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唯物辩证法角度说明“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这句话所包含的哲学道理及其指导意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5:21:38 阅读: 评论:0

题文

从唯物辩证法角度说明“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这句话所包含的哲学道理及其指导意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指不坚持积累好的东西,就不能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指能不断克服坏的东西,就不会有身败名裂的危险。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须首先从量变开始,没有一定程度量的积累,就不可能有事物性质的变化,就不可能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因此我们要重视量的积累。 (3)我们青少年学生要想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去,就必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小是大的基础,大由小发展而来。搞好量的积累是为发生质变、促进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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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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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从唯物辩证法角度说明“善不积.....”主要考查你对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考点的理解。

发展的状态——量变与质变

量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质变的含义: 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理解量变与质变: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 (2)量变是指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3)质变是指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一种根本的、显著的变化。

准确把握量变与质变的区别与联系:

量 变 质 变区别性质 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 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特点 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根本的、显著的变化呈现状态 统一、相持、平衡和静止 统一物的分解、平衡和静止的破坏结果 事物还是其自身,没有变成另一事物 事物不再是自身,而变成了另一事物联系辩证关系 ①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③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方法论  ①积极做好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②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1)量变和质变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两种不同的状态。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并不断地经过“量变—质变—新的量变—新的质变”两种状态的循环往复,不断前进。 (2)从事物发展的全过程来看,质变更为重要。只有质变,才完成了量变,才肯定和巩固了量变所获得的成果;只有质变才能产生新质的事物;只有质变才能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但并不是说量变就不重要了,没有量的长期积累,是不会有质变的产生的,所以必须重视量的积累。

量变与质变的辩证关系: (1)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2)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3)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就是这样由量变到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前进。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引起质变的两种形式: (1)事物在大小、速度、程度和规模等方面发生变化(数量变化); (2)构成事物的成分在结构和排列次序上发生的变化(结构变化)。

量变与质变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 (1)要重视量的积累,为实现事物的质变创造条件。 (2)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时,要果断地抓住时机,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3)当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限度之内,即坚持适度原则。

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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