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优选14篇)

更新时间:2023-02-05 15:08:02 阅读: 评论:0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科学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我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齐心协力、求真务实开展工作,按照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总体目标,进一步促进全县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完成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实绩。

预计20_年末,全县生猪出栏145万头以上;家禽出栏2310万只以上(其中专门化蛋鸡存栏450万只,皖西白鹅出栏460万只);山羊出栏31万只以上;大牲畜出栏万头以上;肉、蛋、奶总产达万吨;畜牧业总产值亿元。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20_年全县共发放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疫苗万头剂,猪瘟疫苗万头剂,牲畜口蹄疫疫苗326万头剂,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万毫升,小反刍兽疫疫苗20万头剂。全年共发放免疫证明40万张,畜禽标识100万套。

三、总体目标。

为了实现牧业富市总体目标,我们紧紧围绕生猪、奶(肉)牛、肉马、肉鸡、白鹅、狐貉和肉羊七项产业,突出抓了牧业小区建设、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畜禽产品加工业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和政策扶持体系建设,加快了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的步伐,取得了显著成效。

1、畜牧业生产明显提升。预计20_年末,全市生猪、奶(肉)牛、肉羊、家禽、马、狐貉分别发展到90万头、万头、110万只、950万只、万匹、85万只;肉、蛋、奶产量分别达到万吨、万吨、万吨。实现畜牧业产值亿元,农民人均牧业收入达到3800元,占农业总产值和农民人均收入的比例均在50%以上,连续三年被国家财政部列为全国生猪调出大县(重点县),畜牧业已支撑起全市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

2、规模养殖大幅度增加。随着我市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惠牧政策的落实,畜牧业生产方式得到明显改进,规模养殖呈上升趋势。目前,全市牧业养殖小区(场)已达到194个,专业村屯92个,规模养殖户万户,规模化养殖比重占23%以上。今年,已建(新、改、扩)标准化养殖小区8个,专业村屯2个,新建牧业合作组织30个。1-9月份安大牧业屠宰肉_00万只左右,放雏300万只,带动农户550户;龙兴肉制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生产线已建设完毕。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二篇

1、完善和落实生猪等扶持政策。落实中央稳定生猪生产的各项政策,继续实施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总结生猪调出大县发展经验,宣传各地典型。推动蛋鸡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奖代补扶持政策落实,稳定蛋鸡生产。

2、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推进畜牧业监测预警体系部省共建工作,生猪主产省份全面启动本省监测预警系统。加强蛋鸡生产特别是种鸡生产信息监测,试运行生鲜乳收购站的奶业生产月度监测,调整完善470个农贸市场价格监测体系。

3、搞好形势分析和信息服务。坚持“月会商、季沙龙”的形势分析机制,认真做好牧情快报报送和监测信息发布,6月份和11月份分别召开全国畜牧业生产形势分析会。加强与国家_的合作,每季度末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对吉林、河南等重点省份的联合调研。根据主要畜产品的价格变化,及时研判生产形势。

4、强化监测数据采集。严格考评制度,定期汇集监测县数据报送情况,集中安排2次监测点数据核查,通报考核结果。表彰畜牧业监测预警工作先进省份和优秀人员。

5、指导和规范养蜂业发展。制定发布《全国养蜂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出台关于加强蜜蜂授粉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相关技术规范。

6、加强畜牧业自然灾害应急能力建设。组织制定畜牧业突发自然灾害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工作程序、省级联络员和责任分工,协调做好受灾地区的灾害救助工作。

二、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

7、大力开展畜牧业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组织制定和推广标准化规模养殖相关标准和规范,启动实施生猪、奶牛、蛋鸡、肉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增强示范带动能力。

8、总结推广畜禽标准化生产模式。召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现场会,推介标准化生产模式,进一步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

9、加大畜牧业技术推广力度。依托畜牧技术推广部门和国家生猪、蛋鸡、肉鸡等产业技术体系的力量,推广适用先进技术,加快标准化生产发展,推进乡镇畜牧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

10、加强奶牛养殖技术指导与培训。继续实施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项目和生鲜乳收购站挤奶机械设备购置补贴项目,开展奶牛场良好生产规范培训。

11、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会同环保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制定出台工作,并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准备。

三、加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2、加快推进畜禽品种改良。组织召开畜牧良种补贴工作会议,落实生猪、奶牛、肉牛和绵羊良种补贴政策。

13、组织实施全国生猪和奶牛遗传改良计划。确定联合育种核心种猪场,大力开展生猪、奶牛生产性能测定工作,推进生猪和奶牛年度改良工作。

14、建立健全畜禽良种繁育体系。编制畜禽良种工程“十二五”建设规划,实施畜禽良种工程项目,增强制种供种能力。

15、加强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制定“十二五”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写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指导各地有序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16、强化畜牧业执法能力建设。出台加强基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意见和加强种畜禽生产经营管理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家畜遗传材料生产许可办法》,实施种畜禽质量监测计划,强化种畜禽市场监管。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三篇

一、畜牧业生产情况。

1、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肉类总产量达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禽蛋产量万吨,同比增长;牛奶产量万吨,同比增长25%。生猪存栏73万头,同比增长,生猪出栏35万头,同比增;蛋鸡存栏1400万只,同比增长;牛存栏万头,同比增长12%,其中奶牛存栏万头,同比增长23%;羊存栏14万只,同比增长。

