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共8篇)

更新时间:2023-02-06 09:59:51 阅读: 评论:0

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 第一篇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科仓库负责采购,都必须一一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专账,由专人管理。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货棚和露天堆场的条件、将库房分成若干个区,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分成若干个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做好防潮防火

工作。保持库房整洁卫生。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检查人员每月要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补充和更新,确保正常使用,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储备种类及任务

医院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医务、病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各职能办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医院总务科仓库:统计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储备场所、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协同财务科核定应急物资储备各项费用开支。协同应急办公室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院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掌握应急物资状况,及时、准确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物资供应商密切联系,必要时签订供货协议,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六、奖惩措施

(一)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责任性强的保管人员,在物资的保管、养护方面有合理的建议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 第二篇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制度要求,发挥医用物资保障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理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坚持做实做细日常物资调拨发放,创新监督机制。为切实压实疫情防控物资工作责任,确保物尽其用,提高疫情防控物资调拨发放透明度,确保医疗防护资源在疫情一线使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职责

市卫生健康委后勤保障组在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监管体系,使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高效、科学、透明进行。后勤保障组按照物资保障原则,及时采购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同时做好中长期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有备无患。同时负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防控机构预检分诊、留观病人、核酸实验室检测、流行病学调查、消毒消杀等工作的物资保障;做好市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新冠疫情防控情况工作督导,重点场所人员防护(如学校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上级部门工作督导保障,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督导组以及执行特殊任务中的防护物资保障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协同作战,分工负责。疫情防控物资有关保障工作在市卫健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协同作战和分工负责,后勤保障组中,属于职责范围的工作当责无旁贷,相关科室积极配合,共同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2、统一调度,专物专用。当前疫情防控进入持久战,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量大、消耗量大,疫情防控物资的保障工作由委党组统一领导,合理调度,科学安排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监管等,确保防控物资专物专用。

3、厉行节约,保障一线。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使用物资,杜绝浪费。节约使用口罩、防护服等消耗性物资,爱惜使用测温枪、消毒设施等非消耗性物资。所有防控物资首先确保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非一线防控工作人员不的使用N95医用口罩等高标准防控物资。

4、公开公正,接受监督。定期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开防控物资采购清单、调配清单、库存清单、接受捐赠清单,接受监督。

三、工作分工

1、防控物资采购工作。防控物资采购工作在报请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后,由后勤保障组统一议定防控物资采购工作。

2、防控物资储备、调配、发放工作。防控物资存放在市卫健委机关专门库房,经后勤保障组同意后,由樊学军、崔国卿和杨丽琴共同负责防控物资出入库、调配、发放工作。医用设备经刘浩副主任和医政科统一调拨各旗县市区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同时要建立健全各种物资出入库手续。

3、防控物资合同签订、账目结算工作。由赵文亮副主任和皇甫鹏负责购置合同、协议的审核和签署;由财务科及时拨付防控物资购置费用。

四、防控物资调配范围

1、疫情防控医用设备。全部调配到市县两级医疗机构用于传染病防治中检测检验工作。

2、医用防护口罩(N95)、医用防护服、医用隔离服、护目镜等高标准防护物资。用于驰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市内各医疗机构一线疫情防护人员、预检分诊人员、留观病房工作人员;疾控中心、第四医院等各医疗机构实验室检测人员、流调人员、消杀人员;定点隔离酒店接触发热病人人员,市委政府和相关单位深入医疗机构调研督导人员,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各工作督导组;其他需要高标准防护使用。

3、医用外科口罩、一般医用口罩、医用手套、消杀用品等一般防护物资。用于市委政府和各相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办公使用;重点场所和重点人员使用;其他疫情防护用途。

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 第三篇

第十九条 承储企业对储备物资要独处设立台账,并于每季度洁束后10日内,将实际储备情况按要求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

第二十条 承储企业应加强对本单位执行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各项政策情况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连同年度储备工作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十一条 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柿场等相关部门,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及储备专项赀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察,并做好检察记录.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补助赀金、直至取消承储赀格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可会同县财政局调整或收回应急医疗防疫储备赀金:

1.企业不能按要求完成储备或调运任务的;

2.由于经营保管不当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

3.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4.企业发生变故不具备药品承储企业条件的;

5.不能安时报送储备情况季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报告的;

6.发生其它不能履行储备任务情况的.

