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买卖合同由买方和卖方根据_民法典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双方应共同严格遵照下列合同条款:
一、产品:
1、产品规格:(详细规格详见附件一《电梯规格参数表》)
2、合同总价: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___元)。此价格进口关税和中国国内增值税。不含安装费。
3、如买方要求或同意变更电梯规格,费用和交货期另议。
二、交货:
1、交货方式: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电梯设备运送到买方指定地点交货。电梯设备的运输、装卸费用均由卖方负责。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厨房设备安装合同范本 第二篇买受人(以下称甲方): 置业有限公司
出卖人(以下称乙方): 门业有限公司
根据《_民法典》、《_人民防空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 南侧地下室人防工程设备制作安装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范围:[ ] 南侧地下室人防工程设备制作、运输、安装 (人防区域水、电出外)。
4、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施工现场进度来确定。按照甲方进度要求,乙方生产制作、安装人防防护产品的预留、预埋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甲方根据现场进度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竣工时间。若有设计重大变更或施工进度调整以及资金不到位,甲、乙双方协商工期顺延,该工程因多种原因在贰年后竣工,以当年现行市场价格双方协商合同单价进行调差不含施工配合费。
(2)、竣工日期:通过人防办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并出据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之日。
第二条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见附件1【 】南侧地下室人防设备制作安装清单计价表
第三条 合同价款
1、合同总价款(包干总价):¥ 元。大写: 元整 (含生产、制作、安装费及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含总包施工配合费,包含临时支撑材料使用费、塔吊使用费、施工水电费等。其中:生产制作费70%,安装费30%。
2、承包方式:本工程人防设计图所涉及需要的人防专业部分验收的人防产品(电气安装全部内容,水施预埋管及下水管除外)进行包制作、包安装、包运输、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风险、包经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包利润、包保修、包税金等大包干形式,并保证乙方生产安装的人防产品是验收合格产品。
3、本合同价款为总价包干合同,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造成产品数量或者安装工程量增减,按综合单价进行计价,合同结算价款相应增减。
4、若本工程无设计变更,产品数量或者安装工程量无增减,经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核对无误则无需另行办理买卖安装结算。本合同价视为买卖安装结算价,甲方按合同条款支付买卖安装款给乙方。
5、人防施工图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本附件单独成册),在施工图没有变更及按施工图全部竣工的情况下,合同总价不做调整,本合同价视为结算价。
6、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为大包干合同价款,不会因施工过程中人工、材料价的变动作任何调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设计变更、修改和甲方代表施工现场签证。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的增减。(造成工程量的增减,按附件1含税综合包干单价进行计价并进行增减)。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结算价款在本合同第二条款列明有的按条款执行,条款中没有列明的按双方商定价格进行结算。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合同订立后 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30%的设备备料款,计:¥元(大写:伍拾伍万伍仟元整)。
2、乙方完成门框及封堵框安装工作,通过人防部门的隐蔽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
3、工程经属地人防部门验收合格,并提交整套验收资料及相关的合格证,乙方将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报送甲方,且甲乙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额工程款;
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该提供付款申请表和工程所在地的等额正式发票。
第五条 工期要求
1、按照甲方进度要求,乙方生产制作、安装人防防护产品的预留、预埋与土建施工同步进行,甲方根据现场进度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具体竣工时间
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工地现场不具备进场条件或施工安装条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非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施工;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图纸变更和修改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代表签字,并报人防主管部门审定后有效。修改、变更后的施工图应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增加费用由甲方承担,增加的项目有相同的价格参照原报价单价,报价单上没有的双方另行协商单价。
第七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职业资格证书、联系方式及监理职责等通知乙方。
合同订立后 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过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蓝图 套和有关资料。
提供的安装必备条件1、甲方给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场地由乙方自行搭设临时材料库房,协调在现场内施工垂直起吊(若现场有塔吊),安装防护门用支撑和电源接口给乙方,电费由乙方承担。2、甲方应协调施工现场相关协作单位关系,保证预留洞口尺寸正确,并在乙方运送门扇到现场安装前两天,保证地下室入口车道畅通,便于重车运送门扇到现场就位装配。3、保证已预埋人防产品与墙面持平,不被抹灰层掩盖,以备人防部门验收确认。4、协助乙方人防门施工现场安装工程全过程半成品、成品的保护等。
负责协调乙方和现场各施工单位的关系,确保工期顺利进行。
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人防工程的标高和轴线、孔口中心线。
现场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对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进行预检和正式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款。因未按时支付款项所造成的工期延长,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照《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 )和甲方提供经过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生产、安装人防工程防护设备。
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负责,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相关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协助甲方办理本工程的验收资料备案工作,提供合同范围内工程验收的有关资料和产品合格证。
按总承包商编制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保护。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施工现场提供有关安装施工配合的技术指导服务。
乙方进场施工,须遵守甲方现场的卫生、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如有因违反规定造成的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责任事故,一切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需按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人防门工作吊环,由甲方在施工中制作并预埋或委托土建方实施。
