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发(作者:甘苦)
会计财务应聘面试题以及答案
问题1
我公司现在开始盈利了,自然人股东从年底开始就要拿分红了,有的股东分红金额高达上千万元,如何合规合法的既拿到分红、又降低个税?
请简单说出3种常见思路!
答案:
(一)、提议撤资。
1.1、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根据政策得知,法人股东减资或撤资收回的资产一共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是投资成本的收回,一部分是收回的股息所得,另一部分是投资资产转让所得。“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只有第三部分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款。
1.2、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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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是,已经开始盈利了,撤资?为了拿到今年的分红,舍弃以后年度分红?
(二)、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因此如果所有股东都是企业,分红分配给法人股东,就没有必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它只涉及企业所得税,就可以很好的起到股东分红避税的目的。建议将自然人股东转化为法人股东。(自然人成立独资公司,独资公司作为法人股东入股。)
(三)、将股东费用作为企业费用税前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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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4-03-17 06:42:3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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