2、畜禽养殖小区情况。规划建设100个畜牧小区,其中08年未完工续建小区15个,新建小区75个。新建小区已落实到村、到人、到地块,有58个小区已完成建设设计规划;现已备齐小区建设用建材等物资5500万元,落实信贷资金5000万元,到4月中旬左右,小区将全部开工建设。

3、规模化养殖、龙头企业及经济区情况。标准化畜牧养殖场(小区)121个,畜牧业专业村101个,规模场(户)达8925户,规模饲养比重达到65%。根据“培植典型,抓好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发展思路,我市六大畜牧产业经济区规划和建设步伐速度加快,公主屯蛋鸡经济区已启动,蛋鸡批发市场二期工程结束并投入使用,鲜蛋年交易量可达15万吨,成为东北最大的蛋鸡交易市场。兴隆堡肉鸡、恒丰源生猪、金五台子金宝鹅业、新农于家肉奶牛、前当堡特种养殖五个主导产业区完成规划,并形成雏形。我市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到35家,有11家被评为__市重点产业化龙头企业;畜牧加工龙头企业年加工能力和产值分别达到万吨和亿元,带动农户近万户。

4、畜牧业粪污治理情况。指导养殖户建立沼气池,对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示范户2000户,已完成500户;8个列入国家扶持规模化生猪饲养场改造项目正在实施,金秋实牧业大型沼气发电项目已建设完工。在于家养殖场、兴隆镇四季养殖场推广了“零排放”自然生态养猪法。

5、秸秆养畜情况。大型牧场订单种植专用青贮饲料1万亩,以肉牛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发展储备了丰富的饲料。

6、招商引资情况。已引进500万元以上畜牧业龙头企业6家,总投资10亿元。其中加工企业4家,即大连成达肉禽屠宰有限公司,__方隆肉禽加工有限公司(建成),__华美饲料场,广易肉牛产业化项目。投资亿元的大连成达肉鸡项目已落户东城开发区,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东北最大、全国一流的肉禽加工基地;养殖企业2家,于家万头现代化猪场及三道岗子乡正成标准化猪场项目;政府对搬迁到新民企业提供10条优惠政策。

7、统计与监测工作情况。我市落实的10个定点监测村以及10名村级统计员,全面完成了对10个村的定点监测工作,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8、畜牧业培训及现场会情况。利用培训及现场会的方式加快规模饲养场(小区)建设步伐。2月26日我局召开新民市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现场会,规模养殖户介绍养殖经验并参观了韦顺玉蛋种鸡养殖场;3月9日,召开了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培训会;3月24日召开了20_年新民市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现场会参观了高台子乡子旭奶牛场、亿丰种禽养殖场,进一步明确了小区建设标准。

二、种畜禽繁育体系建设情况。

大力实施畜牧良种工程,积极引进牛、羊、猪、禽优良品种,加大品种改良力度,建立了以县畜禽改良站为龙头,以村级改良点为依托,集品种引进、改良、推广为一体的良种繁育体系。目前,良种繁育基地项目达19家,种畜禽扩繁场发展到58家(其中种猪场12家、种鸡场33家、种羊场1家、种牛场6家、种鹅场6家);引进国外高产奶牛胚胎150枚、引进蛋种鸡6万套、肉种鸡12万套、种鹅9万套。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四篇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春秋季是动物疫情的高发期,为做好2022年我镇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做好非洲猪瘟防控。现制定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202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客观分析当前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为应对好当前非洲猪瘟疫情严峻形式,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防控工作目标,创新防控机制,不断提升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大防控经费投入力度;加强动物防疫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服务质量;进一步改善疫苗冷链系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春秋季动物集中强制免疫任务,确保五一、国庆、元旦、春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维护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

二、总体目标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治、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工作方针,围绕总体防控目标,科学研判、准确把握疫情态势,坚持依法防控、主动防控,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H7N9)、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三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要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对鸡新城疫实行全面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坚决防止因免疫不到位引发疫情,同时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全镇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今年春季自2月16日(秋季9月11日)启动,至4月30日(秋季10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月16日起各村防疫员开始进行零星防疫,3月8日镇政府召开2022年动物集中免疫工作会议,会议传达全国及省市县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并对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和动员部署。

(二)集中免疫阶段(春季:3月9日-4月18日;秋季9月12日-10月26日)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五篇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转染病及近期家畜炭疽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全乡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二、目标任务