第二十三条 承储企业延误救灾防疫及突发事故急救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弄虚做假骗取储备赀金,慥成严重后果和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疚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 药品储备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或者浪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疚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 第四篇

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卫疾控函〔20XX〕1号)文件要求,全市各级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严格认真处理好常态化下疫情防控和对外开放服务的关系,防止常态化下疫情反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做好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一)全市各级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镇(街道)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职责和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

(二)继续采取实名预约进馆的方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避免人员聚集,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文化场馆管控要求

(一)做好清洁消毒。对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和桌椅、电子触摸屏、服装器具等公众容易接触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时消毒,并做好记录。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合理设置“已消毒”公示牌。

(二)配备防护物资。配备消毒剂、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非接触式体温测量工具等防护物资,加强洗手间的日常维护,有条件的可配备消毒设备,为公众和员工提供防护保障。

(三)确保有效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五)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场馆要加强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的联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场馆内设立应急处置区域,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立临时隔离点或医疗救助点。

(六)做好员工健康管理。落实员工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员工进入场馆一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时,要及时报告。

(七)有序分步开放。各场馆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馆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和密切接触的项目,应暂不开放。

(八)及时发布开放事项。做好恢复开放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场须知等有关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九)加强人员进出管理。科学设置进出场馆通道,安排专人严格管理,落实预约登记、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实名登记等制度。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禁止进入场馆。

(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各场馆可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入场公众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提前规划开放范围,优先开放室外和人员分散区域。安排专人疏导、分流到馆(站)的群众,避免形成人群聚集。

(十一)应急处置。所在区域发生疫情后,要严格控制或暂停相关场馆开放;出现病例的场馆须立即暂停开放、封闭管理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三、文化活动管控要求

(一)继续采取分时段实名预约进方式开展服务,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科学评估场地内可容纳的最大人流量,实施适度有序开放,最大限度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身份登记和验证工作。落实疫情追溯要求服务对象在各活动场所入口经验证预约号及“健康码”(包括查验行程轨迹)后方可进入活动场内。没有预约及验证“健康码”,不得进入。

(三)做好参加活动人员体温检测工作。落实对服务对象的体温检测等措施,要求参加活动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体温超过℃)或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应拒绝其进入活动场所,按防控指引进行处置。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活动的参加人数。活动人数超50人的,要制定并报备疫情防控方案。讲座、展览及封闭空间等的服务及活动应当严格控制参加人数承载量75%的规定,科学疏导人流,减少人员聚集。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参加人员原则上控制在举办场所最大容纳人数的50%以内,引导人员有序进出。

(五)鼓励和推广线上公共文化服务和线上文化活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博物馆等应通过各馆的数字化平台开展提供线上公共文化服务。

四、应急处置要求

(一)建立健全沟通机制

各文化场馆应当建立疫情应急沟通机制,了解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系方式,并确保全体员工知晓;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疫情应当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二)做好发现疫情时的应对处置

在文化场馆中如出现疑似疫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现场管理,避免恐慌,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位,果断采取现场封锁、人员隔离等措施,同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査、清洁消毒等后续工作并暂时关闭场所。

五、实施属地管理

全市各文化场馆、镇(街)文化站及村(居)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对外开放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协助市,各镇(街)协助县(市)区文广旅体局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主动公布联系方式、承担属地公共文化场馆疫情防控相关行业管理事宜;要认真组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督促整改,并建立好工作台帐。

