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扬弃”范畴是指A.新事物彻底抛弃旧事物B.事物发展过程的非连续性C.事物发展过程的连续性D.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既克服又保留

更新时间:2023-02-04 16:15:32 阅读: 评论:0

题文

唯物辩证法的“扬弃”范畴是指A.新事物彻底抛弃旧事物B.事物发展过程的非连续性C.事物发展过程的连续性D.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既克服又保留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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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唯物辩证法的“扬弃”范畴是指A.新事物彻.....”主要考查你对 [创新的社会作用 ]考点的理解。

创新的社会作用

 

创新的社会作用: (1)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2)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 (3)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总之,创新是对真理的发展;创新是对实践的推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是社会发展的动力。

正确理解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 (1)创新的作用:创新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的本质就是创新。创新推动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的变革;创新推动人类思维和文化的发展。 (2)创新的启示:青年学生要增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关键是要培养自己的创造性思维。要善于发现问题;要敢于超越;要积累知识,把握已知规律;要经得起实践的考验。

创新的哲学依据: (1)从唯物论角度: ①物质决定意识,要求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客观实际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我们必须发扬创新精神。 ②坚持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这要求我们坚持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统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2)从辩证法角度: ①事物是不断发展的,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只有创新,才能实现事物的发展。 ②辩证否定是发展的环节,是实现发展的根本途径,它要求我们必须树立创新意识。 ③辩证法的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和创新的,辩证法的革命精神和批判思维要求我们树立创新意识,突破成规陈说,善于提出新问题,开拓新境界。 (3)从认识论角度:认识的反复性、无限性和上升性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创新意识与社会进步:

高考警示:

创新的社会作用往往结合国家科技进步、企业管理创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行考查。应注意以下两点: (1)创新的社会作用不能忽视,也不能夸大,应认识到社会实践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2)创新的社会作用可从不同角度分析,必须防止思路不清、表述混乱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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