全乡要认真贯彻省、市、县2022年动物防疫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动物疫病防控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达到100%,免疫抗体率达到平均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三、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15日开始,至5月10日结束;秋防时间:从9月15日开始,至10月31日底结束。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防3月15日至3月18日,秋防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8日。要认真周密部署春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疫苗、消毒药等所需防疫物资的采购、调拨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防3月19日至5月5日,秋防为9月19日至10月25日。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5月6日至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至10月31日,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重点工作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政府包散养鸡,畜牧兽医站包笼养鸡”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协调解决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动物疫苗等物资调运受阻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乡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宣传教育。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发入科普图书、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户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吕梁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队伍,做好应急资金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落实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报告,果断处置,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抓妤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要进一步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家犬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合作社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五、关键环节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三)畜禽屠宰环节。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查验检疫合格证明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对屠宰过程要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按照检疫操作规程开展检疫,确保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要认真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制度和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制度”以及屠宰检疫“五不得”要求。驻场官方兽医要严格履行职责,严格检疫监管,监督生猪屠宰企业按规定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工作。对不按规定自测或检测呈阳性的企业,官方兽医不得出具检疫证明。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要全面落实防控责任,畜禽重大动物防控实行长态化免疫,随时补免。养殖法人是直接责任人,乡政府、村主任承担主体责任,畜牧站承担技术指导责任,防疫员承担技术直接责任,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落实动物防疫经费和防疫人员卫生津贴政策确保应急储备物资、防控工作经费及时足落实到位。

(三)严格考核,增强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委将对防疫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验收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作为年终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责任性不强,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等因素造成动物疫情发生扩散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2年春、秋季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金城江区农业农村局召开的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靠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抓住免疫这个根本环节,全面落实《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狠抓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提高免疫密度和质量,有效防止总打动物疫情发生、流行,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二、目标任务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山羊痘、狂犬病等6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到70%以上;对新城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病力争做到全面免疫;对炭疽、牛出败、猪链球菌病等动物疫病,在往年疫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实施免疫。要求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屯、屯不漏户、户不漏畜禽”,严防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

三、时间安排

规模养殖场必须严格按照各种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要求实施常年免疫。

散养畜禽采取春、秋季集中免疫一次、随时补栏畜禽随时补针的方式。每次集中免疫或补免后全要按要求进行二次强化免疫。春防从3月上旬开始,4月下旬结束,5月上旬检查验收;秋防从9月上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11月上旬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防疫物资调拨供应及管理

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切实加强疫苗、标识的领取、保管及使用监管,坚决杜绝倒买倒_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标识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村级疫苗冷链系统,加强冷链的维修、维护和运行监控,严格按规定运输、保管疫苗,确保疫苗使用量。

(二)认真落实免疫档案、标识制度

要严格执行免疫档案、标识管理制度。镇水产畜牧兽医站、村级防治员、养殖场(户)要建立免疫档案,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及免疫等情况,特别要做好免疫用疫苗种类、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免疫时间等记录。家畜免疫后要严格按规定加施二维码标识,免疫档案记录的信息要与标识相符。

(三)加强免疫信息报告

春、秋季集中免疫期间,疫苗调拨供应、使用和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其他时段,疫苗调拨供应、使用和免疫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同时及时汇报免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九圩镇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兽医站干部防疫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制。xxx、xxx、xxx负责九圩社区、高合村、岜林村、肯堂村、拉架村、江潭村;板告村、洛水村、六万村、龙怀村、那余村、八万村、大村村;那朝村、喜洞村、大郭村、北隘村、红渡村、拉拱村、梅洞村、牙洞村、板岜村;黄熙媛负责三旺社区、拉平村、山脚村。站内技术员要监督、指导村兽医员进行免疫工作,检查免疫工作完成情况,同时做好汇总工作。各村兽医员负责本村的防疫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负责到人。要严格按照责任开展工作,确保免疫、监测、报告等各项防控措施有效开展。凡因免疫不到位、疫情报告不及时等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镇人民政府、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有序组织村干部、村级防疫员,重点做好散养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规模养殖杨要组织兽医人员认真做好本场畜禽的免疫注射、免疫档案建立、标识佩戴等工作。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按照水产畜牧兽医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强制免疫的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二)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动物防疫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动物防疫法律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普及动物疫病免疫技术和知识,使广大养殖者充分认识做好强制免疫的意义、义务和责任,依法做好免疫工作。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建立督查制度,及时掌握春防情况,尤其要加强对公路沿线、养殖密集小区及中小规模养殖场的免疫监管,杜绝虚假报免疫数字现象,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死角,规范有效”。

六、做好应急准备,果断处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

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备队,加强应急技术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疫苗、消毒药、防护服、消毒器械等各种应急物资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时应急所需。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戒,做好应对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疫情的充分准备。一旦发生疫情,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规定立即派员到现场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诊断,并采集病料送检确认。在疫病爆发而又无法立即做出确认的紧急情况下,要先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做到封得严、锁得住。疫情定性后,要迅速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实施应急处理。疫情处理必须按照规定坚决捕杀、彻底消毒、严格隔离、签字免疫,做到发现一个疑点,封锁一个疫区,扑灭一个疫情,坚决疫情控制在疫点,严防疫情扩散。要加强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坚决杜绝人感染人发病。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七篇

为切实做好20xx年全省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防疫优先原则,以防风险、保安全为重点,突出抓好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着力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努力提高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水平,助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二、目标任务

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畜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全省病死猪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强化非洲猪瘟防控

1、工作内容。落实20xx年非洲猪瘟科学精准防控举措,紧盯养殖、屠宰、运输、无害化处理等重点环节,严防疫情发生,助力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

2、工作方式。省级出台防控政策,加强技术培训,重点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大型养殖场、屠宰企业抽检。市级推进非洲猪瘟防控标准化场建设,重点监督指导出栏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生猪屠宰企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三类重点场所洗消中心建设,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及养殖、屠宰环节抽检。县级重点推进养殖企业密罐式管理,组织开展大清洗大消毒及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环节抽检。省市县三级加强应急演练,分别开展督导检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先进模式。

