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学者安提丰认为:“一个人应该以他最有利的方式对待法律。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应非常尊重法律。但当可以自主而又无人在场的情况下,他可以随本性驱动行

更新时间:2023-02-05 00:19:25 阅读: 评论:0

题文

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学者安提丰认为:“一个人应该以他最有利的方式对待法律。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应非常尊重法律。但当可以自主而又无人在场的情况下,他可以随本性驱动行事。”这种主张A.反映出古希腊法律是习惯法B.体现了智者学派的思想特征C.说明了古希腊实行民主政体D.表明知识分子倡导以人为本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B

解析

安提丰认为:“在众目睽睽之下,他应非常尊重法律。但当可以自主而又无人在场的情况下,他可以随本性驱动行事。”这与智者学派的观点——“一切制度、法律和道德都是人为的产物,其约束力是相对的”相一致,故选B。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公元前5世纪的古希腊学者安提丰认为:“一.....”主要考查你对 [斯多亚学派的“人生而平等” ]考点的理解。

斯多亚学派的“人生而平等”

斯多亚学派的思想主张:

1、自然法思想——逻各斯 斯多亚学派认为:逻各斯是贯穿万物的永存不朽的理性,是自然的普遍规律和法则,也是衡量万物的尺度和最高准则,它贯穿于一切事物中。这个形而上的概念着实难以让人理解,无形、无色、无味,因此有人说西方之逻各斯如中国之道也。道可道,非常道;逻各斯可逻各斯,非常逻各斯!既然逻各斯是自然界万物的最高准则,人也属于自然界的一类,那么逻各斯也是人的最高准则,人要遵循逻各斯,遵循自然规律!人是宇宙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服从、遵循了自然准则、规律的生活才是最善最美的生活。因此提出“顺应自然的生活就是至善”。 2、精神自由思想 斯多亚学派不仅关注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还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人的本质。 逻各斯不是一种外部力量,而是人自身的本性,理性。如果一个人按自己的理性(逻各斯)生活,那么他是自由的人,而为外界利益所驱使则是不自由的。个人的自由与否不在于外界所赋予的枷锁,即使一个披着枷锁的人,只要他按逻各斯生活,那么他是自由的,而即使是一位骄横的皇帝,他也有可能是个精神的奴隶,是不自由的。也就是说,自由是对待外部情况和自身情欲的一种心态,恶人无论有多少财富,多大权力,他也处于受奴役的状态;而有德行的人即使一贫如洗,身陷囹圄,也仍是自由人。 斯多亚学派极力推崇人内在的精神自由,除了精神之外,其他任何事物都不值得羡慕。 3、人人平等的思想 斯多亚学派注重内在精神,这种内在精神是上天赋予每一个人的。人人都受逻各斯的支配,因此所有的人,无论出身、种族、财富以及实际地位如何,都具有自然赋予的逻各斯这一点是相同的。因此他们是生而平等的。斯多亚学派的平等的原则也适用于奴隶,他们认为奴隶也是人,也具有其他人一样的逻各斯。奴隶所奴役的只是肉体,而自由的精神是不可能被奴役的,因此在精神上奴隶与奴隶主都是平等的。 斯多亚学派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精神自由的思想打破了各种身份的偏见,把人看着统一的一类。他们确立了一个新的价值尺度:以人的精神特征和道德水平来衡量人的价值。人的最重要的区别不在于我们所看得见的社会地位、身份、财富、种族、国际、性别上。这些思想后来直接被基督教所吸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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