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费正清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一书指出:“从1927 年开始,毛在继续谈论无产阶级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又从更广泛的社会阶层中吸收了新的成分:农村流氓无产者、店主、职员、小职员以及知识分子等诸如此类,甚至还包括‘民族资本家’‘爱国绅士’和其他一些人。这些阶层中的大多数相对说来都享有较少的社会特权,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属于‘人民’而不属于‘贵族’。虽然情况都一样,在苏联,‘群众’(或‘劳苦大众’)其实基本上是工人阶级加上农民当中可靠成分的同义语,它用来替代阶级这个更为精确的标签,以强调追随者的初期特点,因而他们需要领导。对于毛来说:‘群众’表示绝大多数中国人民,这些人最终都能推动革命。”对上述材料中毛泽东言及的中国近代“人民”或“群众”的最准确理解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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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人民”或“群众”是指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B.“人民”或“群众”是指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地主阶级、知识分子C.“人民”或“群众”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D.“人民”或“群众”是指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官僚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A
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费正清的《剑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要考查你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考点的理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同就把建立国家的政治制度当作头等大事。作为临时宪法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经全国人民普选产生,由各党派和杜会各阶层的人士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奠定了新中国的各项政治建设的基础,规范了政府与人民的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昭示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
新中国民主政治的鲜明特色:
民主是一种价值观念,更是一种国家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根本特点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从政治制度建设的层面上讲,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它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政治制度,又称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同时,民主政治的建设必须有制度化、法制化的保障。因此,依法治国就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代议制的异同:
1.相同点: (1)都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都是一种代议制。 (2)都是定期选举产生议员的间接民主形式,即代议民主。 2.不同点: (1)阶级本质(国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应并服务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资产阶级议会制度与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相适应,并服务于资产阶级专政。 (2)经济基础不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的,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服务。西方代议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之上的,是维护资产阶级私有制的工具。(3)行使权力的主体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权力的主体是人民,西方国家的议会权力的主体是议员,议员都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 (4)权限和活动原则不同: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活动原则统一行使一切国家权力。西方国家的议会制一般以三权分立的原则组织起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相互制约,彼此平衡。 (5)代议机关与政党的关系不同: 西方国家议会里通常是多党共存,通过议会党团及其领袖在议会内活动,党与党之间有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议会政治与政党政治紧密结合。在两党制国家,两大政党在议会中起主导作用;在多党制国家,议会中多党林立,政党间的合作与斗争、联合与分裂不断。 中国全国人大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工作。中共和其他民主党派都有全国人大代表,但这些代表并不是由党派产生的,在全国人大的活动也不是按党派来展开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立:
(1)依据:《共同纲领 》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普选产生。 (2)标志: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体现了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原则。 (3)内容: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它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地位: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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