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16分)材料一:青海玉树大地震导致了两千多人死亡和失踪,但县第一民族中学5名老师和880多名学生却全部生还。上拉秀乡多拉村也实现了震灾零伤亡,这是该校副校长和当地村干部在感知“前震”后当机立断,带领师生和村民及时转移而创造的奇迹。科学家王维熙发明了“痕量氢气在线监测仪”,该地震监测仪能够在地震前半个月左右监测到异常状况,结合其他监测方法及数据分析,可对地震短临预测预报提供有力的依据。可见,地震预报虽然是世界性科学难题,人类的认知还很不足,但从总体来说地震是可以预报的。材料二:被香港特区政府追授“金英勇”勋章的义工黄福荣(阿福).曾从香港徒步跋涉到北京为“中华骨髓库”募捐;他自己有病.却在汶川地震灾区连续奋战两个多月;他省吃俭用攒下钱就到内地帮助有需要的人。玉树地震发生时阿福正在孤儿院做义工,当发现还有老师和3名儿童被因在院舍时,他立即返身救人,老师和儿童全部得救了,但他却被余震埋在了瓦砾之中。在玉树救灾中,汉、藏、回等各族群众中有千千万万像阿福这样的人,他们患难与共,团结互助,共同谱写着民族团结的感人乐章。 (1)材料一是如何体现“探索世界和追求真理”中的相关哲学道理的?(8分)(2)请你运用中华民族精神的有关知识,谈谈对材料二的认识。(8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①人类对地震虽认知不足但可预报,体现了人类的意识能动地认识世界-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之物.而没有不可认识之物。②震灾零伤亡奇迹和”痕量氢气在线监测仪”的发明体现了人类的意识还能够能动地改造世界,在认识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基础上创造条件趋利避害,造福于人类。③地震灾难和当前人们对地震的认识水平表明认识具有反复性,人类追求真理的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④副校长、村干部的作为和科学家的发明还体现了要认真总结和吸取前人的经验教训和科究成果,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2)①千千万万个阿福的表现说明中华民族精神在发扬光大。②阿福长途徒步募捐、带病在灾区连续奋战体现了“自强不息”的精神;阿福节俭助人、奋勇救人体现了“勤劳勇敢”精神;各族人民“患难与共,团结互助”体现了“团结统一”精神。各族人民共同抗击地震灾难.奋力夺取救灾胜利,体现了爱人民、爱祖国的深厚感情。③玉树救灾中涌现的感人事迹,表明中华民族精神是维系中华各族人民共同生活的精神纽带,支撑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推动中华民族走向繁荣的强大精神动力.是中华民族之魂。④在建设全面小康的伟大事业中,我们要继续培育和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团结奋斗的精神状态;青年学生要成为民族精神的传播者、弘扬者和建设者,共同续写民族精神的新篇章。
点击查看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知识点讲解,巩固学习
解析
略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16分)材料一:青海玉树大地震导致了两.....”主要考查你对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考点的理解。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正确理解 认识误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主体(即人)对客体(即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种反映只有在实践中、在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才能完成 把间接经验作为认识的来源。把认识的来源与获得认识的途径等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把认识绝对化、思想僵化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能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能够检验主观认识和客观事物是否相符合 把科学理论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才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脱离实践、纸上谈兵,认识不为实践服务
提示:“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强调的是认识来源于实践;“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强调的是认识的动态发展是由实践推动的;“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强调的是实践能够把主观和客观联系起来加以比较和对照;“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强调的是认识要回到实践中去、服务于实践。
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原理: (1)原理内容:实践决定认识,实践是认识的来源,是认识发展的动力,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正确的认识、科学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错误的认识则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 (2)方法论:我们既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又要重视科学理论的指导作用,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本文发布于:2023-02-04 17:34:0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35516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