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罗田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罗田县畜牧兽医局 罗田县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采取措施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认真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分类治理工作。通过扎实工作,2014年度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就开展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及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罗田县畜牧兽医局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要求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配合环保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同时;结合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制定了《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在镇域范围内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相关工作,从而确保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
为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通过广播、宣传车、板报、标语、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宣传一百多次,发放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宣传资料1000多份,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深入的宣传,取得了明显效果,群众对政府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积极支持。
三、防打结合,注重实效
由畜牧兽医站人员对全镇所有养殖场进行排查,对排查
出的养殖户没有粪便处理设施,责令整治。通过罗田县畜牧兽医局引导,实行谁污染谁治理和畜牧发展环保优先的原则;广泛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四级联创”活动,于2014年5月20日前全面完成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
四、立足长远,建立机制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结合《罗
田县2014年畜禽标准化“四级联创”实施方案》和我思实际情况,我们从畜禽养殖源头抓起,严把立项、选址、建场、投产等各个关口,到2014年5月,全县创建生猪、肉鸡、山羊、肉牛、蛋鸡、奶牛等主导畜禽养殖示范养殖场达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和自动化、生产规范化和从业资格化、防疫条件规范化和标准化、粪污无害化和资源化、技术集成化和推广模式化的“六化” 的健康养殖模式。全县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提高25-30个百分点以上,其中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占规模养殖场的80%以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排泄物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化利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显著增强,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升, 从而实现向
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跨越。畜禽标准化生产,就是在场址选择、规划布局、栏舍建设、生产设施配备、品种选择、投入品使用、卫生防疫、粪污处理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并按程序组织生产的过程。要求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具备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档案完整,畜禽粪污通过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两年内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且无非法添加物使用记录,种畜禽场须具备《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畜禽养殖,一律不给予政策支持,从而有效地控制污染物排放。
重点抓好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要正确处理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将畜禽养殖粪污防治作为标准化规模养殖创建的重点内容,对畜禽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解决制约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效的防治模式。对养殖场实施干清粪、雨污分离,从源头上减少污水产生量;对于具备粪污消纳能力的畜禽养殖区域,按照生态农业理念统一规划,以综合利用为主,推广种养结合生态模式,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对于畜禽规模养殖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规划建设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厂),生产有机肥料,变废为宝;对于粪污量大而周边耕地面积少,土地消纳能力有限的畜禽养殖场,采取污水深度处理,实现达标排放。
优先发展污染小的项目,严格控制污染大的项目。生猪和蛋鸡污染大,我们严格控制发展,提高准入门槛;优先发展肉羊和肉鸡等污染的产业,并出台相应的优先发展政策:凡是创建达标(不论级别)的养殖场优先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依照罗田县委、县政府[2012]12号文件精神:2014年度新建的1000只以上“156” 模式肉鸡场每栋给予5000元的奖励;2013年度新建的100只以上“1235” 模式肉羊场每栋给予1000元和一只种公羊的奖励;如果没有创建或创建但县市级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一律不得给予奖励和作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实施单位。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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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第2篇一、工作目标
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要求
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
(一)城区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对水源污染严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在20XX年底前停止养殖,其他的应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
