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人之于国也》是《孟子·梁惠王上》中的一章,是表现孟子“仁政”思想的文章之一。论述了如何实行“仁政”以“王道”统一天下的问题。
寡人之于国也翻译作者:孟子
原文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yè)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zhǐ)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cù)罟(gǔ)不入洿(wū)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sāng)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yì)帛矣。鸡豚狗彘(zhì)之畜(xù),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xiáng)序之教,申之以孝悌(tì)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wàng)(称王)者,未之有也。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piǎo)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译文
梁惠王说:“我对于国家,(也算)是尽心啦!黄河以北遭遇荒年,就把那里的百姓迁移到黄河以东,把黄河以东的粮食运到黄河以北;黄河以东遭遇荒年也是这样。察看邻国的君主主办政事,没有像我这样用心的。但邻国的百姓并不更少,我的百姓并不更多,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说:“大王喜欢打仗,请允许我用打仗比喻。咚咚地击鼓进军,兵器刀锋已经相交撞击,扔掉盔甲拖着兵器逃跑。有的人跑了一百步停下,有的人跑了五十步停下。凭借自己只跑了五十步,而嘲笑他人跑了一百步,(您以为)怎么样呢?”
惠王说:“不可以。只不过没有逃跑到一百步罢了,这也同样是逃跑呀!”
孟子说:“大王如果懂得这个道理,那不必去期望您的国家的民众比邻国增多啦。”
“不违背农时,粮食就吃不完(这句指在农忙季节不应让人民为公家服役)。密网不进池塘捕鱼,鱼鳖就不会吃完(古时曾经规定,网眼在四寸[合现在二寸七分多]以下的为密网,禁止下池沼内捕鱼)。按照季节砍伐树木(指在草木凋落的时候,那时生长时节已过),那木材便用不完。粮食和鱼鳖吃不完,木材用不完,这样就使百姓对供养活人埋葬死者没有什么不满。百姓对供养活人埋葬死者都没有不满,这就是王道的开端了。
“在五亩(五亩:合现在一亩二分多)大的住宅田旁,种上桑树,五十岁的时候就可以凭此穿上丝织品的衣服了。畜养鸡、猪、狗等家禽、家畜(豚:小猪。彘:大猪),不要错过繁殖的时节,七十岁的时候就可以吃到肉了。百亩的耕地,不要耽误它的生产季节,数口人的家庭就不会有挨饿的情况了(数:几)。认认真真地兴办学校教育,把孝敬父母的道理反复讲给百姓听(庠序:学校,商(殷)代叫序,周代叫庠),头发花白的老人就不会背着或者顶着东西奔走在道路上了。七十岁的时候都能穿衣吃肉,普通百姓饿不着、冻不着,能达到这样的地步,却不能统一天下而称王的,是不曾有过的事。
“猪狗吃人所吃的食物,(贵族们)却不加制止,路上有饿死的人(官府)却不知道打开粮仓赈救灾民,老百姓死了,就说:“‘这不是我的罪过,是年成不好造成的。’这种说法和拿着刀子刺人把人杀死后,却说‘杀死人的不是我,是兵器’有什么区别?王不要怪罪于年成,那么,天下的百姓(指别的诸侯国的人)都会前来归顺了。”
寡人之于国也作者简介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邹(今山东邹城东南)人。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据《史记·孟子荀卿列传》记载,他是子思(孔子孙,名伋)的再传弟子,曾游说齐、宋、滕、魏等国。当时“天下方务于合从连横,以攻伐为贤”,孟子却说“唐、虞、三代之德”,被诸侯认为迂阔、远离实际,不被采纳。因此,孟子“退而与万章之徒序《诗》《书》,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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