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发(作者:汪宝崧)
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修改稿)
为了加强对公司员工的考勤工作,强化劳动纪律,严肃劳动
纪律,严格考勤制度,保持良好工作秩序,树立员工的责任意识 和纪律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修订员工考勤制度。
、考勤范围
集团公司正式员工、新聘员工、借用员工、挂职人员、返聘
人员。
、考勤管理
(一)集团公司办公楼内设置有录象监控系统,员工考勤办
法采用人工抽查与录象监控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是公司考勤工作的管理部门,
集团公司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员工(以下简称考勤员)负责本部门 的考勤工作。
(三)集团公司领导、三总师、顾问的考勤工作由集团公司
工作部考勤员负责。
(四)各部门考勤员每月底审核其所负责部门员工的考勤情
况,考勤表及考勤单据是考勤的主要依据,考勤员根据审核后的 考勤单据及时完成考勤表。
五) 各部门的考勤员在审核部门考勤单据、填写考勤表时
应做到公正、真实可靠、不得隐瞒、谎报,未认真履行考勤职责 或考勤失真的。每月
3
日前(节假日顺延) ,将上月考勤表和本部 门人员的请假、加班批条
(必须手续完善)报人力资源管理部, 如考勤员过时未报经部门领导审核的考勤表,人力资源管理部则 不做其部门当月考勤及加班费。
六) 以下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的,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
批,并在报送考勤表时附上部门负责人签名的书面说明。
1)因公出差、外出办公务、外出参加培训学习者;
2)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急病、临时事故, 事后说明事由, 经部门负责人核准者。
七) 实行考勤制度公开化,所有员工都有权向集团公司领
导或人力资源管理部举报违反考勤规定的情况。人力资源管理部 将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检查出勤情况。
八) 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按上班时间延
迟
1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到达岗位者认定为迟到; 在下班时间提 前
1
分钟以上
30
分钟以内离岗者认定为早退。 迟到或早退每人每 次扣罚
30
元。
九) 员工不能按时上下班或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的,必
须事先报告并获允许(必须及时记入考勤表,否则无效) ,未经部 门负责人同意不按时到岗位或离岗,均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十) 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不得干私活、不得炒股、打
电子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一经发现,每次扣罚 并在集团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全年累计
3
次违规者,取消当年评 先资格。
) 员工上班时间统一着装工作制服规定。
50
元,
1)着装范围为集团公司全体员工(含借、聘用)
员除外:
,下列人
1、试用期、 短期挂职人员。 这部分人员应着接近工作服服装;
2、离休、退休人员;
3、保安、保洁、勤杂工种的短期合同人员。
2)员工在下列情况下应按照本办法着装:
1、星期一至星期四的工作时间内;
2、星期一至星期四的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各类仪式、会议
和活动;
3、星期一至星期四的工作时间之外因公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
各类重大活动。
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按照本办法着装:
4、其他不宜着装的。
3)对违反本办法的员工,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
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
2、
加班加点的工作时间内;
3、
女员工怀孕期间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1、情节轻微的,当场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立即纠正;
2、情节较重或者拒绝纠正的,每次罚款
20
元;
3、屡教不改(违规着装并拒绝纠正达三次以上)或造成恶劣
影响严重后果的,给予全公司通报批评,并罚款
100
元。
十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经查实按旷工论处。
无故不上班;
1)
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说服不改正;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岗; 无故超假或续假未准而不回工作岗位; 以不正当理由骗取假期。
(十三)迟到、早退30〜60分钟以内者视为旷工半天,扣发
天岗位工资和奖金;
60
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一天,扣 工资和奖2
天岗位
金。每月旷工累计超过
3
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岗位工资、 固定工资及全部奖金,同时在集团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当年 评先资格;连续旷工达到
15
天或累计旷工达到
15
天者,按自动 辞职处理。
、请假管理
一) 事假
1、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因私事离岗
1
小时〜半天的需向部门负
责人口头请假,超过半天及以上者,事先必须书面请假;因特殊 原因不能书面请假的,可事先口头请假,后补办手续。
2、请事假审批权限: 一般员工请假
1
天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超过
1
天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天及以上的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中
层正、副职(含总裁助理、
三总师)请事假
1-3
天的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请事假
3
天 以上的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集团公司总裁审准。
3、员工有事需请假的,原则上可先请年工休假。
4、因事请假,一般员工每天扣
100
元,中层管理及助理级人
员每天扣
150
元,三总师及以上管理人员扣
180
元。
7小
5、请假按月累加计算,请假超过
3
小时按半天计,超过
时按一天计。请假累计的余数不足
3
小时的不计请假。
