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将面向全市初中招保送生和推荐生了。对于深圳这座“中考比高考竞争更激烈”的城市来说,深中做了“第一个吃螃蟹”的尝试,也开了全省之先河。
深圳中学这种做法,让我想起了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高考保送制度,以及去年北京大学在自主招生中推出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度。高考保送制度,曾被认为是把一些优秀学生从高考中解放出来的“好办法”,但是,在2000年前后,这一制度在各地出现严重的权钱交易和“暗箱操作”,为此,教育部严格控制保送生规模。北大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也被认为是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扩大中学校长推荐权的创新,但实践结果表明,不少获得推荐资格的中学校长,放弃了自己的推荐权,还是采用按考试分数高低排序的方式,推荐学校里的学习“尖子”。
我之所以如此详细地介绍保送制度和北大自主招生的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是因为与这两个制度相比,深圳中学的保送和推荐制度,所生存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几乎完全一样,如果保送和推荐制度,不能避免权钱交易、暗箱操作,没有明确的保送标准,那么,就很有可能重蹈覆辙,难有改革效果。
要做好保送生和推荐生改革,在笔者看来,有三方面配套改革,必须同步推进。
其一,建立明晰的保送生和推荐生评价标准。招生学校应有一套评价人才能力与素质的体系,推荐学校可用这套体系对所有学生进行评价,然后择优推荐。举例来说,美国大学在录取申请者时,通常会用16个大指标(包括SA T测试成绩、中学课程成绩等),去评价每个申请者,然后确定是否录取,由于有清晰的评价体系,既便于中学掌握,也便于学生申请,同时公众可以对推荐、录取结果进行监督———没有标准,谈何监督?
其二,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公示的力度。将保送、推荐结果进行全面公示,这是防止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的“有力武器”。在近年来的高考保送、加分和高校自主招生中,这被反复强调。但现实很不乐观,据笔者统计,高校自主招生结果公示的项目,最多不过7项,包括姓名、考号、科类、省份、毕业学校、性别、外语种类,这些信息根本无法让大家知道学生为何被推荐。
其三,建立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依据《教育法》,招生本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校的自主办学权利,但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却被质疑,原因在于没有与之匹配的现代学校制度。我国《教改规划纲要》也专门谈到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问题。从根本上说,要让包括保送、推荐、学校多元评价在内的自主招生具有公信力,必须建立保障办学自主权、教育者教育自主权、受教育者评价监督权的基本办学制度,其中针对招生,建立实行教育本位管理、独立于行政的招生委员会,以及构建能参与招生标准决策、监督招生过程的家长委员会,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决定深圳中学保送和推荐制度能否成功的,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勇气,而在于在推出这一制度的同时,是否有上述三方面的组合拳。客观上说,这三方面的措施才是对既得利益的真正触动,是真正围绕自主招生做深入的教育改革。
本文发布于:2023-02-04 00:46:5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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