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v^发布新购房发票样板(专用章)。有不少纳税人咨询新发票专用章、房屋买卖营业税等问题,为此,本报特邀市地税局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就这些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龙岗区谢小姐来电咨询:近期出台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对发票专用章的样式和启用时间有何规定?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国家^v^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v^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根据《^v^发票管理办法》(根据2010年12月20日《^v^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的规定,现就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公告如下:
一、购房发票样板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v^发票专用章^v^字样字高、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字宽。
二、发票专用章启用时间
发票专用章自2011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前印制的套印旧式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可继续使用。
福田区张先生来电咨询:他有一套已买了5年的普通住房要出售,能否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该如何办理减免税手续?
地税局林小姐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v^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2号)规定,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因此,对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可免征营业税,纳税人应向住房所在地的地税部门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申请时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减免税(费)申请表》
(二)免税申请书(列明申请免税税种)
(三)销售方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四)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五)有契税完税凭证或购房发票的(产权证上无购买时间的提供)
(六)房屋销售合同及复印件
(七)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南山区陈先生来电咨询: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应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根据《国家^v^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v^公告2011年第6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v^工资、薪金所得^v^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福田区张小姐来电咨询:亏损企业是否可以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本条的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亏损企业可以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南山区李小姐来电咨询:总机构与其分支机构之间发生资产转移,是否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地税局黄小姐回答:根据《国家^v^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号)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如企业符合上述规定的资产处理,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务局个人发票合同范本 第2篇尽管应该在汇缴结束前取得凭证,但28号公告同时规定,如果被税局发现没有凭证,还有60天补救的时间。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没有取得合规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其中,因对方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有效凭证,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提供可以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并且未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上述规定,其实是给了纳税人一个补救的机会。
税务局个人发票合同范本 第3篇在《避税》一书中,有很多案例知识。愚蠢的老板在逃税,聪明的老板在合理避税,聪明的老板在合理地节税。老板不是财务方面的,但他们必须了解财务。
这种“避税”必须是老板和财务人员的必修课。从税务筹划实施方案到税务风险实例分析,公司老板可以远离财税风险,重构公司税制,合理节税,远离财税和业务风险,使公司稳步盈利。
老板不用会财务,但一定要懂财务,这本书教你实现企业规范化制度化,经营,提升企业利润为企业赚钱
并且如今本小店限时特惠,花一顿饭钱,却可以为你省下更多的钱,再划算不过了!
(注:以上资料,只供参考,不要走弯路,合法交税,人人有责)
税务局个人发票合同范本 第4篇发票是指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凭证。由税务机关统一印制、发放和管理,纳税人根据经营范围向税务机关领购相关发票。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
1、发票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原始证明。由于发票上载明的经济事项较为完整,既有填制单位印章,又有经办人签章,还有监制机关、字轨号码、发票代码等,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它为工商部门检查经济合同,处理合同纠纷,法院裁定民事诉讼,消费者向销货方要求调换、退货、修理商品,公安机关核发车船牌照,保险公司理赔等,提供了重要依据。所以消费者个人养成主动索取发票的习惯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
2、发票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发票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正确地填制发票是正确地进行会计核算的基础。只有填制合法、真实的发票,会计核算资料才会真实可信,会计核算质量才有可靠的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才会准确、完整。
3、发票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发票一经开具,票面上便载明征税对象的名称、数量、金额,为计税基数提供了原始可靠的依据;发票还为计算应税所得额、应税财产提供必备资料。离开了发票,要准确计算应纳税额是不可能的,所以税务稽查往往从发票检查入手。
4、发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发票具有证明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又有合同的性质。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各类发票违法行为,不仅与偷税骗税有关,还与社会秩序的诸多方面,如投机倒把、贪污受贿、走私贩私等案件关系甚大。发票这一道防线一松,将为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打开方便之门。所以,管好发票,不仅是税务机关自身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工作。
税务局个人发票合同范本 第5篇纳税人的支出,如果是对方的增值税应税收入,根据对方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规定了不同的凭证。
1、对方办理了税务登记
如果收款方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支出应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对方没有办理税务登记
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一般是企事业单位或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v^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税务局个人发票合同范本 第6篇28号公告是对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的具体化,了解税法关于扣除的有关规定,有助于理解28号公告。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上述规定,指出了税前扣除的要求:一是实际发生;二是直接相关;三是符合商业常规。
28号公告的规定,是对有关支出,如何税前扣除的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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