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1日发(作者:钟灵)
论文指导老师评价意见如何看待抄袭
抄袭学术论文既是学术不端的表现,也是不劳而获的体现。近些年来,各行各业抄袭学术论文的事件频频见诸报端,高等院校也概莫能外。抄袭学术论文方法多样,或抄袭重要观点、重要结论,或肢解论文、简单拼凑,或大段引用、断章取义。像某校研究生xx全文抄袭他人论文这种自欺欺人、蒙混过关的做法并不多见,让人大跌眼镜。据论文原作者xx介绍,他在xx大学硕士学习期间,在xx老师的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并于xx年x月答辩通过,获得硕士学位。学位论文由学校提供给知网并发布。近期,得知网上发表了一篇与他学位论文题目完全相同的其他论文。经对比发现,xx发表的此篇论文,除了致谢和关键词略有不同以及发表时间稍晚外,全文从格式到内容100%抄袭。xx全文抄袭他人论文的事件东窗事发后,某高等学校及时做出“撤销xx硕士学位,并取消其导师的导师资格”的决定,虽然给论文原作者及指导老师有了一个交代,但却再次引发人们对高等院校教育评价的深刻反思。
我国高校在本科生、研究生教育中,普遍对发表论文有要求,且将其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前置条件,众多学生为此耗费大量精力。尽管我国《著作权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法律制度,对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划出了处罚“红线”,但有的大学
生不惜投机取巧、偷工减料,抄袭他人论文。xx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高等教育法执法检查报告时,人大常委会委员蔡昉提出建议:立即纠正大学发展中的一个错误导向,取消对研究生甚至本科生发表论文的规定,这是一个不恰当的规定。
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于去年x月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指出,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欣喜地看到,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多所顶尖大学明确规定,博士学位论文不能作为毕业评价的唯一标准。持续释放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积极信号。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改革教育评价体系,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高等院校毕业生论文发表数量和档次,突出学科特色、质量和贡献,纠正片面以论文评价教学质量的做法,才能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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