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发(作者:解方)
学生社团组织章程
社团是具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中国的社团一般具有非盈利和民间化两种基本组织特征。社团与政府组织、非正式组织或自然群体有着明显的区别。
学生社团组织章程范文一: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调动学生参与课外活动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学生间的交流,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挖掘学生潜能,激发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王口镇中学在校内建立学生团体,并制定本章程。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完善学生社团管理机制,学校建立学生社团领导小组。
组长:xx(校长)
副组长:xx(德育副校长)
组员:xx(德育主任)
xx(团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社团有关活动,定期召开有关学生社团工作会议,巡查、督导社团活动。
三、社团名称
四、活动要求
第1页&共12页
1、课外活动指学生在校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育、艺术、科技、文娱等社团活动。
2、学生社团应当在法律和学校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3、学生参加校内相关社团,以自愿为原则,自觉遵守管理规定。指导教师在综合测评时享受学校规定的工作量加分。每次课加1分。
4、学校为社团活动提供设施与场地,支持社团的建设和发展。
5、指导教师要制定科学的活动计划,精心设计活动教案,组织相应的比赛活动,对学生的出勤要严格把关,对不按时出勤、缺勤以及不积极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要及时通报给班主任。
6、指导教师在学期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等级评价。
7、学校定期对学生社团进行检查与考核,对表现突出的社团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社团给予批评直至撤消。
8、任何社团和个人不得以开展课外活动为名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
9、各学生社团要依据本章程制定本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活动计划等。
学生社团组织章程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高等学校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保障第2页&共12页
和促进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气氛,培养高素质的高等职业人才,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由我院学生在共向、兴趣爱好的基础上自愿组织起来,经校团委批准备案,依照其章程开展活动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xx农业大学水利土木工程学院(以下简称“xx学院”)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学校利益以及其他学生组织和学生正当权益,不和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创建文明校园,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目的,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我院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xx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应当是具有xx农业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
第六条学生社团由学校党委领导,在团委、社团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社团必须接受社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社管”)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本条例适用范围是xx学院各类学生社团。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应当具备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第3页&共12页
需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由筹备组专门负责筹建事宜。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冠以“xx农业大学水利土木工程学院XX协会/俱乐部/社”等字样,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且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三)有相对固定的社团指导老师或指导单位。社团指导老师应当是在xx农业大学任职或任教的老师;社团指导单位应当是我校相关学院或行政处室。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必须熟悉该社团的活动内容并能胜任对其工作的指导。学生社团需聘请校内外专家、学者、教师、企业家等担任社团的名誉职务的,须先报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核,并经分管校领导同意。
(四)学生建立跨学校、跨地区的社团须报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
(五)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之必要。
第九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学校团委提交下列文件:
(一)筹备申请书(包含《xx农业大学社团筹备申请表》)
(二)社团章程草案
(三)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四)社团指导老师(指导单位)情况登记表
(五)组织机构
(六)社员管理办法
(七)经费来源与财务管理办法
第十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社团名称
(二)社团的宗旨、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第4页&共12页
(三)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五)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章程的修改程序
(七)社团的终止程序
(八)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院社团管理委员会在收到筹备申请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级审核,并上报院、校级团委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社团管理委员会通知申请人,并指导、监督下一步筹备工作。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批准筹备:
(一)申请筹备的学生社团的宗旨、任务不符合本章程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
(二)学院内已有性质、宗旨相同或者相似的学生社团。
(三)发起人、拟任负责人受过纪律处分的。
(四)在申请筹备时弄虚作假的。
(五)有校规校纪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三条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自批准筹备之日起1个月内(如遇寒暑假,则延至下学期开学1 个月内)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和负责人,并申请成立注册、备案。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十四条各学院成立社团应报校团委登记备案并由学院社团管理委员会指导工作。
第5页&共12页
本文发布于:2024-03-18 18:47:2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1225070.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