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4-03-17 17:09:38 阅读: 评论:0

2024年3月17日发(作者:解晓安)

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协和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为财政部 6 所“小规模特色高校”的试点学校之一,研究生经费采取全国最高拨款标准,公费生基本助学金不低于 1800 元/月,奖学金 3000-5000 元/学年(覆盖面 35%),助学金

1000 元/学年(覆盖面 99%),其他奖金不含在内。

二、没有特别注明者,均招收公费生。

三、外国语考试科目:只限英语,复试含听说能力测试。

四、招生类型为两类:

一)学术型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即临床型培养,毕业授予“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

五、招生计划类型:

(一)统考生计划:面向社会招生。

(二)推免直博生计划:招收具有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接收程序见附件 A。(临床专业学位计划不接收推免直博生。)

六、统考生报考条件

(一)所有统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毕业证书,不含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⑵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⑶同等学力者要求:①未获硕士学位,但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学士学位后,在本学科专业连续工作六年以上;②已经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前两名,不含待批的成果);③达到英语六级水平。

3、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67 年 8 月 31

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者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二)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统考生: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3、4 各项要求。

2、应届生要求毕业于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有临床医学专业设置)的高校及个别其它院校(高校名单见附件 B),且毕业于临床医学专业(不含提前毕业);

3、非应届生、其他学校应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者要求:

⑴ 已获《医师资格证书》;

⑵ 已获《执业医师证书》;

⑶ 以下三者之一:①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②硕士毕业于附件 B 中高校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后连续从事临床工作;

(三)报考优秀住院医直博生的统考生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3、4 各项要求。

③临床在职工作累计三年及以上(不含硕士阶段的临床工作时间)。符合②或③者,均填写《临床在职工作证明》(附件 C)上述证书均不含待批。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本院校所属各医院连续工作 6 年及以上的优秀住院医师。

3、获得《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均不含待批),未获得证书者不允许报考。

23

4、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有公开发行刊号)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或不低于 800 字综述(不含待发表)。

(四)推免直博生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推荐学校必须为具有教育部推免权的高校。

2、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3、4 各项要求。

3、达到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条件,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

4、英语必须达到六级合格水平(合格线为

430 分)。

5、占用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6、履行本校博士网上报名手续。

七、招生计划全部用于接收推免直博生的专业(即合计数等于接收推免直博生数),不接收统考生报考,因误报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统考生、推免直博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时间:统考生:2012

年 10 月 10日—31 日,推免直博生:2012 年

10 月 10 日—20 日。网址: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按我校规定的网址和时间登陆,详细填写报考信息,统考生须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二、三)、《专家推荐书》2 份、《准考证》2 份,并在《报名登记表》、2 份《准考证》上贴照片(照片要求:1 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2、所有推免直博生、统考生均应交纳报名费 200 元(不含体检费),报名费只限采用邮局普通汇款方式(地址:北京东单三条 9 号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研招办,邮编 100730),不接收现金、电子汇款、银行汇款等,考生汇款时请在附言处注明网上报名时所申请的用户 ID 号×××,考生姓名×××。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后,不再退还。

九、报考资格的审查:

如果考生没有按我校《2013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有关规定报考、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或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责任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仔细审核自身条件。

十、统考生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科目

1、英语考试为卫生部全国博士英语统一考试(不含听力测试部分,考试为 2.5 小时,按

150 分制计分);业务课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内科、外科的考试科目为:

内科学(侧重***):内科综合(分值占 50%)+侧重内容(占 50%);

外科学(侧重***):外科综合(分值占 50%)+侧重内容(占 50%)。

3、初试时间:2013 年 3 月(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复试时间在 4 月中旬由各所院通知考生。

4、同等学力考生、本院校优秀住院医直博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两门报考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三)复试

复试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十一、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制定分数线的统一原则,本校分数线按学科专业提出单科和总分要求。

十二、统考生提供材料:

在 2012 年 11 月 5 日前,所有统考生应及时向我校提供以下资料备查。所提供的材料应翔实可靠,材料的评审结果将计入复试成绩。寄送材料务必按以下顺序并左侧装订:

(一)统一要求

1、博士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后,从我校报名网站下载,贴照片)。

2、非应届人员应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含封面、首页、注册页);同等学力者、本院优秀住院医直博生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最后学历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提供,非应届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4、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同等学力者需有一名博士导师推荐。

5、硕士论文摘要复印件、对论文特色自我评述(500 字,计分)。

6、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领域的科学研究计划书(1500 字,含立题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创新点、采取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预期成果等内容)(计分)。

7、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外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2 份下载的《准考证》(贴照片)。

9、报名费 200 元(交费方式见第八条)。

(二)分类要求

1、上述(一)中的各项资料。

2、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的非应届考生应提供①《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②《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临床在职工作累计年限(不含硕士阶段的临床工作时间)证明原件(附件 C)。

3、同等学力者应提供: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或英语成绩单(合格线 430 分)、“成果奖”证书复印件。

4、本院优秀住院医直博生应提供:《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合格证书》、发表文章(含封面、目录、文章全文)复印件。

(三)上述所有报考材料均寄往:北京东单三条九号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 100730。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十三、推免直博生提供材料(2012 年 12 月 5

日前):

(一)《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原件;

(二)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三)本科毕业学校提供的《在校历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

章。

十四、调剂

按照教育部规定,考生只能在第一志愿高校内调剂,不接收外校调剂生。

十五、本校各专业(除特殊注明外)均接收统招、定向、委培、自筹生报考,占用当年国家招生计划。四种类型考生的录取要求完全一致。

(一)统招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拨付,双向选择就业单位。

(二)定向生:培养经费由国家拨付,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委培生:培养经费由考生所在单位支付,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每生应缴纳培养费 12000 元/年。

(四)自筹生:由导师自筹经费或向企事业、社会团体等筹集培养经费,双向选择就业单位。每生应缴纳培养费 12000 元/年。

十六、本校研招网请考生随时登陆查询:

(一)查询报名结果及本专业报考统计信息(12 月下旬)。

(二)查询考场地点、考试须知等(考前四周左右)。请注意:

《准考证》于 2013 年 1 月底左右按考生提供的通信地址寄出,请注意查收。考生均凭此《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

(三)查询初试成绩(考试后四周左右)。

(四)查询分数线(考试后五周左右)。

(五)上线生查询并下载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排名名单和全校该专业大排名名单。

(六)查询全校复试规定、调剂政策、各所院纪检监督电话等(四月下旬)。

十七、港澳台学生

港澳台学生的招生专业目录与内地招生专业目录内容相同,不做变更。此类考生的报考条件与内地考生完全相同;均参加当年本校博士入学统一考试;初试、复试与内地考生同堂同卷同分数线;与内地考生的录取政策完全一致;均为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参照本校计划外培养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收取。入学后待遇与内地考生相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①身份证件复印件(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②最后学历成绩单;③最后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

持海外教育机构学历的,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八、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本文发布于:2024-03-17 17:09:3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s://www.wtabcd.cn/fanwen/fan/89/122393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考生   报考   专业   证书   复印件   提供
相关文章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专利检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