(二)禁建区内养殖场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在20XX年5月1日前全部达标排放。
(三)加强对禁建区内监控,禁建区内不得出现新的.养殖场。
三、工作职责
(一)成立县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为小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
(二)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县农业局:
(1)负责养殖场污染整治的牵头工作。
(2)推广先进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技术,发展“猪—沼—果”等形式的立体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生态经济效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县环境保护局:
(1)积极配合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检查督促禁养区内养殖场按期关停;指导督促禁建区内的养殖场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养殖场污物排放监控,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要求限期达标。
(3)抓好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建养猪场执行“三同时”制度进行监督检查。
(4)受理、处理养殖场污染事件。
3.县国土资源局:
(1)积极协助开展养殖场污染治理工作。
(2)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新、扩、改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土地使用手续。
4.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1)做好违章搭建养殖场所的整治。
(2)积极协助县农业部门开展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1)组织对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的养殖场情况进行摸底。
(2)开展有关污染整治法规宣传教育。
(3)做好本辖区内禁养区、禁建区养殖户的思想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8月)
1.召开养殖业主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关于规模化养殖畜禽的有关法律法规,传达县政府关于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的会议精神(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利用县有线电视台播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v^)。
3.按照整治对象责任划分情况,分别入户调查宣传,掌握全县畜禽养殖业生产现状和污染防治设施现状,摸清养殖企业的规模、法人、养殖数量、建成年份等,确定禁养区内第一批和第二批停止养殖的养殖户名单,以及禁建区内养殖户的名单,并发放《河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河东县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的通告》(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二)综合整治阶段(20XX年8月~20XX年5月1日)
1.由县环保局、县农业局根据调查摸底情况,通知禁养区内第一批禁止养殖的专业户在20XX年12月31日前停止养殖,第二批在20XX年5月1日前停止养殖;通知禁建区内养殖场禁止改、扩建,并于20XX年5月1日前完成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做到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
2.协助需搬迁的养殖场做好选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栖山管理局,县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6月) 检查禁养区内是否按要求停止养殖,禁建区内养场是否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xx)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xx)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和排放污水,以及禁建区内禁止建设新的养殖场等。
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第3篇今年我局坚持以^v^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农业部门及相关上级部门的`悉心指导下,积极开展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及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战等活动,着力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监管,做到管行业、管环保,保证了全县畜牧业绿色和谐发展。
一、主要工作
1、进一步完善“沼气池+生化池+氧化池”的污水处理工艺,指导全县复产的养殖户完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氧化塘及加固防渗透设施建设。
2、鼓励“猪-沼-林(菜、果、田)”的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综合利用模式。“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种养对接”,通过沼气发酵、生产有机肥、粪便堆沤还田等方式进行利用,根据畜禽养殖规模配套相应粪污消纳土地,或根据种植需要鼓励相应养殖场户,就近消化畜禽粪污,指导养殖户做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禁止粪污乱丢弃或未经治污设施处理直排现象。
3、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巡查指导:检查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对未运行或运行不正常的养殖场当即要求整改。
4、建立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台账:要求全县规模养殖场建立粪污利用台账和图片影像资料。
二、截至当前工作总体进展
1、指导全县养殖场对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建设改造,截止目前全县在养生猪规模养殖场41家,其中40家已完成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1家20xx年6月份已停产、养殖场负责人承诺恢复生产前必须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我县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已达到100%,已完成配套建设工作任务。
2、指导养殖场(户)畜禽粪便综合利用,根据养殖规模及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采用多种技术和模式,对畜禽粪便进行综合利用,以达到无害化、减量化处理和生态化、资源化利用的目的。目前我县畜禽粪便主要用作沼气发酵原料、生产有机肥料、草地、山林和果树林正常消纳、粪便堆沤还田,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已达到%,高于目标值。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畜禽养殖污染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问题和困难依然存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1、治污设施老化或设施运行不正常问题。适养区域内仍有部分生猪规模养殖场未建生化处理设施,雨污分流简单、调节水装置不完善、干粪棚等处理设施或部分已建设施的规模养殖场设施闲置、使用率低;现在复养的散养户治污设施不完善,存在污染环境的风险。