二) 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的,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特殊情况例外
),病假超过
2
天以上的要有医生证明。
(急病和
2、病假不超过
1
个月的,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医生证明审核,
并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一个月以上由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3、病假期间的工资和奖金:
1)病假
1
个月以内工资照发,超过
15
天扣发当月奖金。
(2)病假1〜3个月内工资照发,每月超过15天扣发当月奖
金,
15
天以下(包括
15
天)按日扣发奖金。
3)病假
4〜6
个月内的工资发放, 工作不满
10
年者发给工
资的
90%,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年者发工资
95%,工作满
20
年 者发工资
100%,病假期间无奖金;
4)病假超过
6个月的,工作不满
10
年者发给工资的
70%,
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者发工资
75%,工作满
20
年者发工资
80%
,病假期间无奖金。
三) 工伤假
员工因公负伤,所在部门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书面报告,根据
有关规定经公司领导审查批准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 享受正常出勤待遇。但对造成工伤的原因要进行分析查明,按有 关规定处理。
四) 婚假
员工婚假—般为
3
天,如已达到晚婚年龄
(男
25
周岁,女
23
周岁
),增加到
12
天;如一方不在本市工作或居住,需到对方居 住地结婚时,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期间不发每日 奖金。
五) 产假
女员工产假为
90
天
含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难产者增加
15
天,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加产假
15
天;符合晚育条
件(24
周岁
)生育第一胎的,增加
14
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
7
天;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
20
天。产假期间不发每日 奖金。
六) 年工休假
1、参加工作(按工龄算)满
5
年不满
10
年者为
7
天,满
10
年不满
15
年者为
10
天,满
15
年以上者
14
天。当年病假累计达
30
天,不再享受年工休假。
2、年工休假由个人提出计划,员工的工休假,由所在部门负
责人根据部门工作情况统筹安排。按审批权限,报集团公司分管 领导批准。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休假,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 报集团公司总裁批准。
3、因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工休假的,由所在部门报人力资源
管理部并经集团公司总裁同意,一般员工每天补贴
100
元,中
180
元。
管理人员补贴
150
元,三总师及以上管理人员补贴
4、借用满一年的员工按以上规定同等享受年工休假。
七) 探亲假
1、按规定工作满
1
年的在编员工与配偶或父母不在一起或不
同在本市的,可享受探亲假。
2、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
1
次,假期
30
天,探望父母,
每
4
年
1
次,假期区内
20
天,区外
30
天;未 每婚员工探望父母,
年
1
次,假期
20
天。探亲假均未包括路程天数,但包括双休日 和法定节假日。
3、探亲假期间(含往返路程天数)不发每日奖金。
4、探亲假不跨年度使用。
八) 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等直系亲戚死亡时,可
给予丧假
3
天。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天数。丧假期间(含往 返路程天数) ,不发每日奖金。
四、加班管理
一) 加班审批权限
员工加班
1
天及以下的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1
天以上
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二) 加班
1、员工必须按照岗位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不
安排加班;确因紧急任务和重大的工作需要加班的,必须填写加 班审批单,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按审批权限办理审批 手续。
2、员工双休日出差在外或参加会议的一律作为加班计。
3、加班工时计算:每次加班时间应在
时自下班时间开始后计算,
1
小时及以上,加班工
加班超过
3 1
小时以内的不计为加班,
小时按半天计,超过
7
小时按一天计。
4、凡执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加班不计加班费。
三) 加班费标准
加班费标准为:一般员工每天
100
元,
中层管理及助理级人
员每天
150
元。
四) 法定节日加班
1、法定节日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只按上级要求安排节日值班,
节日值班由集团公司工作部做出方案,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2、法定节日内前
3
天加班费标准 (节日内前
3
天按双倍加班
费算,
3
天后按正常加班费算)
般员工每天
200
元,中层管理
人员每天
300
元,三总师及以上管理人员每天
360
元。
五) 汽车驾驶员加班
1、汽车驾驶员双休日和上班以外时间在南宁市内因公务行
车,实行按月计算,每人每月补助
60
元。
2、汽车驾驶员在正常上班时间外去南宁机场接送人员,每次
按出差半天计算。
六)、补休
1、员工若不领取加班费的可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集团
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补休,补休参照请假的 批准权限办理补休手续。
2、加班天数如不在当年补休,则不能跨年度使用。
五、其他
一) 加班费和扣罚款均在当月发放工资时结清。
二) 凡被扣发月奖金或日奖金的,在每月发放奖金时结清,
并按比例扣发年终奖金。
员工的工资
=固定工资
+活工资
+岗位工资。
四) 新聘员工的工资
=基本工资
+职称工资
+岗位工资
+年功
工资
+补贴
五)
返聘人员、借用人员扣款从每月补助中扣除。
六、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发布于:2024-04-01 13:30: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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