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发(作者:莫元伯)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 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第四条 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二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 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4:00—18:00; 冬
至:上 午:8:00—12:00,下 午:13:30—17:30; ⑵ 每个月 4 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 并填报 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 个工作日奖励
40 元,2 个工作日奖励 100 元,三个工作日奖励 150 元。
4、考勤制度: ⑴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 签到次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 2 次)。
⑶ 签到时间: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 因公外出未签到: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 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 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 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记签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 ,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 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 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 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
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 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 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 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
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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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请假的核决权限 天数 1 天(含)以内 人 3 天以内 员 一般员工(固定工) 部门主管(含)以上 部门主管/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主管副总经理 总经理
总经理 4 天(含)以上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 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 3 日内销假。
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 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 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应当提前 5 个工 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 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 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 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 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 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 动关系。
◎病假前 2 日为带薪假期,超 2 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 1
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 事假 ◎1 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 个工作日以上,3 个工 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 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 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
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
◎若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2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 1 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 15 个工作日, 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
劳动关系。
⑸ 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 可享受 3 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 10 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 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 3 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 1 年以内的员工不 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 可申请 3 个工作日丧假。
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 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 享受 3 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 ,每年可以享受 5 个工作日的 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 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
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 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 10 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 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 产假: ◎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0 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 15 天;妊娠不满
12 周(含)流产的产假为 15 天;12 周以上 16 周(含)以内的流产的 产假为 30
天;16 周以上 28 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 42 天;怀孕 28 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 90 天。
◎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 2 天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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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 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 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 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 10 分钟 小于 30 分钟做警告处理; 迟到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小于 60 分钟的扣款 10 元。
⑵ 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
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 旷工 0.5 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 1 个工作日扣除 2 倍当日工资。
⑷ 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扣发 15 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 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
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 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细则范文三
一、考勤周期 上月 9 日—本月 8 日 二、考勤时间 教学口: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30,下午 2:30—5:30。
行政口(学工口) :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00—5:30; 夏季工作时间:上午 8:00—11:40,下午 2:30—6:00。
不定时工作制岗位,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说明 教学口:教务处(各系部、教育中心、培训中心、图书馆) 。
行政口:院办(党办) 、人事处、财务处、后勤处、保卫处。
学工处(团委) 、招生就业处。
1、严格遵守坐班制度。
全院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严格遵守坐班制度,不得擅自离校。
2、严格值班制度 教学口及行政口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值班制度,按学院值 班制度如实记录考勤。
四、考勤流程
1、各部门要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考勤,并按天如实记录考勤 情况。
2、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工处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不定期 检查。
3、各部门月考勤表须于每月 9 号下午下班前提交人事处、教务 处、学工处。
若延期未交造成考勤混乱,由该部门负责。
4、 备注栏中应标明出勤天数, 出勤 26 天应标明为: (26) 例: 。
5、考勤表必须由出勤教职工本人、考勤员、部门负责人签字才 能生效,否则不予接收,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
6、考勤表提交人事处前,各部门需要向教职工 反馈、核实, 签字确定无误后,在本部门公示后再提交,否则出现问题由该部门 负责。
7、教务处、学工处、后勤处等部门将考勤汇总,于每月 9 日中 午将考勤汇总表报人事处。
8、每月考勤表后面应附请假条等书面证明。
五、缺勤界定 1、迟到:上班后 10 分钟内到岗不作为迟到,行政 30 分钟以上 视为旷工;教学口依据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2、旷工: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超假未归且未办理续假 手续不上班,且无重大突发性事由,请假未准而擅离职守,因工作 安排或其他理由拒不上班者,均视为旷工。
六、请假规定 (一)假别和假期 国家法定节日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法定假日期间,工资照付。
如遇休息日加班,除三八妇女节不 补假外,其它节日则予补假。
具体其它假期依学院发布之假期安排 统一执行。
教职工请假分为以下 7 种,分别规定如下: 1、事假 (1)教职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天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天以半天计。
(3)事假每月不得超过 5 天.全年不得超过 26 天,超过者学院 可予以劝退。
(4)教职工请假需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教师并附调课单。
2、病假 教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依据县级以上医院挂 号、诊断书、费用清单可以申请病假。
3、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江苏省的相关规
定执行。
4、婚假 (1) 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教职工,按国家法律规定给予假期。
(2) 、教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 给予路程假。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5、丧假 (1)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子女) 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 3 天;其他亲属遇有丧事需要办理的,按事
假处理。
(2)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 路程假。
(3)丧假可以分开申请,但不超过 2 次。
6、 生育假(产假) 女教职工在生育前后,停止工作,并享受 90 天产假,从休产前 假算起,实行晚育的女职工,产假增加 30 天。
若遇难产或多胞胎, 由医院出具证明的可增加产假 15 天 (其他情况假期按照国家法律规 定执行) 。
7、公假 受学院指派参加学院外之重大社会活动、集会、训练等,与依 法规定应给予公假的,以及享受经学院核定其他公假日时,视同公 出。
(二) 相关规定 1、 所有假期均包含休息日和节假日。
2、 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后,呈有权限主管核准后递交 考勤管理部门,并报人事处备案,方可休假。
3、 教职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应在上 班后 30 分钟内电话报请有权限主管或分管院领导批准, 否则按旷工 处理。
4、 连续旷工 3 天,或年累计旷工 7 天,学院将按劝退处理,连 续旷工 10
天,或年累计旷工 30 天,学院将予以除名。
5、 申请工伤假、病假须随附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无诊断书者按事假处理。
6、 申请婚假须随附有效[结婚证书]。
7、 申请产假须随附[预产期证明]。
以上材料,由主管予以查证。
教职工因工作性质不同有特别要求者,另行提报,经分管院领 导确认后执行。
(三) 请假核准权限 院长、副院长由董事长审批。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院长审批。
一般教职工 7 天以上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审批, 5 天以下分管副 院长审批,3 天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
请假手续一经核准,不得私自更改,否则视为无效,按旷工从 重处理。
(四) 考勤扣款 病事假、迟到早退扣款标准: 1、 请假工资扣款标准以月平均有效工作天数为基数计算。
2、 请假以半天为最小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算,事假每日 以日固定工资(基本工资加各种津贴,下同)乘以请假天数扣款。
3、 病假三天以内的,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以及医生开具证 明的,每天按半天计发工资。
月累计超过三天或年累计超过十五天 以上的按事假处理。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 6 个月以内的,企 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 6 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 改由学院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
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本学院工龄不满 2 年者,为本人工资 60%;已满 2
年不满 4 年者,为本人工资 70%;已满 4 年不满 6 年者, 为本人工资 80%。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按有关规定 支付,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80%。
4、 迟到、早退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 算,扣 10 元。
5、 旷工按日工资标准三倍金额扣款。
6、 各项扣款从教职工工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本文发布于:2024-04-01 13:49:4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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