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9篇,冷链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3-02-04 11:17:15 阅读: 评论:0

在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几篇冷链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冷链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根据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物防组的部署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疫情防控“从人到物、从人到人”新特征,按照省厅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食安工作总体思路,全力抓好“重点产品”(进口或来自重点疫情防控地区的使用冷链运输的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和“重点主体”(进口食品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餐饮单位、第三方冷库)的全链条管控,现决定成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物防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组及职责

县局物防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现场检查组、后勤保障组、综合执法组4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领导明确事项的交办;负责汇总局物防组每周工作推进情况;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现场检查组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本辖区的“重点主体”“重点产品”开展全面摸排、检查;负责组织对重要溯源倒查情形的核查;负责检查结果的及时有效报送。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公务车辆使用、信息专报和编发局物防组工作信息简报;负责汇总每日信息数据。

(四)综合执法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指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负责组织对大案要案的督办查办;负责全县案件查处情况的汇总统计和分析研判。

三、工作要求

(一)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实行提前报备制度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凡是从异地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预计到达24小时前,向辖区基层市场监管所报备。备案内容包括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进口冷链食品名称、数量、批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报告、消毒证明及承运企业信息等。由后勤保障组通过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报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二)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

根据疫情发展,结合我县实际设立“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以下简称总仓)。总仓设立前,要加大对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现场检查组负责监督指导市场开办者、生产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督促指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把握“五个不得”,没有海关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消毒证明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没有落地核酸检验的,不得上市销售。总仓设立后,所有进入县内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全部进入指定总仓。总仓只能存放进口冷链食品,不得与

其他食品混存混放。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简称“三证一码”)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一律不得进入总仓。

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需要采取扣留等强制措施的,应及时报县局物防小组组长,经组长批示后采取相应措施。

(三)加强农村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现场检查组要加大对农村食品经营单位、大集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冷链食品,排查农村大集、食品经营单位冷链食品进货查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口冷链食品是否具备“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结果报告单》和进口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等相关资质。

(四)信息报送机制

县局物防小组要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由现场检查组汇总各辖区检查结果,经组长签字后及时报送综合协调组,如在溯源排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综合执法组,由综合执法组及时开展核查处置,综合执法组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由综合协调组协调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并报送相关信息。如遇重大情况及时报送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物防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意识,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点工作,纳入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冷链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了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省防控工作要求,特就加强冷链食品购进、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全链条管控,我市出台十条防控管理措施。

一、严格索证索票管理。凡从商洛境外购进冷链食品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索取供货方经营资质证照、随货票据、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票证,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还必须索取核酸检测报告和每批次货物消毒证明,建立购货台账,留存所有票证。对来源不明、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货物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购进。

二、严格报备报告管理。凡从市外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经营企业、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食品入库前24小时内向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备案,未经报备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

三、严格核酸检测管理。凡购进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与进口冷链食品混装运输的其他食品,在入库或销售、使用前,一律要经市场监管和卫健部门核酸检测,做到“一批次一检测”。对全市所有冷库现有库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要全覆盖进行病毒检测。未经检测取得阴性报告的一律不得销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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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疫情   防控   冷链   企业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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