。

4、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制度。该局把监督稽查部门严格执法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向检查人与被检查人了解情况,在加强卷宗审查的同时,为了搞清案情对一些特殊案件对检查人和被检查人进行延伸调查。对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听证申请的审理委员会都及时组织听证,让检查人员和纳税人双方充分陈述事实,进行辩论,使案情得到进一步澄清。20xx年以来,该局共举行听证会5场,通过听证改变原审理结论案件1件,维持原审理结论的案件4件。该局还按照稽查案件5%的比例,对经稽查局检查后未补税或税负较低的案件进行了稽查复查,20xx年已复查10件案件,补税4000多元。

5、落实重大案件审理情况通报制度。该局充分发挥以审促查、以审促管、以审促收的作用,通过依法审案,归纳、剖析个案所反映出的税收政策执行问题和税收征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向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征收、管理分局反馈,进行必要的整改。

本文发布于:2023-02-06 11:36:2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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