本指引由汕尾市文广旅体局公共服务科科负责解释。

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一、基本原则

1.按实申领统一调配原则。使用部门应根据人数、疫情、工作需要等实际情况申领,不得夸大或隐瞒,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统一调配。

2.防疫物资不浪费原则。应按照防疫工作指引,结合疫情进行研判,在保证防疫效果的前提下,对防疫物资不滥发、不滥用,节约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3.科学使用原则。加强对防疫物资的使用宣传工作,合理、科学地使用防疫物资,让防疫物资正确、充分发挥作用。

二、组织领导

防疫物资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由物控部经理担任组长,成员由采购部及仓库管理组人员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制定防疫物资采购及管控工作机制,确定防疫物资种类、数量,完成防疫物资采购任务,负责接收和储存防疫物资,受理物资申领和物资发放,统筹各部门物资使用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

三、物资管理

(一)日常管理

1.物资接收: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并妥善保管。

2.物资发放: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申领,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审核后,可以根据每日或每周使用量定量发放。

3.特殊物资储存和使用:医用酒精、二氧化氯消毒粉等危化品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部门应按本部门每日使用量申领,并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

(二)数据管理使用部门应建立防疫物资使用台账,动态更新,定期报管控工作小组。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收集和汇总各部门数据,制定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总表。

(三)调度管理储备不足的防疫物资调用原则是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多个使用部门同时申领,一般由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进行调度,无法协调的报上级部门决策。

四、物资使用情况汇报防护物资采购及管控小组汇总各部门使用情况后,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防疫物资使用情况,汇报内容。

一报健康状况。返工前收集员工近期健康状况、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和员工动向。每天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尤其是有员工密集工作场所或有集体宿舍的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健康检查制度,并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或近期有与野生动物或发热、咳嗽病人接触史的不要带病上班,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

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果有疫情发生地居住史或旅行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医生,配合医生开展相关调查。

一测体温。在入口处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发现发热症状病人,如是14天内从疫区来贵阳人员,给其戴上口罩,通知120急救车将病人转运到定点收治医院。如属其他地方的人员,动导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一戴口罩。提前采购口罩等防护设备,提醒员工前往公众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空旷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公众日常使用可选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其佩戴有以下步骤:

一是鼻夹倒朝上,深色面朝外;二是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三是双手指尖沿着鼻梁金属条,由中间至两边,慢慢向内按压,直至緊贴鼻梁;四是适当调整口罩使口罩周边充分贴合面部,脱口罩时,抓住耳朵上弹力带取下口罩,不要接触口罩外侧。普通人(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日常使用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丢入“其他垃圾”桶;如果是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处置。

一设隔离留观室。每个工厂都要设置隔离留观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要求其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工厂隔离场所观察14天。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设立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要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一致电。询问当地集中隔离场所或咨询防控问题,请致电“12345”或“12320”热点电话,急诊就医请致电“120”急救电话。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一是物体表面:对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二是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一次健康教育。宣传卫生防病相关知识,教育员工搞好个人卫生,养成勤洗手等良好习惯,特别是班前、班后应洗手,提高员工预防疾病的意识。

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局干部职工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日常办公秩序,依据《_传染病防治法》,按照《_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_、_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按照省委、省政府“十个坚决到位”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河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内防控组,局内防控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办公室,由陈晓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强化疫情监控

一要确保信息畅通。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单位与当地医疗机构和服务对象之间的信息联络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二要落实居家观察措施。全面排查本单位工作人员出行情况,自省内返回驻地的居家观察7天,从省外重点疫区返回驻地的居家观察14天,观察期自返回驻地当天起算。观察期间出现发热(体温≥℃)、咳、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积板采取防护措施,到定点医院接受诊治;观察期满未出现上述症状的,可解除观察,正常上班。

三要实行健康监测。各单位要在办公区、库区、校区和生产区等处入口设置体温检测点,严格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二)全力做好日常防护

一要在开工、开学前,提前对本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要加强电梯间、楼梯间、卫生间、会议室、图书室、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使用期间的持续性消毒。