3、工作要求。一是宣传培训到位。各地要对省级出台政策加强宣传培训,确保到基层、到场到户。二是工作报告到位。实行疫情排查日报告、养殖场自检周报告、监督抽检及大消毒月报告制度。三是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政府、部门、企业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1、春秋季集中强制免疫

(1)工作内容。按照20xx年xx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扎实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切实筑牢动物防疫屏障。

(2)时间安排。原则上春季集中免疫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各地可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决定起始时间。

(3)工作方式。一是做好动员部署和宣传培训;二是加强防疫物资调拨;三是组织免疫接种;四是加强督导检查;五是组织开展工作效果评价。

(4)工作要求。农业农村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辖区强制免疫,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做好强制免疫疫苗调拨和强制免疫效果评价工作,承担动物卫生监督职责的机构负责监督检查免疫主体履行强制免疫责任与义务情况。

2、疫病监测与预警

(1)工作内容。根据20xx年xx省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全面做好主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预警预报工作,强化病死动物监测、病原学检测。

(2)工作方式。省、市重点开展病原学监测,兼顾血清学监测;县级重点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流行病学调查和非洲猪瘟病原学监测,具备条件的可开展其他病原学检测。省级专家动物疫情解析预警每半年组织一次,市县坚持“一市一策”、“一县一策”紧急情况随时预警,预警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

(3)工作要求。省市县三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每月汇总疫情排查、监测等工作开展情况,并报同级指挥部办公室;定期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研判,为全省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3、实施集中消毒月

(1)工作内容。全省统一对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各类场所以及运输工具实施集中清洗消毒,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2)时间安排。xx月份和xx月份为集中消毒月。

(3)工作方式。制定工作方案,分级发放消毒药品,探索消毒效果评价。

(4)工作要求。大型养殖场、无害化处理场、屠宰场等加强洗消设施设备建设,消毒月结束后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

1、工作内容。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加强牛羊布病等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统筹抓好结核病、狂犬病、炭疽等防控。

2、工作方式。一是强制免疫。对牛羊进行布病强制免疫,雨季来临前对炭疽老疫点实施集中免疫月活动。二是疫病监测。全省奶牛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布病、结核病检测,对肉牛布病、结核病和羊布病实施抽检。三是宣传培训。组织举办全省布病、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宣传月活动。四是检疫监管。严格限制活畜从布病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移动。五是应急处置。对布病、结核病等阳性牲畜全部扑杀并无害化处理,做好炭疽等重点人畜共患病突发疫情处置工作

3、工作要求。各地明确工作目标和推进方案,每半年(xx月xx日、xx月xx日)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报省指挥部办公室。

(四)推进动物疫病净化

1、工作内容。全面启动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省级种畜原种场及祖代(含祖代)以上种禽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定工作,优先净化垂直传播性动物疫病,从源头控制动物疫病风险。

2、工作方式。省级加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指导培训,市县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建专门工作团队,摸清底数,指导养殖企业开展动物疫病净化。

3、工作要求。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明确创建工作任务,每半年组织申报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具体指导,落实一场一策,确保净化工作扎实推进。

(五)严格动物检疫监管

1、工作内容。扎实开展动物检疫监督能力提升行动,严格实施动物检疫,加强日常监管,全面推行无纸化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

2、工作方式。配齐配优官方兽医,推进产地检疫工作深入开展;严把查证验物关,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和同步检疫制度,规范屠宰检疫工作;强化xx智慧兽医云平台应用,及时汇总分析通报检疫数据;加强防疫检疫执法工作协调联动,严厉打击收购调运无检疫证明和未经指定通道调入外省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

3、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监管责任,强化官方兽医管理,全面实施产地检疫出证、运输过程持证、到达目的地收证,强化日常监管和指定通道管理,提高动物产地检疫率,提升动物检疫信息化水平和官方兽医履职能力。

(六)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

1、工作内容。深入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措施十七条》,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日常监管,加大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监管力度,进一步推进保险联动。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八篇

2022年第一季度,鄂尔多斯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动物检疫工作计划》以及《鄂尔多斯市2022年动物检疫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_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以“强素质、提能力”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动物检疫工作,强化检疫出证和风险预警,有力保障了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规范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执行动物检疫各项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性文件,1-3月份,全市共产地检疫畜禽万头(只、羽),产地检疫数量同比增加;强化了屠宰检疫操作,压实屠宰企业落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1-3月份全市共屠宰检疫畜禽万头(只、羽),屠宰检疫数量同比增加。

各级疫控中心通过自治区检疫出证系统,每月对官方兽医检疫出证情况进行预警查询和分析研判,1-3月份全市共核查动物A证223张,产品A证968张;动物B证1069张,产品B证1838张,通过分析研判未发现出证异常情况。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为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有序开展,保证春秋两季疫病防控行动更加科学化、规范化,保质保量完成春秋两季防疫工作各项任务,达到预期防疫效果,根据我省、我市《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当前实际情况,制定古劳镇20xx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成立古劳镇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各村级防疫员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近两年动物疫病的复杂多变,疫病情况严峻,给动物防疫工作带来困难。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对动物疫病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公共卫生安全。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实现我镇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我镇畜牧业稳步发展。

