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文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2012年3月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新网材料二 2012年3月3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贾庆林指出,人民政协全年编报社情民意信息267期,反映意见和建议1435条,提出相关提案1900件,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人民网材料三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第十八条: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1)材料一、二体现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哪些制度?这些制度建立的根本前提是什么?(6分)(2)材料三中的两部宪法的根本不同之处是什么?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它们所体现的原则。(7分)
题型:未知 难度:其他题型
答案
(1)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4分)根本前提:新中国的成立。(2分)(2)根本不同之处:前者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后者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2分)原则:前者体现了人民主权、三权分立、自由民主等原则,后者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 的原则。(5分)
东盟的成立和发展知识点讲解,巩固学习
解析
(1)根据材料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材料一说的是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材料二说的是政协制度。他们是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建立的前提是新中国的建立。(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根本的不同在于宪法的性质的不同;它们所体现的原则可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点评:新中国建立后,积极地进行民主政治建设,1954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人大制度建立。在这次会议上,通过了我国的第一步社会主义宪法;此外,还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成为了新中国民主政治的基本框架。
考点
据考高分专家说,试题“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2012年3月5日.....”主要考查你对 [东盟的成立和发展 ]考点的理解。
东盟的成立和发展
东南亚国家联盟:
简称东盟。东盟的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成为政府间、区域性、一般性的国家组织。1967年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
东盟的成立:
1、背景:消除内部矛盾,促进区域发展的必要性;欧洲一体化成功的影响。 2、形成:(1)成立标志:1967年,曼谷五国外长会议签署《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2)新阶段:1976年,印尼巴厘岛第一次首脑会议(签署两个文件)。(3)进程:1999年,东南亚10个国家全部加入,2002年,自由贸易区启动。 3、性质:政治、经济合作组织。 4、作用:促进了东盟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地区的稳定;扩大了东盟在亚太地区乃至世界上的影响。
认识当今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发展趋势:1、趋势:(1)、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规模不断扩大; (2)、形式多样、模式各异的区域集团化组织的建立; (3)、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最终形成世界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步骤; 2、认识(影响): (1)区域经济集团化既在集团外具有排他性,又具有在更大范围内促进经济联合的积极作用。 (2)对前者要谨防其破坏性,即防止区域经济集团之间的经济保护主义兴起,从而使经济纠纷、摩擦和竞争演变为政治性,甚至是军事性的对抗。 (3)对后者要积极加以促进,以求生产力在全球范围内得到进一步提高,以造福于全人类。
区域经济集团化的三个发展阶段: 1、第一阶段为五六十年代,世界经济区域集团化的趋向主要出现在欧洲。 2、第二阶段为六七十年代,在这一阶段里,欧洲区域经济集团化趋势进一步发展。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地区性经济集团也纷纷出现,区域集团化成了世界经济的普遍现象。 3、第三阶段为80年代至今,区域经济集团化发展进入了新时期,即较高层次的经济一体化时期。出现了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亚太经合组织三大区域性经济集团。
本文发布于:2023-02-04 15:08:5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32882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