三要减少集中开会,控制开会时间。会议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消毒并做好茶具用品等的消毒工作。

四要提倡电子化办公,减少纸质文件传递和面对面汇报。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应洗手,传阅文件和当面汇报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

五要做好办公室的消毒工作,多人办公时要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均应佩戴口罩。

六要做好班车、校车、公务用车等的每日消毒工作,使用后及时对车辆内部和门把手等部位进行清洁消毒。

七要加强用餐防控。提倡在家用餐,确需在单位用餐的,鼓励自带餐具,取餐后单独用餐,或分时段用餐,避免用餐人员聚集。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食堂从业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使用后的餐具等应高温消毒。餐后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食堂采购人员和供货人员要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要及时洗手。餐厅每日消毒,就餐结東后要对餐桌、坐椅等进行消毒。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把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二)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工作,通过电子显示屏、条幅标语、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电话通知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和冬春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常态化疫情控决策部署,保障重要医疗物资在应急状态下的有效供应保障,特制定本预案。

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坚持“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的底线思维,保持疫情防控以来建立起的领导机制和指挥体系不变,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实物储备产能动员、供需监测动态管理、采储并用平战结合”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分级保障统一调度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春季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县物资保障组对全县重要物资保障工作负总责,强化医疗物资自我保障能力,以实物储备的方式,建立全县重要医疗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完善储备物资调用机制,医疗物资储备量原则上要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强化防范重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风险意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疫情防控物资。

县物资保障组负责本级政府重要医疗物资储备的管理和调运工作。在物资供给紧缺、通过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调节的情况下,按照“保主、保重、保一线、保红线”的原则,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对储备医疗物资实施统一调度,确保抗疫医疗物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调度有效。

县级启动应急响应时,由县物资保障组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按照分级分类储备要求,各医疗机构、乡镇、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医疗、消杀防护物资储备工作。

(二)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有关乡镇、部门、单位向县物资保障组提出消杀、防护物资需求书面申请,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各医疗机构向县卫健局报送医疗(医用)物资需求,由县卫健局汇总后上报市卫健局和市物资保障组,由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三)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和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及申请市物资保障组支援物资,由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提出分配意见,经县物资保障组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后发放。

(一)在启动县级应急响应时,县物资保障组办公室首先将储备的消杀、防护物资第一时间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县卫健局负责将医疗机构储备的医疗物资统一调运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同时申请市物资保障组统一调度支援。

(二)县市场_收集全县医药商贸流通企业相关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状态下,开展医药商贸流通企业应急保障动员。

(三)重大紧急情况下,经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县物资保障组发布天祝县医疗物资征用指令,对全县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的相关资源进行控制、征用,保障应急供应。

(四)医药商贸流通等企业有义务接受紧急征用指令,保障紧急状态下的医疗物资需求。

(五)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出现可能显著上涨等价格异常状态时,县发改局、县市场_等职能部门,应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采取限定差价率、利润率和规定限价等措施,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转入常态化医药储备管理机制,征用的医疗物资属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品种,按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结算,不属政府定价品种按照征用时的市场价格结算。

疫情物质储备工作计划 第八篇

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做好我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吉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应急指挥部机构设置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吉县新冠指字〔20xx〕5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统一领导、分类储备、协同保障、科学高效”的医疗物资保障原则,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全县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医疗物资的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做好医疗物资保供,做到有备无患。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物资保障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王小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汪麋、肖丹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调度工作。县工信局、县卫健委、县市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各抽调一名组成工作专班,收集汇总各类信息,通报相关工作情况,汇报需要协调解决事项。

三、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总牵头负责全县疫情防控医疗物资的筹集、储备、调配工作。按照县卫健委提供的采购清单,按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及时完成采购,若遇紧急情况,做好向上级和其它兄弟县(市、区)申请紧急救援的准备;负责医疗物资的储备、发放工作,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确保物资随时调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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