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以来,xx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以及上级法院和市纪委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 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践行“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为民”的xx法院院训,严格按照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司法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公正廉洁司法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深入开展,促进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坚强保障。
一、xx年反腐倡廉工作完成情况
xx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xxxx件,审执结xxxx件,结案率,同比收案下降,结案上升,结案率上升个百分点,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院始终践行“勤于学习,甘于清廉,严于自律,乐于奉献”的xx法院精神,得益于我院长期坚持不懈的反腐倡廉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责任体系,确保反腐倡廉各项目标任务落实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将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落到实处,我院制定了《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成立了以院长王利荣为组长,以党组成员及有关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同时对各主管领导进行了责任分工,实行“一把手”负总责,院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制。院长和副院长、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干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了分工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院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从而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体系,为顺利开展这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健全监管机制,加强思想教育,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从源头上治理****是防止****问题发生的有效方法。我院把源头上治理****放在重要工作位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我院根据上级法院和上级纪委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订了各项工作制度和实施方案。在继续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诫免谈话制度、案件评查工作制度、内务、审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我院《xx年工作意见》、《xx年审判任务及奖惩实施意见》、《xx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关于xx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任务分解意见》、《规范立案管理试行办法》、《xx市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xx市人民法院车辆管理暂行规定》、《xx市人民法院关于实行案件信访评估制度的规定(试行)》、《关于建立院长值周检查督导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完善了《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向院各部门转发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执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以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明查暗访工作的暂行规定》等。
二是加强廉政教育,源头预防****。
我院把源头治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在年初组织开展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中,王院长亲自给干警上党课,讲《廉政准则》,纪检_门组织全院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干警进行廉政教育;二是重大节日前后廉政提醒和检查。春节前夕,院党组向每位干警发送了“廉政贺年卡”,温馨提醒广大干警过节不失节,过年不忘“廉”,时刻保持清廉之心。在“五一”、“十一”前后,坚持节前教育,节后检查,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
三是通过开展“除骄横、除冷漠、除懈怠、除贪腐“专项活动,预防和纠正干警在司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通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的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在司法活动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廉洁行为;五是在“七一”建党节前夕组织全院党员干部到函谷关“修德养廉教育观”参观学习,增强廉洁意识和激发工作热情。六是积极参加省高院举办的全省法院廉政文化笔会活动,我院选送了两幅由蔺淑华副院长创作的廉政书画作品参加省高院评选并获奖。八是认真开展违规收费及管理涉案物款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
11月上旬,我院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通知要求,在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中,认真对照最高院明确的六项检查内容进行进行逐一自查,同时针对我院去年年底因个别部门负责人工作岗位变动的实际情况,再次组织部门领导签订了《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责任状》,对xx年以来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承诺,确保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活动不走过场。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第二篇xx中级人民法院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_中央、_《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_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三条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第四条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 责任范围和内容
第五条 院党组对全市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指导、监督责任;对各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协助管理责任;对中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调查、分析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法院实际,贯彻落实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推进司法改革,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司法腐败现象。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以维护司法公正为核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和法官职业道德教育。
(四)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工作。
(五)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其他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的实际,抓好廉政制度建设,并督促落实。
(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_法官法》和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和法官,防止和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审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防止和杜绝审判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政法部门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规定,防止和纠正乱收费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七)领导、组织对本院各部门、单位和各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组织对本院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开展对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八)领导、组织纪检、_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第六条 党组书记(院长)对中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掌握本院及全州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及时听取有关的工作报告,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贯彻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
(二)结合法院各项改革措施,领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司法腐败现象的方针、措施。
(三)履行监督职责,对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四)领导、支持纪检_门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解决纪检_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五)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审判纪律。
第七条 党组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协助党组书记(院长)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织分管部门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二)调查研究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督促分管部门落实。
(三)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分管范围内有违法违纪苗头的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履行对审判工作监督管理职责,组织落实审判工作的各项廉政制度和规定。
(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和《_法官法》的规定推荐领导干部、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自觉抵制用人方面的不正之风。
(六)遵守国家财经制度,严格执行_关于“收支两条线”和不再从事经商活动的规定。
(七)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反对奢侈浪费等有关规定。
第八条 中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责任内容包括:
(一)结合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采取措施,保证院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得到落实。
(二)定期研究分析职责范围内审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纪律作风状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组织学习_理论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开展防腐倡廉教育、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
(三)围绕实现审判工作的公正、廉洁、高效,抓好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管理,规范审判秩序、加强案件质量监督并组织制订其他各项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经常检查、督促职责范围内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审判纪律的情况。认真对待当事人和其他群众的反映,发现有接受吃请、收受礼品、参加影响公务娱乐活动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苗头、倾向性问题,落实好谈话提醒制度。
(五)支持、配合纪检_门开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按照《人民法院法院工作人员处分办法》的规定,及时报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违法审判线索。
(六)定期向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
第九条 除履行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外,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等部门的领导干部,按照其所在部门的职能和工作特点,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承担以下责任:
纪检组、监察处领导在院党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调研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的建议;组织制订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督促检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组织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政治部领导在院党组领导下,结合法院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组织制定符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的考核和组织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落实领导干部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其他部门领导应根据所在部门职责,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制订相应制度,督促落实,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本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和院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责任内容和不履行责任的后果。
第三章 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 中院党组在做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协助州纪委做好对本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同时,负责领导、组织对本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开展对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纪检组负责对本院各部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要与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意见要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中院党组每年应向州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本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每年应向中院党组作出报告,同时抄送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必要时,也可以随时报告。
第十五条 考核人员应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和客观公正地反映被考核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考核结束后,应对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出综合评价。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确定。考核结果应向被考核对象反馈。
第十七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结果优秀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奖励。
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领导干部,由组织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并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中院纪检组、监察处在院党组领导下,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 监督检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根据中院党组的部署和安排,对本院各部门和各基层法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对本院各部门和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三)对违_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构成违纪的案件进行立案查处。
第二十条 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_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问题,应责令其纠正,问题严重的应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问题,要及时向院党组报告,并向纪检组通报。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次要领导责任。
第二十三条 基层法院一年内发生一起法官贪赃枉法造成重大影响案件的,责令院长到中院汇报查处情况,检讨责任。发生情节特别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被追究刑事责任案件的,因严重官僚主义,用人失察、疏于管理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法院院长要向选举或任命机关引咎辞职。中院各部门年内发生一起法官职务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案件的,部门领导要向分管院领导和院党组汇报查处情况,检讨责任。因严重官僚主义,用人失察、疏于管理而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要向院党组引咎辞职。
第二十四条 领导干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党纪处理或者政纪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工作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住不查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二)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者对其免职。
(三)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_法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给予记大过、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四)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审判纪律,枉法裁判以及违反财务制度,弄虚作假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五)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
(六)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开除处分。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政纪处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按照党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一)积极采取措施挽回损失、消除影响的;
(二)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报告,主动揭露,配合查处,积极整改,效果明显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2014年7月1日起试行。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第三篇2008年,本办本着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精神,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紧紧抓住“保持_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契机,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在建管办廉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为目标,大力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了实处,现将有关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成立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制
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以 为组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临时党支部齐抓共管,各处室分工负责的制度,确保_、_和省、市、_、交通厅及公路局等部门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认真开展教育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工作
(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结合全体员工政治学习,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临时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_”文件,学习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开展“两个务必”教育,深刻理解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力发扬艰苦奋斗作风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结合上级领导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教育,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研究当前雨雪冰冻灾情 部署做好保障群众生产生活工作》、《_十七届二中全会在京举行_主持会议 中央委员会_作重要讲话》、《政府工作报告—2008年3月5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认真贯彻党的_精神大力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于做好党员交纳“特殊党费”支援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_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桂中公路管理局开展“两迎、两保、两促”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读本》《充分发挥制度建设在惩治中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和《关于转发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的品质修养,坚持“勤政廉政”,发扬优良传统,以自谦的精神、自信的状态、自律的意识和自责的勇气正确对待工作中的成绩和失误,要求具有心底坦荡的胸襟、虚怀若谷的品格、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团结协作的能力。每个党员进行了深刻的党性分析,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写心得体会材料等,党员和干部对自己思想、工作、作风和廉政等各个方面存在的不足作了深刻地认识。