乙方应按照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施工计划及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乙方应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洁、道路畅通。
本人防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由乙方自行负责,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因乙方人防产品、设备未按时到现场造成的停工、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行负责施工现场临时材料库房的值守。
第八条 验收与交付
1、防护设备竣工验收,依据《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与施工验收标准》(rfj01- )、《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rfj04 - )的标准和甲方提供的经过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2、人防门框及设备预埋件安装完毕后,由乙方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再由甲方组织隐蔽验收,隐蔽验收合格后封模浇注混凝土。
3、乙方认为人防防护设备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准备竣工验收。甲方接到通知后按乙方通知时间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在 7 天内交付,并由甲方负责向当地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手续。
第九条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维修保养说明手册一份。
2、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壹年。
3、保修期内乙方应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及时维修并确保维修质量。
保修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人防防护设备产品。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同订立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均属违约。违约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如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甲方未付清款项,产品所有权属乙方所有。
3、因甲方提前封模或松动人防工程设备预埋件固定支撑管造成的人防门框和设备预埋件进行隐蔽验收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产品损坏、被盗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4、乙方因生产、安装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同时不符合甲方提供的经过审定的人防工程施工图和有关资料要求的,由乙方负责返工、改建直至验收合格。
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强制性规定抵触。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壹份。
买受人(印章): 出卖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韩波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订立时间:
订立地点:
最新厨房设备安装合同范本 第三篇订货方(以下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_招投标法》、《_质量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建设地点:
工程建设规模:
第二条:设备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设备的包括范围:
质量标准: 各标准之间不一致时,按要求最高的标准执行;
数量:
产品包装要求:
第三条:合同文件组成
合同协议书和合同条款;
中标通知书;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
工程技术规范(或技术要求)、标准和设计图纸;
产品说明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所有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合同价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订货设备的数量和单价
合同总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
本合同为以功能设备为计量单位的单价合同,详细组成见投标报价表(附件一),结算时将根据实际设备数量及单价调整。
本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
A、 设备供应价;
B、 运输费、设备配件在运输阶段的损耗费;
C、 保险费;
D、 工地卸车费;
E、 乙方的利润、风险、各种政策性上缴费用和税金;
F、 系统调试的配合费;
G、 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和差旅费等;
H、 设备调试费;
凡现场使用该设备所需零配件,无论是否在报价清单中有所注明,均视为已包含在乙方设备单价中,由乙方提供。
乙方提供的设备应该是完整的、系统的,所需备件、部件、零件、工具都应该配备齐全,并与设备主机相匹配一致,此等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单价中。
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价值的 %的预付款;
乙方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监理、总包方共同检验合格后,付给乙方进场设备价值的 %;
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安装设备价值的 % ;
按甲方要求提交结算资料并在办理完结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结算价的 %;
扣除结算总价的 %作为设备质保金,甲方在设备保修期( 年)满后按保修条款支付给乙方(无息);
在本合同下,除了最后的付款外,任何其他的付款都不应理解为是对乙方部分或全部履行合同的认可,任何付款都不应理解为对缺陷工作或不合格品的确认。
第五条:交货规定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现场;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以满足工程总包单位制订的总工期进度要求为准,具体日期由甲方或其授权人指令确定。(附件二:供货进度表)
第六条:安装规定
安装地点: ;
安装工期:乙方自接到甲方安装通知指令后, 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工作,以满足工程总包单位制订的总工期进度要求为准,具体日期由甲方或其授权人指令确定。(附件三:安装进度表)
乙方应遵守设备安装验收规范标准,预先制定安装方案和计划,与甲方进行研究协调,做出统一具体安排。
乙方要使用完整的、全新的、系统的安装材料和零部件,在设备安装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和设备零部件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直至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为止。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安全规定,若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向乙方下达设备的进场计划,并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对进场设备进行验收。
甲方如中途变更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要求,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要求。