三、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春秋两防的工作任务。

督促养殖场户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疫病防控工作。

四、具体工作

(一)明确免疫内容

1、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存栏量在200只以上的养禽场,根据养殖场所制定的免疫程序,自行负责本场的禽流感疫苗注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200只以下的散养户,由镇农办安排人员负责注射。

2、牲畜口蹄疫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母猪存栏10头以上的专业养殖户到镇农产品检测中心领取养殖档案和疫苗后,自行进行免疫注射,镇农办负责督促、检查;其它的散养户由镇农办安排防疫人员负责注射。

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统一由镇农办安排防疫人员负责注射。

(二)保证免疫密度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免疫密度必须达到100%。

1、严格技术规范。在免疫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免疫操作规程开展免疫注射工作:第一、要认真做好疫苗保管,确保疫苗质量;第二、准确把握疫苗注射剂量,保证免疫效果;第三、要严格注射器、针头消毒关、杜绝人为感染;第四、要认真开展动物临床观察,掌握病、孕、幼、弱等情况,严防技术事故;第五、要建立内容真实、具体、详细的免疫记录。

五、工作安排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春季:3月3日――3月10日,秋季8月25日――8月31日)。制定春秋两防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养殖普查工作,免疫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经费安排、组建防疫防伍和宣传发动等前期工作。

2、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春季:3月10日――4月15日,秋季9月1日――9月30日)。本阶段重点是做好规模养殖场的监督工作,指导其根据本场制定睥免疫程序实施免疫;二是做好散养户的集中免疫工作,督促各养殖场户完善养殖档案和免疫档案。

3、第三阶段:免疫效价评估与补免阶段(春季:4月16日――4月30日,秋季10月1日――10月15日),鹤山市动物防疫监督部门将对前一阶段实施情况开展抽查和免疫抗体检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

六、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镇农办和各村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动物防疫工作氛围。

2、明确责任。明确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宣传动物防疫的重要性和意义,并协助镇农办防疫人员开展好免疫注射工作,确保免疫工作不漏村、不漏户、不漏畜禽。

3、做好免疫记录,免疫记录要真实、整洁、规范,“三不打”的要按时补免。

4、及时做好免疫副反应的处置,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确实因免疫副反应的发生死亡的要及时上报。

5、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工作,及时、规范上报和处置动物疫情。

6、每星期对各自的责任区域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巡查,及时做好补免工作,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隙,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

七、保障措施

1、防疫物资准备。镇农办要积极组织疫苗、器械、副反应药物、免疫档案、消毒药物等防疫物资储备到位。

2、督促检查。镇农办在整个防疫期间对我镇各养殖场和散养户的防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落实免疫任务的场户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补免。

3、加强安全意识,保证人员安全。在实施防疫工作时,要注意特别是对大型动物实施强制免疫注射时人员的安全,避免受其攻击,造成人员的伤害。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十篇

为有效防控非洲猪瘟、高致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全省、全市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20xx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统筹兼顾做好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仔猪腹泻病、鸡新城疫、羊痘等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全面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工作;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要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家畜二维码耳标佩带率、免疫证发放率、免疫建档率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扎实做好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与监测工作,持续开展不间断非洲猪瘟排查和规模养殖场等场所入场入舍采样监测;加强畜禽养殖、交易、屠宰、无害化处理场点等重点场所的消毒灭源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监管,确保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全县动物疫情稳定,助力全镇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时间安排

我镇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时间为xx月至xx月,xx月底前全面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工作开展时间为xx月至xx月,xx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抓好春秋集中免疫行动。各村和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按照“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业主负主体责任”的要求,扎实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流行性腹泻、传染性胃肠炎、猪瘟、鸡新城疫、羊痘等常见多发疫病防控工作,提升群体免疫保护水平。农村散养畜禽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与每月定期补免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组织防疫队逐村逐户实施免疫,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规模养殖场通过下发《强制免疫告知书》,督促养殖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主实施程序化免疫,同时,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家畜佩戴二维码耳标,规范养殖行为。

(二)全力抓好非洲猪瘟常态防控。继续执行疫情分片包场排查机制,全面落实养殖、交易、运输、屠宰、无害化处理等场所疫情排查、采样监测和日报告制度,坚持做好风险评估,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应对。严格落实生猪运输车辆备案、消毒和生猪屠宰企业清洗消毒、非洲猪瘟自检制度,强化生猪调运管控和落地监管。健全完善生猪养殖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实行封闭饲养、全进全出、定期消毒等动物防疫制度,切断病源传播扩散途径,严防疫情传入和发生。

(三)着力做好消毒灭源集中行动。春秋防期间,各村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屠宰场(点)、交易市场、无害化处理场点等场所环境开展彻底清洗消毒,特别是对家禽养殖、屠宰、交易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清洗消毒。督促指导其建立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将预防消毒与应急消毒、场区消毒与环境消毒、面上消毒与重点环节消毒紧密结合,做到无空档、无死角,有效杀灭畜禽养殖环境致病微生物,降低疫病发生风险。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管理,督促指导活禽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严格落实“1110”制度,即:“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次彻底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