2、治理合力不足。养殖污染治理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属地乡镇、环保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但当前部门之间协作不够、参与度低、合力不足。
3、工作协调调度难。今年6月份我局下属各乡镇动物防疫检疫站按机构改革要求全部移交给各乡镇管理,开展工作难协调。
四、下一歩工作安排
我局将继续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各项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1、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模养殖场要全面实现达标排放或做到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大对辖区内生猪养殖场的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履行好治污主体责任,完善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转。落实好官方兽医属地监管职责,健全监管机制,确保适养区域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水排放全面达标或做到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2、完善养殖场设施整改,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对禁养区外的生猪养殖场要求全面完成治污设施配套建设,未建沼气池、干粪棚的要尽快完善,已完善设施的确保正常运行,做到粪便干清、雨污分流、干湿分离。拓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渠道,帮助养殖户协调解决干粪利用困境,鼓励周边农户使用粪肥,促进粪污综合利用率提高。
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第4篇20xx年,我局将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做为环保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强监督管理,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主要情况及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局按照整治中促发展,在发展中抓治理的思路,以畜禽养殖污染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和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取得一定成效,在禁养区范围内关闭养猪场2个,在禁养区、限养区和非禁养区实施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7个。我市畜禽养殖业开始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畜禽养殖污染一直是我市城区周边环境污染的突出问题,局班子清醒地认识到,抓好以城区周边为重点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是改善我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工作。为此我局把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做好发动和组织动员工作,逐步推进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局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各阶段工作作了详细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区域畜禽养殖业展开认真细致的调查,为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以点带面。
畜禽养殖涉及面广,污染整治难度大,我局注重从突出的重点问题入手,以点带面。一是对3家建在城建规划区的养猪厂实施搬迁,对搬迁地严格选址,杜绝了这3家规模养殖场对城区的污染;二是对7家养殖场责令限期治理,并把其它建在城区上游的4家养殖厂列入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整治项目之一,加大了整治的力度,已完成整治3家;三是加强畜禽养殖场项目的严格控制,不审批禁建区内的养殖场项目,全市目前仅审批养猪场1家,牧场(养牛)1家。
(三)加强监督,联合执法。
为了保证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把任务下达到片区的环境监察中队,定期要求报告整治进展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透埕养猪场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我局牵头农业、水利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对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重点对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类畜禽养殖场的进行联合执法,有力地促进了各类养殖场的综合整治废,同时,通过^v^110^v^投诉中心加强对群众举报的处理,形成社会各界关心,居民、农民参与的气氛,进一步促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我市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发展不平衡,尤其下半年受养殖业不景气的影响,一些小规模养猪场的治理仍然面临较大困难,需要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整治工作的全面完成。20xx年,我局将与有关部门继续协调配合,继续保持综合整治势头不减,为全面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和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作出贡献。
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总结 第5篇畜禽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2年基本完成辖区范围内所有存栏20头以上的牲猪养殖场(户)的污染治理工作。
二、整治依据
1、法规依据。^v^《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国家^v^下发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v^2001年第9号令)第七条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镇中心区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活动。
2、政策依据。《市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政办函[]147号)把整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作为改善环境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作出了城市建成区退出养殖业的决定,要求各区、县(市)制定本地区的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调整全市畜禽养殖业布局。对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进行全面整治,对禁养区内的违规畜禽养殖场(户)分期分批实施取缔、搬迁;对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控制其发展规模,强化污染治理,严格执行达标排放。
