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住建部部

更新时间:2023-02-04 22:16:08 阅读: 评论:0

题文

2011年10月27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国务院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询问。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等回答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询问。国家住建部部长回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询问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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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家重大事项具有决定权 B.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工作具有监督权 C.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D.人大代表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C

解析

该题暂无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2011年10月27日上午,.....”主要考查你对 [人大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考点的理解。

人大代表的权力与义务

 

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人大代表的权利: 人大代表享有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

人大代表的义务: ①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 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②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 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③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 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 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人大代表的产生和任期: ①产生:由民主选举产生。A.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 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 大会选出(间接选举产生)。B.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直接选举产生)。②任期:全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

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广大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 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 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 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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