三、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
(一)加强对权力运用的监督和制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本办领导认真执行廉政规定,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正确运用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为员工服务。明确认识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服务,权力就是奉献。全年班子成员无一人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建立和完善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2008年度,本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建立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工作,努力提高党员和全体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依靠监督,保证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依靠法制,从根本上解决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今后,本办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_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要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办事,同时对社会上的各种歪风邪气,敢于反对,敢于抵制,勇当反腐倡廉带头人。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第四篇一、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在上级法院、**区法院相继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之后,我院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院党组会议对我院今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党组一班人首先在思想上深刻理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到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保障司法廉洁的重要手段。院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与审判业务工作一起统一研究、统一部署,并且狠抓落实。首先,我们在“一把手”负总责的基础上,分层级签订了《**区人民法院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初步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1
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每个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明确各自的职责,以全面贯彻落实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审判业务的“一岗双责”。
其次,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岗位目标管理相结合,公正司法与抓“五个严禁”、“六条高压线”的贯彻落实相结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专项教育整顿与勤政廉政教育相结合,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同法院各项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扎实做到“一岗双责”、“四个一起”。
二、以集中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教育为核心,大力加强法官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质上就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今年我们紧密结合中央政法委组织的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使全院干警在思想上牢固树立起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核心内容的理念。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执法为民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政法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共同的追求,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三、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严格监督管理,确保“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实现。
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在工作中我们一方面要着眼于大局,注意抓关健、抓源头,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又要不断分析形势,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新的工作方法,做到与时俱进。为此,今年我们一方面在继续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的同时;另一方面根据我院的自身实际情况,经院党组研究修订、整理了《**区人民法院反腐倡廉制度汇编》,并严格贯彻落实,通过与干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党组成员上党风廉政课、警示问题自查、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法,时刻提醒干警在思想上要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工作中要增强责任感,执法中要坚持公平与正义,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能与审判业务工作做到一起研究,一起布置,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今年我们还结合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三项重点工作活动、最高法院组织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管理年”活动,以约束审判权、执行权为突破口,围绕“两权”的正确行使,实行立、审、执彻底分立,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法治观念和公正、廉洁司法意识,注意抓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加强预防,防止那些可能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形成风气,确保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一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倡廉工作见到了实效,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为适应新的形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努力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思路,研究新的工作方法,使我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能更上一层楼。
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第五篇基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是法院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政建设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实现司法公正,就必须确保司法廉洁。
为此,法庭在廉政建设工作中坚持“防线前移,防患于未然”的工作思路,领导垂范,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文化熏陶,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发展,队伍建设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态。法庭主要在以下三个发面加强廉政建设:
第一、抓好思想教育。认真及时组织全庭干警学习市中院、县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使广大干警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公正执法意识,打牢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同时,用“五个严禁”严格要求干警,并要求全体干警要妥善安排好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另外坚持每周一次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引导干警算好政治账、经济账,筑牢全体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二、抓纪律教育。以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五个严禁”和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讨论活动,进行党纪条规知识的书面测试,积极开展坚决禁止“说情打招呼”、“泄露审判秘密”专项教育活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第三、抓示范教育。组织全庭干警认真收看一些优秀先进人物的事迹报告会,充分发挥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激励作用。加强警示教育,教育全庭干警从违法违纪事件中汲取教训,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构筑廉政防线。同时,注重廉政小结。
此外,经常开展勤政廉政为主题的文体活动,陶冶了全庭干警的情操,展现了法庭良好精神风貌,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不断增强了彭集法庭廉政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庭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多年来无一例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全庭干警综合素质得较大提升的同时,个个奋勇争先,形成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执法队伍。
我们的决心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制度建设,克服困难,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落实和良好的法院、法官形象的树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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