(四)扎实抓好排查监测行动。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开展飞行监测、专项监测、应急监测等行动,聚焦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养殖密集区和候鸟迁徙途经地、无害化处理点等重点区域的动物疫情排查监测,重点监测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要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随时掌握疫情动态,提高预警水平。尤其是H5和H7等亚型禽流感的排查、免疫、消毒、检疫等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村和林业、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村级护林员和防疫员的疫情观察报告的职能,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和定点、定人、包片负责的疫情排查监测制度,定期巡查,做好宣传。一旦发现畜禽死因不明或候鸟、野猪等野生动物不明原因死亡的,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报告并采样送检。要建立疫情举报与核查机制,科学准确诊断疫情,及时规范报告疫情。

(五)全面推进动物检疫监管能力提升行动。严格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准调证明、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派驻、种畜禽场动物疫病风险评估、“两章两证”等制度,督促养殖场户依法申报检疫。严格检疫出证管理,出证前要认真查验动物健康状况、牲畜耳标和运输车辆备案等情况。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监管。严格执行生猪运输车辆备案与清洗消毒、跨境调入畜禽“指定通道准入”与调入落地监管制度,强化畜禽及其产品调运管控,坚决打击无证运输畜禽等违法行为,严防外疫传入。严厉打击调运“三无”畜禽(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牲畜耳标、车辆未按规定备案)、不检疫即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等行为。进一步压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屠宰环节全过程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技术要求和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做好入场查验、品质检验、“非洲猪瘟”自检、产品出厂记录、无害化处理、不合格产品召回、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等环节工作。组织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打私屠滥宰、注水、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精心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微信、标语、宣传单、知识讲座、送科技下乡、各种会议等方式,加大对动物防疫法、生物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等防控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全面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从业人员增强防范意识,推动实现人病兽防。要按照“逐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培训,乡镇负责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户的免疫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指导。

(七)切实强化应急管理。要认真组织学习《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xx年版)》、《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第五版)》、《xx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20xx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预案和技术方案,深入领会每一个条款,掌握每一项措施,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调整充实应急队伍,加强应急队伍培训与演练,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本着“宁可防其大,不可疏其小,宁可备而无疫,不可疫而无备”原则,落实本级强制免疫疫苗、诊断试剂、消毒剂、消毒器械、扑杀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动物防疫应急物资储备,保证紧急需要时,应急物资能调得出、供得上、质量好、品种全。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运转正常、信息畅通、联络畅通。要认真对待畜禽大量异常死亡等疑似疫情举报信息,按要求加强动物疫情举报核查工作有关规定开展核查,做到一个不漏、一刻不误、一查到底。一旦发生动物疫情,及时报告,并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和有关技术规程,及时有效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工作标准,改进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要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统筹抓、抓统筹,按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动物疫病防治工作负总责,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动物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和“政府负领导责任,部门负监管责任,业主负主体责任”的要求,明确任务目标,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各方责任和人、财、物等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要继续实行领导包片联系和乡村干部分片包干、定人定场负责规模养猪场疫情排查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散养户薄弱环节和规模养殖场重点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管,督促养殖业主履行好动物防疫主体责任,落实好免疫等防控措施。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发生流行产生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力量深入基层,加强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各项防控工作取得效果。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控制指挥部办公室将按照“领导到位、责任到人、冷链到底、疫苗到员、档案到户、标识到畜”要求,对各村动物防疫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验收和抽样检测免疫抗体水平,考评结果及时通报并作为年终政府综合考核评分依据之一。

(三)规范档案建立。各村要进一步规范建立免疫档案和二维码耳标佩戴,强化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领取发放管理,督促指导防疫员和养殖场业主认真做好免疫记录并建立档案,做到一村一册,一户一格,详细记录疫苗使用情况和免疫动物种类与数量,免疫档案要求畜主和村主干签字确认,确保免疫工作有据可查,实现痕迹化可追溯管理。

(四)及时报送信息。春秋季集中免疫期间,实行免疫进度周报制度。各村应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按要求填写《免疫进度周报表》,并于每周二下午三点前报送至镇畜牧兽医水产站,在实施强制免疫过程中,若出现免疫畜禽发生应激死亡的要按规定要求当日上报。春秋防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深入查找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春防于xx月xx日前、秋防于xx月xx日前将工作总结和畜禽免疫汇总表一并报送县指挥部办公室。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十一篇

为切实做好2022年我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确保全县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有效保障全县畜牧业稳定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和河北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布鲁氏菌病、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70%以上。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对猪流行性腹泻、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等疫病进行指导性免疫。

非洲猪瘟监测面和排查率100%,畜禽圈舍消毒面100%,继续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严格按照“五不漏”原则,即 “不漏村、不漏户、不漏场、不漏畜、不漏禽”,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布病和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强化畜禽圈舍和周边环境消毒灭源,切实加强规模养殖场(户)动物防疫监管,切实加强省外调入生猪和生猪产品的排查和处置工作,严  

防非洲猪瘟等外来动物疫病传入。

三、时间安排

春季:2022年3月1日至3月9日为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20日为集中免疫阶段; 4月21日至4月30日为考核验收阶段。