因乙方不能按合同履约而中途退货,甲方就同意接受并使用的设备向乙方支付价款,如果甲方要求全部退货,乙方应返还已付款。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向甲方提供符合合同规定、国家标准、设计图纸和规范的设备。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是拥有全部专利权和生产许可手续的合法产品,由于乙方侵占其他机构或个人的专利权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方出于对乙方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实力的信任,向乙方进行订货,乙方应仔细研究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规范,乙方如发现设计或工程规范不合理或不确切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请甲方予以确认,乙方不会因上述问题停工、返工向甲方索要追加费用和工期,任何由于上述问题没有及时提出而造成的甲方工程费用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自行采购设备加工中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配件,如甲方有需要,乙方应提供材料、零配件的材质证明和合格证书。
乙方主动核对土建、机电等各方专业图纸,确认现有预留预埋、层高、空间等是否能满足设备安装要求,如有不满足,应立刻通知甲方,乙方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甲方提出关于设备安装所需环境的技术要求,如乙方没有提供,视为乙方无此类要求,由于乙方没有提出要求,造成设备不能被恰当、顺利安装所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担甲方办理正式验收手续前设备的全部保险责任及风险。
为保证乙方供应设备能在工地现场被正确地安装和使用,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在工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进行技术交底,解答设备安装和使用单位的技术询问等工作。
设备安装完毕后,现场具备调试条件时,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现场免费进行调试。
乙方免费提供设备的有关安装工艺、保养说明、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等资料负责培训甲方现场操作人员,由于乙方未提供上述资料或未培训造成甲方或甲方下属承包商施工错误所导致的经济损失以及最终客户使用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设备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是优质的、全新的、未曾使用过的、全套齐全的、无损的、符合本合同的技术规格和质量的产品。
乙方保证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行业标准。
乙方在设备进场时同时提供有关的国家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厂家的材质证明和设备的出厂合格证(一式 份)。
如果乙方运至甲方工地的设备有质量缺陷或不符合甲方进场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立即运离施工工地,甲方亦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修复缺陷或调换直至满足甲方要求。
甲方对设备的验收并不会解除乙方在合同上对质量的保证责任,如在设备开始正常运转前的任何时间内及在工程竣工后 个月内发现设备的质量问题,乙方仍然要承担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失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时,由过失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如属不可抗力因素,双方协商解决。
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交货时间和安装工期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按合同规定重新供货。由于上述原因致使交货时间延误,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设备款总值的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可由甲方从给供货商的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交货期比进场计划逾期7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同时乙方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将设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由于自身条件所限,不能按甲方要求运送设备到工地指定地点,甲方可自行组织工地范围内的搬运,费用可从甲方给乙方的设备款项中扣除。
乙方必须保证进场设备满足设计要求,如乙方违反此款规定,进场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或低于样品质量水平,甲方有权退货,甲方重新订货所增加的费用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因甲方使用时间的迫切,不能重新订货时,甲方有权在乙方单价上扣减 %,作为让步接收的价格。
为规范供货商行为,甲方一经发现乙方使用假冒伪劣设备或将订单外包生产,甲方有权立即停止结算一切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乙方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如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承包商和最终客户向甲方进行索赔时,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乙方必须赔偿承包商和最终客户的损失。乙方不能积极主动解决质量问题并赔偿损失时,甲方可代为赔偿,但有权向乙方追索该笔赔偿金。
第十一条:保修期
本合同中所有设备、备件和配件的保修期为 个月,保修期从设备开始运行之日起算。
在保修期间内,设备运行如发生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后 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保修,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能及时到达现场或设备经过维修后仍无法达到使用要求,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维修,所花费费用从乙方剩余保修款中扣除,如保修款不足以支付第三方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齐不足部分。
乙方在保修期内应对产品本身的任何原因造成的缺陷免费进行修补或更换。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天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对方认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第十三条:特别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订,设备价格不再调整,无论原材料涨价、国家税费调整、运输费用变化等任何条件发生变化,乙方均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甲方提高价格。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与合同有关或执行合同有关的资料文件、往来信函及合同文本以任何形式传播给与执行合同无关的任何组织或个人。
第十四条:争议
任何因履行合同或与之有关而引起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时,则提交合同履行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设备质量保证期满,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将最后一笔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双方在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以往的一切与本合同有抵触的函电和文件随之失效。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厨房设备安装合同范本 第四篇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厨房设备,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品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生产的_________品牌系列厨房设备产品,具体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以本合同书附件1所列为准。
2、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设备的质量满足国家相关行业的质量标准,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 货物的包装所需用料及包装由乙方负责,乙方须确保其货物包装的安全、耐用,安装前设备在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第三条 货物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并负责卸货、二次运输、安装、设备的调试,直至整体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