3、技术标准。国家^v^下发的《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三、主要工作任务和思路
1、划分区域。在辖区范围内划分禁养和限养两类畜禽养殖区域。根据我区实际,将四镇一乡所属范围划为限养区,其它为禁养区。禁养区内一律禁止进行任何养殖生产,并对已存在的养殖场(户)实行无条件关闭取缔。限养区内实行限制性养殖和畜禽污染物总量控制,并根据城市开发进程逐步退出养殖业,对现存的养殖场进行污染治理,并不再新建、扩建、改建任何规模化养殖场。
2、摸底分类。对限养区内的养殖场进行摸底调查并分类,采取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按大、中、小三种类型进行污染治理(大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500头以上,养殖用地1200㎡以上的养殖场;中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100-500头,养殖用地250-1200㎡的养殖场;小型养殖场是指牲猪存栏量在20-100头,养殖用地16-250㎡的养殖场)。
3、依类整治。一是对限养区内不符合环评要求、用地手续不合法、治理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养殖场实行关闭取缔。二是对限养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采取相应技术进行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通过治理达到相关标准和要求后,按照有关政策申请污染治理补助资金。
四、治理技术与方法
目前牲猪养殖污染治理技术主要可以采取“种养平衡”和“生物垫料零排放”两种。
1、种养平衡。种养平衡要求做到干式清粪、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离;配备沼气池、四级沉淀池、施肥管道;配套建设干粪堆积池,面积按养殖量和畜粪收集频率设计,并适当留有余地。沼气池产生的沼气做燃料使用,沼液、沼渣全部还田、还林,实现“三沼”综合利用。原则上每5-10头猪配备1亩菜地或林地消耗沼液、沼渣,养殖场(户)与种植场(户、单位)签订沼液、沼渣使用协议书。
2、生物垫料零排放。生物垫料零排放技术是根据微生态理论和生物发酵理论,采用锯末、秸秆和微生物菌种等混合作为猪舍垫料,生猪圈养在垫料上,靠垫料中的微生物发酵作用和垫料本身的吸附作用,把生猪排泄出来的粪和尿液进行分解、同化和利用,转变为无臭、无害的物质和菌体蛋白质。生物垫料通过对猪粪和尿液的转化、吸收后达到零排放。在生物垫料的转化、吸收达到饱和后,由相关公司进行收集并制成有机肥出售,也可以由养殖场自行作为有机肥处理。
五、工作步骤
1、成立机构。区政府成立岳麓区畜禽污染治理专项工作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于新凡任政委,副区苏春光任组,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专项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林水利局,由谭定诚局任办公室主任,环保局刘熙靖副局任办公室副主任。
2、制定方案。2012年4月,专项工作小组完成本辖区内养殖业综合整治的动员部署,区政府完成对本辖区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制订,并下达污染治理计划任务;各乡镇政府完成对本辖区的畜禽养殖场点、存栏数和污染治理情况的摸底调查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上报专项工作小组备案。
3、组织实施。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采取分步分批治理的方式。至2012年6月完成采用生物垫料零排放工艺的养殖场的治理工作,2012年9月,全面完成岳麓区四镇一乡畜禽污染治理。各乡镇政府应按整治方案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本辖区限期治理任务和关停任务。
4、检查验收。采取治理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专项工作小组每月组织区财政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环保局联合对各乡镇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畜禽养殖场,同意申请财政配套奖励资金。
5、巩固提高。至2012年底前,全辖区内在完成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建立一批生态养殖示范基地,为养殖场管理建立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设立相应的专项工作小组和办公室,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主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落实工作。
2、落实责任。坚持属地原则,落实齐抓共管。区政府对本辖区内的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总责,乡镇政府作为责任主体具体实施畜禽污染治理工作。区政府将畜禽污染整治任务列入乡镇党政目标管理考核。乡镇政府组织与各村签订目标责任状,与治理对象签订限期治理达标责任状。
3、优化服务。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服务工作,配合各乡镇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区农林水利局负责组织落实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负责对全区畜禽养殖场(户)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开展禁养区内养殖场(户)的清理、关停和限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整治工作;指导督促养殖场(户)应用先进畜禽养殖技术;推广沼气技术,做好沼气池建设服务。区环保局对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污染治理技术的推广应用;配合区农林水利局做好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划分和全区畜禽养殖场(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畜禽养殖场(户)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服务工作;配合治理达标的养殖场(户)做好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畜禽污染治理配套奖励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区工商分局负责做好工商注册登记服务,依法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区卫生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泔水饲喂畜禽进行查处。区国土分局、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依法对擅自建设和搭建的各类养殖场(棚)进行查处。
4、加强宣传。召开各级动员大会,明确目的和意义,广泛动员。运用报纸、电视、广播、传单、宣传栏等媒体,大力宣传畜禽污染综合整治的必要性、紧迫性,对造成污染和破坏环境违法行为的向社会公开曝光,扩大治理的效果,提高各级领导、养殖业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增强广大养殖户环境保护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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