秋季:2022年9月1日至9月9日为宣传发动阶段;9月10日至10月20日为集中免疫阶段;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为考核验收阶段。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所负责任,政府主要领导为防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在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好“各乡镇人民政府保密度、县直各相关部门保质量”的防疫总要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一是成立以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乡镇包村干部和村书记为防疫领导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动物防疫工作,对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物质调配、统一督查监管。二是村委会认真组织各村民小组组长及养殖户认真搞好动物防疫工作。要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细化,签定防控责任书,将任务落实到人。三是建立健全考核考评制度,明确奖惩办法和责任追究,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技术操作,强化防疫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实施免疫,一是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牲畜口蹄疫、牛羊布病和羊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以及其他常见多发疫病的免疫工作;二是坚持对饲养畜禽应免尽免,实施“五不漏”模式,降低防疫人员的工作量;三是严格按照规定运输、储藏、使用疫苗,确保疫苗合格,免疫有效,杜绝打假针、失效针以及浪费疫苗的不法行为;四是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养殖密集区域和规模养殖场疫病的防控监管和技术指导,健全防疫制度,完善养殖档案,为溯源提供依据;五是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辖区消毒灭源工作,督导养殖场户按照消毒技术规范对养殖场进行消毒,保证消毒面积达100%。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十二篇

为切实做好全镇2022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流行,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和我镇防控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总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预警早又准,处置快而严”的工作要求,以防控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重点,通过实施强制免疫、强化检疫监管、加强疫情排查、健全监测预警和严格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对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狂犬病等动物疫病根据其流行状况和监测结果,执行国家防治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二、工作重点

(一)扎实开展畜禽强制免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全镇所有鸡、鸭、鹅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镇所有猪、牛、羊进行O型口蹄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镇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布鲁氏菌病:湖南省是布鲁氏菌病二类地区,按照农业农村部的规定,禁止对牛羊实施免疫,实施监测净化。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按照国家防治计划或指导意见执行。

狂犬病:按照《xx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时间计划:根据上级部署,结合我镇实际,2022年集中免疫时间安排为:3月上旬启动春季集中免疫,4月下旬基本完成,5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秋季集中免疫时间安排为:9月上旬启动,10月下旬完成,11月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二)加强免疫管理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十三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维护公共食品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为重点,以布鲁氏杆菌病、狂犬病等主要动物疫病防控为保障,以落实政府推动、强制免疫、疫病监测、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为关键,以“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工作方针为指导,同时做好非洲猪瘟的内防外堵,认真贯彻落实《_动物防疫法》和“先打后补”政策,以无疫区建设为抓手,做到全区家禽、家畜应免尽免,切实抓好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高动物免疫保护力,促进全区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方法步骤

(一)细化完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_确定的“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政府保防疫密度”的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狠抓免疫工作。各街道(镇)要按照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街道(镇)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重点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杆菌病和狂犬病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根据省市业务部门要求,今年继续全省推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允许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请财政直补。各街镇要做好“先打后补”政策宣传和养殖场申报指导,对规模养殖场等自行免疫的场户严格督导,对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补免,并确保免疫质量。所有免疫后的家畜、家禽、犬,都要填发免疫证明并填写免疫档案,对暂不适宜免疫的畜禽要有详细的补免记录并按时补免,家畜免疫后要100%佩带耳标。各街镇要在5月20日前完成春季集中免疫,在10月20日前完成秋季集中免疫。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检测室将于防疫结束后对全区的畜禽免疫抗体进行抽样检测,对抗体达不到要求的畜禽及时补免,保证免疫密度和质量。

(三)加强饲养管理和消毒灭源工作。结合防控工作,指导养殖场户加强畜禽饲养管理,制定科学防疫制度,切实做好消毒灭源工作,特别是生猪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防护和消毒工作。各街道(镇)要派专人对饲养场(区)和交易市场进行定期消毒,从防疫工作的源头抓起,把病源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疫情监测和报告。各街道(镇)要根据各自实际充实完善疫情测报体系,及时汇总、分析动物疫情发展态势,增强动物疫情测报的准确性、及时性,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迅速报告,及时应对,防止扩散蔓延。

(五)强化检疫监管。要严格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发现可疑疫情立即按规定报告和处理,坚决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同时大力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六)完善档案材料。要按照无疫区建设要求督促养殖场户建立健全动物购进检疫证明、调运隔离观察记录、养殖档案、诊疗档案、防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和消毒灭源记录等各项档案记录,做到记录齐全、准确。

(七)切实做好应急准备等各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发生时,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遵循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迅速有效控制疫情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确保质量。目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要克服麻痹厌战情绪,进一步加强领导,构建综合防控责任制体系,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在防控工作中,一定要发挥好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实现逐户逐村应免尽免,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凡因动物免疫没有达到要求而出现疫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做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防疫情况应急条例》的宣传,对拒不防疫或不配合打耳标的养殖户,将限制其所养畜禽外调并不再享受国家的各种优惠补贴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经费到位,保障急需。要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要求,切实落实动物防疫经费,确保疫苗补贴、应急处理储备金、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工资以及工作运转等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街镇要储备足够消毒药品、防疫设备等物资。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为有效控制重大动物疫情提供保障。

(三)狠抓管理,严格考核。进一步落实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考核制度,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在防控工作开始之前,要对全区的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和各街道(镇)兽医站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防疫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防疫人员的理论和实际操作水平。