2、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期送达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运到。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货物的交货时间
乙方须在甲方支付预付款后____日内将厨房设备清单(详见附件1)所列的全部设备运送至甲方工地现场。
第五条 验收方法
1、乙方将设备送至交货地点后,甲方对实到设备的数量和外观质量进行验收,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安装人员进行安装。设备数量和外观质量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设备整体质量保证的责任。
2、甲方发现设备外观有质量问题(如设备缺陷、损伤损坏、锈蚀、受潮等现象),认为达不到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4、验收时乙方须随设备提交的附件包括: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合格证书、保修书、安装说明书、设备使用手册、设备出厂测试报告、设备质量证明书等。否则,视为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第六条 合同价格
1、设备的价格: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合同包干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元。
2、包干总价包含设备出厂价、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的维保费用、设备使用培训费、各类风险、利润等其他一切相关的费用,该包干总价已经包含税金,本工程税金由乙方承担支付。
第七条 货物的付款方式及时间
1、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元)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在约定时间内到达交货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元),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 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
2、余款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待质量保证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乙方货物质量保证期为____年,均自设备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接收之日起计(质保期内维保内容及售后服务承诺详见附件)。质保期内免费保修,产品终身维修。
2、质量保证期内,凡属乙方设备质量缺陷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换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1、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由甲方接收时起,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2、 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并接收货物前由乙方承担,接收货物后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最新厨房设备安装合同范本 第五篇兹有乙方向甲方提供硬件的服务,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服务:
(1)乙方提供优质的硬件,提供装机前的一次性免费的软件安装及调试。
(2)对安装的系统因人为误操作出现故障,乙方不予免费调试重装,如需安装,需要另外收取服务安装服务费。
二、购买硬件产品名称和数量、价格
乙方: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三、合同总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1、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10年‘免费更换时间未交货后3年;故障响应时间未12个月。
2、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20--年12月15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3)上门安装。
四、付款方式和发货期限
签订本合同后一次性付款到以下帐号,款到帐后2个工作日内发货。 全称: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五、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20天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得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得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质量保证几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包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供货商需要另附不足的部分。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乙方软件是通用软件,如甲方需要改动,乙方可进行二次开发,二次开发需另签协议,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开发费用。
3、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
4、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按合同法处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厨房设备安装合同范本 第六篇供方单位(甲方):___________
需方单位(乙方):___________
根据《_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结合厨房设备安装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笨合同:经双方共同一致协商达成以下订货条款: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订购厨房设备一批,甲方并负责安装调试,所供产品的名称、型号、价格、产地、数量、金额等详见附件。
第二条、本套厨房设备及安装合计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于15天内在乙方指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产品的任何损坏或损毁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约定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作为验收的标准和依据。安装调试完毕七天内乙方安排验收,设备未验收合格前乙方不得使用。乙方逾期不验收或设备未验收,乙方擅自使用三天后,即视为设备乙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甲方全部货到乙方安装点后,乙方应支付甲方总工程货款的80%,即大写_______元整 。所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完毕后支付厨房设备总工程货款的15%,即大写_______元整。另把甲方交给乙方的诚信保证金,即大写_______元整。尾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6个月内如果无质量问题,则将尾款全部支付甲方。
第六条、乙方负责提供安装水、电、气接口。
第七条、乙方应该派工地相关负责人配合甲方施工和对设备的了解。
第八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款项。
第九条、乙方有权监督供方的安装工期和安装质量。
第十条、安装中关于墙体、玻璃等修复装修土建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甲方应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要求向乙方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设备。
第十二条、甲方负责派企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所供设备,指导乙方人员保养操作流程。
第十三条、甲方应严格执行合同工期,不得拖延时间。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和征得对方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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