(四)做好防护,防止聚集。在进村入户进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时,防疫人员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期间佩戴口罩,尽量少聚集或不聚集,减少在养殖场户的逗留时间,做好新冠肺炎自我防控工作。

(五)加强检查,及时整改。要强化调度指导,适时召开调度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防疫结束后,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对各街镇防疫工作进行全面评价。

2022动物防疫工作计划 第十四篇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1号),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常年保持在70%以上。加大“先免后补”工作推进力度,各设区市实施免疫直补畜禽的规模不低于辖区内应免畜禽的50%,有条件的地方要力争规模养殖场全覆盖。

二、病种和范围

对全省所有鸡、鸭、鹅、鹌鹑等人工饲养的禽类,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全省所有猪、牛和羊进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对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关养殖场户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可不实施免疫。

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不纳入省级财政支持强制免疫病种,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消灭计划和防治指导意见,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自主实施有关疫病防控工作。我省属布鲁氏菌病二类地区,原则上不对牛羊实施布鲁氏菌病免疫,确需免疫的,养殖场户可逐级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以场群为单位进行免疫。

三、实施方式

强化畜禽饲养单位和个人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场户实行“自主购苗、先免后补”直补方式,对散养户及不符合规模条件的养殖场仍实行“疫苗配送、集中免疫”实物方式。免疫有关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及我省2022年动物疫病免疫技术指南(另行下发)执行。

(一)直补方式。全省生猪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蛋禽存栏2万羽及以上,肉禽年出栏5万羽及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全面实施“先免后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得向以上规模的养殖场发放政府采购疫苗。其他规模养殖场可遵循自愿原则申请“自主购苗、先免后补”的直补方式。

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国家批准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实施程序化免疫,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后,按补助标准据实发放强制免疫补助经费。补助标准和程序按照《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改革实施方案》(xx农字〔2021〕6号)执行。

(二)实物方式。对散养户和暂不符合规模条件的养殖场户,仍然实行由政府统一配发疫苗的实物方式。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由省级统一组织疫苗采购”的要求,省级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设区市比选确定采购数量,县(市、区)根据养殖场户实际的饲养量、国家免疫程序和免疫剂量,并考虑合理的损耗,按计划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开展自行免疫的养殖场户可以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领取疫苗。散养户由县、乡两级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集中免疫活动,并做好平时补免。实行直补方式的养殖场不得领取政府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

(三)推行集中免疫社会化服务。调动社会化防疫力量参与政府组织的动物强制免疫,积极推行委托专业化服务企业、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组织及乡村兽医等第三方,采取分片包干、整村推进等方式,实施强制免疫注射,确保免疫进度和免疫密度,政府对承担集中免疫的第三方给予劳务补助。

四、实施进度

2月底前:完成省级强制免疫疫苗供货商招标和设区市比选工作。

3月底前:各地开展规模养殖场户“先免后补”直补申请工作,完成“先免后补”养殖场户核查备案。

3-5月:组织开展春季防疫集中行动。

6-7月:组织春季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效果评估,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9-11月:组织开展秋季防疫集中行动。

11月:组织秋季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效果评估,开展免疫效果监测。

12月底前:完成“先免后补”养殖场户补贴资金的核实、公示和拨付。

五、落实免疫责任

(一)压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动物防疫法》规定,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承担免疫责任。有关单位和个人应自行开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务主体购买免疫服务,对饲养动物实施免疫接种,并按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确保可追溯。

(二)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_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工作任务。

(三)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负责组织强制免疫疫苗的调拨、保存和使用监管,同时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确保强制免疫补助经费落实到位。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养殖环节强制免疫效果评价,提出补免建议。

六、组织实施

(一)推进“先免后补”。各地要按照《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大“先免后补”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力度,深刻领会“先免后补”政策,消除养殖场的疑虑,提高养殖场参与积极性,按照时序进度扩大直补覆盖面。要及时总结上年工作经验,查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修改完善。

(二)开展技术培训。各地要组织做好乡镇及村级防疫员免疫技术培训。协调疫苗及诊断试剂供应企业按照承诺提供售后服务内容,做好培训、技术服务等工作。

(三)完善免疫记录。乡镇畜牧兽医机构、村级防疫员、养殖场户要做好免疫记录,确保免疫记录与畜禽标识相符。养殖场户要详细记录畜禽存栏、出栏、免疫等情况,特别是疫苗种类、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

(四)落实报告制度。各地要按照时间节点报告免疫情况,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对免疫进展实行周报告制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对紧急免疫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各地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统计免疫信息,按时报送,对免疫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随时报告。

(五)评估免疫效果。各地要加强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工作,实行常规监测与随机抽检相结合,对畜禽群体抗体合格率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应及时组织开展补免;对开展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要组织开展免疫效果抽查,确保免疫效果;对辖区内的免疫副反应发生情况、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和免疫失败情况,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六)加强监督管理。各地要督促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对拒不履行强制免疫义务、因免疫不到位引发动物疫情的养殖单位和个人,要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全面实施兽药“二维码”管理制度,加强疫苗追踪和全程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疫苗行为。

本文发布于:2023-02-05 15:08: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386109.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